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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请放手!第11部分阅读

    就自己和周嫂在家,那岂不是嫌疑太大了,还有,既然是这么名贵的东西,这陈小姐为什么要戴着出门,有钱人的逻辑还真奇怪。

    像解答她的疑问一样,陈一诺说:“这支金步摇母亲本来是不舍得给我的,看我喜欢,就把它作为嫁妆送给了我。”说嫁妆的时候,她害羞的看了一眼陆子川,扭过头去。

    大家都寂静无声,在坐的都是一家人,除了江一米。江一米说:“既然是这么名贵的东西,为什么不报警?”

    陆大松赶紧制止道:“不能报警。“是啊,堂堂陆家,怎么能祸起萧蔷,内部出现盗贼呢。

    陆小海说:“陈小姐,你再好好想想,有没有戴着出去,或者放错了地方?“

    陈一诺又想了想说:“绝不可能,我明明摘下来就放在抽屉里的盒子里。“

    本来这样的场合,江一米应该少说,但是只有她是外人,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查明白,她难免会有嫌疑。

    “那昨天有谁到陈小姐房间去吗?“

    陆小海说:“能去陈小姐房间的,除了我大哥,就是打扫卫生的周嫂。“陆子川能自由出入陈一诺的房间,这本来是心照不宣的事,两个人本来就有婚约,可是从别人的嘴里听到,江一米联想起昨天晚上的疯狂,还是觉得心里赌的难受。

    这里的气氛太扭曲了,她要早点离开。

    周嫂一听说到她,她干净摆手说:“我就是打扫打扫卫生,我在陆家这么多年,什么时候动过主人的东西了。“

    陈一诺喃喃地说:“那怎么办,找不到那支金步摇,我父母一定会生气的。“

    周嫂看着陆大松,请示似的问:“陆老板,要不我的东西让陈小姐检查一遍吧,这样彼此都安心。“

    陈一诺吓了一跳,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都什么时代了,还来私自搜查的一套,太不尊重人了。“

    周嫂很坚定的说:“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没出去过,大家搜查一下,正能洗脱嫌疑。“

    周嫂把自己的箱子一个个的都打开,像电视上抄捡大观园那样。陆大松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而陆子川的脸隐在烟雾里,只剩下两只冷峻的眼睛偶尔闪过一丝狠戾,而陆小海则始终做了这幕闹剧的旁观者。

    自周嫂坚定的要搜捡开始,江一米也不再说话,冷冷的作了一个旁观的角色,她倒想看看这幕闹剧如何收场。

    搜捡完毕,很干净,周嫂也长舒了一口气。大家再次陷入沉默之中,周嫂看着江一米,好心地说:“江小姐,昨天晚上就我们两个在家,要不你的箱子也让陈小姐看一下,这样的话,你也能安心的离开。”

    江一米冷笑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陆小海先恼了:“周嫂,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江小姐,她是我请来的客人,你们要查她,还是先来查我吧。……陈小姐,你就这么笃定东西是在我家丢的。如果是这样,大家都有嫌弃,要搜也先搜我们,轮不到一米。”

    “无论以后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在身边。”十八岁的李小刚曾经郑重的许诺过,不让别人伤到自己发毫,那曾经是多么温暖的诺言,五年前,她还拥有这份关怀,五年后,从想过,这份关怀还会始终存在。

    说不感动,那是假的。但是,此时的陆小海或许还是那个米江岸边的青年,但江一米,却已经是蒲柳之质,残花之身,并且她曾经跟的那个人,是陆小海的亲哥哥。无论如何,这份关怀,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再拥有了。

    陆子川感受到江一米心情的变化,眉头皱的更紧了。江一米不想再依赖,无论是陆小海,还是陆子川,因为依赖会是一个人的死|岤。

    她看着杯子里袅袅泡起的茶叶,冷冷的说:“要搜我的箱子,可以。搜到了,我给大家个说法。但如果搜不到,还请陈小姐,你给我个说法。”

    陈一诺沉不住气了,恼怒道:“你要什么说法,你知道那个金步摇多少钱吗?如果真的搜到,够把牢底坐穿了。”

    江一米笃定地说:“那好,咱们今天就请警察来,搜到了,我坐牢。搜不到,你们诽谤我,你坐牢,怎么样?”

    陈一诺没想到江一米这么强硬,想了想,说:“好,就按你说的办。陆叔,请你打电话找个警局的见证人来。”

    在等着警局来人的过程中,屋子里静的连一根针掉在地下都能听到,各个在想着各人的心事儿。过了一会儿,陈一诺说:“本来我们事情不必搞的这么复杂,江小姐执意如此,我也没有办法。”

    陆小海斜了她一眼说:“陈小姐,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你那金步摇是祖传的,这个责任别说江一米,我们谁也担不起。这次要是找到,我建议你就天天戴在身上,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我们小门小户的可没见过。”

    陈一诺委屈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昨天晚上和他们一起出去玩,她以为和陆小海建立起了友谊,他和陆子川那种冷冷的表情还不一样,陆小海很宽厚,很温和,也细心体贴,非常会照顾人,能体贴到女孩的心思。

    昨天晚上,他不再喊她“陈小姐”了,而是喊她“一诺”,这么短的时间,陆小海不但对她生疏,而且客气里面还有三分恼怒了。

    一定是她,都是因为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女人。陈一诺的人生顺风顺水,父慈母爱,富甲一方。一直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挫折。

    门铃响了,与陆家相熟的一个警官走进来,听闻了经过后,打开江一米的箱子,陈一诺貌似平静的看着陈警官检查里面的每一件东西,但喝水的时候不小心洒了出来。

    “怎么样?”检查完,陆小海问。

    陈警官摇摇头说:“没什么东西”。而陆大松却被江一米箱子里一张相框吸引住了。相框里的女人年轻秀美,笑容温柔恬静,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温和的看着屋子里的人。

    “不可能。”陈一诺失声说道。

    第三十七章:青春是用来回忆的

    “怎么不可能?”江一米敏锐的抓住陈一诺话里的漏洞:“在我的箱子里找不到你的金步摇怎么就不可能了,陈小姐,这个事情你还真得给个说法。”

    陈一诺眼神透出明显的慌张,她向周嫂看去,周嫂慢慢的摇了摇头。

    陈一诺说:“慢着,我再检查一遍。”她把江一米的东西仔细搜了一遍,一无所获。

    江一米淡定的看她翻来翻去,嘴里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陆大松说:“好了,陈小姐,别误了江小姐的飞机。”

    江一米收拾好东西原来准备离开,陈一诺说:“金步摇找不到,屋子里的人都不能离开。”

    江一米问:“你有搜查证吗?你有拘留证吗?如果有,我愿意配合。如果没有……那就对不起了。”

    江一米拿着行礼,正想扬长而去。突然屋顶的吊灯轻轻的晃动,江一米惊呼了一声“有地震”。

    陆子川一个箭步奔到江一米面前,连拉带拽的把她带出门去。而陆小海第一反应是去拉陆大松,陈一诺却很反常的去拉江一米的箱子。

    走出院门,却是一场虚惊。江一米在归途中,想起陆子川在危急的时刻一刹那的手足无措,突然觉得,释然了,没有爱,也没有恨了。

    在危急的时刻,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发自内心的。陆小海选择了亲情,他没有错,因为离别的这些年,他会寻找回来的亲情会更加珍惜。而陈一诺选择了自己的箱子,这说明箱子里有她需要的东西。

    江一米在飞机上拿出那支金光闪闪的步摇,本来她并不想要。但是,昨天收拾好行李,明明是提手朝里放的。早晨起来却朝外放了,这让一向细心的她觉出了异样。打开箱子看了看,就看见这支漂亮的金步摇赫然的躺在盒子里娇羞地展示着无限风情。

    不是她的东西她不要,但送到她门上来的东西,那叫盛情难却,怎好拒绝啊。其实,她也不是爱费心思的人,皮箱里面有一个夹层,她直接把它塞在夹层里面。东西肯定是周嫂打扫卫生的时候放进去的,她一味的在原来的盒子里找。看见盒子里没有,早就吓慌神儿了,只怕现在陈一诺还在怀疑周嫂私吞了这步摇。

    江一米并非不聪明,有些事情不是她不会做,而是她不愿意。

    回到米江,江一米一个人在家里收拾以前的东西,准备把不用的都丢掉,就像丢掉一部分记忆,轻装上阵一样。但是,却翻出两本笔记本,其中有一本发黄,是自己年少时期写的东西,而另一本厚厚的发黑,并且上了锁。

    她拿出黄|色的笔记本,翻开是一串稚嫩的字迹,那是年轻时候写过的一段文字,关于她和李小刚,现在再翻出来看,恍如隔世。

    “1983年的春天,小河两岸的桃树开满艳丽的花朵,夹杂着嫩黄的野花,碧绿的树叶,一副烂漫又烂漫的小镇三月图景。在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

    第一次见到他,是三月的一个晚上。传闻镇里李某从集市上买来一男孩儿。

    李曾是镇郊民兵排长,脾气暴躁,性格乖僻,家里养了一把子水葱似的四个女儿,但是却没有男孩,这始终是个遗憾。

    李在1983年的这一天,打算去集市买头牛,拿了850元,而正是这个数目让他从人贩子手里买回一眉清目秀的男孩。

    听闻此事,好事的邻居都前去观看,5岁的我也在其中。转过一条街才到他家,模糊记得那夜似有清冷的月色。

    远远听见哭声,到了他家门口,一个男孩正奋力的边哭边向外爬,李在后面用订了钉子的鞋追着打。

    他一抬头,我看见一双无比倔强的眼睛和一嘴参差不齐的牙齿,后来他说他的牙齿是因为在车上哭闹被人贩子给掰的。

    而大人们去说话的时候,他却和我一起走到院子里,对一只绵羊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六岁的时候,嘴特别的馋,在街上和奶奶玩耍,过来几个男孩,手里拿着半青的枣。

    我看见以后又哭又闹,非要青枣吃不可,调皮的男孩子一个一个都过去了,他在最后,把手中的青枣分了一多半放在我面前。

    孩子总是有点欺生的,很多人想欺负他,喊他“八百五”,也很少有人能真正欺负到他,因为他很能打架。

    有一次他把一个喊他“八百五”的男生打的掉了两颗门牙,还有一次把一个女生的脸打肿了。

    从六岁开始,我还有其他两个小伙伴常和他一起玩。但孩子的世界也是变化无常的,一有别人挑唆,我们有时候也喊他“八百五”,他也和其他两个小朋友打过架,好在他没有打过我,大概是因为我瘦弱的缘故,他说有一次他气的在地上打滚,但是还是没打我,对这个我没有什么印象了。

    七岁的时候开始上学,我是好学生,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木桌椅上,他是差生,坐在最后一排,砖垒的桌椅上。他坐在我后面,上课就睡觉。

    但一有什么节目总是很积极踊跃。比如老师说,“今天我们学唱歌,有哪个同学上来先唱一个”,他就会第一个上去,唱个“大苹果”什么的。

    刚上学的时候,粗心的我经常忘了带铅笔,他也经常性的把铅笔给我用,自己不做作业,每次都挨老师训。

    期末的时候,为了假期作业能按时完成,老师把学生分为几个学习小组。优秀的学生做组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

    几个小组长分派完毕,没有我。我有点失落。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向老师喊:“某某也学习很好,为什么她不是组长呢”,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老师派了个第一小组副组长的职位给我,虽然这个副组长是可有可无的,但是也是他奋力为我争取来的。

    八九岁的时候,他经常在晚饭后去我家玩。那时的我似乎对另一个男生有着朦胧的好感(很早熟吧),原因就是那个男生学习成绩好,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站在讲台上,拿着教鞭领读。

    他领读的样子让我印象很深刻。所以做游戏的时候我也很想和那个男生一组,但是由于我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再就是做什么游戏都很笨,所以那个男生并不希望和我一组。

    自愿和我一组的也只有他,很多时候他替我受罚,但是他学习很差,不过在打架上很有成绩,常和他在一起玩,也让我免受了很多欺负。

    十岁那年的夏天,我们聚集了几个人一起去镇附近河边牧羊小河作为两个镇的分界线,紧紧依偎着我们的小镇。

    河水清澈,有的老人打河水做饭。一到春夏之季,岸边碧草连天,堤上绿树成荫,是我们儿时的乐园。

    那时我们每天一早把羊赶到河边,有时几个男生就去偷对岸的桃子,地里的瓜果,而胆小的我只有乖乖的守着羊群,等他们归来。

    也就是那一年,他买了个的蝴蝶结给我,是一个黄|色的,很普通,我没有戴过。

    以后的几个夏天大抵如此,所不同的是,有点伙伴淡出了我们的生活圈,有的又加入,我们从放羊,又改为放牛,而我们两个一直还在。

    十三、四岁是很害羞的年龄,也还一起玩,但不知怎么的就有了偷偷摸摸的感觉,心里不那么光明正大和理直气壮。同龄人也越来越多的开起玩笑。

    他在夏天的晚饭后仍然去我家看电视,他的姐姐们也故意问着他,“咱们家有电视,你怎么天天跑人家那里看呢?”

    放假的时候,还一起去小河,不过他走河岸上,我走河谷里,感觉比小的时候多了点东西,又少了些开心和快乐。

    十五岁,他转学了,而我依然是优等生,时间和距离渐渐的淡开。暑假的时候,听姐姐说,他有时还放牛,还结识了邻镇的几个女孩,因为他长的英俊,有两个女孩很喜欢他,而他也喜欢其中的一个。

    有天晚上,在家吃饭,有人在屋子后面踹了几脚,出去看时并没有人。回到家,屋子又被人踹了几脚。如此反复,奶奶忍不住出去喝斥了几句。

    饭后已经很晚了,寂静的街上突然传来清脆响亮的口号声,那是熟悉的童年歌谣,我走出家门,寻声而去,看见我童年时的“新郎”在清冷的月光下,穿一件黄衫,站在街中心的石碾子旁边。

    这年秋日,耕种麦子的季节,我去给农村的亲戚帮忙。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垂在腰间,表姐也在。

    他从地边上经过,身后有个短发清爽的俏丽女孩。姐姐认识那女孩,就停住说话。那个乖巧的女孩看见我,客套的问姐姐:“这个就是你表妹吧,长的可真好看”,而他坐在地边,什么也没说。

    他们渐渐走远,消失在秋日午后三点的阳光中,十年共处童年时光渐渐被我抛到脑后,如同米江岸边暮春飘落的花瓣,那一天,我感觉,我长大了。“

    这么多年以后,江一米再读自己这篇小资的文字,感慨颇多。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下写了这篇散文,其中不乏不实际的内容。但她清楚的记得,当时为一个邻镇短发俏丽的小姑娘吃醋的情景。

    之所以能矫情的说自己长大了,是看不过他和除自己之外的女孩子说说笑笑的情景,他和那个女孩嬉闹的样子,每一个午夜梦回都能惊出一身汗来。但是,当时自己又不能去问。

    除了淡定的说一句:我在一个秋天长大,或在一个秋天老去,才能显出自己不在意的淡定。

    青春,多么美丽的青春,可惜只有一次,只有一段。她和李小刚,终究是过去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是永不再来的青春时光。青春是用来回忆的,所以往后的日子,两个人并没有再见面的必要了。

    第三十八章: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不远处的街头不知道谁在放着那着ruru的《美丽心情》,江一米也像在歌声里唱的那样,在天空微露着淡蓝色的晴的季节,读以前写的日记,隔了岁月的烟尘,她还是能看见那个米江岸边叫江一米的姑娘对初恋的执着。

    后来江一米喜欢上读小说,古代的,现代的,穿越的,架空的……各种类型,但在她喜爱的各种类型的小说里,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男女主角最好是青梅竹马,所以,乔平安不止一次的说她是“青梅竹马控”。

    江一米把黄|色的笔记本翻了一遍,把上面的灰尘小心的擦掉,她没有烧日记的习惯,纵然再也回不去了,但这些过去,真实的存在过,那是岁月留痕,她愿意当作纪念。

    黑色的笔记本厚实,带了一把小锁。江一米依稀记得母亲常把这个本子拿出来翻,等她进来的时候又会匆忙放进去。

    江一米打开家里那件檀木的红色橱子,那件箱子据说是祖母的陪嫁,后来又传给了江一米的母亲。在江一米的记忆里,小时候很多好吃的东西都是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