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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的世界第1部分阅读

    《领主的世界》

    公告、自评兼简介

    自评兼简介

    在首页推荐《领主》之后,我想一些朋友可能就猜到了这个结果……没错,《领主的世界》将会加入的。

    本人不愿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加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为了钱,一是为了上首页强推。

    平心而论,本人并未指望《领主》能在网游的经济大潮下赚多少钱……能赚个零花几包烟钱就知足了。

    首页强推,是我所期待的,作为一名网络写手,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作品并对之作出评价,则是最开心的事,在这基础之上,才谈及其它。

    对于一直支持《领主》的朋友,尤其是经常在专栏留言鼓励我的sk0716、shu1983、柳霸刀、九月鹰扬、我本非我(嗯?这个家伙不算,因为他也进) 、蒙面人、雾光、xlw 、sn、逸星辰、hbj7、ciyu、lynnⅫ等几个朋友(如有疏漏,万望海涵)我感到万分抱歉,并感谢你们长久以来对我的支持。

    的解禁条件有两条,一是在里字数超过6w,二是超过两个星期。

    对于第一条,我不敢保证,但第二条敢保证两个星期一到肯定解禁给大家。

    《领主》绝不会太监,这点无论加不加入都是肯定,但是加入之后更新速度则肯定会有所提高。

    随着首页的推荐,看的人增加了许多,留言的朋友也多了很多,当然,自然其中有褒有贬。

    这也正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当本书成为一种商品之后,我有义务对本书作一些必要的简介和自评,以保证用户在看完后决定是否愿意为我的小说付钱,以及非用户决定是否愿意继续等待小说的解禁。

    就如电影,在放映之前都有个内容简介让客人参考一下吧。

    在这篇自评兼简介里面,我会努力做到一个公允的评价,既不愿太自谦,也不愿自抬身价。当然,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喜好,所以我不敢保证每个人看后都会满意。

    很有可能,一些读者再看过后这篇文章之后会放弃对《领主》的期待,对此我会伤心,但不会后悔。

    ok,正文开始。

    一、文笔

    文笔就如女人的相貌,先不管其内在身段如何,有一副好的相貌肯定是令人赏心悦目的。我的文字,基本能做到流畅通顺,并且能运用一些比喻、拟人、排比等修辞手法,相信不会造成读者阅读上的吃力。但在具体描写并不算好,只处于能叙述出来的地步。所以领主只算是端正,鼻子眼儿什么的没长歪而已。还有就是领主的文字整体节奏不是很明晰,无法带给读者更多的语言美感。

    领主还有个毛病,就是“if、do、”式的连接语句稍多了些,我强烈怀疑这是本人学计算机专业的缘故。

    二、行文风格

    我在领主里所追求的,开始只是一种单纯的恶搞,但很快便发现单纯的搞笑只适合短篇文章,根本无法支撑起一整部小说,于是我便对领主做了第一次的修改。并把行文风格努力从搞笑转移到讽刺和幽默上面来。

    经过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比我想象要难许多。经过一番努力,我自认领主现在只可算是有趣吧。讽刺我没那个洞察力,只好在幽默上努力了。

    三、情节

    首先我想说说新意。现在我经常可以看到读者在评价一本书时,不少都用“有新意,有创意”来评价一本书。对此,我想问一句:什么叫做新意?创意?求变?求怪?看到有些小说,故意用些古怪的人物作为主角,开头看了确实让人耳目一新。可惜,到了后面便后继无力,要么归于平凡,要么写不下去,做了tj。我想,有新意肯定是件好事儿,谁都有个审美疲劳,但我不认为选个古怪人物做主角就算是什么新意,真正的创新,是从整体世界的根部进行创新,是从最基本骨子里进行创新。就如黄易,将传统武侠那种一板一眼的打斗,提升到与道结合的高度,从而带来一波新的武侠潮流。而且就算没有创新,真正的高手也能把一件平淡无奇的小事也可以写的趣味十足,一波三折。如金庸的小说,把之每个情节细分,单独来看并不激动人心,但经过金庸大师的妙手组合之后,却可达到无人能及的武侠高度。我想这就是功力了。所以,领主不会去追求所谓的新意创意,只会在情节和人物的饱满上下功夫,记得在幻剑有在读者对领主评述说:“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小说内容很饱满”,这是很让我开心的评语。

    本文的情节,从角色上来看是以故事中各人物的成长历程为主,故事初期有点像争霸天下,但骨子里并不是,争权夺势只是为了体现主角的性格的转变。随着主角心理变化的过程,故事也有所不同。

    有人说本书是黑暗类的,可我自订的色调是灰色。负面中带上点正面,才显得正面是那么弥足珍贵。

    本书的情节和人物,是我最下功夫的,我认为这些就像是人体中的骨头和血肉,是最关键的。

    有时在看我的专区时,会发现这样的书评:这本书不yy,是好书。

    尽管是夸我,但我心底仍有一丝苦涩,什么时候yy竟成了评价一本书的好坏了?

    在我看来,一本真正的好书,要有优美动人的文笔,感人肺腑的剧情,饱满形象的人物……以及作者独特的个人风格和思想。

    可现在……唉……

    虽然我认为我的小说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仍可自豪的宣称:这本书包含了许多我个人的世界官和认知,是我动脑子写的,绝非yy之作。

    四、背景世界

    在世界观上,本人力图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有些另类的背景世界,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人类世界,精灵/德鲁伊世界,妖魔/兽人世界。其各自的中心为书中第七章所提及的三座城市:人类的太阳之城,精灵族的晨光之城,还有妖魔的不夜之城。

    人类世界,和一般常见奇幻小说没什么差别,只是多了一个源自《博德之门》的影贼工会。

    精灵/德鲁伊世界,这个我塑造的有点变态,有些反传统,其中掺夹了一些《魔兽争霸》的设定。魔兽争霸中最让我喜欢的尤利安,女祭祀泰兰德,德鲁伊的三角恋会作为精灵的历史被提及。

    妖魔/兽人世界,这个现在在我脑海里还不太清晰,所以在这里就不说了,反正在剧情上还早的很。

    但可惜我在书中最初就犯了一个西方皇帝年号的错误,实在不好意思,以后我会多注意这些细节。

    五、人物

    主要角色有七个,各自象征着七总罪:

    骄傲:精灵妮娜,毫无疑问的女主角,但其身份绝不是男主角的老婆所以是女主角这么简单,是女性的主角(事实上,男主角和女主角最后的关系我暂时还没确定下来)突出的是其骄傲、坚强、任性、不受外物左右的一个人物,也是人物定性比较早的,后期有所改变,但不会很大。

    饕餮:暂未定,最早设定的是修尔,所以修尔是个胖子。后来修尔变为主角,便作了改动。

    暴怒:矮人,二号男主角,原型是博德之门里那个亦正亦邪的矮人(博德里最喜欢的人物之一),脾气暴躁,但性情直接。

    贪婪:特维夫,叛军首领,王国动乱的起因。

    滛欲:小侍女

    嫉妒:尚未出场,另一个女精灵,妮娜毕生的竞争对手

    懒惰:尚未出场,修尔的叔叔

    最后的自然就是主角了,主角的性格是圆滑,有人说像亵渎里的主角(为这个被不少人诟病),其实我最早设定的中性,而开始其医生的身份也是指主角心底仍然有良善的存在。但因为现在主角干的都是些争权夺利的事情,所以展现的都是其阴暗的一面。主角的职业是德鲁伊,主修变身技能。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很重要的人物,比如最近出场的波吉儿,在故事里非常重要。

    隐藏boss梅菲斯特,名字就是浮士德里面那个,干的事儿也一样,喜欢引诱人堕落。引诱了书中不少人物,有的人挺了过去,有的人没挺过去。

    在人物上,本书的主角不会追求力量上的强大,一些专门喜欢看主角超牛天下无敌的朋友,就不用看这本书了。我所注重的人物的成长,是一种心灵和性格上的成长,一种人物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有一部动漫,叫做《十二国记》,是我最喜欢的动漫之一。说实话,十二国开头真的很沉闷,但当挺过那一阵之后,就会被后继的情节所深深折服,其中主角之一阳子在性格上的逐渐成熟,对于责任的理解,是很激动人心的。尤其是在开头几集压抑良久之后,真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

    不过鉴于本人人生阅历尚少,所以领主里在人物的塑造上肯定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有时自己重读一遍,也发现有些人物流于脸谱化。

    而且我的笔力并没达到寥寥几笔就能刻画出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的地步,但我会努力的让书中大多数的角色都拥有自己的灵魂,都有自己独特的处事方法。

    目前写的第一部只是角色的介绍和塑造阶段。

    总的来说,我在自己的文笔方面不太满意,但在剧情和人物上自我感觉还可以。

    当然,一本书的好坏不是我说了算,要得到大家的评价才行。

    本文到此为止,如果大家对领主有兴趣,可以看一下已经登出的大约12w字,相信也足够大家看出好坏了并作出决定了。

    最后感谢各位看完小龙这篇罗里罗嗦的文章、半是广告半是给自己打气的东东。

    第一章 纷乱

    第一章

    作为人类最大国家的索玛王国,已经建国三百多年了。她广阔的领土囊括了平原上大部分最肥沃的土地,一直是各国垂涎的对象。其王都第梵克,更是大陆三大名城之一,渡过了上千年的岁月,不知见证了多少政权的轮换交替,有着六朝王都的美誉。

    阵阵来自南洋的季风把春天吹进了第梵克,太阳照暖大地,青草偷偷的从地下钻出,道路上,墙角下,满眼都是无尽的嫩绿。这一切都仿佛在向人们证明:春天来了。

    但在索玛王国的宫廷上却感受不到半点春意。深红色的地毯从宫门延绵至华丽的王座,两旁巨大巍峨的殿柱通体浑圆没有一丝缝隙,那是从千里之外的石原整体开采出来的,它们就像最忠诚的卫兵,护卫这王宫至岁月的尽头。

    索玛王国的众大臣们在地毯的两侧垂手肃立,达克行省传来的战情,让他们不敢面对国王的正视。大臣们脚底的影子在吊灯的光照下微微摇晃,忽明忽暗正如他们的心情。

    国王亨利·查尔士六世倚坐在王座上,左手支着脑袋,右手紧抱着皇家节杖,看着下面低头不语的众臣子。

    他今年才三十九岁,但外表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老的多,鹰钩鼻子,脸上长着暗红色的稀疏的鬓须,皮肤很白,浅黄|色的头发被梳理成精细的小辫子,搭垂在王冠下面。体态略胖,一举一动都严肃而刻板,心眼很好可是有点愚蠢,固执而又懦弱。

    国王称号虽是六世,其实应该算是七世。上一代的国王很长寿,一直到了一百一还没有让贤的迹象,七十多岁的老王子一气之下,找先祖列宗们诉苦去了。亨利原以为自己也得走父亲的老路,不过上天对他还算眷恋,无法接受丧子之痛的五世国王大病不起,在床榻上挣扎了半年,终于在全国上下的期盼下蒙主恩宠了。

    于是,在新年之时亨利大大方方接过象征皇家的节杖,坐上了权力的顶端,号为查尔士六世。就在国王继位的一个月,本想今后终于可以享福的国王,却突然接到了达克行省特维夫大公联合周围三个行省一起勾结兽人王国蒙塔夫起兵叛变的消息。于是国王一边感叹着索玛王国历史没有一个国王的登基像他这样艰难,一边暗暗心喜终于有了自己一显身手的机会,至于平叛与否则全交给大臣们伤脑筋去了。

    “在位诸位竟没有一个能提出征讨逆贼的良策吗?”感受出国王语气中不愉,众大臣愈发小心翼翼起来。

    左相埃里克干瘪的双腮一阵抽动,在国王的注视下硬着头皮站了出来。身处人臣所能达到的权力颠峰,其高度和责任的承担是成正比的。

    这老头据说查尔士五世的姐夫的侄子的舅舅的儿子,有着非同一般的王家血统,还自称是查尔士六世那苦命的父亲自小的玩伴,在左相位子上呆了二十多年,政绩上虽没什么建树倒也没什么过失。

    左相和一干同党协商半天,步履蹒跚的上前提出建议:“兽人的战力之强悍世所皆知,臣下认为和其硬拼是不明智的做法。不如先派出军队把天险莱茵河牢牢守住,等到了天寒地冻的冬季,大雪封住蒙塔夫王国和叛军之间的道路时,再一口气攻下叛军。”

    众大臣听了之后纷纷点头,这个计策虽然保守了一些,但不失为一条稳妥之计。民风彪悍的兽人可没有谁敢说能正面战胜,何况兽人中更有不少种族有着冬眠的习性。

    “臣以为不然!”一个尖细的声音在宫廷上响起,众大臣一看,果不其然正是专门和左相对着干的右相德奇。

    德奇今年五十出头,身材高大肥胖,头发几乎掉光,圆滚滚的脸上肥肉乱颤,挤的脸上的眉眼全都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丝狭缝。他出身于南方的豪门巨富,在南方势力的刻意扶植下和个人善于钻营的天赋很快就爬上了右相的位子。

    不理会左相杀人的目光,德奇向国王躬身行礼,然后发表自己的高见:“这次叛乱规模声势虽大,但只是以特维夫等一干叛党为首,下面的军士未必同心。只要国王陛下您亲自领军,敌军的士气必然大降,而我军见您亲自领军,则必定上下一心,奋勇杀敌,平叛指日可待。兽人固然厉害,但其实只想从中捞点好处,并非铁心为特维夫卖命,只要让他们见到陛下的威势,多半主动散去。如果像是左相那样拖上半年多,敌军早已站稳脚跟,仗还未打,威风倒是先丢大半!”

    “放屁!国王乃一国之尊,哪能轻易上战场杀敌?万一国王陛下出了什么事,你这头肥猪担当得起么?”左相毫无风度的张口便骂,虽然在宫廷之上口吐脏言是对国王极度不尊重的表现,但国王和众大臣却都已经习以为常,无论什么事只要沾上右相,左相便把自己平时最注重的贵族礼仪和风度完全抛到了脑后。

    左相和右相的恩怨打那年起就结下了,政见向左只是表面上的现象,两者之间的矛盾正体现了左相这种以高贵血统为荣耀的陈年贵族势力和南方大多商人出身的新兴贵族之间的最根本利益冲突,自此左右二相针锋相对,拉党结派,宫廷之上再无宁日。

    阶级斗争永远是残酷的,而其残酷性就落在了国王的头上。

    听着底下的一干臣子噪杂不休的争吵,其中尤以左右二相的声音最大,国王感觉自己的头痛又开始犯了。

    他举起盛满葡萄酒的杯子一饮而尽,杯中残留的红色液体中映出自己那未老先衰的憔悴面容。

    底下那两个忘我的活宝,莫非是上代国王留下来考验自己意志的艰苦试炼?

    他不是没想过将这两个尸餐素位的家伙撤换掉,但左右二相分别代表着国内的两大贵族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贸然行事,说不定自己先被他们撤换了。

    难道自己享受权力颠峰的宝贵时光要在这两个人的战争中消磨殆尽吗?

    唉,还是像往常一样吧……国王苦笑。

    国王从袖口里无奈的摸出一个金币,身为国王,本是不应该带着这种俗世之物的,不过这个金币可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和意义——这是上代老国王在垂死之际用那颤抖的双手郑重的交给他,并且语重心长的嘱托:“我可爱的孙儿啊,如果你在政事上遇到什么麻烦或难题的话,就问它吧……它受过诸神的祝福,可以指引你正确的道路……”

    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老国王话中的含义,不明白一枚小小的金币为什么会成为自己国王之路上的指引。

    但现在,他已经越来越能感受到这枚金币对自己有着多么大的帮助——他已经再离不开它了。

    事实上,这枚金币,也一直带给他好运,至少还没失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