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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1部分阅读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全集

    作者:墨宝非宝

    ☆、楔子

    二月十日。

    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极为缓慢。

    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此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

    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

    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

    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见的登山服,脸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

    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

    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靡。

    她迷糊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

    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

    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

    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

    “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

    “随便说什么,”她困顿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

    “程牧。”

    “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

    “南北?”

    “嗯。”

    “南北。”

    “啊?”

    “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

    “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

    “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调情取暖。

    身侧是,身前是。

    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

    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

    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变得不值一提了?”

    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

    “非常。”

    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的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

    “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

    “如果醉了呢?”

    “我会把你送回家。”

    他们离的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样双眼睛里竟有允诺,也有蛊惑。

    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

    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

    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

    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

    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

    南北疼的眼睛发黑,心里却恨的想杀人。

    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

    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的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

    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

    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

    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那四个人,就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

    她疼的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

    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不断从眼睛流出来。

    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

    “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

    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盘旋很久,终归是要写。欢迎摔入大坑~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

    中国台州。

    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

    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美欧、印尼、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

    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

    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

    门外真是下火的热。

    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

    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

    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

    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给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

    “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

    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过来。

    南北笑著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

    “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

    “稍等。”

    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很好”的镯子。

    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

    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次男追女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