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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丫头,休想逃第2部分阅读

快扬长而去,融入茫茫夜色里。

    耿继彬一脸悻色却不得发作。

    第一卷 第9章 新来的老板

    千寻将近十点才回到家,之前已经提前打了电话说要晚点回来,让他们不用等她先吃饭。

    门锁刚一打开,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安安一跃而起,径直朝她扑了过来,“千寻你回来了。”

    千寻连忙弯下腰,将女儿抱了起来,对着小脸蛋就是一顿猛亲,“怎么还没睡?”

    也只有跟家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才觉得全身心地放松。

    安安抱着她的脖子,“等你呀。”

    千寻鼻子用力嗅了两下,“小坏蛋,又偷妈咪的香香抹了?”

    那是她冬天用来防止皲裂的护肤品,香味清淡但好闻,有时候千寻抹了,安安就会叫她香香妈咪。

    反正她在女儿的嘴里,总有不同的叫法,但无论哪一种,都让她欢喜。

    温母坐在沙发里正织着安安的毛线衣,一边笑嗔道,“她啊,天天臭美,真不知道遗传谁的,千寻你小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安安咯咯地笑着躲开,踢着腿要从她的臂弯里跳下来。

    千寻却是怔了怔,安安可能是因为女孩子身,所以容貌上更偏似于她,性格却是跟她小时候南辕北辙。

    如果有一天,那个男人见着了安安,一定不会想到,这就是他的女儿吧。

    不知道也好,听说,他跟他的未婚妻在来年春天就要结婚了。说不出祝福的话,但也没有破坏的心。

    温父从沙发里站起来,跛着脚往厨房的方向走,“吃晚饭没?给你留了菜,我去给你热热。”

    千寻望着父亲不太利索腿,眸光暗了暗,当年若不是因为她,健步如飞的父亲又怎么会瘸了腿。

    本来没什么胃口,可她不忍拂了父亲的好意,“谢谢爸。”

    温父笑,“你这孩子,怎么突然客气起来了。”

    不是客气,是感激。

    几天后,千寻接到总裁办秘书室何芳的电话时,刚从一家公司面试出来。

    现如今的竞争真的是激烈,一个岗位,上百个人应聘,其中还不泛硕士与博士生。她仅有的那点优势,也就是比大学毕业生多了几年经验。

    原以来,再接到公司的电话,是马银玉通知她去财务结算工资,却没想秘书会说,“温经理,你的辞职函新来的总裁未批准,他希望能和你亲自面谈。”

    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和几笔单的提成还押在那里呢,那可是她的过渡粮,这一趟,她是非去不可了。

    刚到公司,许芸便踩着高跟鞋扑了过来,“千寻,见到你就好了,我还真怕你不来了。今天新老板第一天上班,他没有批你的辞职信,可把马银玉那狐狸精的鼻子都气歪了。”

    千寻在意的不是这个,倒是有些好玩的上下打量了她一翻,印花冬裙,卷发斜挽,插一枝漂亮的发簪,尽显女人妩媚风彩。

    将许芸拉到一边悄声道,“你这是,有相亲节目?”

    许芸白了她一眼,然后呶了呶嘴,“她们,看中了钻石王老五的新总裁,可本姑娘我,对另外一个男人动了凡心。”

    千寻这才发现今天的女同事们,确实有点不一样,平时职业化的套装,全都换都换成了风姿绰影的长裙,就像走进了百花园。

    “凡心?还仙女呢,也不害臊。”千寻打趣道,能让许芸动心的男人,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许芸趁机教育她,“你啊,别每天穿得这么老气横秋的,也该趁着还年轻,赶紧收拾收拾,找个男人嫁了,免得变成半老徐娘的时候,不是你挑男人,而是男人来挑你了,你就真的成了黄花菜都凉了。”

    这回轮到千寻翻白眼,“得了吧你,等你把自己推销出去后再来教训我,我先上去了,看惹得全公司女人犯花痴的新老板究竟长得啥妖孽模样。”

    玩笑归玩笑,真要见那传说中的新老板了,千寻还是不敢怠慢的。

    许芸说,“如果新boss不肯放你走,你就趁机留下来,把马银玉那狐狸精挤走。”

    排挤人的活,千寻并不擅长。

    老板的办公室在楼上,千寻乘电梯而上,门打开的时候,看见不想见的人,正笑靥如花,好像二世祖的离开,对她并有什么直接的影响,反倒让她发现更大的宝藏一样,两眼正放光芒。

    马银玉轻轻地瞥了她一眼,“怎么,来求新老板留下你吗?”

    千寻顺着她的曲线往下一瞟,顿时觉得冷汗涔涔。

    超短裙,长筒靴,敞开的风衣。

    那真是超超超短的裙,几乎要包不住她翘立的屁股,果真是一个美丽冻人啊,也不怕在这种天气里结成冰。

    千寻一时生了兴趣,从电梯里走出来,笑道,“是啊,止不准新boss会看上我的姿色,让我当个总经理玩玩也说不准。马助理既然没有跟高少爷离开,可能以后要失望了。”

    马银玉脸色难看,故意地撞了她一下走进电梯里,“就凭你?”

    千寻含着笑,微翘着下巴,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

    然后,电梯门合上了。

    马银玉在电梯里跺着脚,新老板一来,就直接找人事部要温千寻的资料,她将温千寻的辞职信递上去,他直接给了她一句,“要辞职你叫她直接来找我谈。”

    凭一个女人的直觉,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可是,她猜不透,一个新来的老板,能和温千寻有什么暧昧关联。

    秘书何芳替她通传后,千寻敲响了总裁办公室的门。

    “进来。”低沉的声音,似是有几分莫名的熟悉感。

    千寻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走进去。

    偌大的办公室,装修并不奢侈,其实二世祖的爹是个挺有能力的人,白手起家,拼下家业,可惜,生了个败家仔。

    网络上最近流行一句,爹是儿子的通行证,儿子是爹的墓志铭。在富一二代之间,形容得挺有道理的。

    落地窗前,身形挺拔的男人,背手负立。

    “你就是温经理?”那人转过身来,淡淡地看着她。

    千寻只觉得逆光里一片晕眩,“你……”

    居然是他,纪君阳。

    第一卷 第10章 他不准她辞职

    他是这公司的新的老板?那之前碰到他,是来谈收购的?

    公司要卖,怎么之前没传半点风声出来。而且公司一向以来经营挺好,不存在需要变卖的可能。

    “温小姐认识我?”纪君阳似是随意地问着。

    千寻收回走远的神思,想到父亲的腿,活泼可爱的安安,迟疑了,有些事,不曾确定,她不敢赌,只得摇了摇头,“在商业杂志上看过关于纪总的报道,所以,有点印象。”

    “是吗?”纪君阳淡淡地瞟了她一眼,那目光里似乎含着探究。

    可是,她来不及确定,他已经收了视线,“午餐时间到了,一起去吃个饭吧。我听老高总说,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正好我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你。”

    只字不提她辞职的事。

    千寻有些惴惴不安地,猜不透他意欲何为。

    “纪总,我来,是想谈辞职的事。”

    她并不是来陪老板吃饭饭的,虽然,知道新老板是他后,心里也挺想多跟他呆一会的。

    只是,五年的时光沉淀,足够让她不再是那个莽撞不计后果的小女生。

    “这件事,我们可以边吃边谈,我刚来洛市,对这里的一切还不熟悉,不如,温经理,你介绍个地方?”

    他三言两语就让她弃械投降说不出反对的话来,千寻暗骂自己没用,处在他这样身份的人,只需一句吩咐,秘书就会尽职尽责地替他预订餐厅或者将餐点送到他面前,哪用得着她这样的人来替他效劳。

    纪君阳穿上外套,走了两步回头,“走啊,还愣着干什么,还是,温经理,有别的约会?”

    “那倒没有。”千寻认命地领着他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

    她知道他不食辣,不吃甜,不喜油腻,还拒绝芹菜与香菜的味道。在他将菜单递给她让她点的时候,她便叫了几样他爱吃的。

    原来这么多年,有些习惯,还是忘不掉。他那张嘴巴子其实挺挑剔的,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有没有一点改变。

    好在安安没有遗传他的坏习惯,在吃食上不用操太多的心。

    服务员将菜呈上便退了下去,纪君阳若有所思道,“想不到温经理对食物的喜好跟我差不多。”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千寻反问,问得不轻不淡,其实心里却早已翻腾。

    “嗯,不奇怪。”纪君阳也不含糊地吃起来,“味道不错。”

    千寻在心底轻轻地叹了口气,若他不批她的辞职信,她不知是该去还是留。但看他这意思,一时半会摸不准他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出现在她面前是故意,还是纯粹只是巧合。

    现在的她,不得不瞻前顾后多考虑一步。

    “纪总,关于我辞职的事……”

    “为什么要辞职?”纪君阳问得轻淡,可是空气里却隐隐的携着压力朝她扑过来。

    “辞职信里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辞职信我还没看,我想听你亲口说说。”听一听这声音,是否能与记忆里的重合。

    “没什么,就是工作有点累,想休息一阵。”

    “可是我听马助理说,因为温经理的行为,让公司蒙受了上千万的损失。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的这封辞职信,是引咎辞职呢?”

    马银玉会在他面前搬弄是非,是千寻早就料到了的。可是,纪君阳说话的口气,总是那样淡淡地,淡到千寻根本就感觉不到他的喜怒来。

    而五年前的他,是个脾气藏不住的人。

    原来时光是可以陌生了感觉的。

    “如果纪总认为这是事实,权当我就是引咎辞职好了。”

    “可这样一来,怕是难得有好的公司愿意再聘请你了。”纪君阳提醒道。

    千寻微微一怔,她无可否认,他说的是事实,背上这么大的一个过失离职,还有哪家公司敢放心地聘用她?

    可是她不能没有工作,一家人还等着她生活呢。

    正犹豫间,温父的电话仓促而惊慌地打进来,“千寻,你妈妈中风进医院了,你赶紧过来看看吧。”

    千寻脑子一下子懵了,“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好好地在看电视,说是去倒杯水喝,一起身就晕倒了,现在在抢救室。”

    “我马上过来。”挂了电话,千寻将包拎在手里迅速起身,“纪总,真不好意思,今天这饭我是没法陪你吃了,我有急事先走一步。”

    越着急,越不顺,打个车,竟拦不到一辆空的,看着的士不停地从身边飞驰而过却没有停下来的,急得她脸色苍白直跺脚。

    纪君阳开着车子到她身边,“上车吧,我送你,但你得指路。”

    千寻仅犹豫了一秒钟,便迅速打开车门坐了上去,“谢谢。”

    到了医院,温母刚好被推出急救室。

    “医生,我妈怎么样?”

    “医生,我妻子怎么样?”

    父女俩的声音同时而起。

    医生摘下口罩,“抢救及时,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很快就会苏醒,但需要留院观察几天。”

    千寻倚着墙根,松了口气,没事就好。

    母亲是父亲的命根子,两个人相濡以沫了大半辈子,虽然日子一直过得不太宽裕,可从未红过脸。千寻一直觉得,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要是母亲有个三长两短,她真不敢想象父亲是否能够承受得住。

    好在,现在没事了。

    “你们谁去把费用缴一下。”护士提醒道。

    千寻回过神来,医院的救死扶伤都是有代价的,费用交慢了,轻则训斥,中则停药,重则赶出医院。

    “我去吧,爸,你陪着妈。”

    可是,到了收费的窗口,却发现手里的钱不够。

    “刷这个。”纪君阳递过一张卡。

    “你没走?”千寻一心扑在温母的身上,哪曾注意到他也跟她在跑上跑下,以为他早走了。

    “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谢谢,钱我过几天还给你。”是不是这就是多看他几眼的理由,自然无人知晓她的心思。

    “不用,就在你的工资里扣,你既然想休息几天,那我放你一个星期的带薪假,七天后,我希望能看到温经理来向我述职。”

    千寻一愣,“纪总为何非得留我一个想离开的员工。”

    “老高总对你非常赏识,虽然公司卖给了我,也知道人事上会有些变动,但一直力举推荐你。”

    原来只是这样,是她多想了吧,可是他话锋忽然一转,“而且,我若想留住一个人,纵使她有千般能耐,也是走不成的。”

    那扬长而去的背影,让千寻忽然困惑着他留下她的动机。

    第一卷 第11章 花样美男艾维

    这天的黄昏,千寻接到海芋的电话,“亲爱的,我终于解脱了,今晚来waittgbar陪我喝酒庆祝恢复单身,好不好?”

    终究是离了婚,王子和灰姑娘的剧情落下帷幕,那幸福的结局只存在童话里,而现实总是很残忍。

    残忍到千寻不敢幻想能和纪君阳再发生点什么。

    如今的他,高高在上,再不是当年落魄的男子。即便当年他落魄,也是背景强大的人。她和他的距离,本来就不只一点点,如今,更是遥不可及。

    千寻赶到waittgbar的时候,海芋正在舞台上又唱又跳,完全一副疯女人的模样,半道上又扔下话筒调戏着新来的酒保,闹着要把艾维珍藏的最好的酒全都拿出来。

    艾维是这家酒吧的主人,高挑的个子,白净的皮肤,像是长年不见阳光,有种孱弱阴柔的美,用时下流行的一个词来形容就是个花样美男。

    此刻他正站在一旁,摇头笑看海芋胡闹。

    如果说在这个城市里,海芋是她的闺中蜜友,那么,艾维就是她认识了五年的蓝颜知己。

    酒保年纪不大,再加上刚入这一行,对于海芋有意无意的调戏和忽悠,耳朵根子都红了,窘迫地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老板来解救。

    可老板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悠闲地啜着他的酒。

    千寻看见此状,不禁莞尔,一路赶来时的担忧终是松了口气。这女人,还是和之前一样地没心没肺。

    她在电话里说的解脱,大抵是真的想通了吧,鸡肋般的爱情,不如早点丢掉。

    这强悍的恢复能力还是让千寻忍不住咋舌了一翻,她用五年的时光,都没能从那个深渊里爬出来。

    海芋看见她,扑啦扑啦地就抱过来,“千寻宝贝,你终于来了。”

    每每被她唤作宝贝的时候,千寻全身都会泛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海芋将她的身体按坐在高脚椅上,然后朝艾维招了招手,“来,你们俩个,今晚上陪我不醉不归,庆祝我恢复单身。”

    今晚的海芋眼睛有点微肿,涂了厚厚的眼影来遮掩,可是那张脸蛋,依旧是那样地无可挑剔,就是酒保,也忍不住用余光相看。

    千寻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不会喝酒,她胃不好。这些年忙碌的工作让她的饮食失去规律,坏了肠胃。

    可是,今晚,她也不推辞。海芋笑得再灿烂,可心底的那道伤,哪有那么快就愈合的。

    朋友,就是用来疗伤作陪的。

    酒至浓时,海芋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倒靠在千寻的肩上,此时他们已经从吧台移到了沙发卡座区,桌上堆满了瓶瓶罐罐。

    “千寻,我净身出户了,无家可归,你可要收留我,要不然我可只能住公园长凳了。”

    冷不防从她口中听到这个,千寻不免大吃一惊,却又了然,只是心疼地抱着她,“你怎么这么傻。”

    虽然爱情没了,可几年的青春,换点分手费那也是应该的。

    “他给我留了一栋房子一辆车,还有几百万,可是我都没要。人都没有了,我要那几个子儿做什么,他父母亲戚一直认为我是冲着他家的钱去,我就让他们看看,穷人也有穷人的志气。”

    “志气又不能当饭吃。”千寻咕哝了一句,可到底没有大声说出来?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