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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部分

楚”的事,一向待小透如同己出的荣婆婆可一清二楚,她已八十一了,都豁了出去,啥都不怕了。

    “小透这么个好女子,怎会偷汉子!他们说有一天看到她和从前一个杂工小厮叫崔什么的,在院子里勾搭,这是啥话?雷家的人是找借口虐杀她罢了!小姑娘也不是自尽的,她颈上一道痕,背上又一道痕,肚子上又一道痕,s处又一道痕……吊颈难道吊的不止是颈!唏,我替她收的尸,我怎会不知……”

    追命这才知道:

    他们害了她!

    ──他也害了她!

    收齐了罪证,他到雷家去问个水落石出、云开月明。

    “关你什么事?”雷家二少爷反问,“她是我老婆,又不是你的,你跟她有什么来路?”

    “如果是你们干的,”追命说,“我就要逮捕你们。”

    “逮捕?我们?我老爹是镇长,我跟这儿的县官有交关,跟京里的丞相也有交情,你抓我们,做梦!”雷冲冷笑,“就算是我们迫死那s蹄子的,我爱怎样就怎样,你管得着?”

    听完了这句话,追命就冲了过去。

    雷冲的腰脊断了。

    雷动的鼻骨、胁骨(左边第五根,右胸第二、四根)、胫骨也断了。

    追命把他们“扭送”到衙里去,正式“逮捕收押”他们归案。

    他在雷家一场混战,也负了伤。

    不过,雷氏兄弟也太小觑他了──区区一名味螺镇的小捕头,居然能独力奋战雷家三十七人,还把大少爷二少爷死狗病骡一般的“拖”回衙里去!

    而且他还能强忍怒忿悲恨,不把这两个无行恶徒活生生踩死!

    ──这人分明不止是一名捕头。

    ──而是一名绝顶高手。

    ──一位肯当捕役的绝顶人物。

    那天下午,经阿娴嫂做“内应”,追命偷偷闪进大落院,到了小透“悬梁自尽”的地方默祷。

    ──他要把小透冤死的魂魄请回她长眠之地去……要不然,附在他身上,他也决无怨言。

    ──他觉得小透衰弱得连魂魄也是衰弱的。

    追命本来不信这些。

    ──只要事关小透的,他就信。

    他希望小透是仍有呼息的,仍可思虑的,仍可以感觉到:他已为她报了仇、伸了冤的,要不然,他所作的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当他心里虔诚的以为,已把小透无力柔软的魂魄“请”在身上之际,走到院子里,忽然,他听到那有一声没一声不知世上几年懒懒霭霭的j啼。然后,厨房前吆喝打铁,玎珰的响;工人在再翻新的棚上棚下,呐喊接力。那楼上,还是后院,井里,抑或是心里,传来了一种幽幽的歌声;仔细听时,却湮远不可闻,不经意时,又像泡沫般浮了上来。

    那是那天的歌。

    但人己不在多时了。

    追命呆在院了里,伤心得像一条失去流动力量的河。

    直至娴嫂催促,他才恍恍惚惚的离开院落,上了山,已是傍晚,到了小透坟前,心里难过得直闭上眼,向那一墓荒坟祷告:小透、小透,冤已伸、凶已除,恶人遭磨,你在黄泉之下,可不要再惊怕了……

    他跟小透,由始至终,只是一场一厢情愿的偷恋;从头到尾,也只谈过一次的话。但这也害苦了他,他是她命里的克星。他跟她只是真正见了一面,但却追了她一生的女子。想到自己一直如珍如惜、为她可生可死的女子,却曾遭如此欺侮凌辱,而他居然不在她身旁,而他竟然还不知道,他心里一酸,落下泪来。

    一阵风吹过,仿佛有谁对谁说了些什么话。追命徐徐睁开了眼,只见晚霞千道,不可迫视,墓上、墓旁、墓后、墓前,满山、满地、满目、满天都开满了小白花。

    小小的白花。

    小小白花在风里向他招手、点头。

    少年追命 … 第五章 我这样又怎样!

    人太好官便做不大。

    这也不一定是说当大官的就比小官坏,但当大官的至少要比小官狠,在所必然,否则便升不上去了。追命人好,心软,他本来就没打算要当官,他当捕快,也不过是为了要为民除害,以及为了替小透报仇。

    既然已当成了捕快,他就一切依法行事,飞天蜈蚣跟他已相交莫逆,有次在酒楼小酌时便跟他调侃:

    “好哇,现在你当成大捕头了,可以别无顾碍,大打出手;可以血洒长街,快意恩仇。嘿嘿,等我跑江湖跑累了,我也且来当当捕快!”

    追命一笑。

    他喝了一口酒,指指茶壶。

    何炮丹一怔。

    ──一向饮酒的人,指茶壶作甚?

    “酒有毒?”他机警的问,“还是茶有毒?”

    追命微笑摇头。

    “你不要喝酒了?”飞天蜈蚣紧张的问,“你改喝茶?”

    追命像是喝醉了,但仍是摇头。

    “你要我喝茶?”何炮丹仍不死心,“还是喝酒?”

    追命像只剩下了摇头。

    何炮丹火了:“那你指茶饮酒的,是啥意思?!”

    追命淡淡地道:“没有意思。那是茶,这是酒罢了。”

    何炮丹老脸挂不住了,更是光火:

    “没意思你又指个啥?!你不服气我说你可以借职行凶是么!”

    “老何,”追命这才语重心长的道,“我是个捕快衙差,现在已不是什么江湖道上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人了。我当衙差,是为了要跟不平的人出口气,替皆不平的事主持公道,但样样都是要依法执法,怎可无法无天!要是我跟一般武林人物无异,爱打便打,要杀就杀,动不动借缉捕为名与人决战,痛快是痛快了,那我这个公差是怎么当的?用拳头打的?不如当武林豪杰好了!用脚尖踹的?不如去绿林当响马好了!用刀使剑,那是武林高手的凶器,在这儿,我施的使的,是法,是理,是公义!打打杀杀,那是武林人物;我们用的是这儿;”

    他拍拍自己的脑袋,“用这儿,”又拍拍自己的心口。

    飞天蜈蚣给他带笑半醉的着实说了几句,也没办法,更不能不服,只用手拍拍咀巴,叫道:“你也会用这儿。反正我就说不过你。”

    的确,他是说不过追命的。

    但他却很敬重追命。

    ──虽然他是小偷,追命是捕快。

    他一向只偷贪官恶霸的财物,正如追命只帮良善老百姓出头:一捕一盗,两人似是做着同样的事。

    追命从来也不敢小看这个“贼。”

    不过,追命也太小觑了大少爷和二少爷的老爹──“石蟹”雷大虾了。

    雷家两位少爷才给关了两个多月,便放出来了:理由是杀人证据不足,何况,小透是他们自家的人,她偷汉子自缢,与人无尤;以前给追命力邀出来为小透之死乃为人所杀指证的人,全都翻了供,或不敢再说什么了。

    追命知道已迟。

    ──雷氏兄弟已然出狱。

    追命才再度正视雷大虾的势力与实力:在真正的武林里,斗势胜于斗智,斗智强于斗力──在刀剑上见功夫、在拳脚上定胜负,那通常只是第八、九流的货色,顶多是第二、三流的高手而已。

    第一流的不必出手,便可获胜。

    以雷大虾的力量,连县官也怕他五分,他大可使追命丢官弃职。

    但此事并没有发生。

    追命还升了官。

    他从一县捕快,当成了七县副总捕头。

    ──不降反升?

    有人说是因为县太爷万士兴看重他,有人猜是当日他保住蔡丞相的寿礼,有人则冷讽热嘲:敢情小崔捕头跟雷家在一个演一个唱,一面捉一面放,这,自然就升官发财了!

    然而追命却很清醒。

    他知道是谁让他升的。

    ──不是因为他连破了二十几件大案;不是因为他劳苦功高;不是因为他的武功好……

    当然也不是因为他爱喝两杯。

    而是因为雷大虾。

    ──力荐他高升的是雷大虾。

    只有这样,雷家才可以把他稳在那“吃公门饭”的位子上,只要追命一天还在“公差”的位置上,他就无法行之以江湖手法、武林规矩,他便不能在没有新的罪证下再去对付雷冲、雷动,不能任意为报私仇而杀伤任何一个人民百姓。

    只要追命仍有顾忌,雷大虾就不必太担心了。

    因为这件事,追命越发感悟:闯荡江湖,武林阅历恐怕要远比武功高低还重要!

    追命知道,这只是雷大虾的第一步棋,当然还有第二步。

    追命更相信,“封刀挂剑”雷家:“霹雳堂”第四大分堂“七栈”分堂堂主“石蟹”雷大虾,决非易与之辈。

    他不像他的宝贝儿子,那么沉不住气。

    ──那次,他拿下雷冲、雷动兄弟的时候,早已算准雷大虾正赴江南“霹雳堂”总堂述职,否则的话,恐怕就连那个两个月也关不住雷氏兄弟呢!

    追命知道厉害。

    他并没有因而感到害怕。

    ──凡是“七栈”一带由“霹雳堂四分堂”所作的恶事,不管嫖赌拐骗,他一概照办不误。

    他一点也不领雷大虾的情。

    他这样明目张胆跟雷家的一切恶势力作对,不理七栈中五个县官或明或暗的晓以“大义”,摆明了是:

    ──你作恶,我就整你!

    ──我就这样,你又怎样!

    少年追命 … 第六章 这样那样都一样

    上得山多终遇虎;上得虎多呢?

    ──总不成遇上毛虫吧?

    可是“七栈”中的“苦恼乡”,苦恼乡中富绅陈七富,就是“上得虎多遇着虫”。

    毛虫。

    陈七富一向喜欢“猎虎”。

    ──“虎”就是“胭脂虎”的虎。

    他喜欢猎艳。

    可是,这回,他有了“艳遇”,夜宿“苦恼乡”的“老虎客栈”,结果,第二天,就死翘翘了。

    人人都说:陈七富这回暴毙,敢情是“马上风”了。

    他死的时候,全身赤l,双目突睁,牙关紧闭,但那话儿如金刚怒杵,一柱擎天。

    他伏尸的被衾之旁,的确留下女人的香味、亵衣、还有长发。

    ──敢情那女子有见及此,早已走之不迭了。

    唯一跟此情此境很不调和的是:

    虫。

    陈七富一双毛腿,爬沾了六七条肥肥的、粗粗的、毛茸茸的虫!

    就是这几条虫,使追命生了疑,且有了破案的线索。

    追命曾跟过温约红学过“解毒法”。

    ──要知道解毒之法前,一定要知道“毒”是什么。

    其中一种毒,是用狐不食草、没羽药、婆娘蝎制成的。这三种药都极希罕,不易采得,且都是救人治病的药物。不过,三种良药混在一起,取其适量的药汁,就变成了剧毒,这种厉毒,发作极快,如直接攻入血脉之中,便决难以抢救,而且,中毒之人似心悸、血栓而死,看去不似中毒,也毫无中毒迹象。

    这种毒的特征不多,牙龈紧咬、阳具勃起,一般而言,都未必可断为中毒,反而会给人疑及是“马上风”。

    ──幸好,这三种中的两种,珍罕无比,找得着而会用的人。更是难逢难遇。

    事实上,温门制毒好手也称这种毒为:“落马车”。

    唯一比较明显的特征是:

    虫喜欢聚集于有这几种药味之处。

    ──大概是因为那三种药用的叶j,原来就是毛虫所嗜食的事物之故吧!

    于是,追命就生了疑。

    他解剖尸首、遍寻疑点,连脚趾甲里也不放过。

    胃部:无毒。鼻孔,无毒。咽喉,无毒。在他几乎要绝望放弃之际,终于教他发现了陈七富的y囊上一个特别的“毛孔”。

    ──那不是毛孔。

    那是结了血痂子的小小伤口。

    ──那是针孔。

    找到了。

    ──“落马车”的毒力就是从这儿刺进去的。

    这不是“马上风”。

    而是谋杀。

    追命立即追查那夜跟陈七富在一起的女人。

    没有线索。

    一点线索也没有。

    在人人都放弃的时候,追命却还不绝望:他从药物下手,但终于发现,此路不通:婆娘蝎早已缺货多年,狐不食草只有“老字号”有少量珍藏,至于没羽药,则很普遍,任何药局,均可购得,甚至在山上亦易采得。

    从人物下手:那艳丽的女子,好像是跟另一高瘦男子一起出没,那男子一双眉总是蹩着的,像不胜忧虑的样子,看来,便是他介绍那女子给陈七富的。

    但这两人却似完全消失在空气中了。

    过了大半年,一对江湖卖艺的男女,在表演完毕、俯在地上收拾赏钱之余,忽然看见跟前站着一对芒鞋。

    他们两夫妇缓缓抬头,就看见了一个落拓、不羁各写在脸上和眼神里的年青人;这人,也就是他们命途上的煞星。

    从这人的服饰可知:他是公差。

    “案发了,”那看似潦倒而自在的“公差”道:“陈七富在死前说了你们的名字,跟我回去吧。”

    “胡说,陈七富早已毒发──”

    那两夫妇抵死不从。

    “‘毒胆公子’温亮郁,你和尊夫人‘擒心娘子’,十个月前在‘老虎客栈’以淬有‘落马车’毒力的针刺杀陈七富,追命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逃不了了。”

    温亮郁大怒,他力护夫人边战边逃。

    可是逃不了。

    追命的武功,尤其是轻功与腿功,比起昔日,更有大进,一日何止千里。

    温夫人恨声叱道:“你何苦迫人于甚!”

    温夫人眉目姣好,温雅贤淑,眼神里自透露出一股英气,而神态间又闪过一种落寞──不知怎的,追命却觉得有点亲切、有些儿眼熟。

    追命能够破案,是紧紧攫住了一条线索不放:能知道“落马车”这种毒药的人,武林中也决不多;能配制这种毒力的人,更少之又少;他研究过陈七富的尸身,知他也是会家子,胆敢暗算他且暗杀得手的人,必然是高手;能够获得那两种秘药的人,恐怕更属罕见。

    他从藏有狐不食草的“老字号”温家中下功夫,再从专门配制毒药的“小字号”下手,苦苦追查,终于给他查到:

    大约一年前,“毒胆公子”温亮郁的确遽然离开了“老字号”,之前,他与一女子双宿双栖,因与“毒胆公子”匹配之故,江湖人皆称之为“擒心娘子”;听说这女子要讨好人、只不过三言两语,赚人很有一套。

    温亮郁此后不知何故,脱离了温家,“老字号”的人已不认他为温家成员。

    追命便根据这线索追查了下去:有了目标,好办多了。

    当他得悉这对小夫妻在冰城一带卖艺之后,一上来,便用话兑住了对方。

    “毒胆”“擒心”见案发败露,只好力战到底。

    温亮郁虽只擅于制毒,但跟他娘子一样,手底下功夫也很高明。

    可惜。

    可惜他们遇上的是追命。

    追命的腿法,这时已进入崭新境界,似风般无相、如云般无常,像雾般无向,像火般无定。

    他像一块飘浮在空中的大石,在无从发力处有莫大的力量!

    ──他竟用一双腿子,把眼前这两大高手点倒,而不伤任何一人!

    给点倒的温夫人,还恨恨的用唾星子啐他,怒骂:“狗腿子!”

    为了要供辞作证,追命也在公堂上听判。

    到了这个地步,温亮郁这对小夫妻也直认不讳,坦然承罪。

    “擒心娘子”力言此事与其夫婿无关,是她以美色相诱,以“如果要娶我,必定要替我毒杀一仇人”为条件,温亮郁只好替她研药,她以色诱陈七富,在重要关头时以毒针刺杀了他。温亮郁供词虽一力维护,在罪名都往自己头上栽,但显然此事非他所策动主使。

    县官问她姓名籍贯,何以杀人。

    “我姓崔,叫妙花,排行第三,霹雳县味螺镇人。”“擒心娘子”语音坚清,句句犹把追命震落万丈崖底,“我杀的原为‘更衣帮’凶徒,外号‘七层虎’朱麦,现在化名为陈七富,以为可以逃避仇家。当年,他打伤了我酒醉的爹爹,又伤了我那将临盆的娘亲,还使我那久已失踪的弟弟,饱受‘七苦神拳’之苦,并向‘太平门’告密,以致梁坚乍分别杀害了我苦命的爹爹和娘,害得我家散人亡!而今他换姓改名,仍在这儿享福玩女人,我自是非报这个仇不可,非杀他不可!”

    追命只觉天旋地转、星移斗换。

    ──那是……

    ──那原来是他的三姊!

    ──他抓的原来是他的三姊和三姊夫!

    (而三姐夫妇为的是替爹娘手刃大仇!)

    “不管这样那样都一样,杀人的人总有一大堆理由!”收了“更衣帮”送来的“黑钱”而心满意足的县太爷万士兴这般结案:“杀人填命,欠债……这个嘛,拿钱便是!来人啊,带下去,把这对男女押牢候斩!”

    少年追命 … 第七章 期待更大的石头

    很多人做了不对的事,都说自己没有选择、身不由己,其实,在他们身可由己、大可选择的时候,他们也不一定做对的事。这样,到头来,自然就变得身不由己,无可抉择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   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凶手:   ──可是他错了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好人,还会抓拿他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自己的亲人,还会秉公行事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杀人是为了替自己报仇,还会追缉元凶吗?   你呢!   ──世间的事,是不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判断便会全然不同?   如果不是,为何自己的一只大牙在疼,总比对岸那儿的屠杀更令你关心?如果是,那么世上还有什么法理可以依据?还有什么情义不能乱法?

    追命私下向万士兴求情。   “不可以。我是依法下判,杀人偿命。你身为公人,万万不得徇私。”   再过三天,温亮郁和崔妙花便要当街处斩。   追命再次求情:“陈七富是个恶霸无赖,杀过不少无辜,死有余辜,温氏夫妻也算是为民除害、为亲报仇,可否请大人轻判。”   “令已经下了;”一向昏庸的万士兴难得这般断然,“岂可朝令夕改!”   追命无法可施。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