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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人生物语第2部分阅读

    没解开胸罩的扣子,便一使劲扯开了它,然后一只大手便捂在了她的|乳|上。

    手掌心传来的热量融化了素芳心中的拘谨,当秦高的大手揉搓着自己的椒|乳|时,她的手也激动地抚摸着心上人结实的后背,甚至越过了他的虎腰,在紧绷的屁股上惊鸿一现。

    随着秦高的揉搓,素芳的|乳|又挺又大,|乳|头肿胀的如同两粒大大的子葡萄,身子却越来越柔软,因为自己的一条大腿正顶在她的s处,那里的濡湿也逃不过他的法眼,他知道自己的小弟弟该上场了。

    素芳用最后的一丝冷静把一条雪白的枕巾垫在了自己的屁股底下,然后就觉得一阵钻心的痛,悉心保有了二十载的贞操失守在心上人强有力的冲击中。

    第二天碰巧是个礼拜天,李素芬和丈夫回到娘家。一进屋她就觉得她妈的脸上洋溢着喜庆的色彩,而她爹却有些闷闷不乐的。妹妹的房门关着,她心道,这死丫头,也够懒的,太阳都晒到屁股了,还没起床!郭秀芹正接过大女婿递过来的一网兜水果,转头看大女儿要推小女儿的房门,她想制止,可已经来不及了,房门“吱扭”一声被推开了。

    屋里阳光明媚。妹妹坐在梳妆台前,正梳理着头发,转头看是姐姐,便嫣然一笑。窗和床之间立着个高瘦的男孩,正转头看着她,阳光照在男孩秀气的脸上和肌肉盘结的精赤上身,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

    “是大姐吧?”

    (九)

    秦高很快在t市的市中心买了两处房子,把尚在农村的爹妈和四个弟弟妹妹都接到了城里,住进了其中的一处,而另一处自然是留给自己结婚用的。

    第二年的春节,秦高和李素芳就在t市最豪华的明珠大酒店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两个月后,李素芬与丈夫离婚,因居无住所,便搬进了妹妹妹夫家。到了秋天,妹妹生下一子;一个月后,姐姐生下一女。

    秦高开了家t城最大的电脑公司,一面卖电脑一面搞继续教育培训,因为他胆大心细,遇事果敢,公司颇有斩获。之后他看到这个行业做的人多了,便毅然抽出所有资金投入了自己熟悉的建筑业,建厂生产新型铝合金板材,结果大获成功,成为t市赫赫有名的年轻企业家,先后被选为t市青联委员、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市政协委员、常委。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几年后,在t市春风得意的他突然将自己名下的所有事业转卖给了美国的一家跨国公司,然后举家迁往外地,此后不知所踪。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高的成功故事在t市逐渐成为一个传说,不少人以他为榜样激励着自己。

    (十)

    明珠大酒店最豪华的包房麒麟阁里杯盏交错,在t市也是个响当当角色的罗虎正大发感慨∶“小秦这家伙真他奶奶的不得了,说实话,我罗虎也是个见过市面的人,可在国外咱也不敢太诈唬。小秦好嘛,一动弹一大家子七、八口人且不说,全他妈住在五星级的宾馆,一个房间一晚上就两百多美金呀,他小子一开就四间,我听服务台说,他住了快十天了,连吃带喝的得多少钱呀!”

    旁边一个马仔恭维道∶“罗哥,您不也住那儿吗?”

    罗虎大眼珠一瞪∶“你懂个屁!”转头对一个中年人道∶“老王,小秦还真够哥们意思,我在巴塞罗那的费用都是他付的,这样的朋友,够交!”。

    老王颇有同感的点点头,然后暧昧的笑问道∶“看到李家姐妹啦?”

    “怎么没看到!”罗虎咂吧咂吧嘴∶“小秦咱就不说了,李家那姐妹俩妈的简直快认不出来了,我他妈的这才明白什么叫居移气养移体。就是小秦小孩的家庭教师都他妈是绝色啊!”

    (十一)

    澳洲墨尔本一栋海滨别墅。

    秦高微微打了个寒战,素芬立刻感觉到了,温柔的问∶“阿高,是不是冷气太凉了?”

    落地窗外风和日丽,宽大的泳池里,二子一女正和素芳还有家庭教师宫婷在嬉戏。秦高看得有些出神,素芬已经偎在了他怀里。

    岁月似乎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让她更加成熟而美丽。午睡后的他彷佛又有了使不完的精力,拍拍素芬的臀,她便明白了。

    内裤是开裆的,露出暗红的花蕊。

    “弄好了吗?”

    “就知道你醒了要要。”素芬媚眼如丝。

    秦高挺枪刺去,不是前面的玫瑰,而是后面的菊花。火热平滑的直肠紧紧地包裹着他,却一直探不到底,就像是无尽的深渊一般,没有尽头。

    【完】

    泥人

    2001年5月于大连

    后记∶

    最近诸事不顺。先是姨奶故去,她老人家是我爷爷辈中的最后一人,我回阳奔丧,心情之坏自不待言。之后元元也上不去了,家里的宽带因为长城公司由卫星换光纤,可能是和网通出现了分歧,以致域名解析服务器停了好几天,秦守兄和其他朋友的邮件今天才看到,也才知道秦兄替我在元元上求救,真是谢谢秦兄了,同时谢谢那些关心我的朋友,像pople兄、吕萌兄、uan兄等等。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现在还在元元的门外徘徊。由此想到了元元的地位之所以不可动摇,不仅因为有众多的写手,还因为有众多助人为乐的读者呀!不过,可能是网通的缘故,朋友给我的代理都上不去元元,还是通过feb才能上来。

    这篇本是写给“十日谈”的,好换些其他作者的文章看。 _  不过,因为《大盗》遇到瓶颈(其实大盗5早写好了90%),而《我短暂的滛贼生活》因为其他事情需要暂停,为报答支持我的朋友,只好拿这篇献丑了。

    不过,这篇文章虽然短,却是我第一篇可以理直气壮写上一个“完”字的小说,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很有纪念意义呀。至于文章的写作背景,因为工作的关系,接触到许多有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特别是九十年代初起家的那批钱的来路都不正,用“血腥”二字形容决不为过,因为他们吸的都是国家和老百姓的血,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最初动机。

    周口店兄∶谢谢您的夸赞,小弟实在汗颜。《我》一文实在不敢与那些大家相比,套用您的一句话∶“写一个好开篇不难,难的是出一个好长篇”,期待您多提宝贵意见。

    泥人

    2001年7月于大连

    附录∶《为泥人喝采兼谈一些想法》

    发言人∶周口店

    在下进元元的时间不长,也无抛砖引玉之好,只因最近看了元元上的几篇评论,另等泥兄的文章等得心焦,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所谓通俗文学,至少应能娱人(如只为自娱,煮茶翻书是更好的选择)。一篇武侠(情铯)小说是否好看,有个很旧的法子∶它的前两章是否能吸引你读下去。我相信绝大多数的金迷第一次看武侠的年龄应在20岁以前。这是阅读“成丨人童话”的黄金时间——在下在离开校园以前,每次读《天龙八部》,都会被阿朱的情节感动得流泪;也曾和女朋友认真讨论过让杨过一等十六年如何如何的话题。

    在以后的岁月里,在经过若干年追逐财富、女人的日子后,偶尔也会拿出他的作品一读,但只有寥寥数部还能让我再读下去(以为这几部可称为武侠文学中的《红楼》)。这也就不难理解像王朔这样洞悉世情的老混混在年过不惑第一次读金书——很不巧,是开篇无味的《天龙八部》——后将金庸称为xxx(恕我不能引用他的不敬之辞)。当然,王朔不是一个俗人,不能推而广之。以在下看来,如果是一部武侠精品,你十五岁时读它,怦然心动;五十岁时再翻,亦可为消遣。

    回到正题,在下拜读过《寻秦记》和《大唐双龙传》的前两章,之后的感觉比慕名去看《卧虎藏龙》还失望(作者忝居金庸,古龙之列?)。元元上比较出名的武侠长篇基本上读了,方寸兄的水准应在黄易之上。但现代人的古白话文无法和金某比肩;制造冲突,把握节奏感的能力尚需时日;至于对人性的描述,因是情铯小说,不好苛求。金着是难以移动的群山,文风近似的作品总给人曾经沧海之感。

    在下比较看好泥人兄的《我短暂的滛贼生活》,这是一部真正使人愉悦的作品(至少给在下这种感觉)。它不群于其它作品(包括泥兄的其它作品)的是作者出神的刻划手法∶每一女子的出场、衣着、语言;主人公与不同背景、性格的女子从初识、交锋(非性茭锋)、直至征服的过程,精雕细琢,宛若亲现,隐具大家风范。此篇中还加了些都市幽默,看来泥兄是领会了武侠情铯文学的真味。

    (不知泥兄是否确是上交大计算机系出身?)∶-)

    以下再谈谈个人的一些想法∶

    1·泥兄的作品中,主人公是先以“才”再以“性”的方式来征服异性(这和他篇多少有些区别,也是在下所推崇的),无往而不胜。百战百胜是武侠情铯文学的通病,永远有一些女人,即使你拥有大多数男人所梦想的东西也无法征服她们。试想当你携美同归,泛舟五湖(喜剧),或冷月寒柏,将散功西去时(当然是悲剧),遥思那个生死两茫茫、终极一生都无法得到的女人,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2·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泥兄第一次使用明确的年代——在宁王朱宸濠反叛平息后的第四年。那么应是嘉靖初年,其时四海升平,尚无内忧外患,正是三教九流各领风马蚤的时候。不知泥兄是否会在后篇中引入历史人物?

    3·在下虽说翘待下篇,但无意催促泥兄。老人家说过∶“写一个好开篇不难,难的是出一个好长篇”……

    cheers!

    周口店

    7·25伦敦

    逃匿篇之北京一夜

    第一章

    我,王欢,终于开始逃亡了。

    我真正的名字自然不是王欢。几个月前我就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在南方出差时便鬼使神差地办了几套假身份证,其中的一个就叫王欢;前些日子还配了一副隐形眼睛――我打小就戴眼镜,眼镜一摘,妻有时都认错人。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接到朋友的电话,我知道自己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虽然逃亡的念头也转过几次,甚至还想过逃亡的路线,但这一天真正来临得时候,我还是有如梦游一般。直到西行的列车已经开出了很远,我的心纔慢慢的平复下来。

    看身边仅有的笔记本电脑,我不由暗自埋怨自己:“总说自己的心理素质好,真遇上事儿,惊慌到这步田地!”。衣服自然没带;家里不宽裕,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出事也就罢了,总不能让家里再受苦,身上便只带了6千多块钱。又想起单位自己使用的电脑好多私人的资料没有处理,心下只能叹息,一切听天由命吧。

    买车票的时候只想着怎么尽快逃离这座城市,逃得越远越好,这时纔清醒下来,这趟列车是开往西安的,而自己竟也糊里糊涂买了张去西安的卧铺。我在单位不大不小是个头儿,出差时要么飞机要么软卧,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习惯真是害死人!”,我看了看上车时换回的铁牌,好在还是硬卧。逃亡的路不知什么地方是尽头,身上的钱不多,总得省着点花,我提醒着自己。

    定下神来,纔发现对面的铺位趴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正饶有兴趣地望着我,见我的目光投到她的身上,笑道:“你这个人可真够怪的了,都看了三个小时啦,外面就那么好看?”,甜甜脆脆的,是地道的京腔。

    时下已是初冬时节,车窗里掠过的土地上残留着大块的雪,灰暗暗的象我现在的心情。

    北地已经下雪了,我身上没由来的感到一丝寒意。

    揉了揉变得麻木的脖子,我换了个姿势使自己更舒服一些,看对面也更清楚了。

    很意外的,对面的女孩眉目如画,竟是个可人的美少女。

    不知打什么时候起,我就很怕和女孩子接触,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好像她们很容易让我脑海深处泛起一些可怕的念头。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身边只剩下同性的朋友,谈笑皆秃瓢,往来是和尚。妻当然十分的满意,连我的朋友都说我是那个城市里最后一个“已婚处男”。现在又在逃亡的路上,我自然一点心情都没有,淡淡的回了句:“是呀!下雪了嘛。”

    便转过头来闭目养神,脑子里却突然一闪,这女孩的面孔隐约有些熟悉,象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陪我说说话嘛!”,话音里有些瞋怪,但更多的是撒娇,“我好闷呀!”,接着便感到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推着我的肩膀。睁眼一看,那只手果然秀气又不失肉感,顺着伸过来的胳膊再看过去,灰色的羊毛衫恰到好处的体现着胸前凸起的完美形状让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多停留了几秒。

    女孩显然注意到我目光的去处,下意识的把胳膊缩回去护在自己的胸前,瞋道:“你,讨打呀!”

    我的脸顿时热了起来,我想它一定红的厉害。

    “就你自己?”我连忙转移话题。

    没想到我这句话却让女孩露出了戒备的神情。我一下子反应过来,刚纔色色的目光和这句话加起来,就像是狼外婆与小兔乖乖的对白。

    “我不是狼外婆……”,我赶忙解释,话里透着说不出的真诚。

    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从小妈妈就说我的声音像播音员;妻也说我的声音有穿透力,特别容易让人接受,还说是被我的声音骗到手的,全然不顾我和她5岁就相识、15岁就拍托的事实。

    女孩的神情正如我所料的放松下来,却没忘了给我一个白眼:“你以为我是小白兔呀!”,接着“噗哧”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你是不是……那个狼?”

    我没好气的回道:“胳膊抱的那么紧,就像个受惊的兔子,我再不知道自己被人看成什么狼还不成白癡啦!”

    她的脸似乎也红了,小声道:“谁让你……”,顿了一下,没往下说。

    气氛变得尴尬,可我却觉得原本陌生的两个人好像突然亲近起来。惊恐了一天的心好像也需要一些轻松或者无聊的话题来抚慰,我便率先打破了沈寂。

    “真的是一个人吗?”

    她摇摇头,指了指上铺,眼光黯淡了许多。

    我伸着脖子一看,却吃了一惊,上铺是睡着人,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外面的一个一头青丝铺在枕头上,显然是个姑娘,她正拥吻着另外一个人。由于角度的原因,我看不清两个人的面庞,只看到被子下面此起彼伏,象是有只老鼠在钻来钻去。这情景显然超出了我的想象力。

    “我的同学。”她看出我的惊讶,轻轻说明着。

    我下意识的又看了看下铺,两位年长的老者聚精会神的下着象棋,执着的神情好像天地间只剩下棋盘和棋子,其他的似乎都不存在了。

    “还好!”,我由衷地道,“幸亏他们下的是中国象棋,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呢!”,我特意在“中国”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女孩被我逗的笑了起来,“你呀,都什么年代啦……”,又装模作样的打量我一番,道:“你看着也不老嘛,怎么那么封建!”

    在这个年代,“封建”已经成了忠诚爱情的另一个表达式。“我老土嘛”,我先自我贬低,然后反击道:“可你纔几岁呀?再说了,这毕竟是公共场所嘛。”

    “玩的就是心跳,不刺激还没意思呢。”她似乎已司空见惯。

    “玩的就是心跳,不知我逃亡算不算玩的心跳,你和一个逃犯有说有笑算不算玩的心跳?”,我心里暗自嘀咕,女孩又甩来一道问答题:“你猜猜,我有多大?”

    女孩的眼睛明亮而又调皮,脸颊白皙水嫩的如同日本豆腐,我脑子里飞快的计算着她的年龄:“十七、八岁?那应该是个高中生,可今天既不是周末也不是节假日,一个高中生怎么能坐在这火车上呢?”,我疑惑的四下打量了一番,行李架上赫然立着几只小提琴的琴匣,心下豁然开朗,煞有介事的道:“你今年17岁,是北京音附高三的学生。”

    女孩“啊”了一声,满脸的惊讶:“你认识我?”,显然我猜到了正确的答案。

    “小姐,你不会那么有名吧?我可是累死了好几十万个脑细胞纔……算出来的。”我一面一本正经地说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