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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雨了第174部分阅读

    三三三的无限循环天。我不断在客厅里跺步思考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我打算静下心坐着,因为减少运动也就减少了消耗,自然也就可以增加再饿的间隔了。可总不动也不是办法。一来若是一直不动那就减少了生活的乐趣跟植物人没什么差别,二来这样也容易使身体器官退化,其结果就是变成真正的植物人。

    然而思考到最终的结果就是,我睡着了。

    每一次睁开眼,看见阳光散入我的房间,强光下能够看见弥漫在空气中的尘埃。三年来,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独自生活,习惯了没有钱的时候就将东西变卖的生活。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的房间现在也只剩下一孤零零张床了。再下去不知道还能卖什么了。回想起来,我竟然有些记不住曾经和我住在一起的人的面容了,虽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更奇怪的是我竟然从三年前他们走后,我没有掉过泪,甚至在追悼会上也是。健说我变了,我觉得我是变得成熟了,人总在摔倒后会变得更加坚强。而我现在心中也只有一个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觉得可以不顾一切。

    醒来后就去找出版社了,运气还不错,在第一家的时候那主编竟然同意出版了,心里有种千里马遇到了伯乐的感觉。虽然只先印五百本,但不管怎么说也是走出了第一步了。今天健没有来,因为今天是和他女朋友认识的正好一年,所以就过二人世界去了。本想告诉他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可后来想想还是不打扰他们小两口了,这几年来健也的确很帮我。

    “再来一杯。”我对joven说。

    joven是blck酒吧的一个调酒师,其实是大学的三年室友,后来因为违反了校纪被开除了,就去酒吧当了调酒师。按照joven家里条件也是完全不用出来干活就可以活够一辈子的,但他还是坚持要出来工作,他说这样才有活着的感觉。而调酒也是他的爱好,joven喜欢看见别人喝下自己调的酒而露出满意的笑。其实我也是偶然遇到过joven才知道他在这家酒吧工作的。

    “很久没来了嘛。”joven帮我倒了杯啤酒,然后擦着桌面。

    “是啊,之前没什么钱,今天拿到稿费不就来了嘛。”我酒量并不是很好,所以一般来也只是喝喝啤酒,也无法享受到joven的手艺了,不过据说joven在这一带很出名的。

    我也并非是喜欢埋醉在这种灯红酒绿之中,只是现这里的气氛的确也不赖,而且正好joven也是比较健谈的人。所以我也总会来和他聊天,基本是什么都聊,包括w,微微或是我的父母。也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他很会聆听。

    “还不打算去找w么?”joven问我。

    我喝了口杯子里的酒,“我不能去找她,她和我在一起会很痛苦。”

    “可我看你现在很痛苦。”

    “有么?可我觉得现在我很轻松。”这话并不假,我的确是这么觉得的。

    我“咕咕”又喝了两口,摇了摇空杯子示意再来杯。

    “你比其他客人骗起人来逊多了。”joven按住了我的手,“别喝了。”然后被一个客人叫走了。

    我感觉有些热起来了,把脸贴在吧台的大理石台面上,凉凉的感觉让人很舒服。

    酒吧当中有个舞台,每个晚上都会有一些不同风格的乐队来演出,而今天的主唱是个光头,唱歌的时候表情十分狰狞,有种拉屎拉不出的感觉,《拥抱》的歌声回响在酒吧,“报紧我/吻我/爱——别走……”

    一杯whisky推到了我面前,几块冰漂浮在酒面上。五颜六色的灯光下这只杯子显得更加透明。忽然我闻到了“勿忘我”的淡淡香水味。但也不是很确定,反正不是花露水的味道。

    一个穿着蓝色吊带衫的女孩坐在我旁边,“这杯算我请你的,喝啤酒多没情趣。”

    我慢慢将头抬起来,这女孩的脸很白,大概是灯光的关系,或可能是她自己把脸给刷白了。我好奇地看着她。

    “怎么,一个人喝闷酒不无聊么?”女孩问我,然后现我看着她,“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会误会的。”然后喝了口杯子里透明的液体。

    “不好意思。”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在平时会主动上来搭讪的女孩也不是没有,但是这样主动请别人喝酒的还真不多。

    “失恋了?”女孩将手里的杯子晃了几下,里面的冰块撞击到杯壁的时候出清亮的响声。

    “不知道。”

    “你看起来很落魄。”跟joven一样喜欢揭穿别人。

    “大概吧。”

    “你对每个女孩子都那么冷漠么?”女孩焉焉地笑了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拿着酒杯放在我面前。我拿起桌子上她刚才推过来的whisky,两只酒杯碰撞在一起出“叮当——”一声,我没回答她直接将那杯whisky一饮而尽。第一次喝这种烈酒不小心呛了一下,咳嗽起来。

    那女孩似乎没有喝,看着我大笑起来,“你真可爱。”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男人喝酒也可以用“可爱”来形容了。

    “我去下厕所。”之前喝的啤酒已经在膀胱里了。我离开座位走向厕所。

    放水的时候感觉头晕的厉害,刚喝whisky的时候都没什么感觉,没想到这种洋酒的后劲果然厉害。我用凉水冲洗着灼热的脸,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布满了血丝的眼睛。

    走出厕所的时候没站稳靠在了墙上,我用手撑起自己刚想走动,一个蓝色的身影贴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嘴唇感觉到了另外一只嘴唇的温度,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是冰冷的。

    一(3)

    头像快要炸开了一样的疼痛,我坐了起来,用手敲打着自己的脑门。

    我现自己赤,裸着上身躺在一间宾馆里的被窝中,马上紧张了一下,现昨天晚上的那个蓝色吊带衫女孩从厕所里穿着出来,“你醒了啊。”

    现在我可以清晰得闻到“勿忘我”的味道,我和那女孩的衣服像蛇皮一般得蜕在地上,虽然完全不记得,但是也能猜得出昨天晚上所生的了。我顿时紧张了。虽然电视或小说里见过很多什么的情节,也曾经幻想过生这样的事情,而真的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竟然感觉十分纠结。我觉得更像是我被强jian了。

    “放心,我没让你负责什么。”女孩的眼睛挺明锐的,一眼好象就看清了我在担忧着什么。她走到镜子前,开始吹着湿漉漉的头,“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弯腰捡起了地上的衣服。

    “我叫夏雨。”然后转过身,又是那个嫣嫣的笑。这个笑容很奇怪,既带着w的忧郁,也有些微微的纯真。然而这个眼神里到底带着的是什么,我至今不明白。

    系上腰带,摸了下口袋里的手机和钱包都在。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叶潇。”

    “呵呵,有意思的名字。”夏雨把吹干的头盘了起来,用一根橡皮筋扎住。“可以回避下么?我换衣服。”

    感觉脸上一下子热了起来,马上转过了身。刚才夏雨转过身对我笑的时候我现她的白并不是因为灯光或是化装品擦出来的白,而是她自己本身的一种近乎病态的白。

    “我的意思是你进厕所一下。”夏雨双手插腰。

    一直等到她喊“好了”我才从厕所里出来。而在厕所里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夏雨看起来并不像那些整天沦落在酒吧的风尘女子,她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小姑娘而已。可是,“为什么?”我忍不住问她。

    “因为你和他很像。”她已经换好了昨天那件蓝色的吊带衫。

    这个回答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想到的答案是“给我xxx钱,不然告你强jian。”之类勒索的话。我现夏雨说出那句话的时候脸上是带着不爽的,可能是我不该问这个问题。我估计是像广大黄金八点档的电视剧里那样,一个女子因为一个负心汉而沦落红尘。而我却正好成为了捡皮夹子的人,不过我更感觉我是没吃到鱼反而惹了一身马蚤。因为关于昨天的晚上那些应该是十八禁的画面的记忆我是一点都没有的,甚至都感觉是没有生过的。我觉得是我亏了,虽然眼前夏雨没有让我负责,万一在若干年以后她领着一个已经可以有能力打酱油的孩子叫来我爸爸,我该怎么办。并且更惨的是,万一我那个时候尚且不能管饱自己的肚子,怎么办?我顿时皱眉陷入了苦思。

    夏雨看着我苦恼的表情笑了起来,一开始只是微笑,可后来看见我愈加迷惑的眼神,她便放开声音大笑了,“瞧你紧张的那个样子,像个男人嘛。放心,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过,我把你背回来以后你自己脱了衣服就马上死睡过去了,我是睡你旁边那个床的。”

    等她说完这些话我用了十五秒的时间来整理了下思路最后得出了“我被耍了”的这个结论。当我想找她理论时,她丢下了一句“下次再见”就出门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好象是很肯定我们以后一定会再见的样子。但这也是事实,因为夏雨不来找我,我也会去找她。因为她竟然没有结宾馆的帐,更要命的是,这是一家四星级宾馆。

    夏雨走后,我在宾馆里的桌子上现了张纸:你真的很像他,不过比他可爱。

    然后又用唇膏印了一个唇印。我摸了下嘴,就算昨天晚上什么都没有生,但在厕所前的那个吻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由于支付宾馆的钱几乎用完了我的稿费,所以也破灭了我改善伙食的梦想。之后只好又吃了一个月的酱瓜,在我考虑要不要去采购一些酱萝卜的时候,健来了请贴,他要结婚了。我也终于可以用一天不去吃酱瓜了。

    他们选在了一个举国欢庆的日子来举办了这场婚礼——国庆节。并且还为儿子已经起好了名字了,因为健姓蔡,所以就叫蔡国庆。

    结婚那天,健订的那家酒店规模是相当大的,门口也停满了结婚的车辆。似乎大家都喜欢赶在某个节日然后一起结婚,这一点令我很费解,结婚这种终生大事还得凑到一块,好象在学校吃泡面一定要哥几个一起吃才好吃,而结婚也是要大家一起结才幸福。不过我还没有听说过大家专门挑哪个节日一起去离婚的。

    整个饭店有好几桌婚酒,我一进酒店就看见健跟一块木头一样站竖在门口,我过去跟他打了个招呼,今天健穿上笔挺的西装显得有点二。

    “蔡夫人呢?”扫视了一圈没现即将成为国庆沈莹。

    健耸了耸肩膀,“还没到。”

    在门口签了名之后我进到“合欢厅”去寻找我的座位,我的位置是坐在主桌的,这个使我感觉非常荣幸。健一共大概办了四十桌,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亲朋好友,我想了下,觉得更多的应该是狐朋狗友。看了看那么多充满喜庆的人头在涌动着我有点目眩了。因为中午的酱瓜消化得所剩不多了。

    找到主桌后,我拉开了椅子坐下来,看了下手机,离婚礼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坐在主桌的都是健和沈莹的挚友了算是。而我是这桌来得最早的。桌子上放着五粮液、长城干红、喜力、可乐各一瓶,中华、金上海也各一包,但是惟独大前门是有两包的。桌子上还有个像古代帆船船一样的玻璃容器,里面装了一半的水,有一个爱心形状的蜡烛漂在水上。每个座位的桌子上有一张写着名字的卡片,坐在我右边的是健,而坐在我左边的是……

    我看着那张卡片楞在那里,健这个王八蛋,卡片上写着w的名字。

    一(4)

    向门口的方向看去,健正在招呼着客人,而沈莹好象也来了,穿着一身红色旗袍挽着健。沈莹是属于那种很漂亮也很时尚的女性,至于为什么会跟上健这个败类我也不知道,没去多问,因为我觉得这是别人的感情,我知不知道是一个样的。但我却真心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在一起,不仅是为了健的幸福,更是因为有家的男人有责任感,会减少社会上的犯罪率,这属于为国家作贡献。

    健刚和沈莹一起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因为健更多时候和沈莹在一起而不来和我混了,因此我的伙食也下降了好几个等第。但后来想想还是很正常的,重友在现代已经是比较普及的事情,如果我有沈莹那样的女朋友,我一定不会去找健了。

    婚礼开始了,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健和沈莹已经换上了西式的结婚礼服站在红地毯上了。大大小小的婚礼从有记忆开始参加过无数次了,每次大家都穿的礼服也都是大同小异,尽管这样,沈莹依然成为了这个大厅里最有吸引力的磁性生物,虽然站在身边的新郎不进人意。本来健是邀请我去当伴郎的,但是我不喜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而且若是我去了,我怕会有人误认我是新郎。

    在音乐声中这对有些别扭的新人入场了,灯光慢慢昏暗了,几个小孩子围着健和沈莹拉暴了彩带。

    与其他婚礼不同的是,这次婚礼没有职业的司仪。

    健拿起话筒,“谢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这些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和我爱人,并且今天以后就是我妻子的婚礼。”

    四十桌人掌声雷鸣。

    健拉着沈莹的手笑了下,继续说,“我一直觉得我的婚礼由别人来主持是很不舒服的事情,所以我没有请婚庆公司的司仪,而就由我自己来担任本次婚礼的司仪,兼新郎。我相信我的婚姻,”健停顿了一下,“由我自己做主!”

    接着又是雷鸣掌声。

    而我觉得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把主次给弄错了,好象当司仪是他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和工作,而结婚却只是顺便的。看着健和一边沈莹幸福得笑着,心中闪过了一丝丝落寞,我应该是没有缘分像健今天一样,以一个主人,一个主角的身份来结束一场婚礼了。

    在无声无息中主桌除了新人外的八个人都坐齐了。我用余光看见了w,现她在看着我,我转过头去,避开她的目光。

    “为什么不敢正视我?”w开口了,“别闹了好么?”

    感觉胸口抽搐了一下,我没打算回答她。

    “你到底在想什么?”

    “为什么要逃避我?”

    “回答我啊!”

    w见我不回答又了一串的提问。同桌子上一些人听见了w越来越大的声音向我们这里看过来。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实在不想破坏了健结婚的气氛,就拉着w走到了大厅外面。

    “今天健结婚拜托你就不能安分点么?要吵我等会结束了陪你吵。”我压住自己的声音,但将愤怒的表情故意夸张到最大。

    w低下头不说话,咬着嘴唇,能听见w吸鼻涕的声音。

    “你说话啊!怎么现在成哑巴了?刚才不是凶得很吗?”

    w哭了。

    她蹲在了地上,哭得很凶。门口的几桌人好象听见了外面的吵闹。我把w拉到安全出口。

    “你有完……”看见w哭得像个小孩我的口气也软下来了一半,“没完……”

    w放声哭着,像一个因为妈妈没有给自己买玩具的小孩,哭声中充满着委屈。我转过身去,因为我觉得我的泪也快流下来了。

    w,对不起,我只能这样。我心里默默地对w说。

    “你他妈哭够了没有?”我努力将声音提高,一拳打在墙壁上。回音在楼道里回荡。手很痛,这痛觉一直传递到了胸口,我拉了拉领口。

    好安静。

    空气中只有w哭泣的声音,我受不了这样的感觉,想走,可是双腿一动都动不了。w哭了不知道多少时间,也许是因为哭不动了,累了,w停止了哭泣。

    “你变了,”w的声音很轻,但我却可以听得非常清晰。

    我无言以对。

    “从前的叶潇是不会那么胸的,无论什么时候总是会温柔地对我,”w笑了,好象是在回忆里想起了曾经的幸福,她笑得让我觉得更加辛酸,“他会借我肩膀靠一整夜,会抱着我对我说只要我需要他,他就在。”

    我已经忍不住泪水,隐藏了三年的泪水也终于在这一天溢出,我以为我不会再流累的。自从一年半和w分手后也再没有见过她,因为我知道,只要见到她,我就会忍不住的。分手是我提出的,没有再见她也只是因为没有勇气。连分手的时候我都只是用一条短信。一毛钱结束了一段感情,原来感情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廉价。泪水肆意地流着,顺过脸旁,顺过下巴,染湿了衣服。我慢慢将打在墙上的手放了下来,呼吸重得只能将嘴巴张开来摄入更多的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