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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吻第6部分阅读

,而石洛克除了那令人不安的幽默感之外,确实有两把刷子。过去几个月她是那么地孤独,寂寞得时常心痛。这男人有些特质令人想要信任他,让她得以纾解寂寥的痛楚。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问:“你对保全系统有多在行?”

    第十三章

    他噘着嘴,思索她的问题。“我知道怎么闯过去,但不够格称为专家。端看实际的系统才能决定。但是,我的确认识一些可以指导须知事项的高手。”他停顿一下。“你要做的是违法的事吗?”

    “是的。”

    “喔,天啊!我马上兴致高昂起来。”

    如果他的兴致再高昂一点,她想着,她可能必须杀了他,以免自己精神错乱。

    他转个弯,张望四周,带点沉思地说:“你知道我们该死地在哪里吗?”

    黎璃转向一边,双腿盘到座位上,阻挠他抢枪的可能,随后才敢快速瞥看周遭。“我知道。下一个红绿灯右转,再开大约一哩后左转。到时我再告诉你。”

    “我们会开到哪里?”

    “火车站。你在那边让我下车。”

    “噢,别这样嘛!我们处得那么融洽,别这么快就拋弃我。我还满怀期待,希望我们可以搭档。”

    “我不用先调查你?”她不可置信地问。

    “不先调查好象有点愚蠢。”

    “别开玩笑了。”和个美国人在一起才十分钟,惯用语自然地脱口而出,好象回到家换上舒适的拖鞋一样。“你住在哪里?我打电话给你。”

    “布里斯托酒店。”他依她的指示右转。“712号房。”

    她抬高眉毛。“你租了辆捷豹,又住在巴黎最贵的旅馆。你的正职薪水一定很高。”

    “我每份工作的报酬都很好,而且我必须有停车位放这辆捷豹。该死的。现在我必须再租一辆车,而且不能先还这一辆,否则损害清单出来,我就破产了。”

    她往后看看破裂的车窗,冷风从窗口灌进来。“把其它的车窗也打碎,告诉租车公司,是一些无赖汉用球棒敲碎的。”

    “这方法好象行得通,除非刚才有人记下我的车牌号码。”

    “凭你刚才摇尾开车的样子?”

    “说得也是。但何必冒险呢?在法国,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都被假设有罪。我会尽可能远离法国警察的追缉,谢谢你。”

    “你自己决定,”她事不关己地说。“必须付两辆租车钱的人是你。”

    “别说得这么同情,我会开始以为你在乎。”

    那句讽刺令她不由自主地发笑。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她不知道那应算是优点还是缺点,但他确实逗人开心。当她绞尽脑汁想找人帮忙时,他出现的时机这么巧,只差没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腿上,除非傻瓜才会立刻拒绝。她会先调查他,若有一点点可能是中情局或靠不住的人,她就不再联络。他的表现不像被雇用来杀她:她开始觉得宽心。至于他是不是高手,或值不值得信赖,仍有待观察。她无法透过中情局的正常管道调查他,但她认识几个法外人士可以帮忙。

    抵达火车站前还有一点时间,她乘机仔细端详他。她有些讶异地发现,其实他满好看的:当他说话时,她只留意他说话的内容,而不是他的脸。他身高约六呎一,高挑瘦长。双手强壮有力,修长的手指,没戴任何戒指,青筋条条鲜明,指甲修得简短干净。一头棕色短发,鬓角旁有些泛白;蓝色的眼睛,颜色比她深。嘴唇薄了点,但唇形很好看。坚毅的下巴方正,贵族的鼻子,鼻梁又细又高。除了些许白发,他看起来比她猜测的年纪更年轻。她估计他的年纪应该与她相仿,近四十或者四十出头。

    他的穿着和几百万欧陆的男人一样,没有任何地方让他显得突兀,或是告诉每个人“我是美国人”,没有李维牛仔裤或耐吉,也没有宽松t恤,上头还浮印最喜欢的职业足球队名。他穿褐灰色长裤、蓝色衬衫,还有一件质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软皮便鞋,干净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离开南美,他相当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风格。

    “下一个路口左转。”接近路口时,她说。

    他也相当快就学会巴黎的开车模式:胆量、气魄,外加横冲直闯的架势。若有车子想把他挤开,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当地人常用的手势。当他插到其它车子前头时,不仅微笑着,眼中还闪现光芒,显示他对高挑战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来巴黎多久了?”她问。

    “三天,怎样?”

    “在这里停车。”她指着火车站前的人行道。“你开车的样子已经像个本地人。”

    “和一群鲨鱼游泳时,你必须露出牙齿,让他们知道你是认真的。”他在人行道旁停车。“真荣幸认识你,怎么称呼?”

    她没有回答。将手枪插回短靴内的皮套,随即打开车门滑出车外,倾身探入车内看着他。“我会打电话给你。”语毕,关上车门大步迈开。

    由于不是停在停车位上,他无法等下去,看她坐上哪一辆火车;他必须驶离,再回头看时,金黄铯的头发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他不认为这种情况下,她会从手提袋内拿出假发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后面,不让自己被看到。

    他也可以更积极一点,将车子留在原地跟踪她,但本能告诉他,现在就这么坚持并不聪明。一旦他尾随着她,她就会逃跑。还是让她自己主动来找他。

    她会调查他的背景。该死的!他拿出手机打一通到美国的紧急电话,让一些计算机玩家有薪水可赚,确保除了大幅改编及杜撰的细节,没人知道石洛克的真实身分。

    妥善处理这件事后,洛克操心如何解决另一个比较不紧迫的问题:这辆捷豹车。将车交回租车公司前,车窗要先换过,他真的不想让法国警察知道他。这件事不是好的政治关系,他也必须假设像赖氏这样的组织,在任何重要地方都会部署线民,法国警方当然在内。

    他喜欢这辆捷豹,但必须放弃它。这车太该死的招摇。也许换辆奔驰——不好,仍太醒目。也许挑辆法国车。雷诺或同类型的;但讲真的,其实他偏好意大利跑车。只是他必须优先考虑工作,该死的,如果他开辆光鲜艳丽的车,黎璃也许不愿跟着他四处晃。

    天啊!看见她悠闲走进公园时,他差点被咖啡呛到,她的模样一点也不像被通缉而跑遍欧洲的人。他向来是个幸运的混蛋,看来这运气仍持续着。什么神奇的计算机分析,什么逻辑推理等狗屁东西——他只需坐在小公园的长椅上。不到十五分钟她就现身。好吧!逻辑推理帮他筛选出她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实验室附近;即使如此,他还是个幸运的家伙。

    他同时也该死的幸运,没被子弹打中。可惜捷豹车无法幸免于难。温法兰会说他又耍特技了,且付出这么高的代价。但他就是喜欢生命中有些小刺激。温法兰也一定会质问他,到底在想什么?把事情搞成这样,而不是单纯地执行他被派来完成的任务。但,他不只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好奇的人。他想知道黎璃的计划,了解实验室里究竟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更何况他也不能做什么,因为黎璃刚才占尽武力优势。

    奇怪的是,他并不担心。孟黎璃是个职业杀手,不能只因为她受雇于好人,就低估她的危险性。但她不愿看见公园里的老人受伤,也没像那两个玩足球的男人那样,全然不顾旁观者受伤的可能,胡乱开枪。单为这些原因,即使她不是猎物,他也会出手帮她。

    他还不想告诉温法兰任何事,因为法兰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何会在如何再次找到黎璃都毫无头绪的情况下,还纵虎归山。

    基于信任人性,他认为约莫一天之内她就会主动联络。他曾经伸出援手帮她,令她开怀大笑,况且也没做任何其威胁性的事。他甚至自愿进一步协助她,也给出他的身分资料。她之所以不愿放下那该死的枪,是因为她以为他会用手枪对付她,即使他没做任何可疑的事,她还是认为他有嫌疑。

    她够厉害也很危险,如果轻举妄动,结局一定是身上多了几个通风口,毁掉他幸运儿的称号。如果打电话之事变成误判,走回寻人的无聊之路:运用计算机及逻辑推理就是了。

    运用那天剩余的时间,他找人换掉捷豹的车窗,又另外租辆车子。他从最普通的雷诺小车着手,却在最后一秒改变心意,决定挑选梅甘娜雷诺跑车,它内装现正炙手可热的六速传动小型涡轮增压器。这完全不是平凡的车种,但他认为借重车子的速度及控力的机会很大,他可不想因为少了几匹马力而被逮个正着。他的视线粘在租车公司里那辆红色的车款,但终于选择了银色。毕竟没道理摇着红旗吶喊:“看这边,我在这里。”

    直到天色全暗了,他才办完事返回布里斯托酒店。肚子虽饿却没心情在人群中用餐,所以他直接上楼,打电话叫点餐服务。等着食物送来的同时,他脱掉鞋子、外套,砰然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他习惯看着天花板想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现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过档案内的彩色照片后,今天她一现身他立即认出来。尽管如此,照片却无法传递她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活力与张力。他喜欢她的脸,有点瘦但轮廓很深,高起的颧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还有那张嘴。光望着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来。她的双眼恍若蓝色的冰,但嘴唇却如此柔软、脆弱、性感,以及众多无法言喻的感觉。

    当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怀送抱时,并非开玩笑。只要她开口,他会以破纪录的速度将她载回布里斯托酒店。

    他清晰记得她的长相及穿着:深灰色长裤、黑色短靴,蓝色牛津布衬衫、深蓝色的厚呢短大衣。他应该牢记着,每当她穿上那款靴子时,就代表她携带手枪。发型简单利落,刚好及肩,长长的发束恰好框住她的脸。虽然厚呢大衣遮掩住大部分的身材,但从双腿的长度及形态判断,应该属于瘦削型。她的身体似乎有些虚弱,眼眶下方有黑眼圈,好象刚病了一场或是缺乏足够的睡眠。

    渴望她,增加了工作上的难度:事实上,对这件势在必行的事,他感觉些许恶心。他能调整或巧饰规则,但不能打破。好吧!至少不能悖离太多。他会依照自己的时间表完成任务,但若迂回且绕点路,就顺其自然吧。挖掘出贾氏夫妇被谋杀的真相,知道谁是雇主及其动机,对他来说也无妨。赖氏组织全是社会渣滓,让他们尝尝正义的重惩也不错。

    如此一来,也能争取到和黎璃相处的时间。可惜到头来,他仍须背叛她。

    第十四章

    “昨天有麻烦事发生,”戴蒙站在书房门口,轻声地说。“怎么回事?”

    “你不应该过来。”罗德用这句话响应弟弟,起身迎接他。警卫通报戴蒙到达时,他着实吓了一跳。根据两人的共识,除非逮着谋杀父亲的凶手,否则他俩不能再度聚首。即使已知晓杀害父亲的人就是化名莫丹妮、为朋友的死寻仇的孟黎璃,也不应罔顾约定。事实上,除了告知戴蒙这女人的真实身分,罗德没再告知任何资料,只提及他们正在搜捕她。

    戴蒙不是软弱的男人,但罗德对弟弟总有一股保护欲,一方面因他年纪较轻,再者,他从未和罗德一般地与父亲身处战壕阵地。罗德熟悉街头巷战及企业斗争,戴蒙通晓的却是股票市场及共同基金。

    “你没有人可以像你协助父亲那样地协助你。”戴蒙回答,坐入维多在世时罗德惯坐的位子。“这是不对的,我不应该将时间用在研究金融市场,将基金搬来运去,却让你一肩挑起所有营运的责任。”他摊开双手说。“我甚至得从网络及报纸得知消息。今天一早读到的那则新闻报导不够详尽,只轻描淡写提及昨天在公园里发生一起枪战事件。嫌犯身分无法确认,只说两名在附近实验室工作的警卫听到枪声后跑出来帮忙。”他眯起那双聪慧的黑眼。“报导写出了公园的名字。”

    罗德说:“你干么来呢?这事已经解决了。”

    “因为这是发生在文森实验室的第二起事件。我应该认为那纯属巧合吗?我们寄望着流感疫苗的获利可以入袋,若资金没到位,我将必须放弃几个暂缓中的机会。我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打通电话不就可以了吗?”

    “从话筒里我看不到你的脸,”戴蒙微笑地响应。“你天生就是个撒谎高手,可惜我太了解你了。从小开始,即使我们犯错,你也能抬头望着父亲一概否认。如果你当着我的面撒谎,我分辨得出来。而这则报导后面大有文章,文森的实验室发生问题,这期间父亲也被谋杀。这两件事有关联吗?”

    这就是戴蒙的问题,罗德想着;他不仅该死地太聪明,同时又很敏锐。无法有效瞒骗弟弟这事实一直困扰着他;他可以骗倒全世界所有人,就除了戴蒙。若他们还是七岁和四岁,对弟弟的保护可能是对的,但如今他们都已长大成丨人,这习惯可以戒除了。

    “是的,”他终于说出来。“的确有关联。”

    “怎么会?”

    “那个杀了父亲、叫孟黎璃的女人,是贾氏夫妻的好朋友,他们也就是八月份闯进实验室、摧毁文森绝大部分工作成果的那对夫妻。”

    戴蒙状似疲累地揉搓眼睛,捏拧鼻梁后将手放下。“这么说,是复仇行动。”

    “一部分是。”

    “另一部分呢?”

    罗德叹气。“我仍不清楚最初是谁雇用了贾氏夫妻。但无论是谁,都可能再雇用其它人攻击实验室。我们承担不起另一次的延误。我不认为谋杀父亲的女人当时是为任何人工作,但她现在极可能是。我的人昨天在公园认出她;她正在调查实验室四周的地形。无论是受雇或出于自愿做这件事,结果都一样。她的目的是捣毁疫苗。”

    “她有可能知道那是什么疫苗吗?”

    罗德摊开双手。“被自己人背叛的可能性永远存在,若是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她自然知道疫苗的事。聘用如贾氏夫妻这样的佣兵应该要花不少钱,我正在调查实验室每个员工的财务状况,看看是否有人花得起这笔钱请他们。”

    “这女人的事你知道多少?”

    “她是个美国人,职业杀手,中情局的约聘探员。”

    戴蒙脸色发白。“是中情局雇用她?”

    “不是雇她来谋杀父亲。这件事她独自行动,你可以想象,他们对她非常气恼。事实上,他们已经遣派人员前来『终结这个问题』,我相信这是他们用的字眼。”

    “在这时刻她还计划闯入实验室?她昨天如何逃离现场?”

    “她有个同谋,一个开捷豹车的男人。他将车子挡在她和我的手下之间,他开枪反击,同时掩护她。”

    “牌照号码呢?”

    “没拿到;角度不对,我的人看不到。现场当然有目击证人,但他们躲起来都唯恐不及,哪有时间记下车牌。”

    “最重要的问题是:她有没有试图伤害你本人?”

    “没有。”罗德讶异地眨着眼睛。

    “那么照此推论,我面临的危险比你更低。因此我会待在这里,你可以派些工作给我。我愿意监督搜索这女人的行动,但若你偏好自己监管,我也可以负责其它的事。或者,我们也可以并肩处理每件事。我想要帮忙,他也是我的父亲。”

    罗德叹气,理解到让戴蒙处于状况外的作法并不正确。毕竟,弟弟是赖家的人,想必和罗德一样深切地渴望复仇。

    “我之所以想亲自处理这件事,还另有原因,”戴蒙继续说。“我考虑要结婚。”

    罗德愕然地瞪着他,好一阵子说不出话,随即迸出笑声。“结婚!什么时候?你从没提过有个特别的女人!”

    戴蒙也笑着,脸颊泛着红晕。“日子还不确定,因为我尚未求婚,但我想她应该会点?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