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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上贵公子第4部分阅读

    欧鹤再道:“对了,我让御笙留在台湾半年除了是要进总公司实习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说完,他看向范晓破。

    “怎么了?”范晓破不解地眨着大眼睛,欧家爷爷干么突然把目标锁定在她身上。“什么目的呀?”

    欧鹤深深看她了一眼,道:“御笙也到了适婚年龄了。”

    “嘎?”范晓破手一颤,不会吧,欧家爷爷开始关心起欧御笙的婚姻大事了,而且她的心也不安地痛了起来。

    欧鹤再道:“御笙虽然到了适婚年纪,然而却没有女朋友。”

    “有啦有啦,他有女朋友了,八卦杂志不是刊登过一些名媛千金跟欧御笙交往的报导吗?他应该已经有了喜欢的女生了。”范晓破脱口而出。

    “那些女孩会是御笙的女朋友?”欧鹤不以为然。“至少他从来没有告诉我那些绯闻女孩里有他所认定的对象。”

    “没有吗?”她转而看向欧御笙。

    “爷爷说的对,我是没有对象。”欧御笙回道。

    她心一沉,惨了,虽然那些绯闻让她不开心,可是她也觉得这些台面上的女孩欧御笙是看不上眼的,也因为如此,她立刻拿她们来当挡箭牌,好像这么做就可以延缓他交正牌女朋友的时间。

    她竟不希望他交女朋友。

    范晓破思及自己诡异的想法,烦躁地举杯饮啜着高级红酒,还一口饮尽。

    欧鹤继续说道:“所以我要你留在台湾,除了进总公司实习外,在这半年期间,你也要开始找机会去认识与结交名门闺秀。你已二十五岁,已到了适婚年龄。”

    范晓破把第二杯红酒喝完后,砰地,手劲失控地将酒杯重重放下。“那我呢?”

    “你?”疑惑声同时响起。

    范晓破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吓到自己也吓到了欧家人了。

    天哪,她刚刚居然会气愤到自以为是他的女朋友,还用质问的口气反问欧家人!她该不会红酒喝太多,理智浑沌了?

    “我……呃,我的意思是说,我需要替欧少爷找适合的对象吗?我要不要帮忙?”

    “晓破,你有没有想过要当御笙的女朋友?”欧鹤却飞来一句。

    “哈?”她傻了。

    “你没喜欢御笙吗?”欧鹤就是看这两人多年来激不起爱情火花来,也觉得不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所以决定要换个方式来处理了。

    “我哪敢喜欢欧御笙,我哪里敢高攀贵公子呢?我不敢喜欢他。”范晓破回答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是直到白天那场车祸当下,两人才决定要和平相处,彼此才有这么一点点善意,但这跟交往可是天差地远啊!“我没有要当欧少爷的女朋友,我担待不起,也不够格,我从来没有跟他交往的想法,爷爷明鉴,我不会想当他的女朋友,况且御笙少爷也不会看上我的。”激动之下,她的脑子浑浑噩噩的,只是不断地否认着。

    欧御笙静静地听着她的说辞,未置一词,也没表情。

    欧鹤倒也不意外,多年过去了,一对男女若激不起任何的火花,那也就没机会了。

    欧鹤对于接班人的伴侣,并没有太严格的规定,他自己也是多情之人,并且所娶的对象也未必是富家千金。他是个白手起家的强者,认为自身才能最是重要,所以没有联姻这种念头,只要所娶之人对自己有益处便可以。之所以安排范晓破在御笙身畔,一开始是希望她能尽力保护御笙的安全,倘若两人因此能迸出爱的火花,那交往亦无妨。

    可随着时间流逝,两人都长大了,却依然没有视对方为男女朋友,既然没要交往,那就别虚耗下去,御笙二十五岁了,也到了适婚年龄。

    “好,我明白了,你跟御笙没有要交往,而感情的事最忌讳勉强,所以也不能勉强你们。既然都弄清楚明白了,爷爷现在有几句话要说。晓破,你即将毕业,接下来也要步入社会正式工作,而初初踏进社会的你应该会很忙碌,所以往后你可以不用再拨时间来探望御笙又或者来探望我了。你们都已长大,该过自己的人生,该走自己的路,如果觉得忙碌了,就以自己的工作为主,不用再分心管欧家的问题。”确定心中所猜测的事后,欧鹤将话说得圆融婉转,但他最终结的真正意思则是——  范晓破可以跟欧家分道扬镳了!

    咚!心,跌落谷底,范晓破整个人几乎无法动弹。

    今天过后,她就不能再见到欧御笙了。

    “你觉得不好吗?”欧鹤感受到她的僵凝,问道。

    “……没有……没有什么不好的,我也想过我毕业后会很忙很忙,再来拜访爷爷的机会其实会变少,我正愁要怎么跟爷爷您解释,没想到您先一步把我的难处解决了。”她被赶了,她要识相,可不能傻乎乎地又去贴上欧家人。而且,她总算了解到她代替司机伯伯到机场接欧御笙时,欧家爷爷为何对她说那番奇怪话语,说什么不会再麻烦她了,原来这就是“预警”两人该分开了,只是她没有参透。

    “所以你以后就可以专心应付工作的事情了。”欧鹤再说着。

    “呃,是……唔。”她突然捣住嘴。

    “怎么了?不舒服?”欧鹤仍然关怀地问她。

    “没事,我贪杯了,这红酒好好喝,我能再品尝吗?”

    “当然可以。”欧老爷子要管家再开一瓶。

    范晓破举杯喝着,眼角余光偷偷地瞥看欧御笙,他也在品尝红酒,而且对老人家的决定似乎没有任何意见,是啊,他一个字也没说。

    欧御笙其实也没有留下她的意思吧?

    他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自己。她的心好慌、好痛。她是怎么回事?她跟欧御笙本来就没有太深刻的交情啊,为什么分开竟会让她如此难受?她好难过、好难过呀……

    第5章

    范晓破离开屋子,走到外头去,虽然脚步有些镇踬,但她好想远离那充满窒闷气息的餐厅。她一步步地往花园方向走去,突然一顿,凝望着远处的夜空。没有光害的夜空繁星点点,好美啊!一阵轻风适时拂来,让她热烫烫的脸颊得到一丝凉意,好舒服呀!

    “呼……”她吁出一口长长的气,随后巡望着欧家豪宅美丽的风光。欧家的美,也是带给她造访的动力,只可惜她能欣赏美景的机会只到今晚为止,过了今夜,她应该不会再踏进欧家一步了。

    忍不住苦苦一笑,再走进花园中,感慨同时袭上心间。人生旅程的变化会不会太过难测了?想起白天她还沉浸在欧御笙怀抱的甜美感觉,还在开心着数年来的对峙总算得到了破冰的机会,她跟欧御笙尽释前嫌了,甚至还协议以后要和平相处,可是在一顿洗尘宴过后,却风云变色,她一颗雀跃的心从天堂直坠到地狱里头,要分开了,她跟欧御笙以后得各走各的路了。

    “我在慌什么呀?隔!”她打了个酒隔,可是酸味与苦感仍然不断涌上心间,还有她的神智也愈来愈迷离,该不会是用餐时猛灌酒,酒精开始作祟了吧。“悴,我在发什么神经呀?这样不是很好,彻底摆脱欧家,不用老悬着一颗心要帮忙欧御笙,这是件好事啊,那我在心慌什么?可是……心好慌,空空的,好像破了一个洞般,我的心是怎么一回事啦?怎么回事呢……”她手握成拳,先是敲着自己的胸口,而后又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瓜子,可是却敲不掉愈来愈浓烈的失落与惆怅。

    因为过了今夜,她跟欧御笙连朋友都没得当了。

    范晓破其实也明白欧家爷爷的门第之见并不是那么强烈,欧家够有钱了,欧家爷爷不兴联姻这一套,但长辈要求男女交往要两情相悦,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她与他,从来没有给人谈恋爱的感觉,难怪欧家爷爷要欧御笙去交女朋友。

    再加上二十二岁的她若还是一直黏在欧御笙身边,会带给欧御笙困扰,所以欧家爷爷会要她离远一点也没哈不对。

    要说有错,就是两情相悦并没发生在她跟欧御笙身上。

    况且自己也都否认是他的女朋友了,那她怎么还能郁闷呢?范晓破一屁股坐在木椅上,呆滞地看着喷水池的光线变化。但看着看着,脑袋愈来愈晕,额角还发疼起来,晕茫茫的不适让她决定躺在长木椅上休息。

    她圆圆的杏眸就直望着无垠的天空,看着看着,焦距散开,星空变得朦胧了,意识飘飘忽忽的,紧接就……

    睡着了。

    范晓破竟然就这么大剌剌地在花园里的木椅上睡去?欧御笙看着她的睡颜,发现她的眉心是紧拧着的。

    在烦什么?在餐宴上,她不是悍然否认会跟他交往,还一派无所谓的样子,甚至狂喝红酒做为分开的庆祝仪式,怎么在醉倒后,眉宇之间却是带着浓浓的阴郁?难不成她是不舍与他分开?

    欧御笙心中暗喜。

    “唔……”她嘤咛了声,动了动身子后,又继续睡。

    睡着睡着,怎么觉得怪怪的……咦?真的好奇怪,居然愈睡愈暖和了,身上似乎盖了条棉被。

    “……什么呀?”她迷迷糊糊的,又感觉到她的后脑勺枕着的并不是舒服软蓬的枕头,而是软中带硬的感觉,但又不是木头。奇怪,她记得自己是躺在木椅上啊!

    “唔?”她嘤咛了声,垂在木椅下的手还碰到了硬硬的长条状东西,小手忍不住去捏了捏,发觉她捏到的东西是布料。

    吓!她倏地睁开眼。

    那是腿,她摸到的是一条腿,而她的脑袋此刻正枕在一个男人的大腿上。

    范晓破连忙坐起,盖在身上的外套也掉在地上。原来她会感到温暖,没被外面的露水冻着,全是因为他脱了自己的外套盖在她身上。

    “你……欧御笙,你你你……你就让我当枕头一觉到天亮,你自己没睡呀?”

    天色已蒙蒙亮,东方露鱼肚白,她也把他看得清清楚楚。

    “看你很难受的样子,我也就没叫醒你了。”欧御笙站起身,踢了踢发麻的双腿,他是当她的枕头,陪了她一整夜。

    她的小脸立刻泛起一阵红潮。

    “真不好意思。”范晓破赶紧整理乱了的短发与衣衫。居然让他看到自己鲁莽地找了张木椅就躺下睡着,连睡相都被他看光光,真窘。

    欧御笙看着她难得的赧然模样,笑了笑,但仍是问道:“你睡得很不安稳,怎么,有心事?是对我爷爷决定不再见面有异议吗?”他试探地问。

    “嘎?”她哑口,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在难过吗?因为被我爷爷赶了?”他盯着她的眼眸一瞬也不瞬的,想确定她的反应。

    一瞬间,范晓破很想承认自己的确是非常非常的难过,只是说了之后又如何?她能跟欧御笙谈情说爱吗?她跟他能当男女朋友吗?不,她不敢这么想。

    再加上欧御笙也没有开口说要留她,她岂能黏上去?

    所以,她表现出无所谓的姿态来。

    “我没有难过,我是在烦恼毕业后要找工作的事,其实到时也不太可能再往你家跑,所以……分开就分开吧,我没有难过的感觉。”

    “原来你完全没有不舍的感觉。”欧御笙的脸色异常的平静,原以为她会难过不舍,结果是他自作多情了。

    “没什么好想的了。”她转身,不再多说了。

    欧御笙的眼神更深更沉了,昨天车祸时她保护他的反应让他感动,她甚至还决定不再威胁他,他以为未来可以和平相处,但……没有未来了,因为不会再有交集了。

    范晓破背对他,不想让他看见自己不安的表情,咬着牙,故做轻松地再交代道:“虽然要分手了,不过,我还是想要给你一点建议跟祝福。记住,心机不要太重了,否则被爷爷看穿你虚假君子的面貌,你就什么都别玩了。”

    “你在说什么?”这丫头仍然把他视成邪恶之人?

    “我是好心建议你,不是要跟你吵架的。身为世家之子,挑战本来就很多,况且你们堂兄弟之间还有继承人的纷争,虽然一直以来你都表现出洒脱不在乎的模样,但事实上你争夺的野心远比其它堂兄弟都还要来得强烈,所以我才好意提醒你别被爷爷看穿你的动作,以免从继承人之争落败出局了。”她良心的建议是为他好,一直以来她都是选择护卫欧御笙的。

    欧御笙看着她的背影,她果然能够看穿自己真正的心思,只是她并没有向爷爷揭穿他又或者做出对他不利的事情,也让他无法厌恶她。

    “不过从今天之后,你就不必再为我费神了。”他说道。就这样分开吧,反正他也曾经希望她离开过,就是怕她卷进争产的危机里。

    发生昨日的车祸事件与四年前的中毒溺水事件,他一直觉得有蹊跷,倘若真有祸事,难保不会波及到无辜的她,其实她离远一点是比较妥当的。

    所以,就分开吧。

    “对,分开吧,我不必再为你费神,同样的,你也不必再对我伤脑筋了。”范晓破说道,决定挥剑斩断纷扰,就各走各的路吧!

    再跟他周旋虚掷光阴,并不是她的人生目的。

    两个月后时光飞逝,岁月如梭,日子真的过得好快好快。范晓破在与欧御笙分道扬镳后,也从“筑波学园”毕业了。不过就在她拿到毕业证书的当天,“千强集团”年轻总裁罗千强竟然亲自致电邀请她到“千强集团”面试上班。

    范晓破虽然讶异,但也知道“筑波学园”的毕业证书在企业界极具吸引力,是可以让企业主主动到校园里寻觅人才,想必她是被看中了。

    于是她决定前往面试,也果然获得了总裁罗千强的录用,成为他的秘书。

    是啊,她想忙碌,这两个月来她就努力学习如何在社会上立足,又该怎么在公司里头站稳脚步,她让自己分分秒秒都处在忙碌状态,她要让自己的心思全部都放在工作上,也唯有如此才找不到时间去想欧御笙。又是欧御笙。悴!才要自己不去想他,但这个揪心的名字却总是往她心窝里跳。

    只是她现在对欧御笙也了解不多,他自从进了“欧风集团”总公司后,变得更加的低调,关于他的消息几乎都被封锁住,外界虽然对于欧家继承人之争充满着好奇也到处打探他的消息,不过在这两个月里,就是没有消息可以流传。

    所以他到底交了女朋友没?她不清楚。

    不过欧御笙一直在讨欧家爷爷的欢心,想必一定会配合欧家爷爷的意思,积极寻找女孩子相亲甚至交往结婚吧?

    思及此,心又揪拧了起来。

    “呀!”她突然轻呼一声,因为地板好滑。

    “小心。”范晓破差点滑倒,幸亏旁边的男伴扶了他一把。

    “谢谢总裁。”范晓破回过神来,差点就在老板面前出糗,她尴尬地笑了笑。

    她的老板罗千强,在今年初正式接掌“千强集团”的总裁位置,他年轻有为,称得上是一名青年才俊,也就是能力不错才可以得到董事会的青睐让他执掌公司。

    她偷偷觎了罗千强一眼,他梳着整洁的西装头,戴着金框眼镜,举手投足看起来像是温文书生,事实上他是没有架子,是个斯文俊秀的三十岁年轻总裁。而这两个月的相处,她在公事上跟他配合得极好,至于他会不会跟欧御笙一样表里不一,她倒没有深入去了解,因为她没有太多心思去感受与分析罗千强。

    “真不好意思,一时失神,差点就在大庭广众下摔趴了,万一丢了总裁的脸面,我罪过就大了。”在这么重要的社交场合里,每一个小细节都会成为旁人品头论足的焦点,甚至会因此让生意的谈判产生差错,她得要谨慎小心才行。

    “没关系,你不要太紧张,用平常心面对今晚的应酬就行。”罗千强打量着她,道:“你今天很漂亮。”

    “谢谢。”她僵硬地笑了笑,殊不知她被紧身礼服缠裹着,全身都不舒服。

    范晓破此时穿着一件粉色材质,有着蕾丝缀花与印着秀雅花色的缎面长礼服,漂亮的礼服也将她塑造成花天使般的娇美,尤其别致的领口,成功遮掩了她平胸的缺点。

    只是她粗枝大叶的性格让她觉得紧身礼服碍手碍脚的,还得足蹬高跟鞋,累死她了。然而就算她再不喜欢,还是得看场合穿衣服。

    这套礼服是罗千强以公费出资购买的,也是他所选择的,不得不说他的眼光不错,知道怎么把女生打扮得更为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