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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世纪好男人

    我们两个人选了一个烧烤店坐下,他招呼老板上了些烤串和素菜,我问他要不要来两瓶啤酒,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自己不会喝酒,典型的一杯倒。

    他乡遇故知,光是这个前提,就拉近了我们的距离,他的性格很好,而且人也比较单纯,没有什么心机。

    我问他怎么会来海城的,他说是一个发小带他来的,准备在这里存点钱回家娶媳妇。

    埋单的时候,我跟他抢了好半天,最后还是抵不过他,他说,下次吧,有的是机会。

    众目睽睽之下,我也不好跟他过多的拉扯,只能作罢。

    之后我们的相处自然多了起来,金城的家庭背景和我差不多,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有一个大他三岁的姐姐在老家已经嫁人。

    一个月后,我和金成正是谈起了恋爱,这个陌生的城市,他的出现让我找到了一种归属感,也填补了阿峰之后我感情上的空缺,对当时寂寞和孤独的我来说无疑是一根救命草,是幸运之神递来的那根橄榄枝。

    “天宫”的“公主”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可以跟客人出去的,还有一种就像我这样只陪人喝喝酒唱唱歌不出台的。

    金成知道我属于后者,所以对我也没有什么偏见,而且他在这行混了这么久,眼界早就开了,思想相对来说都比较开放。

    别看他只是个服务生,但一个月收入非常可观,脱下工作服的他看起来即时尚又前卫,有客人曾经说过:“你们这里不得了啊,服务员屁股一撅arani啊。”

    其实他的那条裤子是a货,他说,自己哪舍得买那么贵的裤子。

    姐妹们知道我和金成恋爱后,经常开玩笑说我把“天宫”最帅的少爷给骗到手了,当时我的心里美滋滋的,还真有点自豪呢。

    遇见金成,我第一次体会到了热恋的滋味,他从跟发小合租的房子里搬到了我那里,我们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但我从来不进他服务的房间,我想,即使他看的再开,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的场面,我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工作让他有任何的不开心。

    苦孩子出声的他很能吃苦,洗衣扫地,买菜做饭,家里的家务大部分都被他承包了,他对我十分的照顾,不带半点虚伪,在他面前我可以毫无顾忌地撒娇,任性,偶尔发发脾气。

    我喜欢在他做饭、晒衣服、玩电脑等各种时候从后面蒙住他的眼睛,让他说出我的名字,就是这个土掉渣的游戏让我玩的不亦乐乎,其实主要是喜欢听他疼爱又无奈的语气,他总是拿我没辙,毫无止境地让着我。

    他对我的好,有点像我爸对我妈,有时候明明是我错,可认错的人总是他,和他在一起让我有一种踏实又安稳的感觉,不用每天提心吊胆日防夜防,他的好只在我一个人身上体现,有时别的“公主”跟他开一些的玩笑,他都会玩笑似地拒绝,不会给人留下任何遐想。

    我捧着他的脸说:“老公,你怎么那么乖啊。”

    他把头昂的高高的说:“那当然啊,我可是世纪好男人,已经快绝种了”然后撅起嘴巴一副索吻的样子,表情十分可爱。

    每个星期我们都会一起休息一天,两个人无忧无虑地在公园里散步,谈论家乡和未来,那段时间我再也不去羡慕别人的生活,和他牵着手,就像握住了全世界,玫瑰已经有了,面包也会有的。

    因为金成,我一直在“天宫”做了很久,原来最早介绍我进场的那两个小姐妹早就去了别的场子,再也没有联系过,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原来在“潇洒派”的事情,我成了别人眼里卖艺不卖身的那类人,这让我在金成面前保住了自尊。

    原本忧伤的过往因为他的出现慢慢地有了阳光,世界也再不是那一潭死水,未来多了一份朦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