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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原复

    第一六一章原复

    原复躺在一张床榻上,脑子里昏昏沉沉的,十分难受。他努力睁开眼睛,四周的环境十分昏暗,唯有左边似乎有一点亮光。他转过头去想查看一下亮光的来源,然而脖子刚刚一动,一阵剧痛就脑后传了过来,疼他的咬紧了牙关,额头上冷汗直冒。

    疼痛让他的五官感觉又略微回复了一些,这是,他的鼻子又隐约闻到了一股药味。艰难的伸出手往脑后一摸,原复发觉,有一贴膏药贴在他的后脖颈上。

    想起来了,自己被人从后面袭击,打了一记闷棍,便失去的知觉,看来,如今自己已经是落入了官府的手中了吧?尽管为自己设想过很多种结局,比如在冲向官军的途中,被乱箭射死;或者殊死搏斗,最后被几名官军围攻杀死;或者所率的队伍死伤殆尽,被包围之后,自刎而死;或者力尽被擒,在刑场之上,慷慨赴死。

    然而,这种大戏还没开演,就被人一棍子敲晕,当成投名状送给了官军的桥段,原复还真是没有想到。尽管对里民的“觉悟”已经预想得很低了,但是像这样干脆利落的出卖,仍然让原复感到错愕不已。

    原复鼓起全身的力气,从床榻上翻身坐起,脑中立刻传来了一阵阵的眩晕,差点让他又倒了下去。竭力遏制住想躺倒休息的,原复抬眼望了望四周,这是一间十分狭小的屋子,即便是当作杂物间,也有点勉强。窗户开得很高很小,而且整个屋子只有一个窗洞,不消得说,就是用来关人的了。只是屋子里设了床榻、几案,墙角甚至还有一张净床,若说哪里的牢狱能有如此“奢华”的陈设,原复实在是想不起来。

    也许,自己此刻并不是身在牢狱之中?看对方给自己敷药的情形,也有让自己活下来的意思,只是,让自己活下来,又是为了什么?是想获取供状吗?

    想到这里,原复忍不住摇了摇头,但是这一摇不要紧,他的头晕得更厉害了。双手捧着脑袋,略略定了定神之后,原复否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唐周的叛变,让朝廷掌握了太平道在洛阳以及河南的几乎所有的情况,又哪里用得着自己来供述?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两名卫士走了进来,看到原复已经坐起来了,他们顿时将手按上了刀柄,来到了原复面前,一左一右,对原复形成了挟制之势。

    原复见状,心里很是莫名其妙了一番,但是紧接着发生的情况,让他明白了这两名卫士,为何要如此的小心翼翼。

    门外,在几个人的簇拥下,一个约莫有十岁大小的孩童,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放下了一张马扎,但是孩童又向前努了努嘴,那人极不情愿的将马扎又往前挪了半步,孩童见状,笑了一笑,这才坐下了。

    “来者可是弘农王?”原复大咧咧的踞坐在床榻上,也不施礼,言辞之中,更没有一点恭敬的语气。

    旁边的卫士见了,忍不住就要上前教训原复一番,但是刘照摆了摆手,制止了卫士的行动。

    随着原复一道而来的,还有关于原复的种种传闻。刘照听说之后,对这个自称是原宪后人的儒生,也产生了一些兴趣。

    据查证,这位原复,当年是洛阳的太学生,也是陈蕃的狂热追随者,后来在党锢之中,虽然没有被抓起来,但是也失去了太学生的身份。所以,原复痛恨朝廷,乃至参与造反,这倒是不难理解的。只是,这名勉强算是“党人”的儒生,与太平道势力合流,则是一个危险的标志。

    太平道起事,依靠的大多是活不下去的穷苦百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起事之后,各自起名,大声者叫雷公,骑白马者叫白骑,胡须多的叫于氐根,眼睛大的叫大目,会翻墙入户,行动轻便的就叫飞燕,等等不一。

    像这样基本上目不识丁,没有什么文化的穷苦百姓起事,虽然声势浩大,但是由于缺乏政治纲领和长期的谋划,大多数都难以成事。然而,一旦有知识阶层加入其中,性质就大大的不同了。

    张角兄弟三人,在《三国演义》中被说成是“不第秀才”,其实,汉代虽然有秀才(避刘秀之讳改称茂才),但是又没有科举制度,何来的“不第”之说?只是,不管怎么说,张角能够宣讲《太平经》,被成为“大贤良师”,这就说明他还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的。

    不过,张角终究还是摆脱不了“道士”甚至是“方术之士”的身份和手段,他吸引流民的手段,主要还是以“施符水”等宗教手段为主。想要真正成大事,建立一个新王朝,他终究是离不开士人阶层的支持的。

    这在后世的教科书上,被称做是“农民阶层的历史局限性”,大部分农民起义出身的领袖,不是被士人集团最后扑灭,就是与士人集团合流,背叛了自己的“【阶】【级】出身”。

    所以,原复加入太平道,这对刘照来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他代表着一大批对朝廷失望的士人,与农民起义军的合流,前者是“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后者是“泥腿子造反虎头蛇尾”,但是两者一旦合作起来,那可真有改朝换代的能力,你敢说这里面不会出一位明太祖式的人物?

    当然,原复的下场,也令刘照在同情之余,又有些捧腹——他居然是被自己苦心发动起来的“【革】【命】群众”给毫不留情的出卖了,这也未免有些太讽刺了吧?

    但是,细想一想,倒也没有什么太过离奇的地方。原复错就错在,他“发动【革】【命】”的地方,居然就是洛阳城外,天子脚下!

    一个国家的首都,不管怎么说,都是该国统治基础最为牢固的地方,而近畿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要远远好于其他地方。在这个天下各地民不聊生,流民四起的时代,洛阳乃至整个河南,已经算是唯一的一块乐土了。

    不过,这也印证了后世网上流传的一段话——这个世界,从来不是比谁做得更好,而是比谁做的更不烂,如果连这么低程度的要求都做不到的话,活该这个政权被推翻。

    是啊,洛阳以及河南尹治下的百姓,也算不上是生活在“盛世”,更别说什么“唐虞三代之治”、“大同之世小康生活”,仅仅因为他们还算能安安稳稳的吃上一口不至于饿死的饭,便为了保持这份“太平”的生活,毫不犹豫的把“【革】【命】导师”原复原先生给卖了!

    再举一个例子,历史上,曹ca施行了“屯田制”,恢复了社会生产秩序,使国家又有了稳定的财政收入,后人甚至认为,屯田制是曹ca能够崛起的根本因素。

    但是,屯田制真的就那么好吗?要知道,在屯田制之下,百姓要将收入的五成(不需要官府提供耕牛)乃至六成(需要官府提供的耕牛)上缴给国家,这么重的赋税,和两汉时期施行的“十五税一”乃至“三十税一”相比,简直就是“”了!

    可是,这是一个社会生产秩序被破坏殆尽的时代,这是一个“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能够有人出面提供生产工具(耕牛)和生产资料(种子),组织起一个有效的生产秩序(屯田)来,就已经是最大的“德政”了!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