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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顾长歌叫上苏锦城散步,苏锦城能不乐意吗,他当然乐意了,心里直接就觉,其实就是约会是吧,是吧!

    顾长歌见他答应了,上楼换衣,大晚上的也不怕人认出来,便没有做什么武装,简单的白色t恤,修身牛仔裤更显傲人身材腿部修长,配白色帆布鞋,就像是在校学生一样,一脸素面朝天,墨色的长发散开披在双肩上,说十都有人信。( 平南苏锦城的目光在顾长歌身上转了一圈后,打开衣柜,略过一长排名贵的西服休闲服等衣物,最后在角落里才翻出一条崭新的牛仔裤,和白色t恤来。

    等他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顾长歌被他这一身学生似的装扮瞬间惊艳了。

    苏锦城本来长的就好,由其是一双桃花眼,那双眼线条清晰流畅浓郁得令人心动,只是他平常多以正装为主,再加上工作时候养成的习惯,除了面对顾长歌别人就没怎么见他笑过,更别说这样随意装扮了,多了一份朝气,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小的多。

    没有自然外放的冷气,顾长歌敢保证,这人走出去,瞬间就能招来一堆的桃花。

    苏锦城扯了扯衣角,看着老婆大人愣愣的表情,还以为不好看呢,必竟他从来不曾这么装扮过,当下就有些犹豫的道,“不好看吗?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换身?只是可惜了,就这一套跟你的衣服相配!”

    顾长歌闻言,心里一动,这才仔佃看了看苏锦城这身衣服,可不是吗,跟她身上的衣服颜色一样,不仔细分辩的话,还直像成套的情侣装。

    难怪这人会选这么一套与平常装扮完全不相符的一身衣服,也算是有心了,再说了,老公打扮的帅,她应该高兴才是,值于什么桃花不桃花的,敢来她就敢拍飞,“行了,就这样吧,挺好看的,有想好去哪里玩吗?”

    因为华清园在郊区,又称富人区,附近没有什么热闹的街道,如果就附近散散步的话,就有些没劲了,出去玩的话,顾长歌又不知道去哪里玩,从小到大各种为了生计奔波,除了兼职就是学习,上学的时候又因为不合群,连朋友约会逛街都没有,跟本就不知道有什么魔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把她放出去,居计连各大街道都认不全,比那些来旅游的外地人都不如,也算是够失败的,转身看向苏锦城,对上那清澈的眼,也是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他们从认识至今,好像都没有约会过,一直是她在忙着工作,两人聚少离多,再加上自己的职业和隐婚,下一次出行还不知道要等多久以后就越发显的这趟约会的珍贵!

    苏锦城一愣,显然也没有想到过,平常他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就是有朋友相聚也是去高级会所一类的,至于约会什么的,他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遇上,结果到现在被自己老婆这么一问,才犯了难。

    吃饭,看电影此类有些太过老套,最后还是顾长歌想到了第二天要见苏老太爷,于是敲定道,“我们去逛街买东西,很长很长时间没去过了。”

    她都已经不知道是多久没有好好逛过魔都了,好像还是上初中的那个时候,与女同学约着去了一次,再后来,进入了演艺圈里就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都是到大商场里行色忽忽的买上东西就走,再不然就是网购,这样不浪费时间,但是却错失了许多的乐趣。

    决定下来去处,就好办多了,两人到车库里,选了苏锦城那辆最是低调的黑色宾利车,没有让张兵跟着,苏锦城亲自开车,直奔目的地。

    那是魔都最繁华的街区之一,两侧云集着七百多家商店,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这条步行街的开通,各国商家入驻,这条商业大街,现在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华国第一街’国内外购物的天堂同时也是最富盛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尤其是到了晚上,华灯初放,各种霓虹灯的映衬下,各种特色的建筑更显得美轮美奂,沿街都有大理石坐凳,走累了歇脚很方便,尤其是在东有世纪广场,上搭有舞台每天表演不断,更有不少名胜古迹坐落于此。

    将车子找地方停好,苏锦城拉着顾长歌慢慢走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十指相扣,不留一丝一毫的缝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密。

    这便是最平凡的幸福吧,手牵手于街头,人群与沸腾的声音远去,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人一样,让他竟有种如果能这么一直牵手走下去,那该多好的想法。

    “已经送了一套棋具了,明天买什么送给老爷子好,总不能就这么空手上门吧?”转了几家店,一直没有看到什么合心意的东西,顾长歌拧着眉头,扫向远处的霓虹灯牌,到底是有些要见家长前的紧张,虽然苏锦城说过他爷爷是一百个一千个的原意,可是她这个新媳,到底是不能失了礼数。

    如安格所说的,见家长,这可是大事!

    顾长歌对于老爷子的慎重代表了她对自己的在乎,苏锦城只有高兴的份,想了想后道,“要不买套茶具,要不茶叶,棋谱、再来就是藏品!这此都是他喜欢的,你看着买。”

    顾长歌点头,选择空间比较大,这样好买一些,正好前面有一家珍品斋,于是便拉了苏锦城迈步走了进去。

    这家店店面不算太大店外的门面也没有过多的装饰,走进屋内后有些与店外决然不同的感觉。正对门口的是一件两米多高的木制屏风,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一看就价值不菲,绕过屏风更有些目瞪口呆的感觉,屏风后面有张桌子,就像古代酒楼收钱的那种,在环顾四周,店铺两侧的墙边摆放着红木的货架,架子上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瓷制品。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悠闲的躺在躺椅上,手中拿着一把羽扇,随意的摇摆着,旁边古香古色的原木桌上放着一个收音机,咿咿呀呀的在唱着戏曲。

    门内门外,简直就像是两个世界一般,如同场景的穿越,顾长歌顿时大感兴趣起来。

    老人家睁眼看了看走进店里的这对小夫妻,“许看不许随便乱碰,想中哪件告诉我帮你拿。”

    顾长歌点头,慢慢的看了起来,古玩一类的,也不知道其间的规矩,店主都说了不让轻意碰,她便只是看。

    整个架子上,转了一圈,倒真让她找到了感兴趣的东西,一把有些老旧的紫砂壶,雕刻着老子东游图,别样的雍容富态,秀拙相蕴,淡雅清扬,不需要任何繁琐的帮衬,有种历史的厚重感,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老板,这把壶怎么卖,能看看吗?”

    店主人听到客人已经选好东西,这才坐直身顺着顾长歌所指的方向望去,皱头微微的一挑,居然是前两天在偏远山区乡下收上来的东西,好像是八百块来着,当时他一直认为这是老东西,觉的自己捡漏了,回来一炫耀,却不想圈里的朋友刚听说在哪里收的后,东西都不看就对他好一顿批,说是好多人在那家人手中上过当,他虽然对古画颇有研究,却是拿不准这把壶的真假,不像他大哥眼光那么准,可惜他大哥在外地,一时半会回不来,打听了一下,朋友说的是真的后,一气之下连收拾都没有收拾,就直接把东西放架子的角落上一放,没想到才不过这么短的时间,居然就有人相中它了。

    老人家上下将两位客人打量了个遍,看着就像小夫妻,穿着很普通,不像是有钱的,可是那配饰却一眼就看着不凡,再加上两人那一身贵族般的气质,老头眼睛一转,露出一个笑容来,“这把壶,那可是我千辛万苦收上来的,明代正德年间的老东西,起码这个数。”说着伸出一只伸展的手来。

    五万?

    还是五千块?

    顾长歌最讨厌别人说话说一半,不过却也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仔仔细细的将东西看了一遍,上面有少许的灰尘,不管是内里还是外面,壶底,都没有任何的印章,也就是说,跟本无法知道它是否名家之作,要说是明代的东西,那就更加不好断定了,就是懂行的人,都不一定能分出真假,更别说他们这两个跟本不懂的人。

    不过倒是听说,敲击会有金玉之声,她轻轻的敲击了两下,声音倒是不错,于是沉吟了一声将东西放到桌子上,故意道,“五千块,还是太多了,这东西这么旧,店家你莫要看我们不懂行就随便乱要价。”

    店家一口老血卡喉咙里,他明明要的是五百万,怎么到了这位嘴里就成了五千块钱了,于是想也没想的就喊出了口,“我说的是五百万啊,哪里是什么五千。”

    顾长歌这回真的被惊着了,不可思议的看向店老板,往前推了推手中的壶,很是不可思议的道。

    “你想钱想疯了吧,连个款识都没有,老板,你怎么好意思开口。”

    那老板闻言一愣,原本他还想骗骗这对不懂行的小夫妻,当然第一次报价肯定是虚价,只要诚心买,讨价还价几句,也不至于卖的价格太低,却没想到这个客人说到了关建点,这东西没有款识,是一致命的弱点。

    紫砂制品上的款识和铭刻是指刻、印、划在砂壶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