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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侠传第25部分阅读

    为,初中才毕业就出来大干,现在才22岁就有这样的成绩,还自己开着若大的酒吧。

    而曾哥则是说,这酒吧是合资的,小本买卖然后就是一阵谦虚。、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酒吧主要赚的钱是卖k粉摇头丸等毒品,其次是黄和赌,这里吸毒的人很多,黄赌也搞一些。在外面混得还可以的,要是给曾哥面子,基本上都会来这里光顾。

    然有些事是我后来才明白的,曾哥一个外地人就是再怎么牛逼,依他的年轻及经验来说,要想在石狮开这样,毒、赌、黄具全的娱乐场所当然没什么可能性,只是他背后不知道又有什么后台在支撑着。

    “小兄弟,我见你都不怎么说话,去找个小姐爽爽吧!”

    “天侠,天侠”则令碰了碰我的手,提醒着我。

    我这时才发现,原来曾哥是在对我说话。说到玩女人,我就有点心动了,想起昨天和丹倩欲仙欲死的情景,我不禁有些怀念。

    “这个不,不要了,我有女朋友。”想起琦妍,我又不忍心再次背叛她。

    昨天之所以很和丹倩发生关系,完全是因为她答应过我,不再做小姐了,所以才唉,得了,我不过是在为自己找借口罢了。男人啊,还不都是一个鸟样,只是虚伪不承认罢了。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一个好男人。

    “呵,这兄弟有意思!竟怕老婆了没事的,男人出来就要玩得快乐,女人就如一件衣服,穿几次就可以扔了。”曾哥一杯酒下肚,豪气干云道。

    这时方俊向我使了个眼神,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曾哥的话了。

    “天侠,你都已经一个月没碰到你女朋友了,走我帮你选个正点的马子,今天让你解解寂寞哈。”方俊说着就站起身来扯着我的肩膀,轻声在我耳边说:“别多话,走。”

    “阿俊,那你就招待一下你的朋友了。”曾哥呵呵笑道。

    然后和我们同来的那些人也就纷纷被曾哥送出去找小姐,包厢里只留下许哥和他的两个外面的兄弟,两个都不是我们厂的,还有就是曾哥和他旁边的一个兄弟。

    这时我才隐隐明白,原来许哥和曾哥是有正事要谈,才不方便我们在场。我也就随着方俊出了包厢,外面的dj音乐依然震撼人心啊。

    方俊把我拉到洗手间,然后对我说:“天侠,刚刚你吓死我了。以后出现在这等场所,主人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去,千万不要去拒绝他,也不要多问。你拒绝或是找借口推迟就是不给他面子。要知道他们这些人是最讲究面子的了,你如果这样的话,一不小心就会惹祸上身,知道不?”

    (ps:不好意思,最近几又开始要修改前100章的内容了,所以正文更新有点慢,请各位兄弟忍耐几天)

    第138章 迷途

    听了方俊的话后我顿时想起小时候在家看过的《古惑仔》系列的电影,只觉我生活的环境越来越有江湖味道了,内心不禁产生一丝惧意与兴奋。如果我有武功就好了,那一定更有趣。

    “阿俊,我知道了。谢谢你。”此时我头脑清醒了点,发自内心的感激方俊。

    方俊拍了拍我的肩膀,露出笑脸:“当我是兄弟就别说谢字,这社会不好混,我们互相扶持,不要吃亏。”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就随方俊出了洗手间。接着大家就开始尽情玩乐。我分明看到王君则令宣之等一些我们厂的兄弟开始在角落摸着搂着那些小姐,只是灯光暗淡、音乐杂乱,看起来很是迷幻。

    旋即就有一个小姐走到我面前,说:“小帅哥,你一定就是曾哥的客人了?来吧”

    一个我已经忘记长相的小姐一过来就拉着我的手,打扮很妖艳,从她身上我可以闻到一股很浓的香水味,这香水味还夹带着一股很马蚤的味道,给我的感觉就不是很好了。内心不禁生出一股厌恶之感,真不知道这些兄弟为什么会去抱她们、亲她们?

    不过,尽管如此!小弟弟还是无耻的硬了。

    “这个我你快不要这样”此时这小姐已经靠在我身上,将手伸展到我的裤裆里面。

    我只感觉到小弟弟被她抓住,快到嘴边的话也就不知道如何说出来了。于是我享受着这份快感,小姐就把我的拉链扯开,紧紧地握住小弟弟。

    我一慌,这里这么多人,而且她又是不正当的女人!虽然男人色了点,风流一下是可以的,但也不用找鸡啊!

    在潜意识里,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能再做出对不起琦妍的事了。只因昨天和丹倩发生了关系,良心上已经开始谴责自己了,现在要是和一个小姐搞上,那我和那些流氓无赖有什么差别?

    可是,年少轻狂的我,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已经快要把持不住了,真想将这小姐拉到角落ooxx算了。可是,此刻我也同时陷入魔鬼与理智旋涡。

    回想起当年在丽清家里,我是凭借着什么样的力量与勇气跑出丽清家的?难道现在的我就做不到了吗?

    是的,我做不到。变了,什么都变了。当年的我还天真的认为:处男应该是留给自己最心爱的女孩。

    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是处男之身了,是不是就可以无所谓了?

    潜在的意识里,我知道了我很有可能与这个陌生女人发生关系,但我还在顾虑,出门在外,遇到风月场所我的顾虑一般都比平常多了很多。要是搞不好这小姐是一个病毒帝什么的,那我去厦门的时候,岂不是要把病毒传给琦妍?

    想到此处,我立刻拉开这位小姐的手,心理开始犹豫,开始在思考:丹倩不是说过了吗?只要我有需要就随时可以联系她。而现在的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丹倩的一半好,我这是何苦呢?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有钱了,很快就可以去厦门与琦妍见面,何必急于这一时?

    心中结论已定,我就推开这位小姐,然后果断地整理好裤子,说:“对不起,你去招待其他兄弟吧。”说完我头也不回的淹没在人群中。

    拥挤在dj舞群里,看着这些男男女女,有的互相抱着摸着,随着dj音乐的响起,开始摇来摸去。而有的则是开始寻找异性目标,寻找时身体也是摇啊摇。

    在这样的风月场所,男女都可以来!男的找女的,只要女的不反对,即使是不认识的也可以摸她抱她,然后玩得高兴就可以带她去开房玩一夜或多夜情。

    如果男的实在找不到女的可以玩,就可以花玩找酒吧的那些野鸡。一般价格是,跳舞的时候半小时收三十元,只可以摸摸抱抱,如果要在摸的同时加打炮,就要加二十元了,而且必须带套。

    如果想带去开房的话,就要到两点以后,包夜,价格一百到三百之间,不同的价格有不同的服务。

    当然,以上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呆在这种灯绿酒绿的娱乐地方,我的心脏有点受不了了,这里的空气真的很难闻。犹如行尸走肉的我,徘徊在人群中,不时有几个长相还不错的女孩子想要接近我,都被我避开。于是我便走出“醉月98”,我想外空的空气一定很不错。

    出了外面,我无聊的拿起手机一看,差不多十二点半了!身上的热气全部被冷风吹干了,这种感觉真清爽。

    我见旁边有家小卖部,就过去买了瓶王老吉和一包红七匹的烟。然后靠在道路旁的铁栏秆,喝着王老吉,抽着好烟,看着这城市的夜景,感觉好凄凉。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石狮城的夜景了。每次看都有不同的感慨,都有不同的经历,人也仿佛在这些经历中磨练出社会经验。

    在我们家乡,只要站在楼顶就能望遍四围,周遭尽数都是大山,被山包围住着的只是一座小镇,这座镇又分落着许多村庄。而这些村庄到了夜晚之时,从楼顶的最高处望去时,所能看到的只有一点一点息去的灯光,可不像城市这样,到底充满了霓红,璀璨不堪。

    这根本就是个不夜城嘛,农村再怎么发展也不会有这样的景象。

    这半年的打工生涯给了我不少人生的启示,虽然当年的我还年轻,但青春始终会用尽,人始终会消失。如果我再继续这样混下去,十年以后的我肯定还会是这等模样,我有点不甘心。

    可是不这样我还能怎么样?现在有太多的事是我所放不下的,在石狮生活了半年,却有不少人让我牵挂、让我感动、让我怀念。

    我发誓,明年我一定会重新开始,我一定要去实现我的梦。读书时候的我,梦想有一台自己的电脑,然后开始在网上创作,写出最棒的武侠小说,就像金庸一样,我想那一定很有成就感。

    但,现实就是现实!梦想始终是梦想,那只有做梦才会实现的事,所以叫梦想。

    虽然现在的我有条件了,可是武侠啊,市场啊,竞争啊,艰难啊。没办法,我想《天侠传》应该是我创作的起步,虽然很艰难,但我会一直努力坚持下去,一直坚持,只到完本,然后再创新作,或许我努力几年后,若一直毫无成绩,我选择放弃,也有可能结束我这操蛋的生命。

    第139章 方俊

    社会啊,你为什么要那么操蛋?

    “天侠,你在这干嘛?”

    在我正纳闷的时候,方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傻傻地笑了笑,然后分给他一根烟,说:“受不了里面的气氛,所以就出来透透风了。”

    方俊接过烟,随手抄出打火机将它点燃,吸了口烟,说:“是啊,在那种se情场所呆久、开始有些麻木了。”

    风已经开始冷了,热气已无,我的心却是复杂万分。此情此景,很像一幅画象,很有诗意。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迷茫,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我丢下王老吉,眼睛凝望都市。

    “我们大家都一样迷茫,这城市虽然不大,却很容易迷失方向。有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活在这世上是多余的!可是天侠,其实我很羡慕你的。”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方俊,一阵苦笑:“我有什么好羡慕我的?别挖苦了,你不觉得我活得很累吗?”

    “你这不叫累,而是精彩。至少你身边有那么多女孩子,而我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你别傻了,你长得不错,随便说一下都会有很多女孩子投怀送抱呢。”

    “呵,我要的是真情,不是那种玩玩的。”

    “真真情?”方俊这句话忽然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心声。

    真情?好久没听到这个词儿了。不知道我和琦妍算不算真情?以前看武侠小说时就很期待自己能有一段真情的故事,但现在“真情”明明已经来了,为什么我却高兴不起来?为什么呢?我还在顾虑什么呢?

    我带着万分痛苦,问起方俊:“你觉得我和琦妍能在一起的时间还有多长?”

    “绝对不会很长。他是富家女,你是穷光蛋,你自己想想吧。”方俊又吐出一缕青烟:“其实我是想建议你,好聚好散得好,早点和她分了吧,最好永远不要再和她见面,不然你会很痛苦的。”

    什么?方俊!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难道你想让我和琦妍分手后趁虚而入去追琦妍吗?你太卑鄙了。

    听了方俊这话,我脑袋第一想到的竟然是这样的景象,连我自己也很震惊。

    正当我脸色大变时,我竟然看见方俊在哭。

    他抬起头来,我分明看到他眼角滑过一行泪珠。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方俊流眼泪,而且表情他仿佛很痛苦的样子,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但我想他一定有一段属于有他自己的故事。

    我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伤心往事,无论他是什么人。

    “你哭了?”我惊讶道。

    “呵呵谁说我哭了,刚刚眼睛被沙子吹到了。”方俊揉了揉眼睛,一脸苦笑。

    我心中的怀疑一下子就被方俊的满意弹到九宵云外去,虽然我对方俊不是很了解,但他的为人却是非常值得我去相信的。

    其实方俊长得并不算帅,和我差不多。但为人洒脱,模样又清秀,像个文弱书生,也非常重义气,打架很有一套。只是,他偶尔会去玩女人,却从来不交女朋友。

    记得在我们厂里,有几个长得很不错的厂妹要和他交往,但都被拒绝了。对此我们都感到很不解。方俊宁愿花钱去找小姐也不愿正正经经地找个女朋友,真不知道他脑袋是怎么想的。

    “想哭就哭吧,大家是兄弟!不会笑话你的。”我拍着他的肩膀,笑着说。

    不错,我们是兄弟,因为他帮我太多了。想起下午吴青以二十万的代价要砍我一只手臂的时候,我清楚的记得方俊的手在发抖,眼神露出愤怒之色。虽然只有这一轻微的举动,但还是被我注意到了。因为我一觉得自己有危险,第一想到的人就是方俊,我觉得他是可以让我依靠,让我信任的人。

    哎,刚刚我真不该怀疑他,我真的是太龌龊了。请原谅我,阿俊。

    方俊忽然握住我的手,笑着说:“不错,我们是兄弟!”

    “呵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开始有点喜欢你了。”方俊的话让我毛骨悚然。

    “你你没事吧?”这时候我把手慢慢松开,看他说这话时,表情真诚,不似开玩笑啊。所以我不得不再次怀疑他不会是同性恋吧?

    方俊继续说:“你很像以前的我,真的太像了。”

    “阿俊”我轻声地呼唤。

    哎,我到底是怎么了,又误会他的意思了?

    “天侠,早点和你女朋友分了吧,趁现在还陷得不是很深,我知道你是重感情的人。”方俊的语气有点有点奇怪,只听他又奇怪地说:“当然,如果你有勇气不顾她家人的反对,就和他远走高飞吧!等生了孩子以后,再去负荆请罪,我想那时候生米已成熟饭,她家人也就不怎么会反对了。不过这有点不现实,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和她尽早分开的好。

    这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有点发火了:“阿俊,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你一直要求我和琦妍分手?你到底是什么居心?你可是我的兄弟啊。”

    “就是因为我把你当兄弟才会劝你我我不想再看到”方俊的表情又开始痛楚起来了,在他内心之中仿佛隐藏着一段悲伤的往事,如今再要将这段往事提起来,岂不是痛上加痛?

    我再次看到方俊眼眶布满血丝,红红的,很像发疯的野兽、我立刻就被惊呆了。认识他这么长时间,第一次看到他有如此痛苦的表情。

    第140章 逃亡

    “阿俊你,你怎么了?”我惊疑万分的问。

    方俊表情痛苦地说:“三年前我也像你一样,不简直和你一摸一样。”

    我被方俊雷到了,心中隐隐有一股不祥的预感,心情忽然变得沉重起来,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想那么多。

    “三年前我在石狮认识了一个女孩子,说来也巧她正读初三,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当时我就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而她就是老板的女儿。”方俊平静地说。

    “难道你们?”我第一反应就是惊奇,接着便明白了大概:他们有可能相恋,然后贫富的差距的确害死很多人。比如我,哎!!!

    我们两人靠在路边的铁栏杆,只听方俊也继续讲道:“那时候我是做电脑平面设计,她就经常到我工作的电脑设计部玩,我根本不敢对她有什么非份之想,可最后还是可能是缘分吧,我们”

    “哒——呼——”一阵超强的刹车声把我和方俊给惊住了。

    我抬头一看,只见在路边栏杆两侧里,同时停了三辆蓝色面包车。也就是在那两秒钟时间,我分明看到四面八方、面包车的门急速被拉开,涌出一大票人来。

    虽然只是那一瞬间,但我看到这阵势,还是害怕得差点尿裤子了。

    “天侠,快跑。”也就是这票来历不明的人刚出车门,方俊就拉着我的跑,是拼命地跑。

    一时之间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就边跑边问:“回去酒吧,我们的人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