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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4部分阅读

队居然变成这样,如此下去如何得了?”古松不禁叹了一口气。

    唯一让他不满的是,今年春节在这个荒郊野岭过了。真是倒霉,一想起家中的妻子儿女,古松心中有些难过,心情也随之恶劣起来

    “都头,我估计女真人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听说他们正在扫荡相州,筹备军粮。今天又是三十夜,不如退回汲县城中,让弟兄们都过一个好年。”古松善意地提醒杨华。

    他们这个都是军中的斥候,今天被派出来担任警戒任务,这一路走得快了,竟跑到离汲县三十里的北面,离相州也没几里路了。金人凶残,真遇到他们,我们这一百人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如此一想,古松心中直打鼓。

    “回去做什么,汲县城里全是兵,大家挤在一起闻脚臭吗?”杨华张嘴一笑,“再说了,我接到的军令是在汲县北三十里警戒,现在回去要被砍头的。古虞侯,抓紧时间休息。”说着话,他将一只酒囊扔了过去,“喝吧,喝了身上也暖和些。等休息够了,我们去前方村庄休整。如果明天早晨女真人还没打过来我们就回城去,嘿嘿,但愿我们能有一个好运气。”

    杨华皱了皱眉头,突然低骂一声:“梁方平误国,七千骑兵全呆在城市养老,反派我们这队步卒出来当斥候,真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人家梁公公身娇肉贵,骑兵自然是要留在身边,真等金人杀来,也能逃得快些。”杨华苦笑这接过酒囊大口地喝着。一边喝,一边就势靠在古松身边,对着熊熊篝火烤着已经被冻得有些发木的手。

    杨华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古,你这人倒也有趣。”

    反正不能当糊涂鬼,等下就带人去前方村子休整,再这么呆在雪地里,冻也要冻死了。

    雪花无声地飘落,在没有温室效应的北宋末年,天显得特别的冷。须臾,身上的棉袄被融化的雪水浸得有些发濡,手摸上去,湿漉漉的很不舒服。

    回头看了看汲县的方向,远方的天空被主力部队的篝火映得微微发红。整个夜色也变得有些透明。

    原野萧杀,烈风从黄河水面吹来,搅得满天都是漂浮的雪粒子。

    有乌鸦“嘎嘎!”飞过,闻之惊心。

    将黄桦大弓靠在大腿上,杨华抽出腰上短刀,手指在晶莹的刀脊上轻轻抚过。如水的刀面上,有篝火的火舌跃动,视之宛如梦幻。

    三年了。

    穿越到这该死的北宋末年已经三年了。

    第二章 世如铜炉

    母亲,在另外一个世界还好吗?也许,在你看来,儿子已经死了。你会为你这个不肖子流泪吗?一定会的。

    手指微微一用力,剧烈的刺痛如一团火苗在指尖燃起,瞬间扩散到心底。这是一口北宋弓兵所配的制式雁翎刀,长两尺三寸,宽两指。以自己的力气,可以一刀将直径六公分的木棍劈成两截。即便是在富足的北宋,身高一米八十体重一百六十斤的他也算是一个大汉,这把刀子握在他手中轻飘飘像一根竹竿。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越到这个时代来的,只记得一觉醒来就变成北宋宣和年间的一个禁军低级步卒。

    意识到自己穿越之后,他除了恐慌就是对二十一世纪和母亲的思念。自有记忆起他就没见过父亲,听邻居说,父亲是一个外地来的生意人,本是有老婆的。可不知道怎么的骗取了母亲的欢心,在母亲生下他的那一年,这个负心汉突然关闭了所有生意飘然而去,彻底从他们母子生活中消失了。

    在童年的记忆中只有邻居和同学的白眼和嘲笑,有一段时间,家里总有一些不认识的叔叔进进出出,可这又能怎么样。他无力改变这一切,他只能一个人躲在自己的房间里,用被子狠狠裹住脑袋,小声地哭泣着,发誓一旦成|人就彻底离开这个肮脏的家庭。

    可就这么一个坏女人对他这个儿子却疼爱有加,无论发生什么只用温暖的手摸着他的额头,对着他微笑。

    可杨华却知道,母亲的笑容一直都很面前,其中夹杂着一丝悲哀和疲惫。

    直到他接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那个一直被他所鄙视的女人却突然放声大哭,拿起电话疯狂地拨打着。

    杨华明白,她这是在给那个抛弃他们母子的男人报喜。可是,电话里只冰冷地传来一句:“你所拨打的电话已暂停使用。”

    终于可以离开了,坐上去学校的火车,杨华心中没由来的一阵轻松。在大学两年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回过家。每到假期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寝室里,捧着乱七八糟的书一阵狠读。直读得头昏脑涨,心中那点尖锐的疼痛再次浮上心头。他猛地扔下书籍冲出宿舍,围着人工湖跑上两圈,只折腾得再没有一丝力气为止。

    现在好了,我终于离开那个世界了。按说我应该浑身轻松才是,可心中为什么还是那么地疼。母亲,你现在还好吗?

    一滴眼泪莫名其妙地落到刀脊上,和着手指上的热血无声地流进刀鞘。

    火光有些暗淡了,一粒雪吹来落到鼻尖,化成一点刻骨的冰寒。

    杨华猛地惊醒过来,伸手在鼻端摸了摸。

    他苦笑一声,喃喃道:“杨华你这是怎么了,能够重新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不好吗?以往的种种对你而言都已经死去,你就是你,无牵无挂,过你想过的生活吧!”

    “酒有点冷了,要不热热?”身边的古松没发觉杨华的异样,他抽出腰刀在篝火里扒拉了一下。大团火星腾起,已经微弱下去的火光再次亮了起来,“冷酒易醉,都头,要不我替你热一热?”

    杨华不说话,提起酒囊将那一团冰冷的液体尽数倒进嗓子。一团如刀子一样的火焰在胸口扩散开去,让他背心出了一层细汗。

    更多的鲜血从手指中沁出,眼前全是血色的迷雾---在河北,他正带着手下的弟兄面地着洪水一样涌来的辽国人。那一刻他害怕,身边的士兵也都面色发白,有的人已经将手中的兵器扔到地上,用颤抖的手指去解身上的铠甲。

    那一刻,他也想调头不管不顾地向南逃蹿。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口中全是胆汁的苦味。毕竟他是一个现代人,这种血肉横飞的战场比之电影不知道要真实多少倍。

    面队最辽人汹涌而来的铁流,杨华本以为自己会在第一时间死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身体里那个军人的灵魂苏醒了。

    然后是抽刀、挥刀,然后是大声的咆哮。极目望去,遍地都是鲜血,尸体一具枕着一具,绵延十里。

    这一仗,宋军伏尸两万。杨华所效力的那厢主力也被敌人彻底打残。

    但他却身侥幸地活了下来,除了身上新添了十余道伤口,除了腰上系着两颗辽人的头颅。

    拜宋军精良的铠甲所赐,身上的伤都不重,养了两月就恢复过来。

    然后就是禁军的重建,他也因军功被升为都头。

    “靖康就要来了,我会死的,我一定会死的!”杨华抬头看了一眼苍凉的夜空,心中一片迷茫,“我能做什么,我又会做什么?”

    身上终于有些发冷,穿好衣服身上一暖,心中总算平静下来。

    山坡上下,一百多喧哗的士兵已经安静下来,巡逻警戒了一夜大家都有些累了。围在火边,有人的脑袋在不住地点着,让火苗燎卷了头发。有的人干脆躺在肮脏的地上,发出阵阵鼾声。

    扫荡旷野的冷风停了,刚才还在空中翻卷纷飞的雪粒子还原成飘飘白雪在空中沉浮不定。

    一切都陷入诡异的宁静。

    心中的不安更甚。

    只要身体里还流着那个女人的血,就算现在换了具身体,一切都无法逃避……母亲,我没有死,我生活在离你六百年的世界。可是,我不知道我会在什么时候死去,是的,还有明天就是靖康年。

    也就是在黄河的北岸,有七万金兵正呼啸着踏雪而来。他们骑着战马,挥舞着雪亮的弯刀,滚滚人头落地,废池乔木,千里无人烟,一场空前惨烈的民族大劫难即将到来。

    这一切可都是写在书里的,如果不出意外,历史将按照他即定的轨迹缓慢而沉重地向前推进,谁也无法阻挡。

    在真实的历史上,靖康一年的新年正是宋金第一才开封大战在宣和七年下半年,金国大军分为东西两路南下攻宋。西路军由金国大将完颜宗翰率领直扑太原,东路军由金国二皇子完颜宗望带队,目标,北宋都城开封。这一战以金人大胜,北宋大败告终。

    这一仗一打就是半年,最后,金兵因为深入宋境,后勤不继,加上各地勤王兵马陆续到达。这才领军缓缓退却。

    到下半年十一月,攻克太原的金国西路军南下同宗望大军回合,再战开封。一战而下。北宋太上皇徽宗,皇帝钦宗被金人俘虏。

    北宋亡。

    也就是说,杨华即将面对的是一个充满战乱的年代。

    “老天爷呀,既然都是穿越,为什么不将我穿到贞观、穿到熙宁、穿到文景。偏偏是靖康元年,偏偏是陷落前的东京?”杨华伸出沾着热血的手抱着头。

    他也不是没想过离开开封这个战火危城到安全的南方去。可形势比人强,既然批了军人这张皮,要想脱下来却不那么容易。难道要做逃兵,不,不可能。遍地都是兵,有怎么走得了?

    金兵的厉害他是知道的,北宋禁军又是有名的乌合之众,真上了战场,只怕第一回合就崩溃了。无论从大小两方面看,此次出征都是一个有死无生的结局。

    这贼老天还真能玩人。原本以为来到一个新世界就是新生活的开始,可以忘记苦痛的过去。却不想,更大的危机就在前面等着自己。

    无论在何时何地,这个世界都是一个铜炉,人就要在其中翻炒煎熬,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母亲,我要活下去。

    杨华猛地扔掉已经喝干的酒囊,将给割伤的手指放进嘴中,尝到了一股腥咸的味道。

    这个时候,天上的乌鸦更闹,一群又一群黑色的扁毛畜生连翩而起,在灰蒙蒙的夜色里结成一层黑色的乌云。

    一百多个北宋士兵都在沉睡,篝火也渐渐微弱下去。

    强烈的不安猛地升起,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杨华瞳孔收缩,将脑袋贴着地面凝神听去,一阵沉闷的颤动从地下传来。

    他突然跳了起来,一脚将地上的积雪踢进篝火当中,大叫:“敌袭!披甲!灭火!”

    第三章 出击

    杨华这一声喊在宁静的夜中显得特别的凄厉,他发疯一样冲进人群,对着这群还在昏沉沉打盹的家伙拳打脚踢,将那些满眼茫然的士兵从模糊中唤醒。

    听声音是敌人的大对骑兵,步兵对骑兵怎么看都是一个必死的结局,现在最佳的选择就是撒开双腿朝后一阵猛跑。可这个心思刚一浮上心头立即被他否决。

    在这样的黑夜中,这一百人若想从敌人的快马中逃生,机会几乎为零。

    对付骑兵的最好法子就是结成厚实的阵形,现在是黑夜,想来敌人也不可能全军来袭。最有可能是遇到了敌人的斥候骑兵。只要结成整齐的军阵,守上一阵,等后面的大军跟来,这一都人马就得救了。若就这么溃散奔逃,正要随了敌人的意。金人骑兵只需骑马跟在后面,提起马刀一劈,就能轻松地将这一百来号人杀个干净。

    听到杨华的大叫,所有的士兵都从睡梦中惊醒,有人慌着穿铠甲,有人在混乱中寻找兵器。更有人抽出腰上的短刀当铲子铲起地上的雪往篝火中盖去,雪被烈火一烤,腾起大股白气,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木炭的怪味。

    满眼红丝的古松从假寐中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杨华的手,惊慌地问:“杨都头,出什么事了?”

    杨华猛力挣开古松的手臂,大叫:“古虞侯,敌人来了,全是骑兵,估计离我有两公里。”

    一听有金人骑兵,古松满面煞白,虽然不明白两公里究竟有多远,可他一看到满天乱飞乱叫的乌鸦,立即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手头只有一都人马,这一百来号疲军若遇到敌人骑兵,也不需多少,十个金人就足以让自己全军覆灭。

    一想到这里,古松手足全是冷汗,喃喃道:“怎么办,怎么办?快逃吧。”声音刚一出口,听起来像哭一样。

    杨华冷冷地说,“虞侯,现在要逃也没处逃去。最好的法子是也派出一队骑兵反冲锋,敌人肯定是斥候,人数绝对不多,冲上去。敌人见占不到便宜,自然会走。你我是这都人的头,马上给我安静下来。若你我都乱了,这仗还怎么打?”

    “你他妈说什么废话,有骑兵我还怕什么?”古松终于失态了,他声嘶力竭地大叫。

    “退吧!”一群衣着凌乱的士兵集聚在古松和杨华的身边,大声叫嚷。

    “不行,不能退。”还没等古松说话,杨华猛地地一摇头,“我们现在一退,敌人的骑兵在后面一追能活多少?再说了,我们这一退,后面的主力不明真相,也跟着退怎么办?那时候,我们就算有一百条命也逃不过军法的惩处。”

    古松心中已经乱成一团,事实正如杨华所说,如他现在一退,这一百人马最后也活不了几个,乱了中军也是死路一条。可若就地防守,未必是人家的对手。这事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心中一阵沮丧,又想起家里的妻儿,古松双腿突然一软,喃喃道:“退,怎么退,不退又能怎样?”

    “虞侯!”杨华被古松一脸的灰败激怒了,,宋人之中怎么尽出这种熊包,还虞侯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再这么耗下去,敌人马上就要冲到跟前了。你想死,老子可想活下去。他将脑袋凑到古松耳边大吼:“古松,敌人不多,又是斥候,想来不会与我纠缠太久。这里地势开阔,不利于守。我拟先将所有士卒都撤上坡来,结成方阵。只要抵抗上一个时辰,等后面的大军跟上,敌人也只有撤退一途可走。”

    “可是……可是……”古松恍然无计,嘴唇张开,却说不出话来。

    “别可是了。”杨华猛地提气对着山坡下乱成一团的众人大吼:“所有人到山坡上集中,结阵。弓手在后,枪手、刀手突前。不要乱。”

    听到有人大喊,下面的乱军好象找到了主心骨,纷纷朝坡上跑来,在杨华身边围成一个大圈。刀手和枪手们用颤抖的双手穿着盔甲。弓弩手则扯出羽箭,蹲在地上一支支往面前的地上插。

    杨华回头看去,那古松如中梦魇,浑身都抖个不停。

    不但古松如此,其他人也乱得很,虽然只有一百人,可弄了半天,这个方阵怎么也结不成。说起来,杨华这个都基本都是新兵,只十几个从河北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兄弟。新兵组建没几天,又是第一次上战场,看来,这次战斗的前景不太妙。稍有不慎就是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耳朵,金人的马蹄声开始清晰起来,背心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华心一横,对古松道:“古虞侯,我去前面看看。”

    “都头,你要去哪里?”

    杨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先骑马去前面挡上一阵,你马上回汲县讨救兵。你是何将军的老人,在上面能说上话。这一百弟兄地拜托你了。”都中正副都头和将虞侯都配有战马。现在军队的混乱一时难以恢复,只能用骑兵冲上去拖延一下时间了。

    “啊!”

    杨华转身对身边一个姓赵的长身子的副都头大吼一声:“赵明堂,稳住阵型,等我回来若阵还没结好,我拧掉你的脑袋。”

    那个长身子的副都头是都中刀手和枪手的头,担任前排攻坚任务。听杨华喊,立即站直身体,“都头放心。”

    杨华又对一个黑瘦的小个喊道:“李鹞子,若你想死,骑上赵明堂的马随我杀敌。”

    “我所愿也!”一团黑光闪过,那个小个子已经跃上马背,看起来还真像一只大鸟。

    “哈哈!”李鹞子大笑一声,声音说不出的尖锐高亢:“老规矩,看谁砍下脑袋多,一吊钱一个,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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