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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架空传第29部分阅读

    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这种恶劣的环境为八股文提供了良好的展土壤。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这种考试的内容比较僵化,限制了人们的思想。

    朱棣知道八股文的危害,自然不会允许它继续荼毒后世。恩科考试之前,朱棣已经通过各种途径透露当今天子“轻制艺、重策论”,而主考官又由善于揣摩上意的李至刚担任,因此这种录取标准执行的还算彻底。朱不要求举子写文章时严格按照八股文行文格式,只要求他们必须有自己的见解、必须有创造性的思想。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要将这种取士标准坚持二十年,相信风气就会完全扭转过来。

    这个举措只是解放文人的思想,却不能保证那些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新科进士干好言官这份工作。所以朱棣紧接着还有一招,那就是规定“参加工作不足九年不得为言官”。这样规定能够让言官们拥有充分的工作经验,言事时便能够有的放矢。

    另外,言官的进谏程序也得稍微修改一下。

    言官中的六科给事中虽说只是七品小官,但其权力却大得骇人——他们如果认为以皇帝名义出的敕令有不妥之处,居然可以将敕令退回!至于说内阁、尚书出的命令那便更不用谈。

    正常情况下,守规矩的明朝皇帝若是遇到敕令被封还的事基本上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明朝的皇权看起来很厉害,但实际上皇帝也不能一言九鼎。因为精力有限的缘故,低品官员的任命一般都是由吏部决定,也就是说,由于给事中官衔太低,皇帝甚至不方便直接剥夺他的职务。虽说可以直接下中旨进行干涉,但这种敕令极有可能被吏部给事中给封还。

    朱准备将程序改成这样:给事中有权封还敕令,而皇帝经过思考后认为自己正确,便可以下达第二次敕令。接下来给事中如果仍然认为该敕令有不妥之处,第二次封还皇帝的敕令时就必须联合十名以上的言官签上名字。这时候皇帝如果仍然坚持自己正确,而签名的十人也依然坚决反对,那便前往死谏台喝毒酒死谏(当然,十杯酒中只有一杯有毒)。若十名言官依次喝完死谏酒(直到有人喝下那杯毒酒为止),那么皇帝便必须放弃自己的坚持——一个人或许会为了名留青史而脑子热,但十个人都愿意以性命阻止那道敕令的实施,那恐怕就不是脑子热,而是皇帝的旨意确实有问题。退一步说,既然有十名言官愿意以性命为代价死谏,那么这道敕令即便正确,也绝对会遭到朝野反对……不实施也罢。

    将给事中封还敕令的程序修改成这样后,主要是为了防止个别言官为了名垂千古便不顾实际情况地乱搞。在朱棣看来,言官不顾实际地对国策进行干涉、阻挠,很有可能对国家所造成极为严重的伤害。举例来说,在传统观念中坚持战争永远比要求谈和更容易获得舆论的支持。另一个历史时空中崇祯皇帝准备与建奴言和,当时的建奴一开始根本没有占领中国的野心,如果没有言官系统的激烈反对,和谈成功的可能性极大。然后,明朝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消灭流寇上,未必不能将明朝的国祚延长。可惜,清谈误事,言官误国……

    因此,朱棣无论如何也要将清谈的成本提高一些。(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民族大融合

    臣们以为皇上泄了一通怒火后会消停下来,但礼部7刚得出的结论却并非如此。

    刚刚吃过中饭李至刚便被召入宫中,进了养心殿才现,文渊阁的诸位学士也在里面。

    皇上开门见山。

    “民族融合政策已经通过了廷议讨论,但细则还没有定下来。你们先讨论一下向羁区派遣教谕的问题。”

    周忱的策论《论如何实现华夷一家》有五条建议,第一条是“在语言、文字方面,应引导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字”;第五条是“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科举”。如果不派遣读书人前去,那么所谓的“引导”和“鼓励”便都是一句空话。

    明朝的秀才,一般是大府20名,大州县15,小县4名或5。全国秀才在25000右,而举人限额在1500上下。明朝的科举考试一般三年一次,每次录取在300左右。因此,绝大多数读书人都无法通过考取进士的方式做官。

    其实明朝的读书人考不上进士也能做官,比如说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又或举人参加会试落选后进入国子监就读。总之,监生们学习期满后考试合格便可以获得官职。不过,进士出身的往往能迅速升上高位,而监生贡举往往蹉许久不得志。原先是举人的,好歹还能授与小京职、府佐、州县正官这样的职位。原先是秀才的,却多半只能获得从九品甚至未入流的副教授、儒学正、教谕等学官。

    既然民族融合离不开读书人,而读书人也大多希望做官,朱棣决定做件好事:实行就读包分配,派遣国子监的监生去教育少数民族日常使用官话,学习汉文。

    听到皇上的决定后,李至刚忍不住怀疑:莫非皇上对李贯仍然余怒未消,因此派遣读书人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受苦,以便让士林深恨李贯?

    想到皇上居然如此刻薄,李对刚不禁都感到一阵寒意。文渊阁学士们也参加了早朝,李至刚想到的事,他们也想得到。但,反对的话他们同样也说不出口,毕竟朱棣的理由光明正大:这个举措是为了实现华夷一家。

    李贯举起儒家仁爱的思想做旗帜时,连皇上都觉得不容易反驳。现在皇上以彼之道还之彼身,臣子们更是没办法反对。

    稍一琢磨。杨荣旁敲侧击地说道:“皇上。东北一带倒也罢了。总体上还算平静。而西北一带很多地方至今仍然是时降时叛。让监生前往西北一带去做教谕。若当地叛乱。岂不是害了他们地性命?”

    朱棣冷然道:“岂能因西北诸蕃降而复叛便放弃民族融合政策?那些番人头领若老老实实也就罢了。朕也由得他们依旧在当地快活。若番人头领反叛。朕地两百万大军也不是摆设。必让反复小人付出血地代价。

    ”

    这时在场地人已经确信。皇上之所以往羁地区派遣教谕。完全是为了让读书人深恨李贯——就算皇上会派遣大军为之报仇。可在此之前却早已丢掉了性命。谁会乐意?若皇上强行推行此策。那些监生们不敢怨恨皇上。却一定会对李贯破口大骂。

    国家大事怎么能赌气呢?

    只是。皇上已经为西北羁地区定下了调子。继续纠缠西北可能生叛乱地问题说不定会彻底激怒皇上。人为因素既然不宜再提。那便以自然环境为理由吧。想到这里。杨士奇也加入了劝说地行列。

    “西南一带少数民族聚集区生活条件艰苦,监生们虽说愿意做官,但如果是去那些烟瘴之地做官,恐怕……”

    朱元璋对这种事的处理办法很简单:让你做官你就得做,不想做就去死。朱不屑使用这种粗暴的手段。他的对策是诱之以利。

    朱棣自信地一笑。

    “教谕的官衔未入流,也就是说月俸三贯。按一贯可买一石米计算,这点俸禄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人不至于饿死。但监生如果愿意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地担任教谕,那么朕会在经济方面对之进行补偿。”

    “之前朕已经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创立了养廉银制度。布政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8-10;知府的养廉银是其正俸的6-8;知县的养廉银是其正俸4-6倍。而大多数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与正俸之比,则相对较低。布政司经历官居从六品,府经历位居正八品,县主簿位居正九品,这些佐杂官员的养廉银仅高出正俸的2-3。佐杂官员的养廉银比各级主官要少,但比学官多——因为,所有的学官都不拿养廉银。国子

    国子监助教、国子监典簿、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学正说不拿养廉银,但因为他们属于京官,因此还可以拿到恩俸和双俸。地方上的学官官职既低,又没有养廉银以及恩俸、双俸。以教谕为例,全部收入也只是每年36贯,只能勉强保证一家五口的温饱。

    ”

    “但如果监生愿意去少数民族聚集区担任教谕,他将额外获得两笔收入。先,他将获得每年180的养廉银——这笔钱相当于正俸的5倍。其次,他还能兼任监军一职,能加支养廉银36贯。如此,该教谕一年的正俸和养廉银加起来便有216贯了。”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这笔收入大致相当于他穿越时的6-8万人民币,在小县城有这笔年收入绝对算是高收入了,在贫困山区,更是可以称得上是大富翁。如今少数民族聚集之处大多是穷乡僻壤,更何况很多少数民族部落实行的还是奴隶制。去了那种地方,教谕的生活水平或许无法与奢华的贵族头领相比,但绝对比部落普通民众要富裕很多。

    在“支边干部”的薪酬上朱棣表现得很慷慨,但事实上他却是在慷他人之慨,因为这笔费用不会增加户部的额外开支。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了有邑贵族制度之后,那些土司头人们每年都应该向中央政府缴纳相应的税赋。从这笔税赋是拿出一部分用来支付教谕的薪酬正好合适,一方面不会给中央政府带来额外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少数民族对增加支出的反感——毕竟这笔钱是花在少数民族身上了。

    朱棣正在暗自得意时,杨士奇却因为年轻时闯荡过江湖,见多识广,因此皱着眉头表达疑虑。

    “皇上,提高养廉银的作法确实可以增加吸引力,但狄夷所在之地多遍布毒蛇、水、蜈蚣之类的毒物,外地人一不注意就会丢掉性命。即便小心翼翼地防备蚊虫叮咬,可是在那种地方还往往会水土不服,沾染时气,受毒瘴之害的竟是十有五六。教谕去了,即便侥幸任满回到内地,也会有不少人终身病残。”

    杨士奇这么说自然是委婉地表示反对,朱棣却也不恼,反而笑道:“这才是老成谋国,股胘之臣忠良之心嘛。反对朕的意见不要紧,重要的是一定要言之有物。”

    杨士奇说的确实是事实。即便是后世,卫生环境、医疗条件比十五世纪不知要超出多少,可仍然偶尔有援藏干部死于水土不服的事情生。不过,朱对此却早有办法。

    这个时代的人不象后世那么实际。若朱棣在后世拉住一个路人问他:是否愿意以性命作为代价名垂千古?那么朱棣多半会得到一个白眼。但是在这个时代,很多读书人的最高梦想都是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儿,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言官不顾性命地进谏。

    “第一,凡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的教谕,若是干满九年,或是死在任上,礼部将以红花鼓吹的仪式将其牌位送入城隍庙配享香火。”

    对于监生来说,配享太庙或是孔庙太不现实,身后入贤良祠的可能性也不大。能够进入城]此,有了这种条件,哪怕不提高薪酬很多监生也会对这份工作趋之若。

    顿了顿,朱棣又道:“第二,该教谕的教出来的少数民族学生之中若有能考中秀才,升其为正九品的国子学正,授其将仕郎散阶;弟子中若有能考中举人,升其为正八品的五经博士,授其迪功郎散阶;弟子中若有能考中进士,升其为正七品的太常博士,授其文林郎散阶;其弟子若能进入三甲,升其为正五品的翰林学士,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学官升官的路子极窄,象教谕这种未入流的学官,绝大多数终其一生能够升到从九品就已经算得上仕途顺利了。有了这份奖励,那些热衷于做官的监生必然会动心。

    求名的会动心,求官的也会动心。双管齐下,自然能够吸引秀才们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传播中华文化。

    这时杨荣笑道:“听皇上这么一说,我都动心了。”

    朱棣一乐,知道杨荣只是在变相地支持这项政策,同时也是在逗自己开心。杨荣现在都已经是六品官了,若朱棣真的让他去做个未入流的教谕,他肯定会哭着喊着说舍不得离开皇上。

    “连你都动心了,说明朕给出的条件很吸引人嘛。那好,朕就规定:除监生外,凡是有功名,均可前往吏部申请前往少数民族聚集区担任教谕。也就是说,只要考上了秀才便可以作官,只是所得养廉

    生略少。”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面讨论周忱策论中其它几项。”

    “关于赐与少数民族汉名的问题,朕决定将这件事交给礼部负责。凡有邑男爵之上的有邑贵族,均由礼部研究后赐与相应汉名。在自愿的前提下,若整个部落都愿意使用汉名,则赐予该部落汉族姓氏,名字由部落成员自己决定。服饰方面的问题,洪武五年便规定民间妇女服饰之制,但此事却禁而不止,总归需要礼部多加疏导。李至刚,你觉得如何?”

    听到李至刚的回答,朱棣忍不住叹了口气。

    问李至刚是否有不同意见根本就是白搭,他的回答千篇一律都是“皇上圣明”。

    “至于婚姻嫁娶的问题,洪武五年曾下令蒙古色目人不许与本类嫁娶,违治罪,却没有对其他少数民族做此规定。朕只希望,大明境内各个民族能够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周忱关于‘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可免缴十年人头税主税’的建议很不错。如此一来,便可利诱少数民族主动与汉族通婚。”

    “朕只补充一点。异族通婚,一般情况下子女所属民族随父。例外的情况有两种,一是男方入赘汉族女子家,则所生子女为汉人;二是若母亲、祖母均为汉人,则此子也为汉人。”

    对于朱棣的这个决定,众人都没有反对,但朱棣却从细微的表情变化中看出他们的不以为然。

    朱棣知道他们的想法。这个时代已经有了民族的划分,比如说“鞑靼”、“色目”、“女直”、“回回”、“乌蛮”、“罗罗”、“卢蛮”(族)、“撬”(族)、“西蕃”(普米族)、阿昌(峨昌)、“结些”(景颇族)、“望蛮”(族)、“蒲蛮”、“朴子蛮”及侬人、沙人、土僚(壮族)及苗族、瑶族等等,但民族主义思想还没有产生。因此,他们认为朱如此热衷于民族融合显得有点莫名其妙。

    他们并不知道,朱棣所烦恼的却是民族主义思想形成之后不同民族之间爆的过激行为。应该说,民族主义是一把极其锋利的双刃剑。在抵抗外敌入侵时,拥有民族主义思想的国家能够迸更强大的战斗力。但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主义却是现代世界政治体系中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对于内耗,朱总是很厌恶的。

    如果说对于后世某些少数民族极端分子鼓吹的“独立”、“自治”朱只是反感(反正这些苍蝇也不可能成功),那么他对于种族仇杀便是极度憎恶了。后世政府为了照顾少数民族的情绪,将历史上很多真实生的事都进行了淡化处理。比如说清末陕西、甘肃的回民运动,教科书上写的是回民起义,说是回民为了反抗满清政府的压迫而爆的运动。然而根据当时的记载,起义期间甘陕损失的汉族人口却是以百万计——很多被回民攻占的县城里汉人基本被杀绝。之前活跃于陕西一带的刀客们向来游离于政府的管理之外,但是当左宗棠率军镇压回民时,连这些视政府为无物的刀客也主动投向了左宗棠……后面的事情也不必细说,总之就是礼尚往来罢了。

    朱棣对民族融合的初级目标是各民族频繁地相互通婚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这样,即便后世仍然是多民族国家,但至少可以减少民族仇杀的可能性——若不同民族杂居在一起并且有着密切的姻亲关系,种族清洗的屠刀还会轻易落到妻子、外甥、外公等亲戚的脖子上吗?

    当然,朱棣更希望能够达到高级目标:让中华大地上生活的人全都使用同样的语言,书写同样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