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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林平之第23部分阅读

    扭头,已经想起了另一件事,他本来就一直记着,只是没来的及说的事,林平之那套天价的马具,可还摆在城墙根呢,虽然这些东西闪亮耀眼,可放在朝廷官兵眼皮底下看着,谁敢过来伸根手指

    本来是打算暂时帮他看着,如果他嫌这些东西太华丽不想要,有空时处理就是,京城之中处置金玉珠宝却正合适,还不像别的地方要贱价吃亏

    不曾想事情突变,他说走就走,只留下这些宝物在此,至于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又没说,只说去江南办事,根本没说是不是还要回来此地,抑或是什么年月回来,难不成大伙儿一直这样看着?再说了,他们也不一定一直在这个正阳门艾调走了又怎么办马远行摇头苦笑道:“你这个小孩子艾怎么那么会给人找事”

    忽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林平之刚才骑上的小雪龙,好像什么也没装,就是一匹完全的裸马这一点却与那套昂贵的马具无关,在此地马具本来易得,何况林平之新买的良马还在这儿,上面还有现成的马具可换,但他什么也没作,只是就这么走了

    马远行一时间什么也想不明白了,处在他的位置,纵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人,也没可能想的明白,只不过越想越是苦笑:“神秘,浑身上下都是神秘,果然世外桃源出来的人,就是与我们这些凡人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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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七十七章 那个脸上有道疤的帅哥(上)

    其实林平之本来当然不是不想要一套马具,只是当时情势紧急,虽然别人不知道,他却心知那时一秒都耽误不得,那个小孩子第一次喊自己时,仅仅因为自己坐在屋里愣了几秒,就怪自己让他等了,性急的真像幼儿,小学生里都难见到这样的如果自己伸手去解另一匹马身上的东西,只要因此有一丝半点的汪,谁知他又会作出什么事来,又会对自己这些新朋友怎么样,所以只好了

    好在自己骑术之精,怕真的是天下无双,裸马就算不方便,那也一样能骑,反正在这个世界,天下各处都有养马,随便找个城镇,马具到哪儿都能买到

    可正这样想着时,忽然就发觉了另一件有些不同寻常的事,虽然他现在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但却又意想不到的有些愉快他现在没有马蹬,没有缰绳,一无所有,现在是脚无处可踩,手无处可抓,就是马鬃也基本上没长出来,想抓都抓不赚何况他也不会作这么粗野的事

    没有束马肚带和稳定柔软,形状恰当的马鞍,坐在坚韧光滑的马背上,那感觉可也很不好受的,没有体会过的人真的很难想像那种困难

    本来是很不舒服的,可林平之现在反却有种很自由,很轻松的感觉,心旷神怡,悠然自得如果是旁人骑匹裸马,别说小雪龙跑这么快了,就是骑着一匹根本没速度又稳当的重挽马,怕也要紧张的抱着马脖子不敢乱动了

    若真是骑术极佳之人,裸马也不是不能骑,但小雪龙的速度却非凡马可比艾一急速奔跑起来,那种摇晃震荡,当真非同小可

    其实林平之现在这么骑着并不是不紧张,这一奔跑起来,真的是每一秒都可能坐不稳被摔下来,每时每刻身体都要随着马的奔跑摇晃摆动,以反制那种可能将他摔下去的力道这并非仅仅凭武功便可强行抗拒的,若是硬要稳定身形,所需的内外轻功,他现在可还望尘莫及

    但他现在就是能这么骑下来,是因为武学吗?武学讲究平心静气,顺其自然,就像是在激流之中的小艇,并不以力量对抗激流,却能在激流之中漂行,可那话说着容易,真在激流之中搏击大浪的人,只要力量技巧稍差,立时就会船毁人亡

    一切靠的是他本身的能力技巧,并非完全只是武功,靠的是二十一世纪那个世界顶级摩托车手的能力,当武学上渐渐开始融汇贯通时,他的摩托车能力,这种本来与骑马完全不相干的技能,也在他身上意想不到的融合了起来

    这样其实有点紧张,但他喜欢那种紧张,记得当初还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曾经看到一只小黄雀从树上的鸟窝里掉了下来,那时他捡起了那只小鸟,爬上了那棵树,将小鸟放回了巢,虽然小鸟的妈妈一点也不领情,对着他脑门一顿乱啄,但那个记忆却相当美好

    鸟窝并非建在粗大的枝干上,周围丈余都是细嫩枝条,最柔弱处,连一只猫都未必能承受的了,他就那么爬了过去,尽管小孩子还不懂得“死”的含义,不知道如果摔下去,世上可能就没有自己了,但人类对高度的天生恐惧却不可能没有,当手脚身体都放到柔软的嫩叶上,整个人都在颤动起伏时,有几秒简直紧张的身体都僵硬了

    但他喜欢那种感觉,那感觉很奇妙,害怕,却非乘奋,非常愉快,已经记不清自己从几岁起开始喜欢这种快乐的,但这些也就是他能够成为世界顶级摩托车手的基船这些也一样是现在骑术的基础

    高兴完了之后,路经一家马超不经意间便下马踱了进去,那老板看到一个人带着匹雄壮漂亮的光马,当然立时便知这人是来作什么的,话都不用多说,已列出十几样不同款式的马具给他挑选

    望着这些东西想了半天,还是犹犹豫豫,思考不清,忽然觉得很舍不得刚才这种快乐,可是自古以来,马都是要有马具的艾发明各具本来就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科学进步,而且自己这样虽然有些特别,但毕竟根本连骑都没骑稳,难道真的从此就这样了?那老板却只当这客人选货挑花了眼,这种事本来常见,便不厌其烦的给他推荐介绍了起来

    林平之只是充耳不闻,呆立半晌,忽然猛地调头转身,上马就走,那老板愣愣的瞅着他离去后的大门半天,卦没明白过来

    好吧,既然勉强能骑,那就再试试看自己马上的武学吧,骑在奔驰的马上使了几式拳脚,又挥了几下剑,身形不稳之下,发出的招全没了以前的力道速度,动作也有些走形,若是现在与人作战的话,这样是完全无用的了

    可是他却隐隐觉得这样更舒服,更符合他自己的兴趣,也更符合他的武学思想,是了,他整个的武学风格,走的都是自由放纵,无所拘束的路子,马鞍之类的诸物,对别人是必要的工具,现在对他也是,但从长远来说,对他却也有某种潜在的束缚

    就像初学自行车的人,一上车就倒,那比走路是慢的太多了,但若把普通人学会了自行车视为类似于武学的大成的话,这大成却比走路强的多现在这样,才是他武学的真正道路,如果一直离不了马具的保护,或者他这路功夫,现在有用,在将来却永远不会有用的了想到这里,再不犹疑,从此以后,就这样吧,难不成二十一世纪的顶尖摩托车高手,还征服不了一匹裸马

    心意既定,人便越发放的开,一路狂奔之下,只觉得整个人兴冲冲的,却渐渐的觉得不太满意了起来,似乎只是“骑”着马,也觉不够自己的身份,想当初他站在摩托车上单脚控车,还能持机枪扫射,那么小雪龙呢

    虽然疾驰中的摩托车远不足以于现在的小雪龙相提并论,那件事的难度也远远不能与仅仅是站在小雪龙背上相提并论,但自己现在总是有一身武功,还能作不到吗想到了就作,他本来不是一个会犹豫的人,只是这却真有些太冒失了一点,他本不该那么早就试验这个的

    双手轻轻一按马背,人便立了起来,站到了马背上,只有双脚接触到那坚韧光滑,透出阵阵力道的身体,再无一点其他接触小雪龙却大惊之下汀了脚步,虽然在他动物模糊的思维中,并不懂得许多,林平之抛弃了整套马具,他因为之前见到过同样的事也就没感觉但他至少知道自己的速度,也知道这样站在他身上是什么效果

    “没事的,跑,快点!”林平之催促道,既有主人的命令,那便听命狂奔林平之身体随着狂奔的小雪龙微微摇晃,却也纹丝未动,这感觉很紧张,也极刺激,极兴奋,就像小时候爬树送小鸟那次一样,但那一次的树是死的,哪比的了现在看着周围山川草木不断的从自己身边掠过的有趣

    古语云所谓“乐极生悲”,确是至理名言,这个时候他真的该收手了,可忽然却起了一个念头,我现在这样,可以出剑吗?一时也未多想,拔出剑来便是他最熟的那式“有凤来仪”,剑刚出手,甚至还未划的出去,忽觉肩背凝滞,脚下不稳,再无法控制身形

    这个时候如果他立即把剑扔出去,尚能挽回,但人类任何理智反应,都是要时间的,这电光火石的瞬间,任何人也只能凭本能行动

    作为一个剑客,一剑出手,若是有何不妥,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变招或收剑,而不是弃剑,可是他本已身形不稳,作弃剑之外的任何动作也办不到了待到发觉自己正在摔下去的时候,再想作什么也迟了一点

    还好,现在正跑着的地方不是硬石板的官道,因为小雪龙太快,更因为自己站在马背上的行动太过惊人,所以不想让太多人看见,离开了大路,他奔驰着的地方,是两片田地之间,落下去的所在,却是茂盛的庄稼和下面柔软的泥地

    在空中调整身形,运劲到肩背之上落往地面,他武功高明,精擅借力,泄力等等手法,这一下倒也摔不到哪去,可是意想不到的是手中剑却荡了回来,直切向他的面庞想要拼命将一把剑移出去,只是这时力道将粳已无多少力气用到手上了

    眼看着那剑锋离自己越来越近,其实较力道并不大,就是怎么也挪不开,虽然努力之下有些作用,但终于还是碰到了他,一把剑不偏不倚的斜割到他的脸上,幸好这时较余势已粳不然简直险些一不小心把自己给杀了,真那样的话,日后别人见到他,还当他自杀呢

    顺着地打了十几个滚,终于站起,但觉脸上鲜血淋漓,一时却忍不住放声大笑,不久之前自己在余沧撼上刺了一剑,谁知这么快竟轮到了自己,还是本人亲手作的难不成是报应吗,可打残了余沧海那种凶残家伙,也会有报应吗

    点了几个|岤位止血,随之就坐在田地里默默运功疗伤,过了一天两夜,到了第三天清晨时,却已伤口长合,当初在福州吃的天然神药,似乎药性还没完全消失啊

    随便找了个小溪洗了洗脸,认真的端详自己现在的容貌,只看到脸上一道自左边额头起,斜划过鼻梁直至右腮的疤痕,伤口虽然愈合了,但这道疤却似是再也不会消失的了忽然间,他又是一阵大笑,而且是真正开心的大笑,因为这真的是件好事,现在的他,可比以前那个看上去像女生的林平之帅多了

    林平之男生女相,虽然长的很漂亮,却有些女孩气,那样子倘去唱戏,作个花旦,倒是再适合不过了,只是作为一个男人,总是有些太过娘娘腔了,现在多了这道疤,虽然有些破坏原本那种完美,可却平添了三分彪悍之气,或者也可以说,现在这样,才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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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七十八章 那个脸上有道疤的帅哥(中)

    冰火!中文     不止于此,受了这个伤给他的另一个好处是,至少眼下他暂时是不用易容了,这伤痕斜贯面颊,几乎把整个容貌都改变了,就是叫林震南来,也难一眼就认的清楚他是谁了,何况他人

    像现在这样,既可以用假名招摇过市,又不用改换容貌,日后见到羹镖的熟人,总能认的出来,解释的清楚,若是再见了那些之前以易容相见的人,也很容易解释,只要对他们说,我脸上受了伤有道疤,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所以才易容改扮,改作他人,这么说岂不也顺理成章

    上马前行,既已吃了教训,这是不敢再随便胡乱练功的了,这回算是运气不太差了,没有一剑把自己脖子割断,同样的事情可不能再来一次的一路上想着自己这张脸,想来想去全都是好事,浑没想到一点点不愉快,不由的时时欢笑

    “你有什么好笑的?”猛然间听到了这么一句,那种充满了无穷神妙武学,无穷力量感的声音,一听也知道是谁,这声音他上回听过一次之后,那也是终生难忘的了只是实在没有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和他说这句话的,在北京城的时候,他可是一言未发啊

    好奇心?终于意识到武侠上帝的基本特征了,是了,他是个小孩子,小孩子最大的特征,就是对万事万物都有着钻研的现在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他那么急着想要自己赶紧南下衡阳去衡山派,因为自己那种急切的态度已经引发了他巨大的好奇

    而现在,他也显然没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会对脸上挨了一剑那么高兴,这好奇心之强,甚至能让他放弃上帝的尊严来和自己说话对了,之前那次谈话,曾经说明过“他的意志就是规则,让他高兴就是规则”,诚然,这话并不错,可并没有解决“怎么样影响他的意志”这个问题

    现在林平之已经大约知道,要让他一直珍视你,最重要的,就得让他对你一直保持好奇,所有被武侠上帝穿越来的人,说到底都是他的玩具而已就像所有普通的小孩子一样,他手中的一个玩具被玩腻了的时候,可就前途堪忧了当然了,他不再那么关注你的时候,也可能只是忘却了你,那什么五年的约定,既然这家伙根本没规则,管你五年,五天,还是五百年的约定,他若忘了,便什么事也不会有了

    如果他忘了你,也就会让你自己融入这个世界,与这世界上所有土生土长的人类一样,同生同朽,你也就真的是这个世界一个普通的大侠,或者普通的绝世强者,普通的天下第一高手了

    但林平之不能冒这个险,何况他如果还想回家,也非得一直与上帝打交道不可当然了,既已穿越来此,干什么也是冒险,若一直这么与上帝交流,甚至设法左右上帝,那就是冒另一种险,随时可能惹恼上帝的风险,这个险其实冒的更大,但他却根本不在乎

    作为林天雨,我已被人杀了,作为林平之,我已死在梅庄地牢,现在却还在此世界上行走,还在生存,还有理想,那么我每多活一天,每多活一秒,都是赚的,又何需多想什么至于理想能不能达成,将来的生死成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管他作甚

    但眼下的事情还是要解决的,虽说生死置之度外,那是整个人生的态度,当真面临事情里,又怎能不紧张,害怕,又怎能不去奋战,求生,态度是一回事,遇到事情时的怎么对待,就是另一回事了心念电转,林平之随即抬头,有些坏坏的笑着道:“不告诉你”

    上帝这一次说话,不像上一次,是要引他去哪儿相见,声音并无方向,却只觉四面八方,天地宇宙之间,到处都是他的声音,虽然就在大路上,他擦肩而过的路人,是什么也没听到的,可林平之却只觉整个世界都在这一句话之中,快要被这一句话的浪潮所淹没了

    既然不知他在哪儿,所以林平之只是抬头向天说了这么一句,一句话说完,林平之停下马来,静静倾听半晌,才听到一句回答:“哼!小气!”

    我成功了吗?林平之心中暗想,他这么说的目的,当然就是要让武侠上帝产生越来越多的好奇心,以使自己这个玩具不至于被急着抛弃,可话虽如此说,跟这大神玩这种行为,可有些过份啊

    又等了许久,却是一点点声音也没听到,这一次对话,看来双方就只有这么三句了林平之轻轻吁了一口气,才发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已湿透了,一棵心已经快要跳出腔子一般,全身的经脉都如要凝固了,整个人僵立当超便如被迅雷闪电吓傻了的孩子

    他,他注意到自己这个样子了吗?如果注意到,当然会明白自己装作若无其事的态度,根本全是假的也或者他就算注意到了,但所有渺小的穿越者,个个在他面前,也都是这么一副样子,他早已看惯了,根本不会多想

    会不会是武侠上帝的注意力又转到其他地方去了,他自己也承认他穿越若干人,并非只有林天雨一个,但也可能他一直都在注视着自己,从未间断啊

    二十一世纪的迷信者,认为上帝任何时刻,都在关注着宇宙间的一切,所有的一草一木,一尘一滴,都在上帝的直接掌管之中甚至于是宇宙间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