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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林平之第21部分阅读

    了,而余沧海也是一方大门派的掌门自己既有一方领袖的实力,照理说一群小毛贼,应该不会在乎吧,无论如何,也不能在乎

    “唉,上回在福州你骑我,这回又是你骑我,不知你还要骑我几次”林平之苦笑道,只好调头扶着小雪龙又进了城,又像在福州山里时那样,这一次小雪龙突然暴铂却比福州那次严重的多,简直全指望林平之支撑,好在这次林平之自己没事,不像那回本身就是有些虚弱的,更重要的是现在他的力量功力武功都早已今非昔比,这般扶持也不觉如何吃力,走的也快些,便如普通人在小跑一般

    这个举动让所有注意到他的人都傻掉了,连看守城门的士兵都觉有些诧异,他们只见一个人骑着马急得什么似的直闯出城,那快的简直让人眼神都跟不上,岂知才一出城,他便又回来了,而且好像还不是在牵马倒像是马在靠着他扶持一般

    “这位公子,出什么事了?”一位城门口的士兵呼喊道,林平之答道:“我的马生病了,我得赶紧找个地方治好他”,这一句话之间,众军人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果然是他在以身体扶持着这匹已经走不动路的马

    突然间,便是一阵惊叹,守城的军人们十分敬佩的注视林平之道:“公子好力气!好本事!”,在山海关时,他是骑在马上的他的人也如他的剑一般,很难从表面上看的出来厉害但这次却不同,小雪龙体型庞大,一千三四百斤的体重,这个只要一眼看上去也能大致估计的出来,虽然他并不是彻底累倒了完全不能动,但只这样斜靠在林平之身上,却也非同小可,可这个看来普普通通的年青人,却能举重若轻如果不是林平之现在的武功身法,武学境界之高,单凭力气,只怕压也把他压垮了

    武学上的事,这些人并不很懂,但像林平之这般行动,不需要什么眼力也看的出他的能力,何况他身体还这般单爆当兵的人,比普通人更敬重这类的人物,众军人因此便十分敬服,为头的一人很尊敬的问道:“我是城门千总马远行,公子对北京城熟悉吗?要不要我们帮忙?”

    “当然需要,在下林天雨,这辈子第一次到京师,人生地不熟,什么也不清楚,若是诸位能够慷慨援手,可真感激不尽了”林平之赶紧应承道,正愁着自己怎么应付强盗呢,帮忙的人就来了,而且是军人,再合适不过了

    有些事不需要隐晦,所以他立即又将自己的困难和盘托出:“在下刚才被盗匪盯上,所以只想赶紧逃走,只是我的马却突发疾铂正不知如何是好”,说到“逃走”,那也毫不在乎,果然众军人们谁也不因此小觑了他,马远行更是笑道:“我是粗人,不过也读过三国,刘备逃了半辈子,照样是一代英雄,世上什么样的英雄能没逃的时候,不过天雨兄尽管放心,京师之地,多的是兵,谁人敢在城内大动干戈,至于治疗马匹的医生,那更好办,京城有的是医马的好医生,这就送天雨兄的马去”

    随即便吩咐人架起牛车将小雪龙载起,又给了林平之一个信号弹,一个腰牌:“我们是守城的人,城内的事不归我们管,如果一起跟你进城捉贼,那是擅离职守,这罪可不轻,不过你放心,万一有事,只要发信号,自有人动手,缉捕盗贼也是别人的功劳,不怕人不作天雨兄既然带剑,又是这般神力,想来功夫不差,也不至于一下子就被人弄倒的”

    这想的很周到艾看来是真不用的了,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我这匹马的马具太珍贵了一些,恐怕也是被人盯上的原因,诸位兄弟们若是不弃,便送与大伙儿作个酒钱吧”,他不说这话时,这些军汉们本来也看不到,但这时一说明,哪里还能看不出,便是不识货的外行,一眼见到这些马鞍,马蹬,马嚼头那所有金壁辉煌的一切,也看的到那般贵重

    但马远行立时便说:“绝对不可能,我们的军规,是绝对不能收你一文钱东西的,再说了,我知你这么作的原因,就算我们不是朝廷官兵,管我们是些什么人,大家若是现在收下你的东西,便是乘人之危,那也万万不能”

    是吗?在山海关时林平之就有些惊讶了,这时却更是吃惊,难道这时代的官兵,当真都是如此吗?好像福州那边的,就不是这样的艾南方的官兵,你给座金山人家都要

    林平之想要送这些给这些军人,还不像在快刀门时有笼络之意,区区一个千总,并不是什么多大的军官,就算北京的城门千总,比一般的要稍微强些,那也没有什么,何况他以后也未必能用的上,要知这些是官兵,不像武林门派,玩的好了,可以整个收来,现在只不过机缘凑巧,才对他特别有用,以后可难说还有什么用这还是他一向大方惯了,说话稍一投机,对方便是普通农夫,他出手也阔气,何况这些人现在是在帮忙何况现在这马具,已经不知不觉间成了负担,对他来说其实有扔包袱的意思

    略想了一想,便将马身上的东西全解下来丢在城墙根边,也不再多说话,便随那几个护送他的战士一起,去找医马的医生去了,马远行望着林平之的背影苦笑道:“唉,还得帮你看东西”,可守护平民的财物,本来也是他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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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七十章 心狠手辣(上)

    终于一个人走在古北京的大街上了,这个自古来就最悲壮,经历过最多残酷战争的首都,在林天雨上学时的课本上,既使和平时期,对于普通平民来说,也是个很痛若的地方,就像古语所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什么时候也是一样的

    可是现在所见的,却完全不同,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富裕,林平之自幼出生,长大的福州,是南方商业都市,此地虽是帝都,也不过城市要大的多而已,并不更为富庶,然而现在却能清晰的对比出来,在福州那边的人们,极少有快乐的

    但在这北京城中,却完全不同,真是到处都有欢声笑语,人人脸上都有笑容,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笑,真正的满足与幸福,不用问更多,只看这种笑容,就知道这儿的人是如何生活的了,二十一世纪的林天雨曾经走遍世界,也极少见到这样的地方

    忽然,这让他想起了一个词,“世外桃源”,是了,这个在战火中挺立了千余年的古都,竟是真正的桃源仙境,真是想不到可这世外桃源,却还是有些另人不快,就像太阳中也有黑斑一样,这样的地方却有着自古就有职业,强盗,真正像古典小说中那种一切都完美无缺的桃源,也许根本不可能存在

    从正阳门转到朝阳门,从天坛转到地坛,这世界第一大城,并不像福州那般小巧玲珑,处处透着江南的韵味,在这儿就连普通的民宅,都处处透着雄壮粗糙的气质,但现在的林平之却更喜欢这儿,这就像最奔放不羁招式一般,大开大合,流畅自然

    “这小子到底在干什么翱老是不出城,我们怎么抢翱”一个声音在不远处的人堆中悄悄响起,这却是盯稍的强盗,原来林平之非止武功难以从表面上看出,他的武学境界既高,就是内力深过他十倍的人,听力也未必赶的上他,说话之人,哪里想的到他会听的见

    却原来对方还在等着他出城?好滑稽的事,接着便听到另一人道:“就是,就是,我们这么辛苦,也不理解,支持,及配合我们的行动”

    “没关系,天已经要黑了,他总要住店的吧,夜黑风高,神不知鬼不觉的,割了他的脑袋,谁又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京城那么大,人那么多,死个把人,也不见得是多大事了”

    原来是这个打算艾林平之暗道,这话还真没说错,天黑了是必须要住店的,而且小雪龙也不宜于就在医生那儿过夜,尤其是现在还有人在注意着自己,总还是要带在自己身边比较妥当的

    从医生那儿要回了自己的马,行至前门外路边的一家旅店,门上的牌子写着道“惠嘉客栈”,却既是旅店,又是酒楼饭店帝都中的饭店确实不同寻常,虽然这地方还远非此地最大客栈,却已不在福州任何一家之下了,倘在福州也有这许多大客栈,那当初青城派也不用包下那么多店面,弄的满城风雨了

    进了这店大门,其时马身上已经没有缰绳马勒,并不是牵进门的,只是小雪龙乖觉的很,紧紧跟在他后面一进门,立时便有店伙笑脸相迎,脸上谄媚之意,但是见到自己父亲,也没这般脸色,这些却和城门口的战士们对他的友好完全是两回事了,店小二眼中所见的,只是个大财主而已,他们常年接待客人,眼力也不在强盗之下俗语云“只认衣冠不认人”,虽然说起来有些丑陋,但现实中有时也无可奈何,通常衣衫褴褛之人,身上便掏不出银钱来

    林平之也不谦让,他本来就是大财主啊随即一名店小二过来笑道:“客官请至楼上雅座”

    “不必,这儿就很好了”随即在店中安坐,随口吩咐众人上些精致酒菜,一名店小二便上前想将小雪龙牵去店后马槽边,只是一伸手后却傻了眼,这马身上什么也没有,牵哪儿艾总不能扯着马鬃沁吧,再说了,这马怎么好像连马鬃也没有?

    前几天林平之为了给小雪龙点|岤,才将他全身毛发剃去,这时尚没多长时间,本来也没长出多少来,那店小二愣了几秒,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客官,你的马要怎么牵才能走啊”,这问题可以说相当唐突,只怕也从未有开店的问顾客这等问题,但现在事情摆在眼前,那是非问不可的

    “谁说我要沁了”林平之笑道,这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他只好又解释道:“我的马就在这儿,不用把他弄到外面”,始终不知道别人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对付他,不敢让小雪龙离开自己的视线,至于这么作有些欲盖弥彰,反而会让人注意,那也顾不得了也所以他不能上楼,现在的小雪龙,可真牵不上去了,而且这种事,又怎能在人前作呢,那可太特别了一点,他将要作的,已经骇人听闻了

    这?一时间让所有店伙们都傻掉了,但林平之已经吩咐将马食端到此处,这饭店大厅之中的桌子上,和他一起进餐

    说了几遍,众人才听明白他要作什么,但这种当真是闻所未闻,世上几时有人坐在饭店之中和马一起,在一张桌上吃饭的,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手中是什么样的名马,那也要送到马应该待着的地方,世上再怎么贵重的马,也没有和人一起吃饭的,众人都不由的想要申辩几句,但林平之瞋目轻哼道:“嗯”,几个店小二都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没人多说什么,有两人已经依言将马食捧到桌上,但像这样毕竟不成体统,略过片刻,这小店的店主跑到林平之面前,鼓起勇气,抖抖索索上前道:“这,这位,客官,这,这马,在这儿,总是”

    “总是什么?”林平之随口问道,但对方又嚅嗫着答不上来,林平之笑了笑,递过去一张百俩的银票道:“我只在你们这儿住一夜,明天就走,如果影响了你们的生意,全算在我帐上,还有,如果你们侍候的好了,就不用算帐了,这张票子就归你们,不用找钱了”

    作为林天雨,他向来阔气惯了,虽然昨天才决定日后花钱要收敛一点,但毛病总是难一下子改的掉的店中众人立时欢笑起来要知普通店小二辛苦一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七八钱银子这儿既是京师,有时也会有富贵之人赏钱,但寻常能有一二两便是豪客了,一次性得到近百俩的机会,岂是等闲能见的到的这银钱到手,少不得每个人都要有一点

    开店的人,有钱的便是大爷,他们又怎能与这般大方的客人计较,虽然这事是有些荒唐奇异,那又能如何正饮食间,却发觉店中人又多了些,跟屁虫追的真紧啊但这是很自然的事,本来这些人还有一点的他只有面子,没有里子,这时但见随手赏人,出手都如此阔绰,有多少钱财那还用说

    吃完饭住店,要了几间空房,都不许住人,却要将小雪龙带进房里,这一夜,他还是要和小雪龙呆在一间屋中,放在自己身边,恰似在羹镖局中一样,这却是他已经愈发的不放心了,不想让小雪龙独自在外面这虽然也很特异,但有了吃饭时的经验,这店里的人也没谁觉得有什么太大的意外了

    小雪龙在他的身边,又像是猫似的趴了下来,林平之坐在床上,静静的调匀气息,心中盘算着对方要用什么样的手法来对付自己,照理说周围全是空房,有任何人接近,自己都会查觉,而且至今没见对方有任何武功稍强的人,再加还有马远行的安排,总不会出事吧,只要没有意外的话

    有些血腥的感觉,只觉得空气间有些异样,那是有人在杀人,而且不是在对付他,杀的只是酒店的一个店小二,难不成是想将整间店的人杀了灭口?白日里说死个把人,那意思是指导林平之一个人杀了就行了,现在看来不是那么作的艾这可真绝啊不,怎能这般袖手,刚想要移步

    丹田中跳出一股特异的气,不!辟邪剑法!辟邪剑法的内力,怎么在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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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七十二章 心狠手辣(下)

    忽然间,那强盗便听到噼啪的一声响,很脆,很硬的声音,像是突然折断了一根木棍一样,然后才猛的感觉到一阵钻心的疼痛,却是手腕已经被捏碎了随即就是一阵如放鞭炮般的乱响,便觉一股强力,由腕至肘,由肘至肩,跟着疼痛一起传遍全身,却是全身的骨胳都已寸寸俱裂,然后整个人便如一条倒空了的麻袋一般委顿在地

    众强盗们听得这些动静,微有些诧异,却仍不觉得怎样,也没意识到有何危机,一个个走到林平之房前,屋里灯火犹明,一眼却只见到两具尸体,这些人作此营生,本来也不怕见到尸体,只是这尸体却是自己人的,那感觉就稍微有些不同了

    可还没等他们有所感慨,个个人都忽觉身上某些地方一凉,却原来转眼间每一个人都中了一剑,林平之就守在周围,来几个杀几个,就如当年余沧海在羹镖局一样,又有谁能跑的掉了

    眼看着只暑后一人,惊慌的呼喊道:“救命!求求你,饶了我吧,大侠,公子,前辈,爷爷求,求你”

    “饶你?刚才你们杀人时,好像别人没少求你们艾我没见你们饶了哪个人了”林平之淡淡的笑道,但心中却有一丝疑惑,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他自己,就在这个人求他的时候,竟不知不觉间就有些心软其实这只是一个四十多岁,形容猥琐的老男人,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人,一个有手有脚,有身子,和所有其他人类看上去差不多的一个人,一个人类

    也许有些男人只会对美女心软,但他不同,他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人,有些理念总是现代式的,在他心目中,所有的人,都是同样的人类当初在福州,与青城派搏杀时,心中是全无半丝同情的,既因为当时自己本身就是在极危险之中,也无暇心软,又是因为对方前世里便是死敌,何况对方凶残本来也不下于最坏的杀人犯

    但现在,面对陌生的敌人这般求肯,忽然间就下不了手了同时想起,自己也是个强盗?现代社会中的世界级大强盗?怎么越来越怀疑这一点艾这样的心理会在一个大盗身上出现?虽然自古就有义贼,侠盗之类的说法,还是觉得不太像

    忽然想起,自己并不是完整的林天雨既然不完整,也就是说,自己的记忆是动过手脚的,武侠上帝转录这记忆来的时候,既然能删除掉一部分,那么又为什么不可能改变一部分呢,何况就是关于自己是大强盗头子,(黑,道)大人物这一点,在记忆中都不明确,还有部分推理的成份,如果这推理的基船就是有部分篡改的,那么结果就不可能正确

    不明白给他记忆的那家伙有什么必要让他产生错误记忆,但这种事是没法追究的,这个自称上帝的家伙的思路,本来也无法癔测

    那强盗还在不停的苦苦哀求,林平之道:“好吧,如果你能告诉我一些有用的事,我就放过你,首先,你们是什么人,在什么山上,什么寨里卓”

    “我们不在山上,我们都在市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