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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第3部分阅读

门铃。

    电铃响了一会儿才听见一声:“谁?”

    “您好,我是上次和您约过见面的秦修。”小男孩垫起脚努力凑到话筒前。

    那头静了好一会儿,然后“咔哒”一声,电动门喀拉拉自动打开了。

    秦修按捺住心里的忐忑,赶紧回头抱上蓝色的狗房子走进大门,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酱油了,脚步也不由加快起来。

    凯墨陇拉开门,视线往下移,神色略惊讶地打量着抱着大大的狗房子站在他面前的清秀小男生。果然只是七八岁的小孩子,刚刚听声音他还以为是十多岁的中学生,这小子有故意压着嗓子说话吧……

    狗房子太大了,七八岁的小男生抱着它那画面非常诡异,因为房子的个头都能直接挡住男孩的视线了,他都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抱着它腆着个肚子一路走过来的。

    “抱着不累吗?”凯墨陇心里有些忍俊不禁。

    秦修不认识眼前这位英俊的混血先生,疑惑地问:“请问贺兰先生在吗?”

    凯墨陇看了看眼神即期待又紧张偏偏还要装作成熟稳重小大人的男生:“贺兰霸和他的狗已经搬走了。”

    小男生怔住了。虽然狗房子挡住了半张脸,凯墨陇还是看出这孩子是真傻眼了。

    “……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半晌,秦修才怔怔地问。

    “搬去外地了。”凯墨陇轻描淡写道,“具体是哪儿不清楚。”

    贺兰霸接到凯墨陇打来的电话时正奋笔画到漫画的高|潮,猫耳女主角正波涛汹涌地放大招,不耐烦地道:“什么事?”

    “那孩子刚才来找我了。”

    贺兰霸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对方在说什么,忙起身拉开门看了一眼在客厅睡觉的阿彻,狗崽子安静地蜷在窝里,他才又回身掩上门,低声问:“他来干嘛了?”

    “不知道,”凯墨陇走进二楼健身房,笑道,“抱着一栋超大的狗房子,像来娶媳妇的。”

    贺兰霸好长时间没说话,这都快两个月了,他完全没想到秦修会真找去凯墨陇家,居然还真带着狗房子。

    “小兰。”

    凯墨陇忽然沉声叫他,贺兰霸被这个肉麻称呼雷得外焦里嫩:“你特么能别这么膈应老子吗……”

    “那孩子还没走。”凯墨陇打断他。

    贺兰霸的吐槽声戛然而止。

    凯墨陇从健身房的落地窗望下去,小男生不死心似地在大门外徘徊了一阵,然后在狗屋旁坐了下来。凯墨陇看着小男孩怀膝而坐的身影,头疼地皱起眉头:“这家伙要一直在我家门口这么坐着怎么办。”

    贺兰霸也没辙,只能硬邦邦道:“你是妖狐,你肯定比我有办法。”

    “我也得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贺兰霸沉一口气:“那孩子想领养阿彻。”

    “哦,”凯墨陇了然地笑笑,“你舍不得?”

    “这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灵犬族和人类向来保持距离。”

    “阿彻不算合格的灵犬族。”

    “谁说的?!”贺兰霸怒了。

    “你问过阿彻本人的意见吗?”凯墨陇也不去踩贺兰霸的雷,“不管好坏,你应该让他自己去尝试。”

    贺兰霸沉默,如果是别的灵犬族的孩子他还可以考虑凯大仙的这个建议,但是阿彻不行,他尝试不起。像阿彻这样特殊的体质,如果真的和人类生活在一起,迟早会彻底变成一只被圈养的宠物狗。

    见贺兰霸没出声,凯墨陇撇撇嘴:“要不我给那孩子催个眠,让他忘了阿彻的事儿,一了百了。”

    妖狐凯大仙擅长蛊惑人心,这倒是个一劳永逸的法子,但是贺兰霸却犹豫了。如果要消除秦修的记忆,那势必也得消除阿彻的记忆,可是……

    宅男漫画家拉开门看着客厅里睡得有些没精打采的卷毛小狗。和秦修在一起的时光大概是阿彻长这么大来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如果连这都剥夺了,那未免也太残忍了。

    “暂时先这样吧,”贺兰霸说,“过段时间再看情况。”

    挂断电话,宅男漫画家刚要带上门,忽然看见狗窝里的阿彻睁开了眼睛,他吓一跳,还以为这家伙在偷听,再一看,原来是一只蟑螂爬到金毛狗崽的鼻子跟前。狗东西瞅了一眼伸长前须朝他挑衅的蟑螂君,耷拉下耳朵别过脑袋,又眼不见为净地睡大觉了。

    贺兰霸心情有些复杂。这不像阿彻。换了平时,这家伙绝壁会跳起来满屋子围追堵截小强,乒里乓啷没个消停。

    凯墨陇挂断手机,又看了一眼楼下席地而坐的小男孩,耸耸肩拿了条毛巾上了跑步机,慢跑了两公里的距离,窗外早已夜幕降临,停下来喝水再往窗下看时,小男孩总算离开了,只不过那栋漂亮的狗房子还搁在大门口。

    他想了想,披上外套下楼走出大门,果不其然狗屋下面压着一只厚厚的信封,凯墨陇抽出信封打开来,里面是一叠照片和一张从作业本上裁下来的纸。小男孩的笔迹意外的工整漂亮。

    ——如果贺兰先生还回来,请代我将照片和这栋房子转交给他,是送给酱油的礼物。谢谢。

    酱油?这名字取得……凯墨陇摇头笑笑,翻看起那些照片,照片有十多好几张,模特全是卷毛阿彻,各种偷拍摆拍,狗崽子的得瑟劲活灵活现。照片拍得其实不算好,有些画面还模糊了,但是每一张都那么恰到好处地捕捉到了小狗眼睛里散发出的闪亮的光。热情而大胆的拍摄,他曾经在另一个人身上也见到过。

    凯墨陇扫了一眼那栋天蓝色屋顶的大狗屋,弯腰提起来拿进了别墅。

    9冥王哈迪斯

    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秦修已经不用再一个人坐在角落望天,他有了朋友,可以一起玩羽毛球,玩躲避球,一起聊拳皇97,坐在操场边聊天时他还是会下意识地望向围墙的方向,还是会每天带蛋黄派来学校,放在书包里一整天,放学时再一个人吃掉。

    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体育课改成了上自习,秦修望着校园里铺天盖地的大雨,老觉得这会儿酱油回来找他了,越想越坐不住,借口上厕所顶着大雨偷偷跑去操场。然而围墙外却依旧空空如也。

    他将外套脱下来搭在酱油常钻进来的地方,找了根树枝支起来,如果酱油来找他,他又不在,就可以暂时在衣服下面躲雨。

    语文课做听写的时候,抽屉里突然动了一下。酱油!秦修惊喜不已地低下头,却见只是自己塞在抽屉里的运动服掉了一只袖子下来。

    不管怎么期待,怎么祈祷,酱油似乎都不会再回来了。

    放学时雨已经停了,搭在围墙外的外套早已是湿漉漉的一团。秦修拿起外套,只觉得胸口跟手上一样沉甸甸的。

    如果他能早点凑足钱去买狗房子就好了……他想知道自己究竟迟到了多久,是一周?一天?还是一个小时?一直等着他去接他的酱油该有多失望,多伤心。

    在街机店里初中生终于报仇雪恨,完全提不起干劲的秦修没有想要再扳回来,任凭小平头和小眼镜各种惋惜不值,一个人提着书包离开了街机店。回到家时母亲正在通电话,看神色似乎有些凝重,秦修默默进了房间,不久母亲敲门进来。

    “小修,你收拾一下东西,这个周末我们要搬去城里。”

    这消息来得太突然,秦修瞪大眼:“……为什么?”他好不容易才熟悉学校的环境,好不容易才交到朋友。

    秦母坐到小男生床边,语重心长:“你外婆的病重了,我们得过去照顾。”

    秦修茫然地看着母亲,茫然地低垂下眼。

    秦母摸了摸儿子的头发,宽慰道:“你不是很喜欢金毛吗,到了城里房子大些,我们就买一只来养好吗。”

    “不用了,我不想养。”哪晓得小男孩却断然拒绝,转过身去写作业。

    秦母以为儿子对猫猫狗狗什么的又不感兴趣了,拍拍男孩的肩膀起身离开。

    秦修等到母亲带上门离开,这才转身翻出书包里新买的相册,之前的那本早就放不下了。他从抽屉里拿出厚厚一叠照片,一张张挑选着,将所有酱油的照片挑出来装进新相册里。

    刚出生时还没有主人两个巴掌大的酱油,走路时抬头看他一头撞在电线杆上的酱油,躲在大树后偷偷尿尿的酱油,从他的书包里钻出脑袋的酱油,在他的抚摸下满足地眯着眼的酱油……

    这样的酱油,到哪里去找第二只?买也买不来。

    他又想起那个被他一脚踢到半空中前滚翻的小金毛,脖子上套着钱袋,背着一只酱油瓶穿街走巷,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金毛犬,好像分分钟都能读懂他的心似的。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精灵。

    怀抱相册仰躺在小床上,看着天花板上挂着的金毛小公仔:

    “酱油,打个滚,卖个萌……”

    傍晚的凉风从窗外吹进来,金色的小公仔在头顶悠悠地打着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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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彻打了个喷嚏。深秋时节天气渐渐凉了,窗子才开一半,风就止不住往里漏。贺兰老师已经不会再把他关在屋子里,不过这会儿他也没处可去了,唯一的陪伴只有人间大炮,奥特曼和小怪兽。

    卷毛狗跳上椅子,再跳上窗台,打算把窗户关上,刚在窗台冒了个头,一块石头就结结实实正中脑门。

    狗崽子一个重心不稳从桌子上狼狈地摔了下去。

    女神的圣斗士们不知何时已蜂拥至窗外:

    “阿彻,你的主人不要你了,快点出来受死吧!”

    “吃我的天马流星拳!”

    “看我的庐山升龙霸!”

    甭管那是天马流星拳还是庐山升龙霸,反正都是噼里啪啦的小石子一股脑扔进屋子,阿彻气鼓鼓地往桌子底下躲。

    “汪汪!汪汪汪!”

    你们这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有种变成狗和我单挑!

    “我们能变人为什么要变狗啊?!有种你变成|人啊哈哈哈!”

    阿彻愤怒地探出脑袋,汪汪汪地冲上面喊,就算变成|人,你们也全都不是小修的对手!

    “那又怎样啊?”不死鸟一辉得意洋洋道,“你的冥王哈迪斯主人马上就要走了!”

    “从此你就要没靠山了,感觉如何啊!”

    阿彻听得一愣,什么马上就要走了?

    “你还不知道吧?”庐山升龙霸一副可怜的口吻,“告诉你,我们早上看见哈迪斯家门口停着搬家公司的车,哈迪斯跟他妈妈要搬出灵犬镇了!”

    天马流星拳稀里哗啦地落进来,有好几颗石子弹到木然的卷毛小金毛身上,他却全然不觉得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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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他跑出来了!看我的升级版庐山百龙霸!”

    “钻石星尘拳!”

    “凤翼天翔!”

    “天马彗星拳!”

    阿彻在大大小小的陨石雨中左突右闪急速狂奔,他不知道为什么听见小修要离开的消息自己会如此害怕。他才发觉,比起被小修忽视和遗忘,他更害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小修。

    背后一阵风声飒飒,阿彻警觉地往一旁一跳,拳头大的石头砸在他身旁,再一抬头,不死鸟一辉已赫然挡在他的去路上。

    “这次你跑不了了!”一辉张开手臂作势要扑下来。

    “嗷————”

    阿彻叉开四肢弓下身子,凶狠地咧开嘴,喉咙里发出滚雷般低沉威胁的吠声。

    一辉从没见过阿彻这个样子,爪子抠住地面,全身的毛好像都竖起来了,牙明明不尖锐,但那股气势,好像他拼死也要咬死你。那突然爆发的兽性让他吓得一愣,就这一愣神的功夫,卷毛狗已经矫健地闪身跑过。

    阿彻全力拉伸四肢朝山下奔跑着,似乎这样跨越的距离就能更远一些,时间就能追回更多一些。哪晓得却在山脚下被人叫住。

    听到贺兰霸的声音,阿彻不得不停下脚步。回过头,贺兰老师提着一栋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从岔路口走过来。

    “这是秦修买给你的。”贺兰霸对浑身写满心急如焚四个字的狗崽缓缓道,“他没有食言。”

    阿彻愣神地看着那栋又大又漂亮的蓝色狗屋,胸口像被狠狠揪了一下,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那种又懊悔,又感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感觉。

    “他没有忘记你,”贺兰霸说,“他现在要走了,如果你能追到他,他肯定会带你走,那样你就要离开灵犬镇,独自一个人和一个人类在大城市里生活,可能这辈子你只能当他的宠物。你不会有朋友,不会有自己的人生,你只有他。”

    狗崽子站在岔路口,静静地仰头听着,不再毛毛躁躁,好像突然变成一只成熟懂事的大金毛。

    “如果你留下来,”贺兰霸说,“灵犬族的族长们都会帮助你,说不定哪一天你就能学会人化术,会和我们大家一样,在灵犬镇度过平静安详的一生。”贺兰霸看着他,“离开还是留下,你自己选。”

    阿彻没有回话,只是低下头走到贺兰霸腿边,小小的脑袋瓜子在宅男漫画家裤子上温柔地一下下蹭着,贺兰霸闭上眼心里松了口气,下一秒却听见狗崽子小声却并不怯懦的声音:

    “老师,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个合格的灵犬族人,回来报答你的恩情。”

    贺兰霸心中一惊,看着说完这些话后从他身边退开,转身奔跑而去的阿彻,半晌回不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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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修抱着一只行李袋和妈妈坐在后座,司机上了车,回头和母亲确认没有什么忘掉的东西后发动了车子。

    秦修望着窗外熟悉的街景缓缓后退,他在这个镇子住了七年,曾经做梦都想走出去,去外面的世界,真的要走了,才发现他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这座宁静安详的小镇。秦修趴在窗口,看到旺旺副食店的老板娘出来倒垃圾,被他一拳打掉板牙的大汪戴了个大口罩子无精打采地趴在店门外,小庄面馆的伙计们又在雷打不动地玩扑克了。

    车子驶过学校门口,操场上传来体育老师的集合哨。他一下就想到了酱油。

    酱油……等等!猛然想起什么,秦修慌忙低头拉开腿上的行李袋,一股脑地翻腾起来。

    “怎么了?”秦母低头问。

    果不其然没找着他的背包,秦修才记起临走前自己正要把背包装进行李袋,刚好门铃响了,妈妈在洗手间,他去应门,结果搬家公司的人进来,一屋子手忙脚乱的,走的时候也匆匆忙忙居然就忘了把书包装进行李袋里。

    小男孩紧张地抬头道:“我有东西忘掉了!拜托可以回去吗?”

    “你忘掉什么东西了?”秦母皱眉问。

    “我的相册!”还有酱油送我的相机!

    “相册就算了吧,去城里再给你买一本。”

    “不行!那相册很重要!”秦修刚说完,忽然听见窗外传来汪汪汪的狗叫声。

    不仅是秦修,连秦母和司机看见那只从小巷口冲出来一路追着车子跑的小狗都愣住了。

    秦修怔了两秒,激动地趴向车窗探出头:“酱油——”

    狗崽子听见他的呼唤,拼了命地撒开腿跑得更快了,小小的脚掌仿佛已经离地腾空一般。

    “停车!”秦修朝司机喊,“快点停车!”

    七岁的清秀小男生,吼起来还真有一股狼性,司机回头,秦母却摇摇头,示意继续开车。

    秦修见车子始终没停,转身看见母亲岿然不动的神色,一下什么都明白了:“不是说进城后让我养金毛吗。”黑白分明的倔强眼神锁定默不作声的母亲,“我不要别的金毛,我就要酱油。”

    他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早就明白母亲是不可能通融的,那些什么进城后房子大些就让他养狗的承诺,不过是为了让他安心接受搬家的事实而说的谎话罢了。

    最后看一眼面无表情的母亲,他转身趴在车窗上,奋力探出头,几乎半个身子都趴了出去,朝那道离得越来越远的小小身影大喊着:

    “酱油——我要搬去庚林市——你记得了——庚林市——”

    狗崽又不死心地追了一程,眼看着再也追不上了,终于停在马路中央,拉长脖子嚎起来的声音几乎穿透了半个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