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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妖孽等你收-第12部分

    的方案吧!”

    冯栗拧眉:“这是小顾根据你的气质量身为你定做的礼服,他虽然混账,但素来最懂什么样的女人适合什么样的打扮,我想你穿这件衣服一定会很美,不然先试试?”

    刘伶憋了半天,脸红脖子粗,闷声道:“我换一下,万一一不小心把礼服弄坏一点儿,估计你那老友聚会一下来,你就得变我债主了……”

    老姑娘表情分外逗趣。

    冯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慢条斯理道:“怕什么,这是送给你的,你就算把它穿成一条抹布都没问题。”

    刘伶郁闷地鼓着脸蛋儿,被他把衣服塞在了手里,真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低下头,小家子气地小声嘟哝:“你现在是这么说,到时候谁知道你会不会找我急啊!”

    冯栗迫不及待看见她穿上这身礼服的样子,推着她往换衣间走,含笑道:“好了好了,快去换吧!”

    刘伶:“可是……”

    冯栗:“或者你想让我帮你换?”

    刘伶:“不用,谢谢。”

    换衣间。

    伸手,那一条水钻镶成的奢华就这么流泻而下,在灯光的照射中,闪耀着动人的光泽。老姑娘心情忐忑,感受着手里冰凉的触感,咬了咬牙——

    换就换!

    礼服很美、很闪耀。

    刘伶皮肤很白,五官还算不错。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当刘伶怯怯推开试衣间大门的时候,她美得仿佛迷路人间的精灵——

    冯栗不隐瞒自己有刹那间的窒息。

    可随着她走出来,所有的糗样全部爆发出来!

    ……

    小顾曾经私下对冯栗说过,他为刘伶量身定做的这套礼服,让刘伶穿出来,应该会有两种效果——

    一种可能是女王出巡、君临天下;另外一种嘛,那就是极可能会压不住场儿。

    冯栗接触过的女人,用两只手数的出来——

    无论是冯家姐姐还是冯家妈妈,都能将衣服穿出自己的特色,高雅大方,自信从容。所以在冯栗的心里,从没想过衣不衬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一开始小顾说那些话时,他只觉得好笑:衣服是靠人穿出来的,怎么会有压不住场儿的衣服?

    可真等刘伶穿出来,走上两步——

    冯栗素来从容的面容上,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伶子,你的肩……”他皱眉。

    “嗯?”刘伶疑惑问。

    “能不能展开……把胸挺起来。嗯,对,没错,就是这样……可是你的头,怎么低下去了……”

    冯栗从小接受的是军事化教育。

    对于气质的培养,从来是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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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人认为,抬头挺胸是最基本的气质。

    倘若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必然会瑟缩卑微,自然也抬不起头,挺不起胸。

    说实话,冯栗其实挺不喜欢看见这样的人。

    他认为,相貌是爹妈给的,气质却是由心而发,一个瑟缩的人如何能成大器。

    然而现在的他,看见的是什么?

    一个惶惶然的怯弱女孩儿。

    刘伶穿着这身衣服,的确是漂亮,可从她的精神到灵魂,都烙印着谨慎的卑微与胆怯。

    礼服散发着强大如女王般的气势。

    刘伶却束手束脚,完全被礼服的光芒所掩盖。

    这样的人,穿这样的衣,有强烈到让人无法忽视的违和感。

    冯栗不开心。

    他忍到极点,脸色隐约发青。

    “腰挺直,挺胸,收腹,你的眉毛不是毛毛虫,给我把眉头展开!还有你的手,不要总是举得那么高,这礼服不会因为你把手放下来,就压皱成抹布。还有你的步子……你这是,腿抽筋了吗?”

    他劝久了,刘伶还是那么一副模样,他忍不住声音大了起来。

    刘伶泪目:“你说得简单!万一手放下来,衣服皱了怎么办?不就是参加一个老友聚会,你不用弄得这么隆重吧……”

    “隆重?”冯栗气急反笑,“这就叫隆重?只是穿件礼服,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模样了?到底是你穿衣服,还是衣服穿你?你可不可以自然点?”

    刘伶咬着下唇,嗫嚅:“一想到这套礼服居然要七位数,我就自然不起来!”

    冯栗:“人和衣服,到底是人重要,还是衣服重要?”

    刘伶:“……”

    她知道冯栗在生气,却不知道冯栗到底在气些什么。

    刘伶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从小受到的教育是那样——纵是对朋友再大方,对自己却异常吝啬。

    在极度的奢华与璀璨面前,她小市民心理的谨慎与自卑,终于如岩浆一般喷薄爆发。

    纵是冯栗一再避免触碰到她性格中,那些不被自己喜欢的存在。

    一厢情愿只愿意看见她与自己所处圈子里——那些被磨砺得异常圆滑、矜持女子们不同,只为她纯粹的温软与善良,热血和义气而心动……但再多的欢喜与心动,也无法改变刘伶骨血中被烙印了深层阶级立场的事实。

    这时候的她,卑微而怯弱。

    这样的小心谨慎,丁点儿也不像冯栗所认识、所以为的那个可以陪伴自己,自信站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儿。

    冯栗生刘伶的气。

    与其说气她的怯弱,不如说是气她把两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泾渭分明!

    他根本不管什么所谓的“门当户对”,只要是自己欢喜的女子,他愿意将自己所能给予的宠爱,全部付与她一人。

    他有一,可以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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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她开心,他可以为她做到自己的极限。

    可刘伶呢?

    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会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揪心,会为柴米油盐的俗事儿闹心,会为生活精打细算。

    虽然还没到一分钱掰成两分用的地步,但毕竟画地为牢,根本容不下除去自己圈子外的一切事物,而她圈子外的世界,就包括了冯栗……和这件散发出奢华闪耀气息的小礼服。

    她看见的,只有自己脚下所站的那块地儿!

    除此之外,一切她不了解、不明白的存在,都被拒绝在心房之外,连试一试的勇气都没有。

    阶级的观念,是刘伶自个儿给自个儿强加上去的。

    冯栗气的,恰恰是这一点。

    “刘伶,我拜托你想清楚,这个聚会是你要求要去的。你在我面前是怎么样的无所谓,但是你穿上这套礼服面对的不仅仅是我一个人。在那么多人的面前,你就是这样……束手束脚,一副被衣服qj了的模样,我请你想一想别人会怎么看你,又会怎么想我?”

    年轻男子的声音,清越好听,透着淡淡的失望与冷漠。

    可以说,冯栗从来没和刘伶说过一句重话。

    最重也不过是这一句了。

    刘伶拧着眉毛,浑身的不自在,恨不得立时将礼服脱下来还给冯栗。

    不让她为难,冯栗压根看都不看她一眼,冷言道:“如果你穿着它浑身压抑而自卑,你脱了它吧。”

    不过是一件衣服,试出了两人之间背景环境与文化思想的差异。

    冯栗的心有些发冷。

    连指尖,都冰凉下来。

    分明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的错,可刘伶却觉得心中似被什么狠狠扎了一下,瑟缩着,那是疼痛的感觉。

    两人之间似有什么,在冰冻。

    那是一泼儿冰水浇下,浇凉了冯栗的热情,也浇出了刘伶心中不一样的愧疚。

    一句话都没有说,她默默回到试衣间。

    再次出试衣间的时候,刘伶依然穿着那套小熊睡衣。

    粉红色的睡衣,平价低廉,却异常温暖。

    换回自己本来的衣服,缩回到她原本所在的世界,她心中稍微好过了些。

    她手里捧着那件流光溢彩,碎钻闪闪的衣服,还到冯栗的手中。她刚要说些什么,却忽见眼前一道流光闪过,哗啦一声——那件天蓝色,镶嵌了碎钻水晶的小礼服,居然就这么被冯栗直接丢进了垃圾篓。

    眼睛倏的张大了。

    刘伶不可置信地看着垃圾篓里的那抹流光。

    “冯栗,你……”

    她的眼睛倏的红了,刚才被打击到的心口抽痛得厉害。

    一个等式在脑海中金光闪闪地出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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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系列的等式习惯性地在脑海中飞速掠过——

    一件礼服等于七位数。

    自己在忽然被七位数的巨款砸中之前,每个月从工资中抠出的数目不过是三位数,用以来支援那些贫困山区的孩子,和孤寡无依的老人。

    人与人的差别怎么能这么大?

    有人能为一口粮食而发愁,就有人能够眼皮儿都不眨下地丢了七位数的礼服!

    这丫……浑蛋!

    被这么一激,老姑娘猛的一大步,彻底走出画地为牢的那道关卡。

    神马自卑!

    神马胆怯!

    人不如衣,人何无辜!

    我勒个去,七位数!自己小心翼翼怕压皱、弄坏的昂贵小礼服,冯栗这个败金的孩子居然眼皮儿都不眨一下,直接丢垃圾篓里了!

    老姑娘的火气猛的上来了,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气势汹汹恨不得掐死这丫。

    冯栗冷淡地背对刘伶,淡漠道:“我只想告诉你,衣服是给人穿的。如果没有穿它的人,那么再昂贵的衣服,和垃圾也没有什么区别。与其让它在衣橱里久置落尘,还不如直接丢掉,免得看了糟心!”

    他说完,没有丁点儿留恋,提步就走。

    老姑娘直勾勾地看着他的背影,双眼发红,拳头捏得紧紧——由于太过用力,她的指甲甚至掐入了掌心。

    “冯栗!”

    分明气到了极点,她喊住冯栗的声音,却异常的平静。

    她的脸色平冷了下来,双眸如熠熠发光的黑曜石,异常的明亮。

    如果冯栗回头,就会看见浴火的凤凰,流光溢彩。

    现下的刘伶,彻底撕碎了自卑怯弱的心绪。

    如今的她,足以站在任何一个出色的男人身边比肩而立。

    可惜冯栗没看见,他只听见身后女子的声音,宛如一拢清凉彻骨的湖水,波澜不惊地响起,弥漫了淡淡的水汽。

    不知怎么就被蛊惑了,冯栗顿下步子。

    年轻男人结实挺拔的身形,宛如一杆明亮锐利的银枪,浑身透着凛冽的傲然。

    这是冯栗。

    哪怕爱上的女子如此卑微,他也从不是一个平凡普通的男人。

    刘伶的指甲已经掐入掌心,尖锐的疼痛直袭心间。

    她笑了起来,笑声却冷得很。

    “像你和符昊这样的大少爷,对七位数的人民币,没什么概念吧?”

    “我和符昊根本不是一类人,不要把我和他扯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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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栗皱眉,眼底掠过一抹怒意。

    “不一样吗?丢钱跟丢垃圾没什么两样,这是你们的共性吧。”

    刘伶讽刺道。

    “对符昊而言,一场不被看好的婚姻,他可以轻轻松松抛下这么一个七位数,像丢垃圾一样眼睛也不眨。对你而言,一件七位数的礼服,因为穿它的人或许会为拂了你的面子,所以可以这么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篓。”

    你们,又怎么会知道七位数的人民币能干多少的事情。

    这是可以救命、可以改变命运的一个数目!

    刘伶的语气太过锐利,简直是把冯栗和符昊和垃圾划上了等号。

    堂堂少校冯栗何时受过这般窝囊气,他没说话,怒极反笑,双唇抿得紧紧。

    只眼底那分冷光,越发夺人心魄。

    刘伶直接上前两步,从垃圾篓中捡起被弃之如履的七位数小礼服,抖落上面的灰尘,讽刺道:“不是说送给我了吗?送给我的东西,就能这么丢进垃圾篓?不就是穿衣服,而不是被衣服穿?你说的话,我可一句都没忘呢。”

    冯栗转过头,只来得及看见她眼底盈着淡淡的水光。

    是错觉吗?

    为什么会如此真实?

    心里仿佛被什么重重击中。

    冯栗:“……”

    刘伶冷然道:“既然你拿它当垃圾,还不如把我当垃圾篓,做做好事儿。”

    说完,她根本不看冯栗一眼,直接从他身边错身而过。

    (我考虑从这附近开始大修文章啊……女王养成,君临天下)

    这一夜,虽然依然同床,却分明异梦。

    小夜灯散发出盈盈的微光。

    刘伶背对着冯栗睡着的,呼吸略重,今晚显然气得不轻。

    冯栗平躺在床上,睁开眼看着模糊几不可见的天花板——虽然认定了自己没有错,可一想到刚才刘伶说的那些话,想到她眼底的那道一闪而过的水光,就觉得心口有一块似乎被人狠狠地剜掉了。

    然而,还是失望,深浓的失望。

    他无法接受自己喜欢上的女孩,是一个自卑懦弱的胆小鬼。

    想到这里,他心里有点儿冷。

    第一次,不再想看见刘伶的这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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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你准备,亦或是没准备。

    三天过得飞快。

    对符昊而言,苏伯薇回国是一件大事儿。在之前的许多个日日夜夜,他寝食不安、宿夜难眠,总会想起幼时和伯薇在一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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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比伯薇小三岁,大院的孩子零星数来也就那么几个。

    都是半大点儿的孩子,男孩们皮得无法无天,在大人看不见的地方,欺负比自个儿小的孩子,那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符昊小的时候,纤秀漂亮得仿佛女孩儿。

    你说你要真是个女孩儿,这些个男孩儿们都有天生的怜香惜玉精神,哪里会动你一根汗毛。可你符昊,生错了性别,就甭怪他们胡闹混蛋。

    男孩们纷纷不信他和自己一样,平日里嘲笑都不算啥了,甚至想扒了他的裤子,要验明正身——四岁大点儿的小符昊哭着鼻子,被欺负得惨兮兮的。到最后,还是苏伯薇拿着棍子把那群混小子赶走。

    从那时候起,小符昊简直把苏家的姐姐当神仙来崇拜,没事儿就喜欢跟在苏伯薇的后面转悠。苏伯薇干什么,他就跟着干什么。苏伯薇喜欢吃糖,人牙口好,可他学着苏伯薇,在7岁掉牙前,那一口的烂牙惨不忍睹——

    后来,还是符妈妈下了戒糖令,这才挽救了小符昊的那口牙。

    就这么,日子一天天地过,符家的小朋友像个小尾巴一样,尽忠职守地当着苏家姐姐的小跟屁虫。

    从上小三起,苏家姐姐每天下课,要吃点什么零食,打扫什么卫生,一概坐在旁边笑眯眯地托着腮,自然有符家的傻小子下课以后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为女王服务。而苏家姐姐从小学着跆拳道,有她罩着,谁会不长眼地去欺负小符昊啊。

    看上去,挺美好的日子……

    符昊终于意识男女之间是不同两个个体,那是由一封情书而引发的。

    苏伯薇上高中了,明艳不可方物。

    追她的男孩从新街口排到江宁,都不带堵车的。

    刚上初中的小符昊身形抽条了,腰板儿停止,面容斯文俊俏,不拘言笑,只有在看见苏家姐姐的时候,才会露出那么一星儿笑意。

    本来苏家姐姐的情书落不到他手里。

    那群男生也不知脑子犯了什么抽儿,居然让他转交。

    于是,符昊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

    在他的印象中,苏家姐姐一直是归自己所有,怎么能有其他的男人来染指呢?

    就这么,符昊开始了明恋、暗恋一起来的不归之路。

    说来可笑,苏家姐姐那时候已经有了男友,并且从一开始起就直接拒绝了他——简直是以决绝的姿态,异常明确地表明自己和他只有可能是姐弟的关系,不会再有其他。

    苏家姐姐是那种十分强势聪明的主儿,说一不二。早从一开始,大约能理解小符昊的感情,也知道以自己的性子,绝不会喜欢上符昊这样全心全意宠着自己的男人,她需要的是挑战与新鲜,而符昊永远都不会带给她这样的感觉。

    符昊的单恋之路,坎坷波折。

    这种单练,一晃都已经十余年了。

    即便苏伯薇远嫁出国,也无法阻挡他一厢情愿的欢喜。

    他以为自己见到伯薇的时候,会欢喜,会快乐,可这些日子以来,他想到的却一直是一张和苏伯薇完全不相似的脸。

    从离婚以后,他心里就一直有一种刺痛的感觉。

    这种感觉,渐渐取代了对苏伯薇的思念。

    他忽然想起那些和刘伶在一起的日子……

    想起那天晚上,母亲来探新房时,刘伶焦虑下冲破了房门,然后寻到药喂母亲服下的那一刻——她就坐在自己的旁边,女子的温软近在咫尺。再靠近些,他似乎找到久违的欢喜。连心都似融化成水,什么都不想,只希望那刻久留。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心动原来是在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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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处的点滴,刘伶不闹腾的时候,静静坐在那里,总会让他觉得平静而舒心。

    远离的喧闹与噪杂。

    那就是欢喜吧。

    原来,刘伶早已经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后知后觉的自己,居然一无所知。

    这些天,他强忍着去找刘伶的冲动。

    他其实还在怕,自己喜欢上苏伯薇已经十余年了,和刘伶短短不到半年的相处,又能代表什么——

    或许只是一时的错乱。

    可真见到了苏伯薇,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