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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霸市

    ;     成言听言,一蹦三丈高:“师娘就是好,还请喝花酒!我去叫邢卿。”

    明夷拦住他:“他不得看着容异坊?何况,他去了你还能好好喝花酒吗?”

    成言挠了挠头,嘿嘿笑道:“也是,他在行露院呆了那么多年,应该也不想去玩了。师父师娘稍等,我关好铺就来。”

    时之初看了眼店铺里的情况:“我们先去,等你。”

    没等明夷说话,时之初已经扶着她上马,穿过西市,一路往东。

    明夷不解:“为何不等他?”

    “难得与明夷并肩策马,难不成多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十分有趣?”时之初难得任性。

    “哈哈,我以为你是真的很喜欢他。”明夷一直想不明白独来独往的时之初为何会收了这么个徒弟。

    时之初笑道:“他有我所缺的东西。”

    明夷假作糊涂:“是何物?”

    “希望,笑容,好奇。”时之初答道,“当时他执着跟着,一定要拜师,我赶不走,也不能把他打断腿,就留着了。当个打杂的也好。”

    明夷深以为然:“他真是我见过最正能量的少年。”

    时之初疑惑道:“正能量?”

    明夷挠了挠头,想想怎么解释:“那是我们那个世界的说法。就是说,这个人为人处世都愿意往好的方向看,积极乐观,从不怨天尤人,这种气质能感染身边的人,让其他人也积极起来。”

    时之初觉得有趣:“是啊,这个形容应当极为准确了。成言遇到任何问题,都会想解决的办法,而不是抱怨。在他生命里,似乎没有阴霾存在。”

    明夷看了他一眼,有些心疼,本来一个阳光幸福的年少时光,是一个人应当有的,即使自己遇上父母离异,渐行渐远,那也是成年后的事。童年至少是开心的,而他的童年,和邢卿、连山竟有相似之处,充满了生离死别之痛与人生无常之苦。

    邢卿,选择了用复仇之心去对抗回忆中的黑暗,让生命为了复仇而活,或者说,如果没有遇上成言,他会逐渐黑化。连山,选择了忠诚与献身,用对明娘子的绝对忠诚甚至丧失自我来寻回生的意义,如果不是因为明夷代替了原来的明娘子,他会在抖的路上越走越远。

    时之初显然比他们坚强独立很多,但即使如此,他也一定曾度过无比痛苦无助的时分,在被迫苦炼武功时,服用有害的提高内力药物时,为了家族或者说伯父的利益为了阿爷的平安而为人驱使时。他对韦澳的崇拜,对其理想国的认可,便是他所寻找的自我拯救之道。只是在明夷看来,旁观者清,韦澳不过是另一个令狐而已。

    明夷能为他做的,就是越来越深入他的内心,让自己的感情成为他生命中的支撑,也让自己手中的权势和财富成为未来两人对抗敌人的资本。

    想到此,明夷胸中一团火熊熊燃烧,所有的沮丧和失落、迷茫和困顿,都被燃尽,只剩下满满的斗志。

    只说了句:“之初,有我在,你的生命里也不会再有阴霾。”

    说罢,明夷自己觉得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