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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蜜甜

    ;     上一次在这个农舍过夜,似已恍若隔世。明夷只记得当时,自己已一心钟情眼前这人,而他还在闪躲。那时的微甜暧昧,是回不去的美好回忆。此刻的初涉热恋,也定是日后一再回味的美吧。

    把手放在他掌中,下车,仿佛是这一方天地的女王。却撑不住这一瞬气场,见到时之初的眼睛,便化了水,身体像橡皮泥,只想黏在他身上。

    可惜他们并不是土豪,能养着看管别墅的仆人,多日未有人迹的农舍,到处都是灰。两人只得分工,时之初打来水,明夷稍事打扫,铺上箱里的干净被褥。而他再去打野兔野鸡,燃起篝火烧烤。

    忙了半个时辰,屋子里也能住人了,时之初的兔子架在了火上。

    明夷托着腮帮子看他烤肉,好奇道:“你这房子丢在这儿,不怕有人经过擅入吗?”

    “我这里头也没什么值钱物件,怕什么。”时之初专心致志转着兔子,“何况这里也少有人迹。”

    “你喜欢这儿吗?”明夷打量着周围,太阳已西沉,见不到什么景色。其实也不过是普通的乡村模样,荒田,小河。

    “说不上喜不喜欢,不过总要个落脚之处。”

    明夷生怕他不乐意与自己住在一起:“现在不是都住在新昌坊了吗?你不喜欢?”

    “不是,只是这儿适合练剑,无人打扰。”时之初停顿了下,“而且我将师父留下的剑藏在了这儿,觉得更安全些。”

    “那剑是稀世珍宝吗?”明夷不解,“怎么就不能随身带着?”

    “并没什么特别,只是这是我第一位师父随身之物,我想留作纪念。并不想用它沾血,平时用不上,便藏在这儿,有空来练剑再请出来。”时之初撕下一只兔腿,“应当可以了。”

    明夷接过兔腿,香味往鼻子里窜,填了会儿肚子,又想起那剑:“我好似见过,有次看你在河边擦拭,银白色,楞脊两侧有金色细线的,是吧?”

    时之初愣了下:“你记得那么清楚?”

    “我看你对他倒似对情人一般,含情脉脉。当时还有些嫉妒。”明夷看着时之初将一只处理好的野鸡穿上树枝,在火上烤着,咽了下口水。

    “没什么特别,只是一把剑。”

    明夷一直想问:“那两条金线只是为了好看吗?”

    时之初笑了笑:“是啊,我师父比较爱炫耀而已。”

    “哦。”明夷觉得这话题也无趣,“对了,你说过要教我武功。你若是不在我身边时候,若走个夜路什么的,我也不用怕。”

    “我再为你推穴几次,你有点内功底子,学什么都快些。”时之初耐心解释。

    原来他为自己推穴同时,是给她传内力吗?明夷以为那只是让她体力有了点提高而已,兴奋起来:“我以为那只是床事后恢复用的。”

    时之初斜睨她一眼:“你这脑袋里都想的什么?”

    明夷也不生气,嬉笑着说:“这些武功啊,内力啊,你懂就行了。不过是不是内力需要很久时间炼成,你怎么能有那么强内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