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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创作背景

    跟上次《变形记》一样,这次眼前的白人少年用的是外语,不过庄言照样能够听懂。

    《麦田守望者》作者庄言隐约记得是叫塞林格,至于全名庄言并不知道,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本来就不是个特别出名的作家。

    这本书也似乎是他唯一发表过的长篇小说,所以说可能许多人听过《麦田守望者》这本书,但是大多都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这本书给庄言的印象很深,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本书在美国的影响力和名气,更主要的是这本书的写法很特别,“生活流”和“意识流”相结合,语言生动有趣,虽然写的东西经常会显得琐碎,但是依旧能让人一下子就看进去。

    当然了,所谓的“有趣”并不仅仅是指风趣,更多的是里面有很多俚语,而且在主角霍尔顿的描述中,夹杂着一大堆的诸如“fuck”之类的词语。

    当然这也符合霍尔顿的角色特征,霍尔顿身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从小家境就还不错,但是他跟大多青少年一样,拥有一颗叛逆的心。

    他焦躁、敏感、好奇,想发泄、容易冲动,这些青春期心理,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甚至追求刺激,去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乃至找玩。

    他认为老师和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叫他“出人头地”,赚更多的钱,以便将来可以买一辆fuck混账凯迪拉克。

    庄言跟霍尔顿肩并肩走在一起,十六岁的少年,鸭舌帽反戴在头上。他比庄言还要冒出半个头,确实身高非常高。

    两人走在麦田中间的小路上,霍尔顿一刻不停地在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没说两句就有一个“fuck”从他嘴里吐出来。

    庄言记得,霍尔顿最后讲述自己的故事是在精神病院里面疗养的时候说的,此时却换成了麦田,庄言也不知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说梦里面改变了。

    霍尔顿依旧在说,庄言也收回其他的思绪,慢慢在听。

    “一霎时,阿克莱又闯了进来,跟平时一样是掀开淋浴室门帘进来的。在我混账的一生中,就这一次见了他我觉得高兴……”

    “他一直待到吃饭的时候,议论着潘西里面他所痛恨的一切人,一边不住地挤他腮帮上的一个大粉刺。他连手绢也不用。我甚至都不认为这杂种有手绢,我跟你来时说。至少,我从来没看见他用过手绢——”

    阿克莱是霍尔顿的同学,身高比霍尔顿还要高,脸上布满了粉刺,他痛恨这所学校的所有人,霍尔顿也并不怎么喜欢他,不然霍尔顿也不会说“一生中第一次见到他感觉高兴”了。

    眼前的霍尔顿说到这里就停了下来,庄言看着他的眼睛,还在等着他的下文。

    可是就在下一秒钟,面前的白人少年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庄言愣了一下,用手在他消失的地方虚抓了一把,可是除了一把空气就什么也没抓到。

    随后,庄言置身的麦田也慢慢从远处开始崩塌,就好像是从某处扑过来一阵巨浪,金黄的小麦在这股子巨浪的拍打下,慢慢破碎。

    没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