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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我就是这么想呢,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恋囚童那个混蛋,居然不与那个家伙交锋了。天快擦黑那会儿,我本想等到晚上,摸黑偷偷地爬起来跑掉。那些死尸的包裹里,都装有吃的,而且保质期又长,您要是不来,我就找个石头窟窿猫起来,蜗居在里面过上个一年半载,就不信耗不走他们。”

    “哼”!杜莫的想法,令我鼻腔中再次发出一冷笑,他虽然说得有点夸张,但那只是理想状态,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块石头,他不能保证自己完全地处于静止状态,他得吃东西,他得新陈代谢,他得忍受住心理上的煎熬。

    “可我万万没能想到,恋囚童竟然在临近天黑之际,混在幽暗的光线中摸了过来。我从虚眯的眼缝中,看到了是他走过来。可您是知道的,我不能在伪装成死尸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把手枪,我得把赤ll的双手暴露出来,这样再被别人的视线勘验时,才不会挨上一枪‘试尸’。”

    此时此刻,靠在身边的杜莫,说到这些时,还不忘抬起一只黑胖的手,拍怕胸腔里那颗余悸尚存的心脏。

    第三百八十二章:暗夜偷光的伤贼

    “我当时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只蚂蚁,哪怕再也转生不回人类,只要不给他看到就行。可是,那个混蛋家伙,竟然把步枪装上刺刀,挨个地戳那些死尸。”

    杜莫说着,又啐了一小口儿洋酒,压惊似的让自己紧张的心绪缓和一会儿。

    “哼哼,恋囚童是小看不得的,他见过很多你我所不曾见过的东西,对于那种趴在死人堆儿里假死的伪装,即使你做得再猥琐,也别想在他眼皮子底下漏掉。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活到今天。”

    我淡而无奈地对杜莫说着,身体上的疲惫宛如风卷残云,将我的大脑荡涤的空空,只要稍不留神,人就会睡去了。

    “您是不知道,我那会儿心里有多矛盾和惊恐,眼瞅着他那血糊糊地刺刀就轮到扎我了,我脊背上的神经,几乎快要像诈尸一般抽搐,使我忽地坐起。我是真想反手弄死他,可我又打不过他。”

    杜莫脸上泛起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失落,现在的他,或许更能明白和体会,功到用时方恨少的残酷。如果杜莫当时真的突然坐起,以恋囚童的出手速度和反应,会一枪崩了他。

    “那混蛋走到我身旁时,他突然冷静地停了下来。唉吆,我那颗心噢!简直像在油锅里煎。我当时为了更好地伪装成死尸,就嘴巴半张开,眼睛睁到最大,眼珠翻白得和死鱼眼一样。就像这样。”

    杜莫说着,脸上竟还模仿起当时装死欺骗恋囚童的模样,我再次半抬起一只左眼皮,疲倦地瞅了瞅了他。

    “那个混蛋噢!居然一动不动地蹲在我头前和我对视。我……,我……;我忍啊忍啊,只感觉眼球给山风吹得干燥灼热,快从视网神经上断裂开似的难受,我再也忍受不住,终于眨了一下眼睛。”

    听杜莫紧张兮兮地讲述到这里,我不由得被他的滑稽逗笑,这笑略略减缓了一下我沉重的困倦。

    “哼哼,你太主观了。这伪装对付一般的海盗强兵兴许还管用,但对付八大传奇之列的恋囚童,简直就是掩耳盗铃。他分明是故意刺激你,玩弄你的神经和心志,先用刺刀戳死尸,吓得你魂飞魄散之际,再将恐惧一下施压到你身上。你要知道,他为何被冠以‘疯笼’的称谓”。

    杜莫听了我的话,他情绪更是激动地说到。“对对对,那个混蛋简直变态了。我感觉,他已经掌握了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他似乎觉得把人一下弄死太索然无味,或者,或者是太仁慈了。这个下地狱都被拒收的混蛋。”

    我试着慢慢睁开两只眼睛,巡视待会儿离开藤萝层下了的路。“是的,所以他没一刀扎死你,而是在天黑之际,割伤了你的左腰,让你慢慢地死亡,让你在死前感受到无穷尽的恐惧。”

    恋囚童着实的y险和狠辣,他不想让杜莫痛痛快快地死去,所以在杜莫r身上的死角深割了一刀,这刀口极为讲究,让人半死不活,就像黑暗人性中的木桩刑,让穿在木g上的人受尽折磨,三天后才死去。

    杜莫中的刀伤,他自己一个人是很难缝合,而且即刻就是夜晚,黑灯瞎火地杜莫,简直就是抱着医疗包等死。而这里,又是厮杀的炼狱,杜莫哪里敢升起一堆篝火,给自己照个亮,哪怕只是能看一眼自己的伤口,也已经很不错了。

    然而,恋囚童就是这么y损,他知道杜莫若在夜里生火,肯定会被别人的冷枪打死,如果杜莫不生火,那杜莫就得捂着血流不止的刀口活活耗死。

    我为了诱捕魔之腥羔,却在山d内设置了一堆鬼火,这火光对岛上隐藏在黑暗中的每一双眼睛,都充满着极度诱惑。然而,这温暖和光亮就像罂粟的美丽,谁沉沦了谁就得死。

    而那个时候的杜莫,哪里顾得了这些,他只得冒死潜伏过来借火偷光。

    我想,正是在我拖着魔之腥羔的尸体飞快地跑进灌木丛之后,杜莫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悄悄进山d去,在极度紧张和惊险地情形下,给自己的伤口粗略地缝合了几针。

    也就是在那里,他被另一个抱着动机靠近光亮的家伙发觉,两人开始了追杀。

    “追马先生,我开始恨这场厮杀了,我恨他们每一个人。我发誓,我将来练就了一身本事,非亲手宰了那个混蛋。因为,他带给我的伤害,已经不仅仅局限于r体了。”

    “哦?”我淡淡地回应了一个字,看着杜莫义愤填膺,我反而多了些精气神儿。

    “我当时眨了那一下眼睛之后,知道自己伪装不下去,就呜呜地躺着哭了,等他一刀结果了我。可是,他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扶我坐起来,安慰我别难过,他说这世界上没什么值得人好难过的东西,一切皆在轮回之中。”

    杜莫顿了顿,好像不想再接着说下去,他喉结又了一下,片刻犹豫之后,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我以为他过来是解救我的,自己先前误会了他的用意,于是就跟他道歉,说自己胆子太小,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厉害,即能一边保护住我,还能一边s杀大量的敌人。他笑眯眯了一会儿,问我身上有无打火机或者照明器材,他说天就要黑了,得找个山d躲到明早。我当时哪里考虑这么多,就掏出了打火机和小手电给他。”

    我打断了杜莫,对他说:“他是不是让你帮他把周围死尸的包裹收集之后丢下岩壁,说是日后需要时可以下去找,而别人就利用不到这些东西了?”

    杜莫大吃一惊。“唉?追马先生,您是怎么知道的?那个混蛋就是这么做的,我俩弄好了之后,他让我坐下来歇会儿。可就是那个时候,他坐在我身后,出乎意料地割了我后腰一刀,然后猛地一脚抽在我后脑上。当我强忍着巨疼,意识有些清醒时,那个混蛋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三百八十三章:r身的死亡标签

    我狠狠地耸了耸鼻子,深深嗅吸了一口脸前的空气,扭过脸对杜莫说:“杜莫,你应该要知道,杰森约迪放弃了你,所以恋囚童才会如此放肆地玩弄你。”

    杜莫难过地低下头,晃了晃沉重大脑袋,失落地说:“我怎么不知道啊!从那天回海魔号,试图帮您要回伊凉的时候,杰森约迪就表现出了反常,他肯破天荒地允许我走进储藏船库,想吃什么吃什么,想拿什么拿什么,我就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沉重地吐了一口气,杜莫这个家伙,确实有心机,但我希望他此刻只是为了说话而说话,不是再拐弯抹角地暗示我,让我心里明白,他能走到今天,都是为了我才落得如此。

    其实,我心里也很想告诉杜莫,即使没有我的出现,他在海魔号上也得不了好,因为那种利益框架,已经将他死死锁牢,他没有机会的。

    杰森约迪在任何需要炮灰的时候,需要“壁虎尾巴”的时候,像杜莫这种人,总是在候选名单里的。

    但这话我不能亲口直白地说出来,我得让杜莫自己感受出来,让他自己释出味道,这才是游说的真谛,他才能一心一意地站在我这边。

    “杜莫,不用等将来,你要知道,三年之后等你变强的时候,恋囚童可也没闲着,他必然会比现在的实力更强。那个时候,你还是你,他还是他。我帮你杀,你在侧面协助,就现在。”

    杜莫被我的话惊得乍舌,他没有想到,我居然这么激进,但他又不得不掂量,我并非是一个冒失激进之人,我既然要这么做,那就是有了点把握,或者说,恋囚童非杀不可。

    “如果不杀他,你这辈子都走不这个y影,你也永远不会提升自我,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你在海魔号上接受的那些训练,对我和那些猎头族来讲,那东西只会暴露了你们,让我们循着你所学的教材来打你。然而你现在仅仅接触了恋囚童,只看到那种可怕的东西的冰山一角。但这种东西,是不能有老师传授的,你得靠自己,做自己的老师。如果那些八大传奇杀手的战术,可以从教科书上看到,那他们早给人打死了。”

    杜莫有很好的根基,尤其是他的睿智和一颗不安份却又不迷失良知的心。他能听懂我的意思,而恋囚童给杜莫的血腥教训,也坚定了杜莫追求一种状态的决心。

    “好,我要不断重生,在重生中提升自我。若不是遇到您,小杜莫早不知给人宰了多少次了。说实话,我心里知道,像我这种小角色,只会在这场海盗大战之中不知为何厮杀地挣扎着,我若再稀里糊涂,死是早晚的事儿。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只能将生命握在自己手心,那样才会长远。但这个前提是,我自己要够强大。即使最后,我拧不过上帝,就是死了,我也瞑目,我为我活着的这些日子而自豪,而欣慰。”

    我斜视着杜莫,看他叽里咕噜、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大堆,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是在打消我的顾虑。小说整理发布于ㄧ6k

    在名义上,我是为了杜莫而向恋囚童亮刀,可实际上,我在马达加斯加s杀了恋囚童的孪生兄弟,这个恩怨是用钱财结不了的,只能用命,要么是我的,要么是恋囚童的。

    当初以诈死之术,解放了芦雅的同时,也连带了杜莫的女人朵骨瓦,这让杜莫不得不对我有所期盼。因为他只知道朵骨瓦平安了,但却不知道现在的朵骨瓦到底在哪里。

    而这件事情的意外,只能像铁丝一样勒紧在我的心上,还不能让杜莫知道一丝一毫。杰森约迪掌控了我的女人,我掌控了杜莫的女人,而命中水却掌控了我和杜莫的女人。

    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我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是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再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

    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r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我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满亲朋好友的酒桌上,他是不会吹嘘自己曾贪污多少巨资的,因为这种虚荣是致命的。

    只要恋囚童不知道阿鼻废僧已死的这件事,他就会疯狂地找寻下去,直到心力憔悴,恍惚之间死在别人或者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九名悬鸦绑在我r身上的木偶线就断了一根儿。我能不能从杰森约迪手底下活命,其实并不取决于我有没有勾结过命中水,也不取决于我杀死了巴巴屠,即使没有这些事情,杰森约迪最终能否让我活着走出整个迷局,那也是不用想的。

    第三百八十四章:石窟窿里的惊魂

    我现在虽然知道恋囚童已经离开,但却无法确定,他已经上了附近的哪一座岛屿。杜莫腰上的刀伤,至少得休息一两天,他这会儿虚弱得厉害。

    “杜莫,我们走吧,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自己乱爬。”我整理了一下装备,又重新修补了伪装上一些开始蔫巴的植物,带着杜莫朝存放有魔之腥羔尸身那个石窟窿爬去。

    太阳从这座豁口岛屿的岩壁后面升起来,整片潮湿繁茂得树木开始蒸腾,地表散发出潮哄哄地y郁之气,使人呼吸非常不畅。而我和杜莫,必须忍着这种窒息式的难受,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

    即使魔之腥羔已经死了,恋囚童也离开了这里,但我还得小心提防着那些实力越来越强的海盗强兵。因为,他们的冷枪子弹,不会因s击者不是高手而减弱。

    “追马先生,咱们这是去哪里啊?我好难受,想找个地方睡上一觉。”杜莫紧紧跟在我双腿后面,他声音细微的像蚊子哼哼。

    “去找个石窟窿,让你好好睡眠,这样免疫力才不会减弱,伤口愈合得也快一些。”说着,我又加快了四肢扒地的动作。

    到了那个石窟窿之后,我让杜莫先靠在包裹上躺好,然后自己又钻了出来,更换掉挡在d口得那些树枝。

    隔了一整夜,这些砍断的树枝的叶子有了变化,尽管上面还沾染着潮湿的雨水,但毕竟脱离了根系,待会儿给太阳光一照s,断枝上的叶片会蔫萎得更显眼。

    不难想象,那些眼神儿锐利的狙击杀手,当从扫视的狙击镜孔中,看到一簇翠润的枝叶间突然出现这种异常,那必然会把枪口死死锁定在附近。

    重新爬回石窟窿之后,杜莫已经睡着了,我也困得难受,就搬平了几块儿石头,想抱着狙击步枪睡上一会儿。

    忽然之间,我的大脑一阵惊惧,心脏咯噔一沉:“魔之腥羔的尸身哪去了!怎么会不见了!我明明割断了他的咽喉,而且夜里离开这里时,他的尸身就横在一边。”

    我心里越想越怕,但我知道,魔之腥羔再怎么厉害,也不是机械所造,他的r身一旦完蛋,是不能复活过来的。

    只有一种可能,我离开石窟窿后,那家伙的尸体被另一个人拖走了。但我无法确定,那个拖走魔之腥羔的人,是否在我和腥羔交手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腥羔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麻烦可就大了,我杀死腥羔这件事,一旦走漏了风声,另外十一个魔之必然会向我寻仇。

    不管他们是否为腥羔的死而难过,但只要杀了我,无论在外人看来,还是他们内心的道义,那都是在遵守海魔契约,而我,也便成了这个契约的牺牲品。

    假如说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人,趁我离开后偷偷溜了进来,他只是想取走两枚和海盗财富有关的金属肩章,然后再将我杀死腥羔的事公开,那可真是既得到了利益,又放了一颗烟雾弹。

    日后,我若因此事而被活捉,即使受尽严刑拷打,身上长一万个嘴巴,说自己没拿这两片儿金属肩章,可那个时候,估计只有上帝愿意相信了。

    那家伙偷偷溜进来摸腥羔的尸身时,一定以为我只是翻走了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他也不会想到,我居然对死尸身上得肩章动了手脚。

    所以,那个家伙在黑暗中摸了半天死尸的肩膀,也没拿到想要得东西,他以为是腥羔自己藏在了身体上的其它部位,所以得好好翻找一下才行。

    为了提防我突然回来,他便拖走了尸体,到另一处安全的角落,打开小光源慢慢地找,细细地搜。本书转载ㄧ6k文学网wαp

    结果是必然的,他不可能找到腥羔身上这两枚肩章了,因为在我口袋儿里呢。但是,那个家伙既然知道肩章的重要性,那么此人一定是非常重量级的人物,更甚至是这场厮杀的策划者之一。

    所以,真若是如此,这件事儿可就闹大了。此时此刻,那个没得到金属肩章的家伙,定会动用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将这座岛屿严密封锁起来,为得就是将我生擒活捉,从而找回那两枚肩章。

    我赶紧爬起来,拍拍昏睡着的杜莫的脸蛋儿。“杜莫,杜莫,醒醒,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不安全。”杜莫打了个激灵,抖索了一下胖脸忽地坐起,赶紧端持起手里的步枪。

    “嗯?嗯?怎么了?谁在d口外面?恋囚童那个家伙回来了?”杜莫大口喘着粗气,眼珠子叽里咕噜乱转,他惊恐地向d外望着。

    “不是恋囚童,我刚才听到外面有许多脚步声,如果等那些家伙在附近隐伏下来,你又带着伤,我们再想离开这座岛屿时就会很危险。”

    杜莫大大地吐了一口气,好像觉得只要不是恋囚童,那些海盗强兵没什么可怕。“那咱们去哪里啊!这会儿外面的光线很亮,若从岛屿的豁口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