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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部分

,他还有退休金呢,孙家没儿子,只要答应娶他的宝云,他可以把现在的大房子给他们夫妻,他和老伴去住小房子就够了。

    相亲的程序是这样的:见面、认识、一起出去,或者宗亲回避,接着定下个见面的时间。

    孙家的人很有趣,鱼悦这样觉得。那位老伯伯亲切地问他,你喜欢钓鱼吗?接着不管他愿意不愿意,这位老伯拉了他就走。鱼悦走出很远后回头看着萧克羌,他尊重萧克羌选择的道路,他需要一个亲人,如同他现在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一般。他有整个的家,而萧克羌,他几乎什么都没有,孤独得可怕。

    ……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婚事(三)

    最近,家里的客人很多,帝堂秋带着叶杨最近混在这里,放假的田牧也回来了。她尽量毕业,找到了一个私人乐医团体,像她的哥哥一样跑单帮,不过她比她的哥哥幸运,有最高乐医的职能鉴定书,所以田牧的收入非常高,生活很是滋润。现在她准备搬到这所房子一起生活。

    最爱热闹的奉游儿最近很奇怪地消失了,没人问他去那里,这个人总是神出鬼没的。

    知暖最近总是来,每次来了,带一些点心,和自己的哥哥默默坐在一起相对无言。兄妹俩都不是会交流的人,知暖的聪明用不到鱼悦身上,鱼悦又看得太透彻,在他面前任何心眼都玩不通,即使那个人是帝堂秋,鱼悦也会毫不顾忌、毫不客气地戳穿别人——他就是喜欢直来直去。

    四海在放暑假,他现在已经有几个交好的朋友,除了每天必要的训练,四海买了一套民间用的架子鼓,他和同学组了了个乐队,据说暑假里他们要去一些地下音乐会所表演。田葛笑四海不务正业,但是家里人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好。这孩子,每天都过得很充实,个子长高了,rr也多了,笑容也更加多了,一些鬼心眼倒是耍得少了,他的脾气却是越来越榔头,直得吓人。说起来奇怪,包四海最崇拜的人不是鱼悦,而是榔头,尤其是榔头教了他那个莫名其妙的打架三招之后,四海回到学校以一挑三,现在这孩子在学校真的名扬四海了——打架的名气。

    上个星期,包四海染了个金黄黄的头发回到家,耳朵上还打了一排耳d。原本他以为家里人会集体反对他,事实上他也做好了被骂的准备,可惜家里的人都反应平平。四海最后自己忍耐不住去问鱼悦,鱼悦却拿着一本儿童心理学说:“每个孩子都有反抗期,我还奇怪你怎么不反抗,现在终于来了,我很高兴,这说明你还是正常的。”

    包四海很郁闷地想:“我即使是发育迟缓,好歹也是正常的,你们有一个正常吗?”

    其实,正常的人,家里还是有的,比如,萧克羌。没人比他更加投入地去热爱生活,去很认真很虔诚地经营一次爱情,没人比他更加需要一个家,他一直很内疚,没有为父亲做一些事情,即使是最简单的天伦之乐。那位宝云姑娘,也很努力,最近萧克羌每天都在吃她做的爱心便当,虽然味道真的不怎么样,可是那个女人很执着地每天做着,甚至,她在学习打毛衣。

    最近,萧克羌一直在和宝云姑娘约会,每两天一次,从无间断,即使是电闪雷鸣的大雨天气,萧克羌也会打着雨伞站在孙宝云的公司楼下等这位老姑娘。关于那位老姑娘,据说是多年一口恶气全消,最近是越来越漂亮了。

    白水城博物馆,萧克羌穿了一套很正式的西装,今天他准备做一件大事情。今天是他和孙宝云相亲认识第天,萧克羌摸下口袋里的那枚戒指,是的,他准备在这个白水城非常有意义的建筑之下,在这些历史的尘埃中跟宝云姑娘求婚,如果可以,明年他希望做爸爸。

    孙宝云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今天很奇怪,大清早的两只眼皮就一直在跳动。她接着天棚顶端的玻璃光看着萧克羌,多么英俊,多么好的男人,以前孙宝云喜欢这样调侃着自己“没人爱我,于是我越发的自爱。” 对于萧克羌,孙宝云已然是全情爱上了,这样的男人谁不爱呢?知趣、温和、总是笑眯眯的。她知道她不会遇到更加好的了。

    “克羌。”孙宝云招呼着走了过去。

    萧克羌冲她笑了下,拉着她的手,接着两个人默默无语地在博物馆里转悠,萧克羌在认真地看着展览品,孙宝云则好奇的看着周围。这里全部是老头老太太在溜达,年轻人只有他们一对,事实上他们已经都不年轻,她还大萧克羌一岁。

    接着,萧克羌带着孙宝云来到博物馆的一副巨大的乐神的油画面前,萧克羌拿出戒指,孙宝云喜极而泣。

    萧克羌的婚事,来得太突然,就连鱼悦都觉得太快了。可萧克羌觉得还是慢了,有些东西已经无法挽回,所以他努力弥补着自己的人生。

    孙姑娘家很开明,聘礼这样的东西都没要,甚至孙家爸爸还准备为萧克羌买一部据说很不错的车子——用他的退休金。

    接下来的日子,萧克羌很忙,去陪着孙姑娘挑选嫁妆,挑选婚纱,甚至他的礼服孙姑娘都帮他买好。孙家爸爸包圆了整个婚礼的花销,现代人结婚,那是一笔不小的钱,虽然萧克羌想说他有钱,每个月帮鱼悦处理事物的薪水,以前存的钱,还有老父的遗产,他不是穷人,但是孙家的好意,越来越把他整得像个吃软饭的。对于这样的好意,萧克羌坦然接受,没觉得任何不妥。

    这一天清晨,萧克羌看着两套礼服发呆,一套是蓝色乐医的礼服,那套袍子很长,漂亮的流线一直蔓延到脚面,金色的音符领子,紫色的真丝领巾,两排漂亮的水晶扣子,宽宽的束腰上月神花的藤蔓缠绕。另外一套是孙姑娘买的礼服西装。

    鱼悦敲敲门进屋,坐在萧克羌的床头,他知道萧克羌在为难什么,终于他拿起来那套乐医礼服说:“伯父一定希望你在月神的祝福下结婚吧,我想,所有的新娘都希望得到那样的祝福。”

    萧克羌点点头,慢慢坐在一边套配套的礼服衬衣,穿上靴子,接着他站起来,慢慢穿上那套乐医礼服。田葛推开门,他的手里拿着一束异常大的月神花,据说,这样的花只在遥远的海岛开放,田葛为萧克羌定了本城所有的月神花,那种纯白的,只有五个花瓣的散发着异香的朴素的音符之花。

    “祝福你。”田葛把扎好的花束放到萧克羌的手里。

    萧克羌笑了下和他拥抱,接着三人来到楼下,家里所有的人都准备好了。所有的人都穿了最正式的礼服,就连包四海,都穿了象征乐医的长袍,当然他个人觉得是很没面子的,因为他是个光板,什么花色也不许有。

    白水城婚礼殿堂,百合花园,这里每天要产生三十对以上的夫妻,白水城有许多这样专门用于结婚的场地,百合花园是个不错所在。孙爸爸两个大龄女儿,一直积存在家,他现在花了大笔的钱,租下这么大的场地,能请的都请来了,谁说孙家的姑娘是积压货,他英俊的女婿,今天要为他尽出鸟气。

    孙姑娘坐在待嫁房,穿着一套漂亮的百合纱,今天的她看上去真的非常漂亮。孙姑娘一直到现在都觉得做梦一般,幸福来得太突然,突然得有些不真实,她环绕着四周看着,旧友的孩子有些已经七八岁,独身的只剩她一个了。

    孙爸爸指手画脚地安排着,孙妈妈尴尬地笑着,哪有岳父大人打下手的?孙妈妈无奈地看着婆家那边,都这个时候了,那边还空无一人,即使萧克羌那个孩子没有父母,朋友也应该来几个啊?孙院长见自己哥哥嫂子尴尬,连忙带着幼稚园的员工坐到了亲家位,孙妈妈的脸色才好看点。

    眼看着,中午的时间越来越近,孙爸爸有些紧张,身边那个花园已经很热闹了,这边的新郎还没到。有些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孙妈妈紧张得一直出去看。

    “是,萧孙之喜吧?”几辆很大的花房车停在了场地外,一位花房工人在那里问。

    孙爸爸站起来点点头。

    那位工人冲这边点点头,回头招呼了一下,接着人们做梦一般看着这边。有几十位工人打扮的人把大束大束的紫红色的幸福花向下搬动着,足足有四汽车。孙爸爸连连阻止:“那个,是不是送错了?我们定的是白百合已经到了啊,这可是幸福花?我们按照规格不许用的。”是的,这种紫色的幸福花,是乐医特典,是为了答谢乐医贡献、为大众带来安定生活的特典花,普通民众不许使用的。

    工头笑了下:“没错的,萧克羌先生孙宝云小姐,我们看过单子了,按照萧克羌先生的级别,四车的幸福花送到,恭喜了。”

    只是刹那的功夫,结婚场所原来寒酸的百合被全部换成了幸福花,大概是场地太小的缘故,这里被幸福花铺满了,两米高的幸福花花桥,一连八个,一个异常精致的乐神冰雕有两米多高。

    当乐神冰雕替换了主管婚姻幸福的女神,地上被再次铺垫了红色的长毛地毯,那种地毯的边是金边,看上去无比豪华靓丽,身边那个结婚场地的人,许多人站在那边远远地观望着。这边的排场高贵得吓死人,第一次在普通民众的结婚典礼上看到幸福花,金边红毯。

    时间缓慢地过去,第一批新郎宾客到场了,这些人是萧克羌以前带的小店市的乐医仲裁所的队员们。这些人冲着站在门口的孙爸爸孙妈妈微微点头,接着大家从一边的桌子上,拿起了幸福花扎的小花束戴到胸口。那些花束是早就准备好的,两位很漂亮的甜妞站在那里为来宾扎小花束。

    接着一位穿着体面的乐医礼服的漂亮大姑娘,慢慢走到已经惊呆的孙爸爸面前:“亲家,我是萧哥的干妹妹,我来这里帮忙。有事情您尽管吩咐。”

    孙爸爸茫然地点头,接着小心地和这位姑娘保持着距离,这位可是乐医大人啊!

    宾客越来越多,这些人大多都是萧促严带过的人,萧克羌的旧友。今天,孙家的亲戚和孙姑娘的同僚真的被震撼了一把,两米多高的乐盾,几十位乐医的到来,使得人员越来越多,最后百合花园那边临时推倒了一边的花墙,再次摆了无数的排椅,大量的临时员工来回帮忙着。

    孙姑娘傻呆呆地坐在屋子里,妹妹开始还来回报着消息,现在这里除了她,再没其他人了。发生呢什么事情?不知道,反正好像是一个叫孙宝云的女人,撞了大运的事情。孙宝云是谁?孙宝云问着自己。

    正午,宾客齐备,孙爸爸这会子哭了两次了,他家宝云的福气好啊!所有人都这样说,孙爸爸傻乎乎地哭着,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乐医的婚礼,没有乐队,即使有,谁敢在乐医面前演奏呢?

    正午十二点二十分,一队漂亮的乐医小妹妹,年龄都不超越八岁,她们穿着漂亮的小礼服,拿着一种三角形的打击乐器,慢慢地,慢慢地从外面敲击着向里走,萧克羌捧着一束硕大无比的月神花跟在那些女童的身后慢慢走向他新娘的花房。

    鱼悦坐在第一排,他身边是帝堂秋,除了他们俩没人再和他们坐在一起,乐医自己有自己的级别制度。

    “这样的婚礼,我还是第一次参加。”帝堂秋小声地说,他的眼睛看着萧克羌从花房里领出自己的新娘。

    “很幸福的婚礼,对吗?”鱼悦笑笑,礼台上,孙宝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萧克羌跪在那里,帮她戴戒指,孙姑娘身体后仰着要晕过去的样子。

    萧克羌拉住自己的新娘,当着大家的面亲吻她。他对她说:“这个时候,你要晕过去了,我可怎么办好?”

    ……

    街角

    汽车喧杂的喇叭声,红绿灯在不停地闪烁,看上去形体相似的人类,但是长相又各有不同,下水道口,白色的停车线,炽热的路面,各种汇聚在一起的噪音,擦肩而过的人们,谁也没看谁。

    三个基门塔硬币换一个冰激淋卷筒,硬币落入自动售卖机的声音,咣当!

    “给。”方真把手里的冰激淋放到小豆的手里,接着两个人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吃着冰激淋,看着很久没有来的人间。方真觉得他刚从地狱里走了一圈,但是这里的空气比起地狱却也好不到哪里去。

    几个俏丽的少女嘻嘻哈哈地从长椅后经过,一位少女好像发现宝藏一般悄悄的地跟同伴嘀嘀咕咕,接着几个少女窃窃私语着,笑闹着一边说,一边悄悄打量着方真还有小豆。

    的确,这样随意的街道,方真这样的俊秀人物,多少有些不衬这里的风景。无论是气质,还是从骨髓里带出来的因子,他和人类社会就是如此不搭,但是即使他再不搭,也没身边的小豆那么古怪。

    “舔完这边,要转一下,舔那边。”方真耐心地帮小豆转了一下冰激淋,这孩子只知道吃一边,那边已经化得滴水了。

    “……转……”小豆目视前方,习惯性地木呆呆地学了一句。可是依旧是保持原样的舔着,舌头伸着,脑袋一上一下。

    今年的童装流行趋势是这样的:典雅的复古七分裤、配古风长袜,贵族丝带小皮鞋,俏丽牛仔服、工作裤、针织衫等,色彩方面,白色、卡其色、粉蓝、粉绿还有典雅的印花色,薄尼格子为首选。

    如今,小豆穿的正是这样的服装,典雅的小贵族套装,七分裤,白色长袜,俏皮水牛皮丝带鞋,小西装,小领结,发式是最好的理发师为他精心设计的。小豆很漂亮,猛地一打眼,他就像应该放进昂贵礼盒中的洋娃娃,再仔细端详,他也的确是娃娃:没有表情的五官,亚麻色的头发,细白白的肌肤几乎透明,他的唇舌是水晶红,舌头呆呆地伸出却不知道缩回去,一下一下地舔着,却不知道卷回舌头品尝。

    方真拿出口袋里的丝帕,就着小豆的下巴,耐心地一下一下教着:“恩,舔一下,缩回去。尝一尝;好吃吗?”

    小豆没有回答,但是显然,他发现,缩回舌头品尝,味道确实很好。

    方舟站在街角,并不敢过去,他摸摸耳朵,接通方真的电话,小豆很快消灭完一个冰激淋,接着一动不动地等待着,也不知道在等待什么。

    “时间到了,相关的地址,还有照片、资料,我都放在附近的储物柜。你们要小心,这是这个家伙第一次出任务,我希望平安无事、一切顺利,毕竟付出的太多了,如果失败又要重头来。”方舟嘱咐着。

    “没有……办法再延迟了吗?他还小,还是……一个孩子。”方真摸摸小豆的头发,他很少求人,但是却为这个孩子求过无数次。那个人说,再不会叫他的手染血,但是现在他宁愿是自己去出这次任务,反正他已经肮脏不堪,也不在乎再堕落一次。那些威胁一直是他安慰自己的理由,是啊,他是被迫的,他是被威胁的,他是无奈的,他每天睡前都这样安慰自己,即使如此,他依旧要服用大量的、大把的安眠药物,否则,他无法入睡,噩梦连连。

    小豆突然回过头,街边一个巨大的蓝色垃圾箱突然飞起,猛地从上到下地扣在了方舟的脑袋上。方舟惨叫了一声,摇晃着,巨大的垃圾箱上的三个大字十分扎眼。

    “可回收”

    “你不喜欢他?”方真笑了下,摸摸小豆的头发,这孩子的头发有些软,摸上去很舒服。方真喜欢这样抚摸他的头发,小时候,那个孩子也喜欢被他这样抚摸,不过那个孩子的表情比这个孩子好,很乖,很可爱。当然这个也是不错的。

    小豆的瞳孔的缩了下,接着恢复了平静。

    五百基门塔做一次手部护理,去毛刺,去角质,上保护的精油,挑一只还算颜色可人的颜色涂染指甲,如果没有一副招惹男人喜欢的相貌,最起码也要有一双惹人怜爱纤细秀美的手,五百基门塔是庶民价格。

    商场的楼梯下,无数拥有着内在美的女人在装扮着她们的手。

    方真出现在那里,所有的女人都在看他。他是个男人,并且长相怡人,但是他不该出现在这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还买了一瓶紫色的指甲油。放下一千基门塔的票子,方真离开,女人们立刻把他的出现当成了话题,而且如无意外的话,女人们准备谈论一天。

    方真领着小豆,慢慢地顺着商场的紧急通道的楼梯慢慢地走着。他告诉小豆:天,是蓝色的,白天的天是蓝色的,蓝色的天上有白云,白云是白色的,白色的云只出现在白天;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重复。

    “小豆,眼睛是用来看这个世界的。”

    “小豆,鼻子是用来闻味道的。”

    “小豆,嘴巴是用来吃东西的。”

    方真和小豆站在商场楼顶的停机坪,方真还在教着,他把小豆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认真地告诉他每个器官的作用。当说到嘴巴是用来吃东西的时候,小豆突然把脸凑到方真的面前,突然张开嘴巴,伸出他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方真的嘴角。

    “缩回去……舔……好吃。”小豆那没有起伏的童音慢吞吞地说着。

    方真抚摸下自己的嘴角,那上面确实沾了冰激淋,最近自己是越来越不讲究了,简直邋遢得要死。方真笑了下,捏捏小豆的鼻子。

    一架蓝色的直升机,缓缓地在他们头顶盘旋着,巨大的机翼,卷起无数的风。方真把小豆搂进怀里,虽然他知道,惧怕这样的情绪目前还不可能出现在这个孩子的思维里,可他想这样做。小豆的瞳孔再次闪了一下,缓缓地伸出手,抱住了方真的大腿,抱得很紧。

    环奉慢慢地走下飞机,方真看着他,递给他一个袋子:“资料。”

    环奉弯腰鞠躬,双手接过资料:“我知道您不放心,可是,我们都不能违背春水先生,所以,如果您实在不安心,那么,您和我们一起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