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部分

钱的差别。

    这笔交易绝对划算,这些东西的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拥有它们,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以后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容易许多。

    当然,红衣主教那边肯定也不会亏本,这五件东西的材料加上人工,顶多八千金币,而红衣主教欠他们的款项,却有两万五千金币。

    除了象征意义,这五件物品本来就价值不凡。路克他们四个全都是骑士,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朗基努斯枪的仿制品,可以说是他们能够得到的最好武器了。

    想要更好的武器,就只有请顶级的武器匠和顶级的炼金术师一起合作,还需要搜罗许多珍稀的材料。

    这同样不是有钱就能做到的。

    不管哪个行业,到了顶级都可以被称为“大师”这些大师们游走于各个王庭,身份比一般的贵族都高。伯爵以下的人根本就没资格邀请他们,更别说是请他们制作东西了。

    路克他们能不能在有生之年获得伯爵的头衔?对于这个问题,尼斯连想都不会想。

    请看《大隐》4

    第四集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莉莉丝

    从圣地风光归来的几人,得到了红衣主教所赠的朗基努斯枪与荆棘冠仿制品,他们迫不及待的回到阿德蒙特修道院,大肆宣扬!

    有了钱之后,路克等人开始积极筹划未来的蓝图,尼斯却选择艰难的下层服事之路,但尼斯没想到,这个抉择竟让他再次遭受背叛!

    人物简介:

    尼斯·荷特·康塞尔——男爵之子,母亲不详。

    路克·萨巴斯蒂安·卡特伦·贝特曼——子爵次子,粗鲁,莽撞,肯花钱。

    伊斯特·辛格——子爵次子,擅长歌曲和各类艺术。

    梅特洛·迪亚戈——贵族,没有爵位继承,跟班,头脑灵活,消息灵通。

    帕尔姆·格拉面斯——贵族,没有爵位,打手,实力不错,有野心,一开始把其他人看作是肥羊,后来渐渐融入圈子。

    伍德——男随从。

    塔莫尔——男随从。

    莉莉丝——女随从。

    莎尔拉——女随从。

    第一章 风光无限

    大道之上满是落叶,突然一阵马蹄声响起,五匹战马并排而行,所过之处如同一阵狂风卷过,满地的落叶打着旋飘飞而起。

    跃马扬鞭,热血狂奔,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没有比这个样子更能让他们意气风发的了。

    这和离开时坐着马车的那份悠哉,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有这样巨大的差异,是因为人变了,情况也变了。

    去圣地之前,路克他们只是四个穷学生,但是此刻,他们有钱了,而且这一路上让他们结识了意想不到的人,不管是艾玛尔红衣主教还是菲利普王子,都是他们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物。

    此刻他们几个人的马鞍前面,全都挂着一杆长枪,枪长三公尺,顶端套着用红绸做成的套子。

    这四个喜欢出风头的家伙,一得到枪头,就立刻让人制作枪杆,根本不管这样带在身上有多么不方便,那红绸套子也不是为了掩人耳目,而是为了更加醒目。

    他们心里现在全都想着,回到阿德蒙特修道院之后,在众人面前取下红绸套子,露出底下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情景。这也是他们一路打马扬鞭的原因,此刻他们恨不得一步跨出,就能够回到修道院。

    翻过一座山岗,阿德蒙特的影子已经依稀可见,路克突然间发神经似放声长啸起来,帕尔姆和梅特洛受了路克的影响,也跟着一起怪叫,只有伊斯特用看白痴的目光扫了三个人一眼,他比较注重仪表,特别是经历过之前那件事,他现在更加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

    “马上就要到修道院了,现在我们都已经变得非常有钱,一回去,我就要申请成为见习骑士。”

    路克宣布道,他挺着胸脯,一脸踌躇满志。

    “我也一样。”

    帕尔姆和梅特洛也跟着说道,这一次他们不是应和路克的话,而是发自心里这样想。

    “成为见习骑士之后呢?接下来怎么办?你们想过吗?”

    伊斯特并没有显得特别兴奋,在他看来,这是情理中之事,当初还没出发,他们就已经有这样的计划。

    出发的时候因为前途未卜,所以只想到回来之后,并没有想得更加久远,此刻,当初制订的目标不但已经全部达到,而且还超出不少,自然就要为下一步筹谋一番了。

    “我打算在修道院里面再待一段时间,反正现在有钱了,我打算把那些教练压箱底的东西,掏一点出来。”

    帕尔姆居然是第一个想好答案的人。

    “我要经常来往于阿萨克斯和修道院之间……”

    梅特洛为自己找了个理由,他很清楚自己是一块什么料,在这个团体里面,论战力,他仅仅排在尼斯的前面。

    本来他还有一点可以自豪,他的脑子不错。

    但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打击,他发现自己在这方面和尼斯有一些差距。

    更让他沮丧的是,他发现自己拥有的只不过是小聪明,尼斯却隐约有点智者的感觉,这是层次上的差距。几天来,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定位,最后发现,他最适合的还是打探消息兼跑腿。

    大家的目光都转向路克。

    “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路克很为难,他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而是想不出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成为见习骑士,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搬出修道院,也意味着他们将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让他们自由使用,同样也意味着一切都要靠自己。

    路克盯着伊斯特,他知道伊斯特既然提出这个问题,肯定是已经有了什么打算。

    “我想和尼斯一起住一段时间,当初帮他造房子时,我就有这个想法了。”

    伊斯特的答案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为什么?”

    路克惊问道,他迫切想要知道理由。

    “我打算学一些炼金方面的东西,顺便看看那些隐修士手里掌握着哪些有价值的技术。”

    伊斯特倒也没打算隐满。_这和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有关。他一直想随便弄一块土地当领地,就算往里面贴钱也在所不惜,这样一来,他就必须有其他的赚钱门路。这一次的圣地之行,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技术的价值。

    辛辛苦苦弄回来的圣土,居然及不上几袋生石灰。

    怪不得有那么多人热衷于炼金,这和成功炼制出黄金来,没什么两样。

    “那么你呢?”

    路克转头问尼斯。

    尼斯感觉莫名其妙:“我和你们又不一样。”

    他是教会的人,不可能追求什么领地和头衔。

    “我们现在是一伙的。”

    路克开始怂恿小家伙。

    “我首先要考虑的是实力,我的实力连你们都不如。”

    尼斯一边说,一边已经在琢磨下一步怎么走了,抄经是赛门老人当初提过的捷径,不过绝不是唯一的捷径,也不是最好的捷径。

    以前他没钱,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选择,现在他可以换一条更快、更方便的路。

    路克皱起眉头,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四个人的想法其实是一样的。帕尔姆和尼斯说得比较直接,明着说,要提升自己的实力。另外两个人没有明说,不过伊斯特想要学一些新东西,同样也是为了提升实力,只不过不是战斗力罢了。

    至于梅特洛,路克并不认为他是去港口玩,累积讯息本身就是实力的一种,以往梅特洛只是对阿德蒙特的人和事了如指掌,现在这个家伙显然打算把范围扩得更大一些。

    这下子方向有了,现在应该定下心来提升实力。

    仔细一想,也确实如此。不管是钱还是人脉,他们都已经有了,反倒是本身的实力有些不太够。

    可惜他仍旧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在武技方面,他没有什么天赋,提升的空间有限,所以他学不了帕尔姆;他也没什么特长,不可能像梅特洛那样,难道和伊斯特一样学一些别的东西?路克陷入了沉思。

    阿德蒙特已经近在眼前。

    一进入镇里,尼斯就和另外四个人打了声招呼,他打算先去一趟赛门老人那里。

    除了他确实需要老人的指点,需要老人告诉他最适合的捷径,也是为了不想和路克他们一起回修道院。这四个家伙,每人拿着一杆朗基努斯枪,就像是四头开屏的孔雀昂首而行,这实在太显眼了。

    他不希望自己也那么显眼,他的身上有太多秘密,如果整天暴露在别人的注视之下,总有一天会曝光。

    从马上下来,尼斯取下一个口袋,里面都是他的随身物品,他不打算骑着马去仓库,那边根本就没有拴马的地方。更何况,他和老人有很多秘密要说,不想有别的生灵在一旁听见,哪怕只是一头畜牲都不行。

    他又随手从马鞍前面的褡楗里,拿出一只扁扁的盒子递给路克。

    “见到院长的时候,把这东西给他,这是捐献给修道院的。”

    尼斯说道。

    去了圣地一趟,现在的他愈来愈擅于交际了。

    在教会里,想要混得好,就必须和各方面打好关系。教会最强的地方并不是武力,也不是财富,而是遍布各地的教堂、数以亿计的信徒和广泛的人脉。

    他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擅长运用三寸不烂之舌,游走四方,在各国间连横合纵的人。

    “里面是什么?”

    路克犹豫着是否要拆开。

    “是极品的虔诚首饰?”

    伊斯特的脑子明显比路克好一些。

    尼斯点了点头,不过他仍旧担心这份礼被看轻了,所以特意叮嘱道:“这里面总共有五套首饰,如果院长不明白其中意义的话,你们向他解释一下。”

    一听到这些,路克和伊斯特全都明白了,尼斯是想让他们在院长的面前,提一下他们和艾玛尔红衣主教的合作。

    对于修道院长来说,对于主教这种等级的人已经看不上眼了,不过红衣主教还是有点分量的。

    那座仓库仍旧是老样子,里面的东西却已经换了一批,厚重的被褥、毛毯全都少了很多,夏天用的薄被和草席之类的东西则堆满了小半个仓库。除此之外,咸r、腊r、火腿、香肠之类的干货一下子多了许多,显然是为了过冬在做准备。

    因为东西太多,仓库显得颇为拥挤,连路都不好走。

    和仓库差不多,赛门老人开辟的那片菜园现在也颇为繁盛,当初搭的架子上现在爬满丝瓜、黄瓜和葡萄,地上满是韭菜、莴苣、芦笋和花椰菜,黄的、绿的、紫的,煞是好看。

    “看得出来,你这一次非常顺利。”

    老人笑着说道,圣殿骑士团的人来找他时,他就知道尼斯已经到了圣地。

    “也不能说完全顺利,这一路上也颇有风险。”

    尼斯打开口袋,从里面取出了一颗如拳头般大小的黑色圆球,用两只手拢住猛地一拧,那颗球立刻一分为二。

    圚球里面居然有一本书,一本被揉成一团的书。

    老人的眼睛顿时瞪大,他认得这东西。

    稍微愣了一下,他立刻醒悟过来,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几块刻着符文的石头,扔在院子的四周。

    那本书上散发出来的神圣气息,顿时被牢牢地圈在院子里面。

    “你居然把《圣谕书》揉成这样……”

    老人已经无话可说,知道这是神器,还敢这样做的人除了尼斯之外,他绝对没有看过第二个。

    神器毕竟是神器,皱成一团塞在那个球里已经有一个多月,但是现在一放开,它立刻逐渐恢复原状,居然连一点皱褶都没有。

    外面封着的那层柔软黑色物体是铅。这种软而重的金属,和经柜的作用差不多,再塞进圣土之中,才让尼斯蒙混过关。

    “他们让你带这东西回来?”

    老人的神情异常y沉,负责和他联络的那个人根本没提到此事。

    他虽然早就猜到圣殿骑士团可能不会接受尼斯这个新成员,却没有想到他们会做得如此过分。

    以他对骑士团的了解,他甚至可以猜到,骑士团的那些人根本没指望小像伙能够把东西送回来。《圣谕书》只是一个诱饵,用来吸引注意力的诱饵,其他的宝藏肯定是走另外一条路。

    老人正琢磨着怎么替尼斯讨回一个公道,用这本《圣谕书》换取些什么,突然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尼斯一番,最后把目光停在小家伙的脑袋上。

    “你的收获不错啊!这不是骑士团那帮人给你的吧?”

    老人颇有些惊诧,他用手揭开尼斯的帽子,露出底下那个布满利刺的头箍。

    这东西戴在脑袋上,绝对不会让人感到舒服,那尖利的刺扎进头皮里面很痛。

    不过和它带来的好处比起来,这点痛苦就算不上什么了。

    荆棘冠的仿制品,绝对是最适合苦修士的法器。

    “在半路上遇到一位红衣主教,我们和他做了一笔交易,最后换来四把朗基努斯枪和这东西。”

    尼斯没有特意说是仿制品,因为没有解释的必要,就算不是教会的人也知道,像朗基努斯枪和荆棘冠这种等级的神器,绝不可能落到个人的手里。

    “如此说来,他应该很赏识你们,不然的话,就算有再多的钱,也别想换到这些东西。”

    老人现在对尼斯这次的旅行终于有点感兴趣了,想知道尼斯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想要得到一位红衣主教的好感很不容易,更何况,即使有足够的好感,没有两、三万金币的话,也别想换到这些东西。

    一把朗基努斯枪仿制品的成本,差不多要一千两百金币,荆棘冠的成本更高,接近两千金币,当初圣殿骑士团花了二十万弗洛林金币,从教会那里购买了一批朗基努斯枪,也仅仅只能满足一线骑士的需要,平均下来每把朗基努斯枪差不多花了三千弗洛林。

    突然,老人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已经想好让骑士团补偿什么东西给尼斯了。

    小家伙最需要的是一件圣器。骑士团如果打算讨回《圣谕书》的话,就必须拿一件圣器交换,用圣器换神器,只要不是白痴,肯定会答应这笔交易。

    不过就算圣器到手,他也不打算太早交给尼斯,强大的压力会带来巨大的动力,小家伙的实力提升得很快,速度远远超出他的预料,如果让尼斯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件圣器,压力也就没有了。

    再好的圣器,也不如自己拥有实力来得实在和可靠。

    老人正在思索,就听到尼斯问道:“我现在觉得,抄经的效率仍旧有些低,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现在有钱了,所以想换一种轻松的办法?”

    老人微笑着问道,他并没有因而有什么想法,这是人之常情。

    正是因为拼命地寻求捷径,人类的文明才一点一点地进步。

    尼斯看到老人没有回答,立刻误会了,他以为老人责怪他偷懒,连忙解释道:“当然,抄经的工作我仍旧会继续做下去,至少要拿到抄写员的资格。”

    老人没有回答,而是问了一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

    “你有没有感觉,去了一趟圣地之后,圣力提升的速度加快了许多?”

    尼斯一阵疑惑,说实话,他还真没有这样的感觉。

    原因其实很简单。去圣地的时候,他整天都用符记会秘传的冥想术,吞噬桅杆顶上那个圣光标记所携带的圣力,修炼的效果居然和抄经差不多,难度却比抄经小得多,而且不会感觉累。

    有这种不劳而获的好事,圣力提升的速度自然不可能会慢。

    回来的时候,船上多了将近三百个撒拉森人,为了利益,大家摒弃了信仰上的差异,全都和平相处,在这种情况下,他总不好意思爬到别人的头顶上,整天在那里祈祷。

    “看来,你因为什么原因而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老人很遗憾,这原本是最好的例子,比干巴巴的解释要强得多了。

    “你知道为什么教会的人对朝圣那么在意?每到一个地方,必然会去当地着名的教堂朝拜,如果有望弥撒的机会也绝对不会错过?”

    老人再一次发问。

    尼斯理所当然地摇着头,他甚至没想过这件事,在他看来,去教堂朝拜和望弥撒,根本就是教会中人的权利和义务。

    老人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他开始解释起来。

    “因为圣性,每一个牧师都有圣性,每一次祈祷都会增加圣性,你抄经的时候,每写一个字,圣性也会增加一点点,施展神术也会增加圣性。一个牧师拥有的圣性愈多,圣力提升的速度也就愈快。”

    他此刻所说的这些,在教会里面一向是口耳相传,绝对没人会在公开场合说出来,在任何典籍里面也绝对不会出现,因为教会一直觉得圣性的存在,虽然是上帝信仰战胜异教诸神的关键,但是它实在太过功利了,很容易让别人产生异想。

    听老人这么一说,尼斯顿时想起,他在修道院礼拜堂里早祷时的情景。

    当时分配到他头上的圣力少得可怜,原本他以为是实力太差的缘故,现在想来,他缺少的其实是圣性。

    “圣力是表象,圣性是根本?”

    尼斯已经领悟了老人的意思。

    老人一脸孺子可教的神情:“所谓的圣器或圣物,就是某件东西拥有了圣性。有可能是人为的,也有可能是长期受到信仰力的浸渍,而产生某种异变。而那些被教会冠以圣名的人,则是因为在他们死后,圣性也不会散去。朝圣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瞻仰和缅怀,而是为了沾染那股残留的圣性,这是获取圣性最简单、最直接,也最容易的办法。”

    “怪不得驻守圣地的你们,实力全都这么强。”

    尼斯恍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