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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非常选举

任主席。

    孙宣誓后,议长林森以大总统印绶付予孙,然后向孙致词:

    “改辙易轨,为求治常经,达变通权,尤匡时急务。同人等鉴于军政府之组织,权责不专,遇事瞻顾,至大乱未平,而国本先涣,乃谋彻底之改造制定中华民国组织大纲,选公为大总统,畀以戡乱建设之全权,期早统一民国,再造共和;妥协邦交,实成法治。谋社会幸福,靳永久和平。民国前途,胥公是赖。公其宣达民意,尊重民权,黾勉仔肩,以无负国民重托,斯则同人等所以代表民国而殷殷深致其属望者也。今者受职伊始,谨致中华民国大总统印绶,俾公发号施令,资为符信,公其勉旃!”

    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即发表对内对外宣言。

    对内宣言:“文受国会付托之重,膺中华民国大总统之选,兹当就职,谨布所怀,以告国人。……文既为致力创造民国之人,国会代表民意,复责文以戡乱图治,大义所在,其何敢辞。窃维破坏建设,其事非有后先,政制不良,则政治无术。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之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不必穷兵黩武,徒苦吾民。至于重要经济事业,则由中央积极担任,发展实业,保护平民。对于外交,由中央负责,根据民意,讲信修睦,维持国际平等地位,保障远东永久和平。”

    对外宣言:“自一九一七年六月,非法解散国会,北京已无合法政府存在,国会为全国各省各区惟一合法代表机关,因是组织政府,举文为中华民国大总统。文为建设民国之人,不能坐视民国危急之秋,自惜其力,不加援手。今决意殚竭能力,忠诚奉职,俾我国民,咸获满意焉。……文之第一职务,在统一民国各省各区,置诸进步修明之政府管理之下,尊重列强依条约及成例,正当取得之合法权利。全国最大之资源,悉予开发,抱开放门户主义,欢迎外国之资本及技术。”

    孙中山这两个宣言的精神,主要是以地方自治、和平统一、开放门户、发展实业四事昭告中外。

    孙中山就任大总统后,立即发布人事命令:

    外交部长伍廷芳

    次长伍朝枢

    财政部长唐绍仪

    次长廖仲恺

    陆军部长陈炯明

    内政部长陈炯明兼

    海军部长汤廷光

    参谋部长李烈钧

    秘书长马君武

    总参议兼文官长胡汉民

    政治部长胡汉民

    并任命居正为参议,兼理国民党本部事务。

    孙中山虽极端不满陈炯明的作风,可是组织政府时仍然把两个重要职务,陆军部长和内政部长给陈,但是陈并不领情,反认为是多此一举。

    他在呈请辞去陆、内两部职务时说:“一身而兼四职,实为中外历史所无。”

    他所谓的四职是除了陆长、内长外,还有粤军总司令和省长。

    唐绍仪也不肯“屈就”财政部长,因此该部职务由次长廖仲恺代理。

    五月八日孙中山函徐世昌请其自动下野,函云:“以君之才,立于专制君主之朝,为一臣仆,犹不能有所展布,况任中华民国之重乎?世界之民主政治,既非君所尝闻,中国之何以实行民主政治,又非君所能解。贸然受此重任,而侈然不以为意,其为害于国,夫何足怪?……今日之事,君宜自省,名之不正,君之所知;君之不能有益于中华民国,而反以害之,亦君之所己觉。即日引退,以谢国人,则国人必谅君之既往,且善君之能改过也。爱君以德,故为此言。若夫怙恶不悛,必不惜以国家之生命,易一己之虚荣,则非所望于君矣。”

    出现了南北两个总统对立的新局面,使北方表面统一,粉饰太平的宣传彻底破产。

    孙中山就任总统后,并未加强其权力,反而加剧了和广东的地方势力的矛盾。当非常国会准备选举总统时,四月四日粤军将领举行秘密会议,拟即通电反对总统的选举。

    陈炯明还是不愿自己直接出面反对,得知湖南总司令兼省长赵恒惕对选举非常总统持不同看法,便极力怂恿湖南方面发声,于是,湖南就成为反对的主力。

    八日湖南教育会、农会、工会联名发出通电,反对选举总统。

    九日赵恒惕在致广州参众两院的电文中声明不承认非法选出的总统。

    十日以赵为首的湘军旅长以上军官联名给孙中山发电。

    电云:“我公尽瘁民国,功高望重,将来合法政府成立,元首一席,定为舆论推崇,此项违法选举,万恳严词拒绝,切勿轻就,以维法纪,而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