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光影交错1998 > 第七十六章 火于2004年

第七十六章 火于2004年

姐点点头,一按手机关机键,塞进口袋,开始闭目养神。

    呼啸声中,飞机到达京城上空,向着目的地飞去。

    “甘先生,能帮忙签个名吗?”

    那个提示他关手机的空姐,没有了刚才的公事公办,一脸巧笑嫣然。

    他一愣:“没问题。”

    “我有笔。”

    当他起身想取出包中的钢笔时,空姐笑着提醒。

    刷刷的签上姓名,又写了两句祝福语。

    人走后,他才后知后觉自己真红了,连向来眼高于顶的空姐都找他要签名。

    “童大哥,帮我签个名,我可喜欢童博了。”

    一次简单的签名,仿若是向滚烫的油锅里加了滴水,瞬间沸腾。

    下一刻,京城飞往海市某客机的经济舱中,开始传递起纸条,就像傻子赶热闹,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找他要签名。

    就像他的签名能辟邪似的。

    “成名的滋味好像也不太好受!”

    他满脸微笑的揉着手腕,今天是他签过最多一次的签名,期间还夹杂着一张签名照。

    客机安稳降落海市,机舱门开启的时候,他执意道:“你们先走,你们先走!”

    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作为一名记忆中,存在着那么多公众人物不好行为被放大的八卦。

    这一刻,他兴奋又忐忑,甚至略有些不安!

    “好在现在没有那些喜欢候机的疯狂粉丝。”

    出了机场,他左顾右盼好一会,才放下吊着的心。

    “呦,你现在还住这?”

    他好奇的望着走路一拐一拐,平时靠着小三轮搭客的房东:“不住这,住哪?”

    “当我没问,住多久都行,永不涨价,你那间屋子,我最近都是一个星期收拾一回。”

    他狐疑的点点头。

    穿过短短的小巷,来到有了一丝光亮的小院,和他房间并列,那间长久暗淡无光的房间,住上了人,灯光透过窗户照进院子,使小院多了层昏黄的朦胧光亮。

    就着小院的灯光找到钥匙,打开房门,屋子气味不重,看来真如房东所说,房间被他一星期打扫过一回。

    双肩包甩上床,手机铃声的响起,让他取消先洗把脸的打算。

    “蒋总!”

    电话接通,他客气而又正式的招呼道。

    “到家了?”

    “嗯。”

    “要是没什么急事,就准备进组吧,整个剧组都在等你,对了,是拍《水月洞天》的第二部,目前定名为《灵境传奇》。”

    他道:“我想先回家一趟。”

    “要几天?”

    “最少三天吧。”

    “给你五天!”

    他又道:“我想换个经纪人!”

    “周晴行不行?”

    他点头:“可以。”

    “还有什么一并讲完。”

    他吐了口烟,幽幽道:“《灵境传奇》的动作指导,我觉得公司的杨军毅、张劲完全可以胜任。”

    “还有呢?”

    “谢谢蒋总,没其它条件了,最后问一句,我片酬多少?”

    好一阵沉默,电话那头才传出蒋冰柔的清冷声:“十万一集。”

    “我尽快进组。”

    最后一句话结束,两人同时挂掉手机。

    今天遇到的所有签名啥的,都不是他已经成名的证据,只有蒋冰柔口中讲出的十万一集片酬,才是实打实的佐证。

    要知道,一年前他出演《水月洞天》中的童博一角时,片酬才一万五一集。

    只一年时间,他扮演同一角色的片酬足足涨了七倍。

    而更加能证明他火了的,还有蒋冰柔的妥协,一个不红的明星是没资格和经纪公司、制片方谈任何条件的。

    只有当红明星、演员才有资格谈其它条件。

    比如,他成功帮杨军毅、张劲两人,争取到几年前,他向两人承诺过的武术指导位置。

    比如,他可以放任已经筹备好的剧组不管,要求回家歇几天在进组。

    比如,他可以理直气壮的问片酬。

    要是他像以前一样,依旧是一个半红不红的演员,鬼才管他,爱演不演,想演的人多的是,即便宜又听话。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他,他真火了,在2004年的春夏即将交接的日子里,他凭借电视剧《水月洞天》成功火爆小荧幕。

    2004年,他22岁,正青春,正是人生中的大好年华!

    (本卷完,这卷写的不咋地,本来还有两个灰色剧情点,因为最近的风波不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