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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的,他也做到了。

    月月从本地大学毕业后便发展顺利,运用遗产开了一家小型科技公司,那时候计算机刚起步,手机珍贵的如身份像征,能捧一大砖头说话,那是一个气派。

    仅仅十八岁(小学连跳三次,初中二年直接升高中,大学是专科)的月月,就趁市场尚未完善,狠狠的捞了一把,两年以后,已经是商场翘楚,到了科技烂成垃圾,这神仙已经不知不觉的事业转型,他的人马好像是神兵天移的,竟然搞起了多元化投资,小到超市连锁证券投资,大到跨国集团国际专卖,他的项目数不盛数。

    无商不奸,但奸到他这种可以当超人程度的还是少见。

    大玩了几年空手道,终于在二十五岁漂白成功,稳稳在繁华商业街买下一块地皮,盖了大厦,取祖父之公司故名──华新集团也,真正成为操控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一代天骄就是这么血腥练成的。

    越立早早来看护这弟弟,在西欧读了博士回国,就拒绝了多方名院挽留,自己在家开了一个小小诊所,三个人甚至有说有笑的同居过一段时间,也只是短到三个月的时间。

    有一天月月在刷牙,突然间明白了什么,然后就卷了自己的衣服离开了。

    越立不说,司觅也不说。

    他们知道,聪明如月月,肯定会明白,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为了能制造更多鲜血的提供者。

    就在越立以为月月永远也不会回来的时候。

    一天夜里一个男人敲开他的门,这个男人抱着失血过多的月月暴跳如雷,月月抓着他的手不肯放开,两个人闹的一团糟。

    第一次有那么深的威胁感,他试图把他们分开。

    月月迷迷糊糊的叫:“北北,不要离开我。”

    “我不离开你。”那男人像发誓一样,眼睛急的全是血丝,把月月手上的皮几乎抠烂,花了好大工夫才能把他们拉开。

    然后他处理了月月的伤口,喂了他药片,但没有输血给他,没有那个必要,虽然是自己热切期盼的,这个时候,他更想用血液证明他们的亲密。

    但──那是──一个荒谬的想法。

    第二天月月和那男人做爱,声音大到前面的诊所也听的到。

    越立一边和病人解释那是在做手术一边想,自己有没有后悔过没与月月做爱?

    结论是──没有,他们只要维持血缘就好了。

    这比什么都强大。

    然而几分钟后他就知道,不是的,他错的离谱,月月也是会温柔笑的,会关心人的,会体贴人的,会伤心,会去爱的人类,而现在他找到了一个不离不弃的对象,不管这是不是爱,都比他们之间的关系牢靠。

    那天晚上越立做了一个梦,一个洋娃娃一样的男孩子向他伸出手叫哥哥,他笑的很开心,醒的时候司觅正给他擦掉眼泪。

    二十多年恍若一梦。

    五年后月月给他打电话,语气很平静,只说了地址,他立刻赶到那家医院,把自己的鲜血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