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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阅读

一般的严重,这俩小娃娃到底是什么关系。单从目前来看,还无法确定是不是一同落的水。但是经过水下一番挣扎最后还能被冲到一处,可见有所牵扯的几率是很高的。

    仿佛是觉得他还不够苦恼,叶默突然一声惊呼,随后抓了他的衣袖子大声喊道,“老公,我们不会是兄妹吧?那岂不就是乱囵?哦买噶的!”

    叶默还在旁边一个劲儿的胡乱揣测,程玺麟的脸已经快黑完了,心里突然觉得烦躁无比,斜睨了身边的小女娃一眼,最后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行了,这些到时候就知道了,要真是兄妹……”就只能乱囵了。(= =)

    许是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许是看出了自家老公正处在暴躁和抓狂的边缘,叶茉识相的闭上了嘴巴。只是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左骨溜了右骨溜,完全不知安分为何物。

    正当二人无语望天之际,远远传来些若有若无的呼唤声。程玺麟立即弯腰坐了起来,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叶默也乖乖的爬起来,凑到他身边探听情况。渐渐的呼喊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大,看来是正朝着他们这边来了。

    而随着搜救部队的移近,叶默也听清了那一声声呼喊里的内容。男人和女人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喊的只有两个称谓……

    “五小姐……”、“小世子……”

    ……

    02

    呼喊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叶默巴拉着程玺麟的手臂细声问,“老公,是不是找我们的来了?”

    程玺麟侧耳认真听着,听她问自己,便点了点头沉声道,“很有可能。”

    叶默突然变得有些紧张起来,毕竟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连他们自己都预测不到的未来,而这些所谓的亲人全都是些不知道什么样子的陌生人。小手紧紧的拽着她家老公的袖子,一阵凉风过去,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老公,我觉得我有点儿冷。”说完牙齿已经开始上下打起架来。程玺麟转过头来,才发现她一张脸已经被冻得通红,嘴唇惨白没有一点儿血色。

    程玺麟心里一惊,难道是落水吹风感冒了?连忙张开双臂企图把她抱进怀里,可此时的他不过是个与她差不多大的小孩子,抱她入怀这个往日里简单顺手的动作,在此时做起来就显得分外艰难。

    如斯现状,令他几不可闻的皱了皱眉,心情也跟着变得有些烦躁,这个身体还真不是一点点的不方便。

    “起来靠我身上,我们穿过这片芦苇荡往那边走。”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连说话的声音都阴沉了不少,虽还是个稚嫩童音,却带着明显的不耐。

    叶默轻咬着下嘴唇,听话的扶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然后慢慢往呼唤的人群走去。

    一直到这时候叶默才发现,这是一片很大的湖,周围是浓密高大的芦苇荡。两个小孩子一钻进去,就如同被湮没入潮水中一般,连脑袋都看不见。

    程玺麟牵着叶默的手,侧头仔细听着呼喊声以分辨方向,叶默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不能打扰他,要是迷路了,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两个小小的人,手牵着手走在葱绿的芦苇荡里。经过一个野鸭窝的时候,叶默睁大了眼睛与那野鸭子对视,对方却一点儿也不惧怕她,甚至还转动脖子一路目送他们。

    叶默新奇得很,瞪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人都已经走过了野鸭窝,脖子还一个劲儿的往后转。一时分心,一脚陷进了稀泥里,身体往前一栽,几乎是本能的,空出的那只手立即去抓身边粗大的草梗,刚好惊吓到了丛中栖息的鸟群。

    先是四五只飞了出去,紧接着便是一大群,全都噗嗤嗤飞向天际。而叶默终是没稳住,咚地一声扑进了稀泥里。前面的程玺麟正侧耳认真的分辨着呼喊声,没料到身后会突然出状况。

    一个没留心,被叶默猛的一扑,也跟着摔了个狗吃\屎。两个小娃娃,本就浑身湿透,这般一折腾,硬是变成了小泥人儿。特别是程玺麟,脸直接朝地,尽数浸进了泥水里。

    叶默扶了扶一边已经散落下来的发髻,挣扎着爬起来。等她揪着笔直的芦苇梗站稳了小身子,才发现气氛突然变得有些诡异。

    有人那目光就跟也不多,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能有一个富足的家庭背景,在这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

    那叫叶宁的奴仆办事效率确实够高,等叶默他们一群人穿出芦苇群,上了农家割草的小径,便看见一大队人骑着马自右侧的小路飞奔而来。

    当头的青俊少年一身白衫,看样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胯\下骏马高头健蹄,踏踏奔驰,如腾云驾雾。叶默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现实版的白马王子啊……不过马好像是枣红色的。(= =)

    那少年奔到他们面前,竟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在了地上。然后白影一闪,叶默只觉得身体一凉再一暖,自己已经在少年的臂弯里了。

    “茉茉,快让哥哥看看,伤到哪儿了么?是落水了么?有没有被湖水呛着?有没有被虫子咬到?有没有吓坏了?”

    一连串的有没有,噼里啪啦问得叶默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答他。习惯性的抬头去看她老公,却发现那个四五岁大的瓷娃娃眼里蹦出凶恶的红光。

    额……而且那光还哔哔哔地往白衫哥哥身上扫,先是抱着叶默的手臂,再是凑到叶默小脸蛋跟前的鼻子。完全无视掉了他那变身成为新鲜loli的老婆求救的目光。

    没办法,叶默只得自救了。双手被紧紧的裹在长衫里动弹不得,她只得尽量往后仰,以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蠕了蠕嘴唇:

    “哥……”

    “呀!”哪知白衣的少年突然一声惊呼,那视线正落在叶默身上青灰色的布衫上。皱了皱眉,然后一把将那布衫扯了下来。

    “是谁把下人的衣服穿在五小姐身上的,这么点礼数都不懂吗?叶家何时养得如此废物?”说话间已经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叶默裹了进去。

    先前脱衣服给叶默穿的那小厮一脸惊悚,噗通一声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小的一时糊涂,万万没有辱没小姐名声的意思,就算是借奴才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

    就连惠萼神色都变了,也跟着跪了下去,“是奴婢疏忽大意了,请三少爷责罚。”

    叶默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心下一片惊悚。只不过是穿了下外套而已,这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些。

    而一直冷眼旁观着的程玺麟却想得比叶默深厚许多,这便是真正的封建等级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尊者为贵,卑者为贱,绝对不容许丝毫的逾越。

    这时候,自另外两个方向又赶来了两队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疾步赶上来,一把搂了叶默就开始哀号,“哎哟我的心肝儿宝贝儿,总算是找到了,吓死爹爹了。”

    叶默只觉得晴天一道霹雳,她非常配合,虎躯一震,被雷得里焦外嫩。这……这是……她爹?她爹(?)扫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最后若有所思的看了惠萼一眼,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么话。”

    叶默分明看见惠萼身体僵了僵,然后叩头谢了恩才又站起身来。

    同她爹一起赶来的还有一位英俊威武的叔叔,说是叔叔还着实有些过了。那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顶多只比以前的叶默大个六七岁,叫叔叔实在是……形势所逼啊。

    那帅叔叔走过来,并没有同她爹一样搂了她老公心肝宝贝儿的叫嚷个不停。他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老公的头,然后吩咐身后的仆人准备回府。

    既然侯爷都发话了,叶默她爹也只得暂时松开叶默,回身示意身后的黑衣男子,“回府吧,不然冻坏了你五妹。”那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仿若两人。

    一直安静站着的黑衣男子则恭敬的垂下头去,并沉声答道,“是,爹。”

    叶默被她爹闷在怀里好半天,这时候终于能喘出一口气来。有些呆愣的看着黑衣男子,这个人也是她哥哥?可她爹的态度……不是该重男轻女才是主流么?

    一直到被她爹抱到了一辆大马车前,叶默才醒悟过来,连忙四处寻找她老公。却看见程玺麟他们正朝着前面的另外一辆走去。心里不禁一慌,扭了身体就要挣扎出声,却看见前面欲上车的程玺麟突然转过头来,然后状似无意地将右手食指按在了嘴唇上。

    那个意思她当然明白,他是在让她不要说话,见机行事。于是,那一声“老公”便又咽回了肚子里,然后听话的随她爹上了马车。

    虽然是个冒牌的五小姐,可这始终也是正牌的肉身。再看这些人的态度,看来这个五小姐是真的被宝贝得厉害。那么,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应该就不会有问题的吧。

    何况,还有她老公在。

    ……

    03

    黎阳城又名水都,以乌水江与墨乘江交汇点为中心,呈三角形扩建出去。地处两条大江交汇,有着相当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再加上这里气候怡人,四季如春,许多人特意慕名前来,或常驻或避暑过冬,或仅是途径却因诸多因素定居下来。

    天长地久,黎阳城便发展出了如今的盛况。叶默他们的马车行驶了不多时便进了城,刚进城的时候,还有许多低矮瓦房,随着马车不断进去。便见红砖绿瓦,高楼耸立,四五层的更是不在少数。

    街道平坦宽阔,能容四辆马车并排而过。街上的行人皆是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还有不少当街摆了棋盘杀上几盘,甚至还有些中年的商户妇女,一群的站在自家店铺门口唠嗑家常。

    叶家的府邸就在黎阳城正北方位的永华巷里,马车徐徐行过坚实的长堤石板桥,穿过那条闻名的飞花街时。一身白衣的叶青川自外面撩开车帘,冲里面歪在惠萼怀里的叶默欢笑道,“茉茉快看,这便是你最喜欢的飞花街了。”

    叶默此时只觉得头昏脑涨,胸腔里一阵阵的泛腥,若是这马车还同先前一样颠簸,她恐怕非得吐出来不可。

    身子虽是软绵绵的,可她实在是好奇外面的世界。自上了马车开始,就没人主动掀帘子,她压根儿就没机会瞧一瞧这外面的世界。此时听说外面有好看的,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凑到窗户边就往外面瞧。

    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驻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么,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后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后院。

    马车自叶家东门直接驶了进去,大概又走了十来分钟,马车才稳稳当当的停了下来。此时的叶茉已经没了闲情逸致欣赏外头的盛况风景,眼皮上似是掉了千斤重的秤砣,半点儿都睁不开。小脑袋也沉重如铁,鼻翼间渐渐喷吐出些高温热气。

    她应该是感冒了,叶默这样想着,便感觉到有一只手触上了额头,随即便是一个模糊的女人声音传来。

    “老爷,五小姐好像在发热!”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吵得她太阳|岤如针扎一般的疼。叶默不耐的皱了皱眉,终是提不起力气去阻止,渐渐的模糊了意识过去。

    ……

    等到好不容易退了热,再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夜里了。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显得有些昏黄微暗,不过这样的光线倒是很适合睡眠。

    叶默盯着头顶上那张精美绣制的床帐许久,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那个家。她和她老公一起出了车祸,然后鬼使神差的穿到了两个小孩子身上。

    突然,一直紧闭着的帐子动了动,叶默惊觉的转过头去。借着跳跃闪烁的烛光,一张粉嫩可爱的脸出现在叶默面前。

    刚刚大病了一场,叶默……不对,应该是叶茉的脑子有点儿不好使。她一直盯着那张粉嘟嘟的脸看了好半天,才猛然意识到,这任谁看过都想扑上去咬一口的小正太正是她的老公程玺麟。

    一时欢喜,张嘴就要叫出声来。好在程玺麟机灵,迅速的扑了上去。今日未同前两日一样,反而是撩开床帘便看见一双尚且不明就里的大眼睛,使得他呆愣了一下。

    小身子扑上去的时候避开了叶茉大病初愈的身体,只是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后俯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别吵。”

    叶茉自然乖乖的点头,嘴巴紧紧的闭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她老公骨溜溜直转。程玺麟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见已经腿了烧才轻松一口气,放手躺进柔软的床垫里。

    总算是醒了!

    叶茉眨了眨眼睛,小手伸出去抓住程玺麟的衣袖子,压着嗓子唤他,“老公……”

    “嗯。”并卧在身边的小男孩儿顺了顺她额边凌乱的发丝,应到。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胸口一直压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三天,他无时无刻不在忧心焦虑着。

    这古代的医疗水平不够,即便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也可能送命,更何况她刚刚才自另一场变故中闯了回来。

    好在叶家是真的疼惜这个女儿,重金聘了一位定居在黎阳城里的老御医过府,并连日连夜的差人四处搜寻药材,这才救了下来。

    这几日,他虽天天随同他的母亲过来探望,然而封建社会就是诸多麻烦,非说什么未出阁的女子闺房,外姓男子是不能随意入内的。

    逼得他每天深夜起床,然后用各种手段把外面守房的丫鬟支走,即便是这样,每天也只能陪她个把时辰。这个身体虽然方便躲藏,留得太久始终会引人怀疑。

    借着这几天的时间,他也探到了不少消息。他如今还是姓程,名字也与以前有几分相似?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