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塞下一口肉。
我眨着眼看他,哎哟喂——
☆、第七十一章 谁好,谁不好
惊诧之余,些微的口干,倒念起我捞回来的酒来。将酒坛拎上桌子后,我掏出那枚镶金的铜钱,扔还给了王万华。
然后就开了酒坛,撇开白瓷杯,拿过一个空碗,便哗啦啦地满上了。
等我干掉一碗,去抓酒坛的时候,却发现酒坛不知什么时候竟跑到了万华那方。
而他,正斯斯文文地倒着一杯酒。
酒液细流,极快地注满了小小的杯子,王万华放好酒坛,握着酒杯放到鼻间一嗅,然后尽数灌进了嘴里,舌尖一滚,吞了下去。
这小子正啧着嘴回味呢,手下一动,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
我再次眨着眼看他,卧嘞个槽——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
王万华居然喝酒了。
在我的盘问之下,这厮全招了。是被几个同住在登科院的考生撺掇的,说什么不喝酒就算不上真男人,再者,距我调了特制酒吓他的那回已是久远,这小子被,实在让我郁闷不已。
什么时候变这么精明了。
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我脑袋一灵光,嘿,有了。
“莺儿让我带东西给你了。”
果不其然,这家伙听见莺儿的名字,就已经晃了心神,再一听,有东西给自己,更是迫不及待地朝我伸手:“给我给我!”
我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急什么。”
像是故意折磨他似的,我是慢悠悠地从衣兜里摸出那只锦囊来,再慢悠悠地放在他的眼前。臭小子那眼睛亮闪闪的,瞧见了就要来抢,我却偏不让他得到,仰着身子,晃着锦囊对他嬉笑。
王万华噘着嘴,委屈不已:“玫姐,你快给我吧。”
我翻着眼坐好,对他说:“织儿也带东西给你了。”
他倒也开心地哦了一声,只是明显没有叶莺那波来得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