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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部分

    节捷呢?自十三年前在中医院里看到她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她是否已把我的孩子生下来了?这十多年来,她过得怎样?我一点也不知道。

    每每想到她,我的心中总充满自责和愧疚。

    至于我,十三年前,在小森让我回他的公司帮忙的一段时间后,我终于回到了他的公司。公司里的同事,几乎都是新面孔。但对于我来说,这并不影响我的工作。无论在哪里,无论跟什么人相处,我总是那样地工作,总是那样地生活。

    几年后,我离开了小森的公司,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但我基本上不怎么打理自己的公司,只是偶尔回公司看看,为公司出点小主意。我把整家公司都交给了下属去经营(财务收支倒是让小暗去管)。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既然把他们聘请回来,就该相信他们的确有能力帮助我。

    没想到,我不用心经营,公司的生意竟还不错,还能赚点小钱。

    我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我的里。是的,这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坚持写,一直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

    推理、玄幻、武侠、爱情,我都写。只是在写爱情的时候,写到某些我所经历过的情节时,眼睛会不由自主地湿润起来。

    我和小暗的蜜月旅游,是到马来西亚去了。

    结婚以前,我答应过小暗,要和她到马来西亚游玩。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如无意外,一般都能做到。何况小暗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欺骗于她?

    我们在马来西亚玩了两个月,差点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但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了中山,回到了这座我们所熟悉的城市,回到了这个我们所相遇的地方。

    这以后,我们每年就去一两次旅游(基本上都是国外旅游),十多年下来,几乎把整个世界都走遍了。

    但我一直没有再去新加坡。

    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家,常和妻子一起周游世界,这本来就是我最期盼、最向往的生活。然而当这样的生活当真实现的时候,不知怎的,我的心中,却有那么的一丝遗憾。

    我一直在戴着那支黑色的seik0手表,尽管它已被磨损得十分厉害;我左手的食指上,一直戴着那枚mickey戒指,有时洗澡的时候,我会把我和小暗的结婚戒指拿下来,但却从来不会让这枚nickey戒指离开我的手;我已经把我十多年前所用的w800手机换掉了,但那台w800手机,以及手机里那些在大信地下停车场的杂物室里、在电子科技大学的排球场中、在宝弦阁的天台上等地方所拍的照片,还有一些录音文件,我却一直保存着。

    几年前,小绫死了,是老死的。它死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当我想到,如果以人类的年龄来计算,它已经超过了八十岁的时候,我的心情平伏了一些。

    能慢慢变老,平平淡淡地把一辈子走完,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天下无不敌之宴席。对于我来说,小绫也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它陪了我十多年,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给我督下了许多回忆,或许,这就已经足够了。

    卷七 第278章 - 曲终(大结局)

    至于我和小暗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