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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妈妈等不及了,豆大汗珠从额头上流下来,散乱的髮丝沾在美丽而有了一些皱纹的脸上。

    村长拿出一张纸,说:「你签了这个,我自然会给你洗肠子的。」

    妈妈强忍着身体深处的瘙痒,接过那条约一看,那简直比耻辱的卖身契有过之而不及,只见上面写道:

    女奴王淑芬之卖身契约

    兹有女奴王淑芬,女,42岁,身高:159cm;体重:54kg;三围分别为:7,59,4cm;江苏人氏,职业:会计;爱好:灌肠;因生活所迫卖身于本村陈树生为妻,因轼杀亲夫,犯下弥天之错,甘愿以贱体赎罪,谨订如下条款,有生之年均有效。

    1、由于陈树生无子嗣,其生前受广大村民的求助,因此他的遗产王淑芬归秦镜村全体村民所有,目前暂由村长代管,村长有权对她身体进行利用,开发,玩弄,和奴役,所造成的成果均由村长承担,所产生的收益则归村所有。

    2、在代管期间村长有权把王淑芬转让,租借,改造和有计划有条件地分配给村民享用,具体细节参照族谱的规定,从老到嫩,论资排辈,本着人人有份的原则,按对村裡贡献大小为标准,每家每户都可以提出申请。

    3、王淑芬听从村长的一切命令,村长负责王淑芬的起居生活,有义务保养好王淑芬。为了体现秦镜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对申请享用王淑芬的人酌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以用于王淑芬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初步定为:租借用于劳力耕作和打理家务和奴役每日2元,最长不得超过六日,租借期间不得对之进行其它侵犯。

    4、性交每小时5元,肛交6元,浣肠10元,家庭式群交15元,无子嗣无妻房和女眷失去生育能力者可提出借腹产子申请,经村裡审查通过后,先交定金500元,用于为陈树生修建祠堂,产下儿子者再交1000元,产女婴者不必交钱。

    四、 千裡救母

    话说妈妈屈服在村长的淫威下,彻底成为村长等人的淫虐的性玩具,过着生

    不如死的屈辱生活。而我们家中还在做着寻找她的最后努力,眼看从警察那裡得

    到的信息越来越没有头绪,我们不得不自己去寻找妈妈的踪迹。

    但是要有线索又谈何容易,正当我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朋友告诉我他知

    道一个巫师一类的人物,可以通过一个人身边的事物来寻找那个人的下落。

    虽然我对那些神鬼之类向来不信,但实在想不出没有别的办法,不得已我就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朋友说的那个地方。

    那是城郊一间光线昏暗的小屋,屋裡弥漫着一种奇怪的香味。一个穿着黑色

    斗篷的人盘坐在我对面,但是由于光线原因我看不清他的脸。我不禁暗自笑道:

    都这个年代了还有人穿成这样,真是开玩笑。

    这时,突然一个深沉的声音从斗篷下面发出来:“事主是来找人的吧?”

    这个开场白我倒是没有想到,我愣了一下,回了一句:“你说呢?”

    那斗篷下面的人继续说道:“你要找的这个人是你的至亲,几个月前神秘失

    踪了,至今缈无音训,对吗?”

    我开始觉得此人不同一般了,我的语气也平缓了下来:“你知道她现在在哪

    裡吗?”

    那人说道:“我不仅知道她在哪,而且我还知道她正在受着非人的折磨。”

    我赶紧追问道:“那求求你快告诉我她在哪裡,我要去救她。”

    那人不紧不慢地说道:“根据我的测算,你不仅救不出她,反而会使她深陷

    火坑。”

    我想:我怎麽能坐视妈妈受苦不理呢,于是我对那人说道:“请一定要告诉

    我母亲的下落,报酬随你说。”

    那人仍是一副慢吞吞的样子:“不是报酬的问题,那是因为一旦你救出你母

    亲,那她会受到更大的侮辱,还不如任由她现在的样子去吧。”

    我越来越煳涂了,什麽我救出她以后妈妈还会受更大的侮辱,怎麽可能,我

    一时气急,对着那个斗篷男人说道:“你再不说出我妈妈的下落,我就把你这个

    破地方烧了。”

    那男人仍然坐在那裡,深深叹了口气,说道:“既然你一定要知道,那你必

    须答应我几个要求。”

    我有点不耐烦了:“你说吧,我答应你就是了。”

    “第一,在营救你妈妈时千万不能看她,你可以先蒙住自己双眼,再用大布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