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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豪情第18部分阅读

这里没有什么魔法师可以给他们提供治疗,只能使用医士来做这些工作。

    包扎停当后,时间也已经不早,哈里又安排了值勤人员后,带着天雄来到了镇长的府邸,镇长家的院子应该是这个镇子上最大的院子了,天雄看了看,他的房子虽然在式样上和其他人家的基本雷同,但规模和细致程度要高出很多来,看来只要是一个贵族,哪怕只是这里一个小镇的镇长,所拥有的财富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呀!天雄暗暗的叹了口气。

    听到家奴通报,胖子镇长满脸堆笑的迎了出来,把哈里和天雄等人接了进去,天雄交代獠牙呆在院子里,不要惹事,才跟着镇长进入了屋子,屋子还是满大的,里面桌子上已经摆上了丰盛的菜肴,分宾主落座后,镇长不时的奉承哈里和天雄,天雄从哈里那里得知,其实以前镇长对哈里本来是十分冷淡的,总是一副瞧不起他的样子,显然经过这一仗后,镇长已经完全转变了对待哈里的态度,要是得罪了哈里,以后一旦再遇上类似的事情,哈里一旦不肯出力,镇子被匪帮攻破,第一个倒霉的肯定是这个镇长大人,所以镇长的表现一点也不奇怪。

    虽然哈里不怎么瞧得起这个镇长,但人家那么热情,也不好总是一副臭脸,再怎么说人家也是这里的首席长官,哈里还是面带笑容的应付着,天雄虽然也不时的回答着镇长的问话,但他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到了餐桌上的各种菜肴,拿着精致的勺子一顿猛吃,打了一天的仗,他也确实感到饿了。

    席间镇长给哈里说到:“我看我们镇子还是把你的治安队再扩充一下吧,这里的匪帮实在是太嚣张了,虽然有了你,我也不害怕,但毕竟治安队人也太少了点吧!”镇长打着小算盘。

    “可是城防军给我的编制只有这么多人呀,你也知道的,我没有权利私自扩充治安队的,否则上面追查下来我可是死罪呀!再说,增人也需要武器采购经费和人员经费,我从那里出呢?”哈里边吃边说。

    “城防军这边好说,我有一个兄弟在里面说话还有分量,再说我们也确实需要,我让他给你一个扩编的命令好了,有了编制,自然就有了经费了,万一经费紧张的话,我可以在镇子的经费里再拨上一些,保证你使用还不行吗?”镇长这次还真的下血本了。

    哈里表示同意,这毕竟是好事呀!

    寒暄了半晌后,终于进入了正题,镇长给天雄倒了一杯酒,开口说到:“不知道天雄武士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要不还是留在我这里算了,我这个地方虽然不大,但环境还是相当不错的呀!我可以每年付给你一千金币的佣金,你看怎么样呀?”

    原来这个镇长想招揽天雄留在他的身边,一旦发生意外好多一道保险,天雄停下了手中舞动的勺子,笑了起来:“镇长实在是高看我了,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猎人罢了,会射几支箭而已,根本做不了什么大事的,我只是想带着弟弟四处转转,趁现在年轻多看看这个世界,我明天就会离开这里了,实在对不起镇长大人的厚爱呀!”说的十分婉转但也很坚决。

    听天雄这么回答,镇长明显十分失望,晚餐的气氛也渐渐的冷了下来,看哈里脸色有点苍白,知道他伤的也不轻,于是天雄主动提出了告辞,在镇长的挽留声中,天雄和比而扶着哈里离开了镇长的家,送哈里回到他的住处。

    第四十八章 商队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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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雄又和他聊了一阵,便起身告辞,让哈里早点休息,哈里赶忙让天雄稍等,弯腰从床下的一个箱子中取出了一对武士护腕,这对护腕呈黑色,散发着乌芒,不知是什么材料制作的,但做工十分精美,上面镶嵌着花纹,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哈里将护腕交到天雄的手里。

    “我知道这里是留不住你的,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以后一定能做成大事的,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不留你,这对护腕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东西,留给你做份纪念吧!我也厌倦了贵族中的明争暗斗和军队里的黑暗,不想再到其它地方去了,这里虽然很小,但少了很多争纷,以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我决定不再离开这里了,如果你以后要干什么事业,需要人的话,让人拿着这护腕中的一个,来这里找我,我会马上到你那里,这是男人的一个承诺,希望你收下它!”

    天雄本来不想收下他这么贵重的东西的,但听他这么说,也就欣然收下了这对护腕,他隐隐的好象听出哈里的一丝什么意思,但又感觉抓不到,就没有再深思,天雄也从腰间抽出了另外一把钛金磨制的匕首,将它交到了哈里的手中:“你给我的东西我已经收下了,希望你也能接受我这件礼物,虽然它很不好看,但它的质地绝对不会比任何武器低劣,相信没有什么刀剑可以伤它分毫,对我来说现在他没有什么用了,送给你老兄做个纪念吧!”

    哈里也没有客气,伸手接过匕首,又在一边的墙上拿了一柄短剑,用匕首猛的斩向了那柄青铜打制的短剑,只听一声脆响,青铜短剑应声而断,而匕首的刃部却没有一丝痕迹,哈里惊到:“好东西呀,这实在是好东西呀,难道这是出自矮人大匠师的杰作吗?怎么这么锋利而且质地这么坚硬?实在太好了!这也实在太贵重了吧!”他有点不敢收了。

    天雄故意逗他:“具我所知,能真正伤到它的兵器,这个世界只有一把,和它相同的兵刃,我想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一把,我也是意外得到的它!”

    “那……那这个也太……太珍贵了,你还是收回去吧!”哈里不敢要了。

    “看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送出去的东西那里还能收回来呢,你真的要是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的话,就收下它吧!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我们再好好的喝‘酒’,说不定,我还真的能做出真正的好酒也说不定呢!”天雄坚决的将匕首塞到了哈里的手中。

    看着哈里望着手里钛金匕首的样子,傻子也知道,哈里实在太喜欢这件礼物了,其实所有好武的人都以能拥有一件上等的兵器为荣,哈里当然也不例外,虽然他的墙上也挂了好几把长剑,但却没有一把为矮人族匠师所铸的上品,最多也就是中品而已,而天雄送他的这把匕首,虽然形制奇怪(不奇怪才怪呢,本来就是飞船上的残片磨出来的东西,刀不象刀,剑不象剑的,安了一个骨头做的手柄,要多简陋有多简陋)但通身闪着金光,不但锋利异常,而且坚韧弹性还奇好,重量也轻的很。

    由于镇子上的佣兵工会没有鉴定佣兵等级的能力,天雄只能获得见习佣兵的资格,比而由于年龄不够,不能注册成为佣兵,只能算天雄的小跟班,随便接了一个运货到帕隆城的任务,天雄便带着比而跟随着商队起程了,这个商队是一个混合商队,几家商铺联合组成的一个车队,这样可以降低费用,也可以相互照顾一下,听说是天雄接的护送的任务,商队商人的嘴巴都要笑歪了,天雄可已经是这里的大名人了,先是一到翠微镇就痛揍了恶商死胖子,接着在对抗匪帮的战斗中更是一战成名,现在翠微镇可以有人不知道镇长是谁,但绝对不会有人不知道天雄是什么人,连这里的小孩子都能复述出天雄在战斗中的表现,更好的是天雄刚注册成为佣兵,还是一个见习佣兵,雇佣他也不用出太高的费用,商人们不高兴才是疯了呢!

    虽然哈里带着伤,但还是赶到了镇口,来送天雄一行,依依告别之后,天雄和商队踏上了草原的道路。

    商队中并不是只有天雄一个佣兵,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商队雇佣了十个佣兵,这里的佣兵等级相对都比较低,大多都是低级佣兵,也有两个初级佣兵,但介于天雄战斗中形成的威望,佣兵们一致推选天雄作为临时佣兵队的队长,但被天雄谢绝了,理由很简单,天雄是刚接触到佣兵这一行的,现在还只是一个见习佣兵,没有任何经验可谈,一旦有什么事情,指挥上可能出现失误,造成意外损失,最终在天雄的推辞下,他们选了一个比较有经验的中年中级佣兵作为队长,所有人在路上听他的指挥。

    队伍中除了佣兵外,带上赶车的和商人们,队伍中也有四十多人,车子上满载着各种皮货、特产干货等东西,加上这里的车子由于技术问题,制造的很粗糙,轮轴没有轴承,行走的很慢,按计算一他们这样的速度要赶到帕隆城恐怕最少也要半个月以上时间,天雄倒也不着急,趁这个机会还可以多了解一些这个古里安人的社会,为以后的游历生活打好基础。

    天雄现在的装束已经和刚到翠微镇时的不太一样了,虽然还是这里的粗布衣,但身上穿的兽皮可少了很多了,为了更象是一个佣兵,天雄采购了一些物品,比如他在工匠铺中选购了百十支已经制作好的箭支,分装在两个箭囊中,多的一个挎在黑鬃兽身上,少的一个背在自己身上,哈里还让人送给他一柄比较好的单手剑,铁匠在镇长的委托下,专门为天雄打制了一个包铜盾牌,上面镶嵌上了精美的图案,这里皮货商们也受到镇长委托为天雄选了一身上好的皮甲,看来这个镇长还是有一点良心的,对事情的处理上还算公道,天雄也就收下了这些东西,披挂好之后,天雄看起来威风了许多,人是衣装马是鞍嘛!本来他就个头很高,在加上身体各处比例都十分完美,另外他的肌肉也很发达,穿上皮甲后,更显的英姿飒爽,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暗自叫上一声好。

    队伍缓慢的行进在草原上,微风吹拂着青草,形成一波又一波的草浪,其间星星点点的各色鲜花更衬托出草原无限的美景,走在草原之上,谁都感到心旷神怡,天雄不是呆板的一个人,他总是喜欢和各种人进行攀谈,从交谈中了解到更多这个世界的世态,由于天雄没有一点孤傲的感觉,队伍中所有人都很愿意和他聊天,作为他的弟弟,比而也在队伍中得到很多照顾,连带獠牙都跟着享福,干脆蹦到了车子上,过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享受生活,连下来跑路都剩了,日子过的倒是十分舒心。

    但队伍中的那个临时队长一点也不轻松,这里有很多的小股匪盗,经常袭击过往的商队,他这个作为队长的佣兵必须担负起这个责任,行进途中,他每天都选派出佣兵作为斥候到前方进行探路,斥候距离不能离队伍太远,以保证随时发现情况可以回报本队,天雄每天都细心观察他的各种安排,学到了不少东西,也经常和这个临时队长交流看法,他的一些想法很让这个队长感到吃惊,天雄往往能说到非常关键的地方,这还不说,天雄提出的一些野外生存的方法也令他和其他佣兵感到耳目一新,毕竟天雄是一个野外生存的高手中的高手,切不说在地球保卫战中,每一个人必须学习的相关野外生存的知识,但天雄独自生活在偏僻森林和废弃城市中的经历就足够丰富了,地球人类几千年的历史知识中积累下来的各种求生方法当然不是盖的啦!

    为了赶路,商队一天只吃早晚两次饭,中午饿的话,就在路上吃一些干粮,天雄也已经了解到了那种类似于面粉制作的饼子是什么东西做的了,它是用这个地方最重要的一种农作物“芥草”的种子,经过磨制后,用它的面粉烘烤制作而成的,优点是可以长期保存,不容易变质,十分适合长途旅行的人携带食用,缺点是一旦放干,咬起来非常硬,牙口不好的人吃起来十分费劲。

    这种叫做“芥草”的作物杆径很高,大约有两米左右,但产量却很一般,一坪的产量大约也就是一二百公斤的样子,(这里一坪是作者设定的面积,大约相当于1000平方米),不过这种作物有一个好处就是生长范围非常大,这片大陆上很多地方都可以生长。

    也许是因为刚剿灭了一个最大的匪帮的缘故,这一路行来,居然十分平静,除了路上遇到了两只从帕隆城来的商队,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危险,看着离帕隆城也就是天的路程了,这里已经开始稀稀落落的有了人烟,大家紧张的心也就放松了下来,这里已经接近了草原边缘地带,很快就可以进入到帕隆城地界范围了,一旦出了草原就安全很多了,连那个临时佣兵队长也放松了许多,开始有说有笑了起来,他们这些佣兵每天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虽然比很多职业收入都多,但他们承担的风险也非常大,平时还好说,一旦接了任务,遭遇到不测,佣兵必须保证顾主的利益,所以当遇上了匪盗的时候,佣兵往往会损失很大。

    虽然是在行进途中,但每天比而都必须按照天雄的要求做完他给他安排的功课,不能有一点放松,比而本身也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孩子,凡是天雄要求他做的,他都一丝不苟的完成,所以功力的进展异常迅速,短短的十几天中,他已经能感觉到气的存在了,相比从前,无论是体力还是敏捷都提高不少,这就更加坚定了比而的决心,对于内力更是勤练不辍起来,天雄每天都要探察比而的进展情况,为他的表现感到欣慰。

    可事情往往就不让人顺心,也就在队伍到达草原边的时候,意外的情况还是发生了,这天中午,温暖的阳光照的人昏昏欲睡,队伍前方远处的斥候佣兵不知不觉之中走出了队伍的视野,谁都没有过分留意,只有天雄一个人隐隐的到了一声闷哼,接着便听到了重物落地的声音,接着便听不到任何动静了,天雄感到奇怪,虽然不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一种不好的预感还是让他警觉了起来。

    “情况有点不对劲!让大家戒备!”天雄一把拉住了临时佣兵队长。

    “哦?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儿的?”那个队长有点疑惑的问到,四处张望着。

    “前面好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的斥候已经看不见了!”天雄回答。

    “不会吧!他是不是走的快了一点,前面是一个坡地,刚好挡住了我们的视线?”中年队长还是不太相信天雄的知觉。

    “相信我吧!小心无大错,我刚才似乎听到了些动静,不太清楚,但我保证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知觉往往十分灵验的!”

    天雄说着从背上摘下了长弓,看天雄如此慎重,队长也紧张了起来,抬手发出了警讯,所有正打瞌睡的佣兵顿时都清醒了过来,纷纷停止了脚步,商队的车辆也赶忙停了下来,在众驾手的吆喝下,车辆被赶到了一起,围成了一个圈子,驭手和商人都纷纷的躲到了中间,这是一种最基本的野外防御状态,车辆被围在一起,可以做成临时的城墙,防止被袭击者一下冲散,然后各个击破,佣兵也都迅速占领了各自预先安排好的位置,神情紧张的注视着前进的方向,手中都握紧了长弓并搭上了箭支(每一个佣兵都必须掌握基本的射箭技能,否则就别想成为佣兵,这也是佣兵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之一)。

    就在他们刚刚准备好的时候,远处地平线上刚才看不见的斥候佣兵居然又出现了,他端坐在他的黑鬃兽上,遥遥的向队伍这边挥手,所有人顿时都长出了口气,甚至有人开始不满的看向了天雄,只有天雄一个人依然保持着警戒的状态,并厉声将想站起来的比而喝推,因为天雄的视力极好,那个斥候佣兵的动作令他更加生疑,他的动作僵硬而不协调,隐约间还可以看到他的背后似乎还有一个人在操控他的身体,没有一点犹豫,天雄大吼了一声:“敌袭,所有人上箭准备!这是圈套!”

    虽然众人还是将信将疑,但顿时还是按着天雄的声音紧张了起来,也就在天雄吼过 ,那个斥候的身体果然咕咚一下从他的坐骑上摔了下去,他的身后果真还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的人,所有人这才真正明白,自己遭遇了匪帮。

    第四十九章 义匪

    军旗今天爆发了,有花送花,有藏加藏!一天三更呀!

    远处的地平线上很快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