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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奴婢第4部分阅读

它点头、点头了!它赞成耶!”她高兴得手舞足蹈。

    苍鹰猛地抬头,嘎叫一声。喂!笨女人,我哪时答应你替我取这种一听就觉得很没气势、有损我“鹰”格的“俗辣名”?

    “鹰儿也觉得新名字很棒吧,从恩以后就叫你鹰儿罗!”她笑道,显然已经把那声抗议当附议。

    苍鹰又嘎叫三声。喂!我不要,听到没,我——不——要——

    “鹰儿一定在说,新名字『好好听』!”

    好听个头!才——怪——

    “鹰儿会说『谢谢』耶,鹰儿好乖!”

    “哈哈哈……”

    附近的人听闻穆鹰爽朗的笑声,均楞楞地放下手边的工作,朝那对新婚夫妻望去。看见八百年来总是狂狷冷傲的堡主,居然像个大男孩般笑得恁地开怀,众人的嘴角也不禁感染了这份愉悦。

    “娶了妻的男人,果然会变温柔呵!”

    “应该是咱们堡主夫人的功劳,瞧她那可爱圆润的笑脸,连我看了心情都会变好呢!”

    “是呀是呀……”

    第七章

    秦从恩坐在桌前,双掌撑著因含著糖而鼓起的腮帮子,一对圆滚滚的大眼盯著对面的人看。对方的巧手拿著针线在布料间俐落穿梭,她看得很认真,两颗眼珠几乎要变斗鸡眼了。

    “燕燕,在缝衣服?”

    “刺绣。”燕燕眼也没抬,淡淡回答她,可以听得出口吻比她们初识时还要冷漠几分。

    “燕燕的衣服?”好厉害喔,燕燕缝出好漂亮的图案,很像鹰儿呢!

    “不,这是赶在入冬前缝制给堡主的披风。”

    一提起穆鹰,燕燕冷淡的语气则多了几分温度与眷恋。

    “披风黑色的……”秦从恩摇摇头。“粉红色比较好看!”

    “穆大哥惯穿黑色衣衫,这颜色也确实最适合他。”骁勇、不羁、劲酷,没有人比穆鹰更称得起自负到吞噬一切、掳获她所有目光的黑。

    “从恩也想缝。”秦家所营商肆包括织作坊,所以秦府里的人制衣不需要自个儿动手裁制刺绣,因此秦从恩从未碰过针黹,自然好奇得紧。

    “你会刺绣?”

    她诚实摇头,“燕燕可以教从恩吗?”外带一脸任谁也无法狠心拒绝的憨笑,不过对方没看见,视线依然专注在针黹上头。

    “你想绣什么图案。”

    “绣从恩!”她已经想到了呢!

    燕燕微微纳闷,这才抬眼。“绣在哪儿?”

    “穆鹰衣衫上,像是这里,这里……”秦从恩摸摸自己的袖口、衣带和燕燕手中的披风。“这里也可以!”

    “我能教你,但他不会喜欢的。”燕燕直接了当道,没有拐弯抹角。

    面对从恩,她的心情其实很复杂,明知穆鹰为了秦家小姐,宁可放弃多年的等候、宁可让别的女人代嫁而保全秦家小姐的声誉,这还不足以说明秦家小姐在他心中的重要性吗?为此,她几乎同情起这个代嫁的痴儿……

    但,只是几乎。

    直到她亲眼看见穆鹰眼中流露出对从恩的温柔、亲耳听见旁人诉说他们夫妻和睦相处的种种,连一个代嫁的痴儿都能获得他的怜惜,她能不感到苦涩与嫉妒吗?

    她的双亲在十多年前骤逝,当时她年仅六岁,大哥便带著她投靠穆鹰成为他的手下。一直以来,穆鹰从一无所有到奠定如今的地位,她都在一旁静静守候著;对他,也从起初的敬畏沦为无可自拔的倾慕,最后,依然只能在一旁默默看著……

    是的,对穆鹰的爱恋,让她尝到了刻骨铭心的苦涩与嫉妒。

    “穆鹰不喜欢……”秦从恩有些失望,小脑袋努力思索该绣什么好,穆鹰才会喜欢。

    写在圆脸上的单纯心思让燕燕轻易看穿,她漠然道:“你不必浪费心力了,你根本不清楚他喜欢穿什么、不吃什么、几时练武、几时百~万\小!说,你不了解他。”

    “燕燕都知道?”

    “是的,我知道他惯穿深色衣物,不爱甜食,总会在晨曦下锻链武艺,在夜阑人静时读书。”

    丝毫不察燕燕语气中的依恋与占有意味,秦从恩听了不禁瞪大填满崇拜的晶亮圆眸。“燕燕知道好多哩!”

    “从恩,你懂情爱吗?』见秦从恩换上困惑的表情,燕燕只觉得问得认真的自己,十分可笑。

    一个痴儿能懂什么是情、什么叫爱吗?她居然向她问起这个!

    “罢了。你想绣什么就先画在这块白帛上吧,我若得闲便教你刺绣。”燕燕独自咽下再次惹动的情愁滋味,起身收拾针线布帛。

    “好!”秦从恩漾开雀跃笑脸,用力点头,目送纤细背影离开主房之后,便找来墨笔埋头在白帛上画画儿。

    顷时,房外传来吆喝声,她才从画作中抬起脸蛋,跑到窗边一探究竟。

    “这盆摆那,那盆摆这!不对不对,那盆是黄耆,你搬错了啦!另一盆,另一盆才是白芍药!”庭院里,一手插腰的阿清,正在指使漠鹰堡的左右二使。秦从恩

    发现了某道黑色身影,嘴儿一咧,跑出门去凑热闹。

    “穆鹰!”撩高衣袖的男人回头,四目相交,她楞了楞。“……不是穆鹰。”

    瞥见她眼底的若有所失,燕炤云嘴角浮上讥讽。

    “很抱歉,我没那福分成为你心里想的人。”幸好没有,他才不屑跟一个笨蛋有关联!

    “你们在做什么?”她见他臂间扛了个半个人高、重量看起来不轻的大盆栽。

    “弄一个药园。”燕炤云懒懒地随口打发,迳自将药草搬到该放的地方,秦从恩跟在他屁股后头,继续发问。

    “为什么?”

    “去问别人,我没心情解释。”他放下沉甸甸的土盆,转身踅回原处再搬。

    “为什么,没心情?”

    “还不是因为你!”他猛地回过身,跟屁虫差点迎面撞上如山高的身躯。

    “因为从恩?从恩让燕炤云没心情?”她困惑地指指自己。

    “差不多了。”要不是得让这个楞头楞脑的小白痴,伪装秦喜韵伪装得煞有其事些,他也不会被抓来听从女人的吆喝!

    燕炤云不耐地甩眼转身,迈开长腿,不想再浪费唇舌。

    “穆鹰呢?”秦从恩大眼四下张望,跟在他身旁问。

    “有批商队即将出发至西域,堡主亲自去视察启程前的准备工作。”

    漠鹰堡如日中天的声誉与训练精良的部众,虽已让穆鹰无须亲自担任运输领队的工作,但此类行前视察,穆鹰一向不假他人之手,足见其行事严谨之风,而对每一名部众的看重,更是令部众们心悦诚服的原因。

    “穆鹰很忙?”她白天几乎都看不到他。

    “堡主肩负漠鹰堡的存亡兴衰,怎么可能不忙。”

    “忙什么?”

    “商事交涉、牧场营运、管理庞大的产业……哎呀,跟你说你也不会懂,反正就是很忙啦!”连身为左右使的他和雍偃,也时常忙得不可开交,好不容易落得个空闲想啃粒瓜子,还被抓来做苦工,啐!

    秦从恩似懂非懂,歪著脑袋。

    “没有人帮穆鹰的忙?”这样穆鹰好辛苦喔,她不喜欢。

    “有啊,我和雍偃就是他的左右手。不过漠鹰堡终归是堡主的,堡主要想真正清闲,大概就只有等继承人成年、有能力接管一切的时候吧。』

    “继承人是谁?几岁了?什么时候长大?”

    “你又还没生,哪来的继承人!』燕炤云无可救药地睇了眼状况外的人儿。

    “从恩还没生?”

    老天!“你不会连自己将来是漠鹰堡少堡主的娘,这点自觉都没有吧?堡主和你所生的孩子就是继承人,你不懂?”涌上那张圆脸的诧悟让他彻底叹气摇头。

    就说嘛,小白痴根本不适任堡主夫人的位置!

    而他,居然不知不觉和这只蠢蛋孵化的跟屁虫闲扯起来,无聊!

    “燕炤云!不要偷懒,那边还有一盆白芍!”阿清娇而不媚的叱喝从他背后不远处轰来,轰得他心烦气躁,满心不痛快地炮轰回去。

    “你断手断脚吗?要搬不会自己去搬呀!”哼,就只会站在屋廊上纳凉,要说有贡献,也只有贡献口水!

    阿清眯起杏眸。“燕小子,你说啥本夫人没听清楚,麻烦说大、声、点。”

    “夫人。”剑拔弩张之际,雍偃来到伙伴身旁,先朝一旁的秦从恩微笑颔首,才温吞地拍拍伙伴肩膀。“基于共事者的情谊,我给你忠告。你应该清楚阿清有仇必报的性子。”雍偃嘴里说著忠告,眼里却含著宠溺的笑意朝妻子望去。

    燕炤云瞪了眼轻轻松松捧著一盆土豆般大小的仙人掌的雍偃,忍不住翻翻白眼。

    “你为什么净搬些芝麻绿豆大的东西?”重的都留给他,不公平!

    “我不会武,没有燕大侠你那孔武有力的体格。”雍偃文弱似地耸耸肩。

    漠鹰堡左使擅武、右使能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消息。

    燕炤云心不甘情不愿朝阿清扬声道:“没事,我只是提醒嫂夫人站好,别因指挥得太辛苦而失足跌倒。”语落,他咬牙往庭院另一头走去,愤愤嘀咕。

    夫妻俩同出一气!还有,阿清那娘们年纪明明比他小,若不是因为他敬雍偃为兄,她凭哪根葱叫他燕小子!

    “燕炤云在说什么,好小声喔,是不是坏话?”跟屁虫还在。

    “不关你的事。”

    “喔。”秦从恩憨笑以对,既然不关她的事,那她就不过问了。

    “笨蛋!”燕炤云低啐。

    闻言,秦从恩垂下清眸,扁扁小嘴。她知道自己不够聪明,可是别人总爱提醒她,这个连她自己也无能为力的事实……

    圆脸上的落寞,引来燕炤云胸口无端的剌麻,不至于痛,也不至于痒,就是有些怪怪的,连带地升起某种刚好叫做“愧疚”的感觉。

    就算是笨蛋,也不会喜欢听到别人骂他是笨蛋吧?

    “我……并非有心出言骂你。”该死,这个对女人低声下气的口吻,是他燕炤云的声音吗?

    秦从恩虽然不懂人嘴里说的话,怎能与心里想的不一样,不过仍是不甚介意地摇摇头,笑了笑。“燕炤云没说错,不打紧。少主说过,人是很健忘的动物,老是忘了提醒过从恩不聪明,所以只好再提醒一次。从恩可以帮忙吗?从恩以前也常常帮小姐整理药园喔!”她弯身试图抬起一个盆栽。

    “别动,那盆太重了,你搬这个。”他将一盆矮小的艾草苗株递给她。

    “好!”秦从恩为自己能帮上忙感到开心,唇边的笑涡更深了。

    她开心接过苗株,下一刻察觉他的手在她颊上抹了抹。

    “你脸上有墨渍。”他把沾上指腹的黑墨摊给她看。

    “从恩方才在画画唷,谢谢燕炤云。”

    登时,清脆的道谢声却宛如雷电,直接劈入燕炤云心坎,他恍然一楞,虎眼瞪著那张憨憨傻傻的笑脸,心中则为自己连想都没想的体贴举止感到困惑,一双清朗剑眉不由得闷闷攒起,怔怔看著残留温嫩触感的指尖——

    她的脸好软……

    他在搞什么?晒昏头了吗?

    对,一定是晒昏头了,才会有这些怪异的错觉和举动!

    燕炤云臭著脸,再度抬起一盆沉甸甸的药草,迳自走向庭院一角。

    “你要帮忙就去问阿清,我忙得很,没空跟你闲扯,少来烦我。”

    会不会吵到他?

    是不是正在忙?

    他还不休息吗?

    月上枝头,朦胧光晕将门扉外徘徊的人影,清晰映上门纸。

    “进来。”书房内的穆鹰在耐著性子等了将近两刻钟后,终于沉声唤住那道始终只在门外来回踏步的娇小身影。

    秦从恩闻声,这才探头探脑推门而入,小脑袋搁在门边。

    “从恩会不会吵到穆鹰?”在场除了他们,没有其他人,她还是压低嗓音问。

    “不会。”从她开始在门外走走停停时,他就分心了,现下当然不会。

    “穆鹰是不是在忙?”

    “没有。”当纳闷她为何在门外走走停停时,他就把心思抽离到她身上了,现下当然不忙。

    “穆鹰还不休息吗?”

    “你在等我?』不待她回答,他便在那张藏不住心思的圆脸上得到答案。

    穆鹰蓦然明了——

    成亲后这些时日,就算就寝的时刻早过了,他回到寝房也总是见她在房里东摸西摸。原来,是她刻意强撑著睡意等他,就只为了赖在他怀里与他一同入睡,即便他回来得再晚……

    看来,他的宠溺养刁了这只变得认人不认床的小猫儿。

    思及此,绕上穆鹰心头的,不是不耐的厌烦,而是无以复加的满足。

    “从恩,过来。”他朝她招手,在她乖乖来到他身边后,双臂一收将她抱上腿,顺势让软软嫩嫩的娇躯偎入他怀中。

    微凉的脸蛋贴在他颈侧,他眉头不由得一皱。

    “夜里出来要加件外衫,北地秋季日炎夜寒,差异颇大。”

    “好。”秦从恩眯眼蹭了赠覆上她脸颊的温暖大手,发出舒服的轻叹。

    “找我有事?”不会是困极了,但碍于“枕头”还没回房,便主动来找吧?

    “穆鹰想不想要,小娃娃?”她仰头看他,问得很认真很认真。

    黑眸闪过微诧,盯著那张极欲求知的圆润脸蛋,穆鹰薄唇轻弯。

    “之前没有想过,现在,想。”因为,穆鹰想要小娃娃。

    他的回答,教秦从恩想起早些时候自燕燕口中间得的“提议”——她既舍不得穆鹰辛苦工作到老,又不愿下一代和她一样是个痴儿,而穆鹰终归需要子嗣,唯一的解决之道便是替穆鹰纳妾,由其他女人替他生下白白胖胖的继承人。

    燕燕的提议完美得教她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可是,当别的女人怀了他想要的小娃娃后,他还会像这样抱著她、陪她说话,

    每夜陪她入睡吗?还是,他会比较喜欢陪那个可以生小娃娃的女人?那么……

    “穆鹰会不会,忘记从恩?”她轻喃,下意识靠紧他。

    “你怕我们有了孩子,我会分散注意力?”沉沉的笑意自他喉头轻泄而出。她多虑了,小奶娃可比不上她这身温香软玉。

    “我们……”不能有小娃娃了,因为洞房花烛夜她没有脱衣裳圆房。

    秦从恩心虚垂首,有些发慌地顾左右而言他,乱瞟的眸光攫住桌案上的某物。

    “穆鹰在读书吗?”读得这么晚,比秦府长工爷爷要考秋试的孙子还用功。

    穆鹰的表情彷佛看见天下红雨。“谁告诉你,我在读书?”

    “燕燕呀。”埋在他怀里的人儿发出微闷的语句。“燕燕知道好多好多穆鹰的事,从恩好羡慕……”

    哦?剑眉半挑,显然对她语气里的迟滞深感兴味。“她说了什么?”

    “燕燕说穆鹰,不喜欢粉红色……”秦从恩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粉嫩衣裙。“从恩不穿粉红色的衣衫了,穿黑色好不好?”

    “我从未说过不喜欢这颜色。”厚掌一寸寸滑过她雪臂、嫩腰以及玉腿上的粉色绸缎,顺便揩点豆腐吃。

    “你穿起来很好看。”千万别换成一身黑衣,又不是寡妇!而他惯穿深色衣物实乃平常之事,总不能叫他一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穿上浑身粉嫩嫩的红吧?

    “好看吗?那从恩不换黑色了。”她仰起笑脸承接赞美。

    穆鹰说好看耶!嘻嘻。

    “关于我……你羡慕燕燕知道的比你多?”沉醇嗓音多了因悸动而牵起的涟漪。“燕燕知道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我,但你可以。”

    嗯?她听得有些懵懂,大眼轻眨,等待他的下文。

    “我从不读书,因为我不识字。”穆鹰坦然的语气不带丝毫自卑。

    自有记忆以来,他就被一名江湖剑客收养,拜那人为师,学武、学剑、学讲义气,就是没学读书识字。师父过世后,他便以一身武艺养活自己,闯出了点名堂,身边便需要一个像雍偃这样学识过人的心腹,替他打理一切与文书有关的事,包括生意上的合同及帐簿。其实,他也不是一个大字都不识,要他以拿刀剑的手握笔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拿来当暗器还比较顺手。

    “不识字,那,穆鹰在看什么?”她困惑地瞥向桌案上的羊皮册。明明是摊开的呀……

    “地图,马队出队路线的依凭。”只不过雍偃已将羊皮地图上的文字,改以图?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