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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能变第2部分阅读

    。可是渐渐的,他已经分不清到底王宏是梦,还是他李弃儿是梦了。

    这就像地球上那个著名的“庄周梦蝶”的故事——

    不知道是庄周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化作了庄周。

    总之,他现在已经不再愿意将自己当做李弃儿了。同样的,他也不觉得自己是王宏。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新的名字——

    李作乐!

    寻欢作乐。

    无论是记忆中的王宏或是现在的李弃儿,他们的日子都过得太苦,他希望负负得正,自己将来可以变得快乐。

    李寻欢?李作乐?

    李寻欢这个名字貌似已经被一个‘寻欢不得欢’的痴情酒鬼弄去了,那么他就叫李作乐吧。欢,不用寻;乐,直接作。

    虽然李作乐很好奇,也很想知道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灵异的事情,可是他想了几天没有头绪以后,就停止了没有意义的猜测。一直沉湎于过去的记忆,郁郁寡欢,是一件害人害己的事情。关于这点,作为他一半记忆的王宏深有体会。

    因为记忆中的王宏,就有个疑似忧郁症的女友。

    这个女友郁郁寡欢,永远无法向前看,向好的地方看。只会日日夜夜记挂着过往的所失,存储那些不愉快的记忆。或是惋惜,或是怨恨,喋喋不休,看不到身边的美好。放下,然后快乐的生活。硬是要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折磨自己,更折磨身边的人。

    这样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噩梦。

    别人与它一起尝不到快乐,他自己更加不可能快乐。

    快乐是会传染的,痛苦也是!

    所以关于这件诡异的记忆融合事件,李作乐并没有钻牛角尖。因为他知道凭他现在这么个十一岁小叫花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想出什么结果。即便想出来了,也绝对无法证实。既然是无法证实的事,哪怕是想得再天花乱坠,又有什么意义?

    不过说起来李作乐一直有种奇怪的感觉。他感觉他终有一天会将这一切都弄明白;并且到了那一天,他会回到地球,回到那个记忆中王宏待了二十六年的地方;并且会见到王宏那可怜又可恨的控制狂老母。

    不过眼下,李作乐对于这个有些玄乎的弦月大陆,颇感兴趣。

    记忆中,这是一个与中国唐朝时期有着颇多类似的地方。同样的性情开放,着装暴露,以胖为美……

    不过与地球不同,弦月新星的人似乎天生拥有一种叫做弦魂的东西。一旦觉醒,就可以化身成为风火雷电的形态,神奇之至。

    可是令李作乐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李弃儿记忆中有一部在弦月大陆流传很广的书——《玄论》,它的内容与王宏记忆中一部叫做《道德经》的道家经典有着许多相同之处,而且作者还是同一个名字“李耳”。

    地球上被传为太上老君的人物。

    “难道……我这是到了仙界不成?”他有些自嘲的想,“这其中莫非有什么关联?”

    无独有偶,除了李耳,地球上有的佛教在这里也有,并且创派祖师也叫释迦牟尼;只不过这里的佛教宣扬的思想教义与地球虽然相差不大,但是影响却很一般,远远赶不上李耳的一本《玄论》。

    至于李弃儿。以李作乐融合了王宏的眼光来看,“这个小叫花可不一般。”

    因为他发现李弃儿的记忆是不完整的。五岁以前灰蒙蒙一片,像是被人用秘法掩盖住了,只要一往那方向想,脑袋就会如喝醉酒一般,晕晕乎乎的睡过去。

    而且在李弃儿的最初记忆里,他第一次醒来,出现在这化龙镇街头的时候,身上穿的是上好的丝绸做成的黑色长衫,脖颈处还挂着一块翠绿欲滴的古朴玉佩。玉佩栩栩如生雕刻着一副山乡大泽的画面,形象生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拥有的。虽然过了没几天他身上的衣衫就被镇上几个无赖扒了去,典当给了镇东的‘济世当铺’,可是那块玉佩却保住了。

    记得那几个无赖在抓住玉佩的一瞬间,突兀地汗流浃背,像是见到鬼一般,眼珠突起,瞳孔放大,当场两腿发软,屎尿直流的爬滚逃开,过了没几天就听说这几人或是失足落河,或是上吊自杀……

    都莫名其妙的死了!

    这些记忆,李弃儿年纪尚幼,没有过多的意识到什么,可是李作乐有一半的记忆源自王宏。王宏不是小孩,略一思量,顿时就明白了其中诡异。不过李作乐此刻与当初的李弃儿一样,只要一碰触到关于李弃儿五岁前的记忆,人就会莫名其妙的陷入沉睡,没有一点办法,所以他与李弃儿的想法倒也差不多——

    或许将弦魂唤醒,一切都会不一样!?

    弦月大陆是一个武者为尊的地方,拥有远超普通人的能力,是这片土地的支柱,地位超然。无论做什么,只要有个弦能武者帮忙,一切都会变得简单。

    比如天干需要水,授粉需要风,烧烤需要火……

    只要有相应的水弦、风弦或者是火弦武者出手,那么一切就都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所以当李作乐弦魂觉醒,同样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以后,谁又能说此刻困扰他的难题,不会迎刃而解?

    说来弦月新星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虽然人与人之间等级制度颇为的森严,弦能武者在普通民众看来高高在上,人人向往,可是并不惧怕他们,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而同样的,这些大能的武者也不会恃强凌弱,轻辱民众,因为他们处身的势力,大多规矩森严,对欺辱普通民众之事,尤其惩罚严厉,只要没有脑残的武者,一般都不会侵犯普通百姓。

    而这些弦能武者修炼、战争之余,所属势力都会派给他们一些任务。例如给天干的地方招雨,无风的季节招风,真正做到特殊能力不浪费,将武者战力转化为生产力,造福一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当然,各势力如此保护普通民众,除了道德的原因外,肯定还有着其它的一些原因,只是李弃儿不过是个流落街头的十一岁小乞丐,对此知道得不多,李作乐自然也就无从知晓。

    而小花。如果李作乐源自李弃儿的记忆没有错的话,她也是一个和李弃儿一样可怜的孩子。

    记得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李弃儿照旧端个破碗,沿街乞讨。寒风凛冽,没有谁家的大门是敞开着的。全都关门闭户,猫在火笼边喝酒聊天,吃着花生米,只有几个零星的商贩和几家卖杂货的商铺仍在营业。

    李弃儿当时又冷又饿,在街上徘徊小半天,什么都没讨到。侥幸在一家大户人家门前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半个狗吃剩下的馒头,和一个不知道谁人咬了小口的粽子,于是李弃儿欢天喜地拾起,往回赶。

    不料在经过镇外一处小树林时,他听到了呜呜的哭泣声。

    第 04 章 记忆融合(下)

    大风吹,如泣如诉;大雪飘,似鬼含冤。

    当时小花坐在雪地里,穿着红色的小花袄,小脸冻得通红,摇着一个僵卧在地上死去多时的女人,呜呜的哭。

    李弃儿心里的某根弦被拨动。本来浪迹街头,对人情早已经冷漠,对世人已经有些憎恶的幼小心灵,一下热了。竟是走了上去,将那个一直不舍得吃的,花生馅儿的粽子给了小花,并帮她将那个恍惚很好看的妈妈,掩埋了。

    收拾遗物时,李弃儿发现这个女人虽然衣着还算光鲜,可是浑身上下竟然找不到一件值钱的首饰。唯一值点钱的就是插在头上的一根凤纹珠钗。他当时本来想要把它当了的,可是看到小花那恋恋不舍的样子,本来已经跨进“济世当铺”门槛的左腿——还是缩了回来。

    至于“小花”这个名字,则是李弃儿给取的。小花妈妈一直叫小花“宝宝”,难道李弃儿一个“大老爷们”也能肉麻的叫她“宝宝”?

    于是想到自己觉醒时,什么都不记得的躺在一颗李子树下,郁郁青青的李树在风中摇曳,悲从中来,自己给自己取名“李弃儿”的情景,再想到发现小花时雪花漫舞,小花身上穿的是一件颜色鲜艳的花红小袄,整个人低低啜泣,楚楚可怜,像是一朵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小花,于是——

    就给她取名“小花”了。

    当夜,小花母亲虽然没有什么首饰,可是身上的碎银子倒有几两,一番忙和下来,李弃儿也算发了笔小财。于是将花母掩埋后,他就带着小花到镇东拐角处,刘跛子那里,美美的喝了一碗豆浆,又吃了六根油条!

    让他在梦里回味了好几个月。

    就这样,当时只有六岁的小花就这样跟着李弃儿成了小叫花。

    一晃三年。

    李弃儿十一岁,小花九岁,两人相依为命相互照顾,日子倒也过得马马虎虎,小花也长得白白胖胖,很符合弦月大陆的审美标准,惹得镇上的小男叫花大献殷勤,颇有几分“乞丐公主”的味道。

    王大胖则是化龙镇首富王化喜的独子,比李弃儿大两岁。

    平日里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牵着自己的花猫犬(一种狗与低阶戾兽虎猫的杂交品种,通人性,有约莫两三岁孩子的智力,异常凶悍的一种杂种狗),来回的在镇子上溜达,美其名曰“遛狗”。

    不过在李弃儿看来,狗“遛”他的成分大一些。

    因为每次都是那花猫犬迈着猫步,优雅的走在前面;王大胖则伸着舌头,大汗淋漓的拖在后面。有一次李弃儿甚至看到王大胖因此而绊到一块石头,被那力气大得惊人的花猫犬,像拖片卫生纸似地拖出去十几公尺,然后屁股一翻,在距离他脑门不及半尺的地方,拉了泡——狗屎。

    狗屎不愧是除人屎外最臭的屎,那味道李弃儿隔了老远都能闻到。

    王大胖距离那坨狗屎不到半尺,甚至在挣扎起身的时候鼻尖还碰了一下,想必味道一定‘美极’的。李弃儿当时没忍住,笑了起来。于是王大胖脆弱的小心灵受到伤害,自此将李弃儿视作了眼中钉、肉中刺,不拔不快。

    后来聪明的王大胖计上心头,隔三差五的带着馒头,到镇外小叫花最集中的天尊庙开“馒头发放会”,试图挽回颜面。

    发放会的程序分四步走:

    第一步“开胃”,即一人先发一个指头那么大的小馒头作为“甜头”,勾起一帮小叫花的欲望;

    第二步“训导”,即作为“救世主”、“领导”、“恩人”,王大胖童靴在派完旺仔小馒头以后,都会发表一段“精彩”的演说,诸如“天下没有白吃的馒头”、“你们要懂得知恩图报”一类的话语,总会不厌其烦的说上十遍八遍,直到一帮小乞丐“感激涕零”方才罢休。

    第三步则是馒头发放会最重要、最高嘲,也是最核心的部分“表现”。

    即王大胖童靴发表完精彩演说以后,以指点江山、俾睨天下的姿势,指点几个小乞丐爬下,给他当凳子;再弄几个顺眼的给他锤胳膊锤手、捏肩膀;余下的则通通“表演话剧”,模仿狗叫驴鸣,大公鸡打更;或者站在原地让他拳打脚踢“活动筋骨”,实在懒得动手的话,就让几个小乞丐互扇耳光……

    总之表现出色,深得他王大胖欢心的,至少有两个拳头那么大的白面馒头;一般水平的,一个;勉强做了的,半个;什么都不做又想要馒头的,就得赤手空拳的跟他的花猫犬抢了,还不准伤了花猫犬……

    模仿狗叫驴鸣,大公鸡打更这类“轻松的活儿”,这些受人白眼,四处乞讨的小乞丐做起来倒是游刃有余,可是给王大胖当板凳就不一样了。且不说王大胖生得肥大,比那二百斤的大肥猪轻不了多少,偏偏他还喜欢坐在那“乖巧”的小乞丐身上找感觉。而“乖巧”的标准是小胳膊小腿,营养不良。这就更增加了难度。可是话说回来,不是小胳膊小腿,他王大胖又怎么能感觉到爽呢?

    “想来爹爹喜欢瘦弱的女人,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每次感受着身下瑟瑟发抖,支持着他肥大身子的小乞丐躯体,王大胖就会情不自禁的想。他一直不明白他老妈美美胖胖的,他老爹却为什么会去外面找那些丑不拉几,瘦巴巴的女人。

    不过最令王大胖恼火的是他想要折磨,想要找回颜面的李弃儿,竟然直接不鸟他。很少的出现在派发馒头的场地;即便出现也从来不会上前献殷勤,要馒头。这搞得他“很没面子”,自尊心又一次的受到了伤害,觉得这是“奇耻大辱”、“不可饶恕”。

    而前不久,就在他来天尊庙派馒头的时候,李弃儿竟然“背着他”上街乞讨,而且还“跟他作对”的碰上了他老爹王化喜,结果王化喜好奇之下跑到天尊庙看了看,发现自己“心地善良”的儿子竟然是这样“派馒头”的。当即气得当着众乞丐的面,将王大胖臭骂了一顿。

    所以几天前,也就是李弃儿“做梦”的前天晚上,王大胖像是害了相思病的小娘子,辗转反侧,睡不着,“想”了李弃儿一个晚上。次日一早就急匆匆的踢开了几个恶奴的房门,背着他老爹王化喜,将迷迷糊糊睡醒,正准备上街要点早点的李弃儿半路拦下,揍了个半死,并将其踢进臭水沟,一脚脚的踩踏他的脑袋,几乎将其当场弄死……

    此刻,屋外阳光正烈,几只蝴蝶在花间起舞。坐在破庙的门槛上,看着小花与几个小乞丐嬉戏追逐,李作乐慢慢梳理着李弃儿与王宏二人的记忆。

    半晌之后,他忽然起身,向破庙走去。

    第 05 章 铜板(上)

    庙内昏暗,不大的窗洞上蛛网密布。大肚罗汉满身灰尘,眼角处一只蜘蛛正向丝网上挣扎的蚊虫爬去。从容优雅,吃你没商量。

    李作乐低着头,面现沉思之色,缓缓向三丈多高的大肚佛像身后走去。记忆中这里应该埋着两吊钱。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一切清楚了,那么接下来就该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无论在地球或是在弦月新星,饭总要吃,生活总要继续。

    这几日来,啃着小花讨要回来的面饽馒头,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么小的孩子,九岁,就那么光着脚丫,大冬天的跑出去,衣衫褴褛,寒风萧萧。端个小破碗在长长的街头发抖。相对来说,王大胖前天过来,那些在地上学狗叫、当板凳的小乞丐,反倒显得轻松些。有时候志气自尊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先将这两吊钱取出,去柳呆子的‘万禾书店’看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下个月就是天弦门一年一度的醒魂大典了,我的无相战诀已经练到第九层,有资格参加醒魂了。只是在这之前,得先弄清楚那个什么‘八象醒魂炉’的是怎么回事,印象中好像很危险的样子……”他喃喃自语。

    他不想要沿街乞讨,更不想要与王大胖这种十三四岁的顽劣子弟浪费时间;他想要吃饱喝足,想要给小花一个富足的生活。

    墙角黑暗,记忆中李弃儿为了能攒够旅费上天弦门,每隔几天就会将好不容易得来的铜板偷偷埋入佛像后的泥土里,并在其上铺上干草,平日都睡在上面。半年下来,应该有二百余枚才是,应该够做一些事情了。

    掀开干草,刨开松软的泥土,一枚一枚,他将散埋在土里的铜板仔细的掏出。

    为了防盗,李弃儿在掩埋的时候埋得比较深、比较分散,李作乐直掏了近半个时辰才完全掏出来。这也是李弃儿当初的考虑——

    蠢人用钱包,好偷好抢;穷人分散装,即便有人发觉也不可能一下子拿走。

    将铜板尽数掏出,用衣衫兜住,向小花交待几句后,他就径直走出了庙门,向附近一处小溪流走去。

    河水冰冷,他胡乱的将满是污泥的铜钱放入水中,清洗干净后,随手向身后的乱草丛中扯了株细长的狗尾巴草,打个结,将铜钱尽数穿在一起,揣入怀中,快步向镇上走去。

    天开始变得有些阴沉,风也呜呜的刮着。

    适才掏铜板的时候貌似被人注意到了。虽说他的无相战诀九层,算是一帮小乞丐里的高手了,可是为保险起见,他还是不愿将这“烫手的山芋”握在手里太久。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战战兢兢不敢走夜路的是有钱人。老婆太漂亮的男人通常短命。有时候拥有越多,失去越多,越不幸福。

    “喂!李弃儿!”

    刚进化龙镇,他迎面就碰上了吃饱喝足,出来遛狗的王大胖。王大胖见他脸上淤青,再看看他左脸近眼眶处兀自留着自己的半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