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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司来客第62部分阅读

    空中扭转身躯,口中大喊一声:“着!”左手一掌撑在狼王厚实宽阔的脊背上。

    “咔嚓!”

    天空中出现一道刺眼的亮光,水桶粗细的闪电划破夜空,轰到了狼王的背上,带起了震耳欲聋的轰响,让所有的人和狼都怔住了。

    让人睁目如盲的强光散去,墙头上就剩下我一人立在原处,狼王已经无影无踪了。

    “小心背后!”夜空中一声尖叫,充满了焦急。

    一道白色的闪电从院墙下扑来,狼王在刚才千钧一发之际一个懒驴打滚,直接跌下墙头,掌心雷轰下来之时只是稍稍波及了一下,并没有伤到它。

    我往后飞退一步,狼王重新跃上院墙,嘴里发出阵阵咆哮,显然是怒极。

    “果然是有些道行,我那兄弟肯定是被你所杀吧?看来死得不怨!”狼王口出人言,虽然沙哑,但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冷笑着说:“他害了那么多孩子的性命,也是罪有应得,杀它的并不是我,而是楼顶上的三个孩子!今天有我在,你休想伤她们一根毫毛!”

    狼王长啸一声,竟然笑了起来,那笑容诡异莫名,让人不寒而栗。

    “你以为我是真的来报仇的吗?你错了,我的目标本来就是你,我那兄弟的魂魄来找我,说你是传说中的金圣之躯,若能吃你的一块肉,修为就会大进,若能喝你的一口血,就不用遭受天劫,我这才倾巢而出,否则你认为我会甘冒天雷轰顶攻击人类吗?”

    狼王一字一句地说着,长长的舌头不由自主地t了t嘴唇。

    我不由一愣,当初无生老母说我变成金圣之躯后会历经磨难,没想到这躯体果然给我带来了麻烦。那黄鼠狼上了我的身,知道了我的秘密,立刻引来了群狼进村,原来我这金圣之躯就和当初的唐僧肉一样功效神奇,居然能让妖物功力大增而且能免遭天劫,这还了得?

    “你的话我不明白,也不知道你说的什么金圣之躯是什么东西,我想你是误会了!”我不想徒增麻烦,狼王只是个开始,只能算是个不入流的妖怪,若那些蛰伏千年的大妖们听闻了这消息,我还有好日子过吗?

    狼王盯着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今天为了你,我已经造了杀孽,来日天劫时必然身死,所以还不如放手一搏,吃了你再说!”

    我听它这么一说,也想起了大哥、二哥渡劫时可怕的情景,尤其最后还要考察妖物的心志,若存不善之念,必然死无葬身之地。难怪知道吃了我的血肉能避天劫之后,狼王会铤而走险,对天劫的恐惧有多大,我的吸引力就有多大,为了躲劫,只要是妖,必然想吃我。

    心中想到此处,已然起了杀心,若让狼王生离此处,我日后必然不得安宁。胡三太爷之类的大妖就足够让我头疼了,若还有些为避天劫而蛰伏了千万年的巨妖杀来,我肯定是十死无生。到时金圣之躯没有成就,反倒成了别人口中的美食,那就呜呼哀哉了!

    狼王见我没有动作,立刻扑了上来,狼口中吐出一团白雾,显然是要迷我的眼。

    狼王的深浅我非常清楚,以前可能还有些棘手,现在完全不值得一看。闪身避过白烟,脚尖一点墙头再次贴近它的身躯,一个翻身就跨上了它的脊背,一把勒住了狼头。

    手上力道不断加大,狼王的脖颈咯咯作响,它不断翻腾,想把我从背上颠下来,奈何我早做了准备,双腿也紧紧夹着狼腹,任它这么跳跃,都不松动分毫。

    狼王被勒得七荤八素,脚下一软从三米高的院墙上跌落,我也跟着落地,重重地摔在了院子里。

    狼王嘴里已经溢出了鲜血,眼珠里全是鲜红,张着巨大的狼口哀求到:“求你,求你别杀我!”

    我冷笑一声:“竟然不杀你,必然为你所累!日后哪里还有安身之日?”

    狼王无力地说:“杀了我也一样,方圆百里的妖物又不止我一个,怕是都被我那兄弟通知到了,我只是来得快而已!”

    “那又如何?”我又加大了几分力道:“杀一个少一个,省得你害人!”

    狼王顿首:“我和你说实话,这次是我第一次伤人,以前进村,都是只叼牲畜果腹而已。在我管辖下,这几百里的山岭,没有一头狼伤害人类,相信你也听闻了吧?”

    我开口道:“竟然你也动了杀孽,往后就不会再在意人命了,不杀了你终究是个祸害!”

    “有办法,有办法!”狼王已经穿不过气来了,艰难地说:“你是金圣之躯,若不死将来一定是成就番茄,我白满今日对天发誓效忠于你,将来也可以和你一道成就不灭之躯。”

    我听它这么一说,手下松了几分力道,本来我也不想徒增杀孽,能不杀最好不杀:“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狼王喘了口气:“那大鹏鸟,也是杀人盈野,只不过是因为做了如来的坐骑就得证大道,你我虽不比他们,但起码我跟着你之后一定不用再渡劫了,这不是比吃了你更好?”

    我细想之下也确实有理,但又怕它是在诳我,立刻说:“那你叫你的手下立刻退走!”

    狼王立刻一声长啸,院子里的狼群立刻停止了进攻,其中两头拱开了门闩,拉开了大门,群狼立刻退了出去。

    我松开狼王,它灼灼地盯着我不住喘息,片刻之后才开口:“你是否真的是金圣之躯?”

    “若我说不是,你是不是就改变主意不效忠于我了?”我不屑地说。

    那狼王将头伸到我脚边,低声说道:“今日我白满在此立誓,愿意成为眼前之人的坐骑,一生不敢有半点背弃,一心侍奉左右,若有违此誓,甘愿受五雷轰顶之罚,永世不得超生!”

    一道青烟从他头顶飞出,散入空中,誓言已然城里,我就不怕它变卦了。此前那黄鼠狼立誓之后立刻想害我性命,果然遭受了剥皮之刑,前车之鉴,它不会不知道。

    “你叫白满?”我俯身,摸着狼王头顶的毛发。

    狼王恭顺地说:“因为我生在满月之夜,又长得一身白毛,出生便有灵识,因此自称白满,也正因为有灵识,所以修行至今未伤一人。只是今日鬼迷心窍才生了歹念,还望主人原谅!”

    我大笑着说:“好个鬼迷心窍!若不是你被那黄鼠狼的魂魄诱惑,怎么能成就今我主仆之缘?”

    狼王再拜:“确实如此!”

    我凑到它巨大的尖耳边说道:“我就是金圣之躯,这下你放心了吧?”

    狼王一愣,随后仰天长啸,啸声中再不闻半分戾气,而是满满的喜悦!

    219 白吉来了

    阮家寨的老老少少见狼群退却,都不敢置信地从门窗的缝隙处偷眼看着我和狼王

    到时阮家三姐弟一声欢呼,从祠堂屋顶上滑下来,飞快地打开门跑到了我们身边,好奇地打量着牛犊一样的狼王。

    狼王显然有些不习惯,低低地发出咆哮,吓得阮成龙和阮成虎连滚带爬地躲到我的身后,不住颤抖。倒是阮含月胆子大,居然伸出手来和我一样细细地抚摸着狼王脖颈上的毛发,动作轻柔。

    “咕噜咕噜!”

    狼王的喉咙里发出低低地声响,大大的眼睛也眯了起来,似乎颇为享受。

    这家伙也喜欢这一招,我不由地想起小时候自己家养过的一条大狼狗,它也特别喜欢被人抚摸脖颈后的毛皮。每次摸着摸着就会趴下了一动不动地享受,百试百灵。

    村长见狼王温顺的和土狗一般,也大着胆子走出了祠堂。他戒备地盯着狼王,小心翼翼地走到祠堂大门口,朝外面张望了一番才松了一口气,狼群都退出了村子外面。

    “没想到狼崽子们这么厉害,若非李兄弟本事过人,今晚我们阮家寨可能没有一个人能逃过狼吻!”

    村子心有余悸地对我说着,在他眼里我已经是神人无疑。

    我是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这一次狼灾的罪魁祸首就是我,他这么一说我倒真有些惭愧。正想说写什么,所有的人都冲了出来,欢呼着将我围住,即便是狼王不断咆哮,依然吓不退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透露着喜悦,那种劫后余生的欢快,只有当事人才能了解。

    狼王臣服于我脚下之时,在村民的眼里就是土狗一样的存在了,最多是一只大一点的土狗而已。他们再不畏惧它,因为相信只要我在,就能带给他们安全。

    “拿酒来!”

    村长一声呼喝,立刻有两个老头喜滋滋地捧出了两坛子美酒。

    “之前撤走的菜呢?都给我端上来,老子之前因为担心能不能活过今晚,吃肉没滋味、喝酒没滋味,现在我要补回来!”

    “对,补回来!”

    一群老汉豪气干云,今晚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就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了光辉的形象,刺客他们一个个都是凯旋的英雄。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流水席又摆上了,女人们架起柴火,将菜又热了起来,男人们大大咧咧地喝酒,孩子们快活地穿梭,虽然已经是深夜,但大家都不肯睡去,起码我觉得阮家的三个娃子是这样,村长是这样,我也是这样。

    我酒量不好,但每个人都要和我干,我只能尿遁!

    我不想去睡并不是因为劫后余生,而已因为狼王白满的一句话,它只是来得早而已,这千里岷山的妖怪听说我是金圣之躯后一定会源源不断地赶来。我是因为头疼才不想睡!

    我走到院外,狼王白满已经在围着院墙打转了。院墙外的狼尸都是它的子民,死伤了那么多,它怎么能不伤心?

    ”白满,对不起!”我蹲在他身边,歉意地说。

    白满摇晃着巨大的狼头:“主人,这与你无关!是我动了贪念才导致它们的死亡,罪责在我身上。”

    “让我烧了它们吧,尘归尘、土归土!”我征询它的意见,白满没有说话,只是把一头头僵硬的狼尸拉到空地中间堆起来,我明白它的意思,也帮着搬起来。随后,更多的老人加入进来,很快就将围墙边的狼尸搬空了,有些狼还没死,白满也不迟疑,一口咬断了喉管,送它们上路,场面颇为悲壮。

    熊熊的烈火燃起,那种灼烧皮肉的特有气味让人作呕。

    我看着蹲坐在一旁的白满,开口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白满沉默了一下:“主人你去哪,我自然就去哪,既然立誓更随,若违背了誓言可是要受天罚的!”

    我问:“那你的子民们怎么办?”

    白满看着明月慢慢说着:“我做了两百年的首领,从十几头的狼群发展到今天,整个岷山都遍及我的子民,狼群已经到了最鼎盛的时候。但不论什么事物,盛极而衰才是天理,这次打击,对狼群未免不是好事!”

    我抚摸着它的头:“你要是跟我走,它们会不会被欺负?”

    白满点点头:“那是自然,以前因为我在,那些不成气候的妖物都不敢伤害野狼,现在我一走,势必会引来新的权利更迭。狼群还会有新的首领出现,对付威胁的事,就交给他们去应付!”

    我笑了:“你倒是看得开!”

    白满铜铃一样的眼睛看着我:“主人,狼是最团结、最狠辣的动物,我相信即使没有我,它们也能生存下去,该放手的就果断放手,即便今天我不走,总有一天要走,这局面迟早要到。狼群生存了那么多年,也不会因为一个白满就覆灭,你说呢?”

    我无语,只能默默点头。白满在弱肉强食的野外生存了两百多年,自然深谱其中的奥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浅显不过,相比之下我倒显得有些婆妈!

    “李兄弟,今晚没事了,我们都回家休息了,你怎么打算?跟我回家吧?”村长喝得醉醺醺地走到我身边说话。

    我转头一看,阮家两个小兔崽子已经睡着了,一个由姐姐背着,一个正趴在村长肩头呼呼大睡。

    我不禁失笑:“村长您先回去吧,孩子们衣衫单薄,别着凉了。我和狼王随便找个背风的地方窝一宿就行了!”

    村长也不多说,毕竟我不是一般人,乐呵呵地带着孩子们就走了。

    我转头对狼王说到:“白满,你说妖物们会接踵而至,这村子不能留了,咱们连夜走吧?”

    白满点点头:“主人要去哪,我就去哪!咱们先去村外和我子民说一声,这段时间就让它们留在这寨子附近,担负起保卫的职责,免得发生意外。”

    我对这安排也很满意,正要往村外走去,白满牛犊一样的身子横在了我面前,前腿弯曲,示意我爬上它的后背。

    白满的后背宽阔平坦,倒真是一个好坐骑,我也不迟疑,翻身跨上它的后背。眼前的景物顿时飞速倒退,仿佛腾云驾雾一般,白满四爪如风,一点不比我全力奔跑来的慢。

    曾经非常羡慕温婉能够骑乘青狼,觉得拉风无比。但现在又了白满,那青狼的体型就不够看了,不管是外形和速度,都无法和白满比。谁能想到在这岷山深处,我会有这样的奇遇?

    人是个奇怪的东西,前一刻与狼群生死相搏的时候,觉得每一头狼都那么可怕和凶狠。现在化敌为友之后,又觉得它们与自家的土狗也没什么区别,就连那绿油油的眼神都觉得和善了。

    白满一声低啸,立刻出来了五头特别高大的巨狼,白满在它们的耳边一一咕噜了几声,它们就分别领着几十头狼分开走了。

    “主人,走吧!我把狼群一分为五,分别在阮家寨的各个方位分散开来,各据一方,互相照应,直到确定没有别的东西来马蚤扰村民之后再从中选出新的狼王。”

    白满的领导能力毋庸置疑,一番布置井井有条,既处理了它离开之后的权利分配,有保护了寨子里的老少,一举两得。

    我重新跨上狼背,却不知该往哪走,白满虽然熟悉这里的山野,但却不知道我要去的海市在何方,无奈只能有瘪瘪地回了村子,路过阮家的小院,也不愿再往前走,索性就进了屋,点起火塘中的柴火,休息了下来。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正当我与白满聊着干掉黄鼠狼的经过时,天空中传来巨大的振翅声,仿佛一只巨鸟从头顶掠过,带着阵阵寒意和邪气。

    白满立刻站起身,低声说:“来得这么快,主人,咱们有麻烦了!”

    我收敛住身上的气息,问道:“邪气就在我们头顶盘旋不散,妖物看来已经知道我们在这里,走是走不掉了,看看情况再说,要打咱也不怕!”

    白满点点头,立刻咆哮起来。屋顶上空的妖物立刻降了下来,落在了院子里,带起来漫天的霜花,直透进屋里来,即使我不畏害冷,还是感到了一股刺骨的凉意。

    “吱嘎!”

    屋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浑身雪白的东西,足有一人高,大大的肉翅收在身体的两侧,一对尖尖的嘴巴不断张合,盘子大小的耳朵晃动着接收信号,这居然是一只大得骇人的白蝙蝠。

    白满迎上去:“白吉,你不老老实实呆在你的天落涧,跑到我白满的地头来干什么?”

    那蝙蝠张开肉翅扇了一下,顿时寒风四起,火塘里红热的炭火立刻失去了温度,整个小屋滴水成冰,气温急剧下降。

    “哈哈哈,白满,你我是结拜的兄弟,有好处的时候连我这二哥都不认了吗?若不是九弟的魂魄去我那诉苦,我都不知道金圣之躯就出在了咱们十兄弟的地头,你莫非是想独吞?这个人可不一般,我是特意赶来帮你的!”

    220 事不宜迟

    白满立刻挡在了我身前,开口道:“二哥你说的什么话,当初咱们岷山十大妖王结义,因为你我和老九都是白的,因此特别合得来,今天我也是为了那金圣之躯才来到这小寨子,可惜损失了两百多条子民的性命,也没找着那金圣之躯的人。这才把剩下的手下都布置在寨子的周围,免得那人逃脱。”

    白色蝙蝠收起了翅膀:“我想也是,若然你找到了那金圣之躯,必然是躲回你的狼窝去了,又怎么还会在此地徘徊?不过你身后怎么还有个人?”

    我大惊,这蝙蝠眼睛就是摆设,但是听觉极其发达,借助嘴巴发出的声音,利用声波的回音来测别方位,显然我在白满身后也是无济于事。

    白满回头看了我一眼,笑着说:“二哥,这个人是我抓来的。准备天亮了当做早餐,莫非你也想分一杯羹?”

    那白色蝙蝠一蹦一跳来到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