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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大唐第124部分阅读

就在雄鹰刚飞起来时,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弓弦响紧接着一支利箭袭来,吓的雄鹰急忙松开猎物,尖啸着冲上天空。

    “哈哈哈~,今天运气真好,竟然白捡了这么肥的一只兔子!”远处有两人骑着马飞奔而来,到了兔子掉落地方时,其中一人在马上一俯身,竟然就这么把地上的兔子捡了起来,显露出不凡的骑术。

    “周兄,你们家换的这块地真不错,不但土地肥沃,而且猎物也不少,等过两年开发出来,绝对是个来钱的地方!”那个骑术非凡的青年人拎着兔子,十分兴奋地说道。

    “承王兄吉言,不过这块地却是我三叔换来的,现在虽然是记在我的名下,但实际还是由三叔代为管理。”另外一个身穿蓝布胡服的年轻人也笑道。这两人虽然都是骑马而行,身上也背着弓箭,刚才那一箭就是这个胡服青年射的,不过这两人却都是一脸书卷气,一看就知道是有身份的读书人。

    这里是高句丽故土,现在属于大唐的安东都护府,离平壤城不是很远,因为灭亡高句丽之战,再加上战后捕奴队的捕奴贩奴,使得这里地多人少,不少土地都是无主的荒地,只要有人愿意出钱,就可以买到。

    说话的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安东都护府的居民,其中那个胡服周姓年轻人名叫周未,而那个拎着兔子的年轻人名叫王珞,两人是多年的同窗好友,都在长安求学,这次趁着外出游学的机会,跑到安东都护府来游历,这主要是因为周未的三叔将关中的土地置换到这里,然后又花钱买下不少的土地,借着这些土地上的出产,发了一大笔财,成为安东都护府中有名的大地主。

    “哈哈,你们叔侄二人还分什么彼此?而且我可是听说,王叔父他可是安东都护府这边的大地主,手中握有几千顷的土地,而且还要准备去台湾占上一块地,到时候可千万别忘了带上小弟,让我们王家也跟着沾着光。”拎着兔子的王珞高声笑道。

    王珞虽然姓王,但却不是出自太原王氏,家中人口也不多,只是一个小富之家,这次来到安东都护府后,看到当初土地置换的人大都发了笔财,比如周未的三叔,就从一个小地主变成了大地主,身份增长了百倍不止,这让王珞心中也有些活动,想为家中也寻一条财路。

    “这个简单,我三叔已经派人去台湾了解情况了,马上就能回来,到时王兄只管准备好人手与钱,跟着我三叔一起去台湾就行了!”周未十分豪爽地说道。虽然他们都是读书人,不过这几年工商业大发展,再加上报纸宣传的影响,让他们对这些取财之道也不像以前那么排斥。

    王珞一听周未答应,立刻一脸喜色的道谢,同时心中琢磨着该怎么给家中写信,好说服他们去台湾买块地,毕竟那里的人还不多,地价十分便宜,买上几百亩种上甘蔗的话,光每年熬糖都能赚不少钱,这些可全都是他从报纸上看到,而且还经过其他人证实的消息。

    两个年青人来这里主要是为了打猎,这里是周未三叔新买下的一块地,还没有真正开发,野物也比较多,所以很快他们就又打了几只小猎物,足够他们吃上几顿的了,看看也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两人也就准备回去,不过王珞一边走还一边向周未打听他三叔的情况,虽然他也听到一些王珞三叔发迹的过程,不过都不怎么详细。

    一提起自己的三叔,周未也是一脸兴奋,他父亲那一辈一共有三兄弟,他父亲行二,不过却是嫡长子,上面还有个庶出的大伯,而他这个在安东都护府的三叔最小,平时最喜欢美食,结果人长的奇胖无比,在关中时人称王三胖。

    当初朝廷进行土地置换的政策时,周未的三叔不顾大哥的反对,毅然将家中田产换了一半,结果得了两万多亩的土地,这些土地中有山地也有平原,其中平原地区全都建成草场,然后买来草原上的奴隶放牧,而山地则找人探矿,如果没矿可采就种果树,有矿那就发了横财了。

    当时不少人都换了山地,希望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找到矿藏,可惜这种事全靠运气,而周未的三叔运气不错,换来的几个山头竟然找到一个不小的铁矿,结果一下子身价百倍,把铁矿买给长安的一个矿主后,又将卖的钱买了不少土地,全都用来放牧,而牧场上的牛羊则卖给罐头厂,根本就不愁销路,这也是王珞心动的原因,毕竟只要不是太倒霉,遇到什么大规模的瘟疫的话,那肯定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正在两人聊的兴起的时候,忽然座下在马匹不安的停了下来,无论他们怎么催,这两匹马却都不敢再上前,只是不停的打着响鼻。这下把两个年轻人吓了一跳,以为是遇到什么凶猛的野兽,否则这两匹好马绝对不会有如此反应。不过很快他们就排除了这种原因,因为他们发现地面竟然在颤动。

    “轰隆隆~”随着一阵阵如响雷般的铁蹄声,一支庞大的军队像是从尽头飞奔而来,一眼望不到边,初时王珞和周未都吓了一跳,不过当看到军队飘扬的旗帜时,都是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这支军队是哪位将军带领,但绝对是大唐的军队。

    不过等到这支军队走近时,周未两人却发现了一丝异常,这支军队看起来最少也有万人,而且肯定是唐军无疑,不过这支唐军的帅旗上,却写着一个大大的‘齐’字,这让两人都有些疑惑,安东都护府中能调动万人以上的将军中,好像没有一个是姓齐的啊?

    不过很快他们就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因为周未忽然发现,在军队的正中间,竟然有一辆高大奢华的车子,而在车子周围,全都是清一色的骑兵守卫,不用问也知道车中人的身份十分尊贵,而且看这车子上面的装饰,竟然属于大唐亲王一级,这让两人一下子明白过,车中肯定就是在海对面的那位齐王殿下。

    “周兄,怎么齐王殿下忽然来到咱们这里,而且看这样子,好像是去平壤城,再加上带着这么的军队,难道是平壤城有什么变故不成?”王珞有些紧张地问道,安东都护府可是大唐的边疆,平壤城虽然驻扎着大军,但万一有什么战事的话,那他们可就危险了。

    周未听后也是一惊,他三叔的产业可大部分都在这里,若是平壤真有什么变故的话,那可就糟了。不过很快他就排除了这个想法,开口说道:“王兄不必担心,平壤城可是有张俭张都护的五万大军,而且东边的新罗和百济正打的是死去活来,根本没有力量也没胆子来惹我们大唐,所以肯定不是平壤那边起了战火!”

    王珞一想倒也对,新罗和百济都打了快一年了,以他们的国力,估计不死也只剩半条命了,哪里还能惹事,而这三韩故地,除了那两个国家外,再也没有能威胁大唐的国家了。

    “啊!我明白了!”周未忽然一脸兴奋地大叫一声。

    “周兄你明白什么了?”王珞被吓了一跳,不过看对方兴奋的样子,当下还是好奇地问道。

    周未的兴奋之色更盛,指着军队中间的那辆大马车道:“王兄你看,马车旁边的骑兵护卫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王珞依言望去,果然发现了不同,马车旁边的骑兵护卫中,竟然还有一些铠甲样式不同的骑士,一看就不是大唐的制式装备。

    看到王珞也看出了不同,周未一脸兴奋地道:“王兄,那些不同的骑士是新罗人,而前几天从平壤城送来的报纸上说,齐王殿下与新罗女王联姻了,如此一来就很明显了,这肯定是齐王殿下出动军队护送女王回国,只是不知道齐王殿下在不在车里?”

    王珞一听也是十分兴奋,当下和周未一起仔细打量起军中的马车来,他倒不为别的,只是想见一见传闻中的新罗女王,听别人传说,新罗女王可是个绝世美女,他和周未都是年轻人,对这些自然是十分感兴趣。

    不过马上的年轻人今天注定是要失望了,他们距离马车实在太远了,所以哪怕新罗女王打开车窗,他们也看不到里面的人。

    正如周未所猜想的那样,这支队伍中的确是打着护卫金胜曼回车的旗号,而且李愔和金胜曼都在车中,只不过若仅仅只是护送的话,根本用不着出动一万多人的兵马,而且也根本用不着从陆路上经过,他们之所以绕到平壤来,自然还有其他的目的。

    第三百一十章 皮蛋与眼珠子

    “叫地主!”摇晃的马车中传来一个男子的兴奋之声。

    “不叫!”

    “不叫!”

    两个清脆的女声先后响起,接着里面就是一阵甩纸牌的声音,以及男女的笑闹声。

    车外是从登州带来的一万五万大军,这些人以前都是捕奴队出身,现在全都属于李愔的私军,不过却全都配备有大唐的制式铠甲武器。这次他们将随李愔一起,接收一枚早已经成熟的果实。

    马车里的李愔十分兴奋,与旁边的文儿和画儿一起,三人正在兴致勃勃的玩斗地主,毕竟这旅途实在无聊,只能靠此来消磨时间。他们坐的这辆马车十分巨大,车中除了李愔和文儿、画儿外,金胜曼也同样在车中,只不过相比李愔三人的热闹,金胜曼却静静地坐在马车的另一边,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愔和金胜曼成婚之后,他立刻集结队伍,打着送金胜曼回车的名号,随她一起去新罗。本来赵复和陆洪都反对李愔去新罗,毕竟那里再怎么说也是别的国家,以李愔的身份,实在不宜冒险,不过李愔却认为这件事关系重大,自己若是不去的话,恐怕别人会镇不住场面,所以执意要来,幸好身为王傅的王安支持他这么做,最后总算是说服了众人,带着重兵向新罗而去。

    不过李愔他们却没有直接乘船到达新罗,而是在离平壤最近的地方下了船,然后走陆路先去平壤,现在算算路程,估计最迟明天中午就能到达那里。

    到了晚上时,李愔他们来到一座离平壤不远的小城,城中的官吏听到是齐王殿下到来时,全都是吓了一跳,急忙出城迎接并准备好住宿,不过李愔却只让城中官吏准备好自己住的地方就行了,其他将士做都在城外驻扎,任何人不得进城滋事。

    最后李愔和金胜曼被安排进城中一家富户的宅子暂住,宅子里也全都换成王府的人,而李愔趁着天色还早,特意让城中官吏带自己在城中转了一圈,结果他发现这座小城还是原来高句丽的旧城,不过里面的居民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少数原来就是高句丽治下的汉人外,其他大部分居民都是从关中迁过来的,而且很多居住虽然在城中有房子,但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城外自己的农牧场里,偶尔才会回来一趟,比如他暂时住的那个宅子主人就是这样,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城中居民显得有些稀少。

    当然了,城中也有热闹的地方,比如占据了小城四分之一面积的一个交易市场,附近农牧场中的出产,几乎都会运到这里来交易,所以不时有大马车拉着货物进出,里面的商户也是极多,李愔还特意进去看了看,发现这里面卖的最多的还是粮食以及牛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李愔那个毛纺织业的发展,羊毛这种东西也已经演化成一种商品,而且数量还不少,甚至他还听说,有不少牧场主都在准备加大绵羊的饲养量,准备在羊毛上大赚一笔。

    看着眼前如此兴盛的边陲小城,李愔也十分高兴,而且他还发现,除了大唐本地的商人外,还有新罗和百济的商人混杂其中,不过这些商人都像是饿狼一样,只要是能吃的东西,他们就会追在后面想要买下来,可是偏偏又出不起太高的价,所以成交量并不多。

    看着那些拼命砍价的新罗和百济商人,李愔暗暗的冷笑两声,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然后又对帮自己介绍的官员夸赞了几句,这才回到自己的住所。

    “殿下,今天晚上还吃皮蛋吗?”刚一回到住所,画儿就一脸调皮的问道。这一路上李愔不但对金胜曼十分冷淡,而且还故意戏弄对方,比如拿吃饭来说,他就故意在金胜曼面前吃切开的皮蛋,还告诉对方说这是鹿的眼球,只不过是腌制了一下,结果把金胜曼恶心的当场就吐了,甚至到现在她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

    李愔想了想笑道:“好主意,今天晚上还吃皮蛋!”

    “好!我去准备,咱们从登州带来的还有好多呢!”

    画儿一听欢呼一声,转身就要离开,不过却被旁边的文儿拉住,只见文儿对李愔规劝道:“殿下,金嬬人再怎么说也是一国之主,咱们这么戏弄人家,是不是有些过了?”

    李愔知道文儿这丫头心肠软,所以听后也不生气,眼珠转了转想到一个好主意,只见他把袖子挽起来,露出手腕上的那个咬痕道:“文儿,不是我想戏弄她,而是她实在是欺人太甚,你看看我的手腕,当初就是被她给咬的!”

    做为李愔的贴身侍女,文儿和画儿自然都知道李愔手臂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只见画儿唯恐天下不乱的起哄道:“就是,那个女人实在太狠心了,差点把殿下的手臂咬下一块肉来,咱们一定要给她点苦头尝尝!”

    文儿一见李愔手上的伤疤,心中也是一阵心痛,而且看李愔和画儿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她也不好再阻拦,只得松开了抓着画儿的手,任由他们去胡闹了。

    不过就在这时,忽然外面的侍卫找到李愔,并在他耳边密语了一阵,这让李愔的脸色一沉,急匆匆的就出去见了一个人,然后和对方在书房里密谈了好一会,这才让对方离开,而在李愔走出书房后,却停在门口向东方看了看,眼神中也带上了几分杀气。

    晚饭之时,餐厅里的李愔和金胜曼坐好,然后由侍女送上来几样小菜,菜虽不多,不过做的却还挺精致,李愔故做粗鲁的大吃起来,而金胜曼却吃的极其文雅,而且眼睛根本就不向李愔这边看。这让李愔有些无趣,偷偷向画儿使了个眼色,结果画儿立刻会意,转身端上一盘已经去掉蛋清的皮蛋,而且全都切成两半,看上去还真像是切开的动物眼球一般。

    当画儿把盘子放到桌子上时,李愔发现一直低着头吃饭的金胜曼全身一僵,脸色也变得有些不自然起来,估计是想起了上次呕吐的事。这让李愔立刻有一种成就感,随意挟起一块皮蛋放进嘴里,一边吃还一边对旁边的画儿道:“今天这鹿眼的味道不错,画儿你要不要尝一尝?”

    画儿立刻知机的回道:“奴婢哪里有福分品尝这等美食,殿下还是让金嬬人品尝一下吧!”

    李愔一听立刻给了画儿一个赞赏的眼神,然后将那盘皮蛋向金胜曼面前一推,第一次对她用温柔的声音道:“胜曼,这可是天下少有的美味,你快点品尝一下吧!”

    本来按照李愔的估计,这时候金胜曼应该已经开始呕吐了,不过今天的事情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见刚才还显得十分紧张的金胜曼忽然变得冷静下来,轻轻的放下筷子后,对李愔露出一个温柔之极的笑容,然后轻启朱唇道:“多谢殿下赏赐,不过胜曼与殿下成婚以来,却一直未能表示一下心意,今天借着这个机会,胜曼也为殿下准备了一道菜!”

    金胜曼说完,她身边的侍女立刻跑了出去,而李愔看着对方如花的玉颜,却忽然有一种不妙的感觉。不一会的功夫,那个侍女就端上来一个用盖子盖着的玉盘,然后轻轻的放在桌子上。

    只见金胜曼伸出一支玉手,然后轻轻的抓住盖子,红润的嘴唇勾起一个美好的弧度道:“臣妾知道殿下喜欢吃鹿眼,所以特意让人准备了些,而且我们新罗与大唐不同,对这些东西都喜欢生吃!”

    金胜曼说着,轻轻地把盖子打开,结果李愔身边的文儿和画儿全都是尖叫一声,甚至连李愔都是一皱眉,盘子里果然如金胜曼所说,盛放着几颗新鲜的动物眼珠,甚至眼尖的他还发现,上面还带着几丝鲜血。

    看着盘子里的眼珠子,李愔又看了看刚才自己吃过的皮蛋,感觉胃里有点不舒服,有点想吐的感觉,虽然他也知道,后世有不少人喜欢吃鱼眼、羊眼之类的东西,不过李愔却向来对眼睛之类的食物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