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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御万妖第1部分阅读

刚才这样贸贸然冲上前,还想调戏调戏银狼,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中,实际上就是心浮气躁,太飘了!

    圣人一日三省吾身,王朗是乌鸦不是圣人,但他也保持了现在的好习惯,时常反省自身。银狼的诡异一击终于把他浮躁斩去,整个人重新变得小心谨慎起来。

    “好一头银狼,好有劲的鲜血。”

    王朗的利爪比刀子还快,撕下一块狼肉,一口吞了下去。

    血食,只有生的,里面蕴含的能量才丰富。吃了之后,才更有效增加力量,使自己的躯体更强悍。来到这个世界成为乌鸦后,王朗早习惯了茹毛饮血的日子。

    “好辣,比喝烈酒还辣。”

    银狼鲜血一进肚子就好像一把火焰一样燃烧起来,王朗呱呱直叫,大喊痛快。

    火辣辣的鲜血,火辣辣的能量,王朗的乌鸦身子颤个不停,努力消化其中的能量。

    第三章 人族勇士

    “好家伙,这头银狼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血肉中的能量实在是太多了。”

    王朗吃的满嘴鲜血和碎肉,身上的黑色羽毛都染上血点,清晰醒目。

    一边大吃,王朗一边迈着步子活动身体,摇头,伸脖,翅膀伸开。

    这是王朗摸索出来的动作,能够运动全身的筋肉皮膜,以最大的可能吸收血食中的能量,淬炼自己的乌鸦躯体。

    狂暴的能量一波又一波,王朗的身体皮膜仿佛过电一般,又酥又麻,黑色的羽毛上都泛起肉眼难见的红光,闪闪发亮。

    吃了几口后,王朗停了下来,血肉中的能量已经达到了他身体的极限,不能够再多了。所谓虚不受补,虎狼之药下的太多,反而会损害身体。

    “这么大的一只银狼,可以吃好久。等我全部消化后,我的身体一定会强壮到一个顶点,力量大增,说不定可以生撕虎豹。”

    王朗围着银色巨狼的尸体转了一圈,心中打算。

    这个时候,突然身后脚步声传来,步子很急,声音却很轻,好像狸猫疾行一样。

    “两个人。”

    王朗回过头,就见一男一女大步而来,杀机腾腾。

    男的赤裸着上身,腰间缠着虎皮裙,古铜色的肌肤铜铸铁浇似的,上面张扬着一个个显眼的伤疤,狰狞恐怖,有一种阳刚之美。

    女的身材高挑,容貌出色,小麦颜色的肌肤,活泼泼的,充满健康的气息。她手中一张一人高的硬弓,弹性十足的细腰上挂着箭囊,纹丝不动。

    两人目光刀子般扫过来,寒气四溢,王朗身上的羽毛立刻立了起来,庞大的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上气来。

    是部落里的顶尖勇士!王朗一瞬间就有了判断。

    附近的几个部落,王朗也偷偷溜进去几次,见识过部落中的勇士。他们能够生撕虎豹,杀人如麻,是部落里的支柱和英雄。

    要知道,这里可是深山大林,虎狼出没,毒物横行,能在如此残酷的环境中脱颖而出,成为部落英雄,可想而知是何等的可怕。

    “咯咯,山哥,这头银狼已经死了啊,我们真是好运气,碰到如此出色的猎物。”

    女子收起长弓,咯咯娇笑,声音略显嘶哑,自然而然有种独特的诱惑。

    “韵儿,你的箭术真是越来越通神了,就是我出手,都不一定三箭击杀银狼。啧啧,好一头巨狼,等我们背会部落,可以开个热热闹闹的篝火晚会。”

    古铜男人一说话脸上狰狞的伤疤抖动,犹若蜈蚣活过来,散发着凶悍气息。

    两人自顾自说话,坦坦荡荡,至于趴在银狼身上的乌鸦,就如同蝼蚁一般,半点都不放在心上。

    “两个人太恐怖,要快离开。”

    虽然舍不得到口的狼肉,王朗还是瞬间下了判断,他翅膀一震,冲天而起。

    眼前的两个家伙都是杀人不眨眼,银狼这样恐怖的家伙在他们手中都没有活路,何况自己一个稍微强壮的乌鸦?再不走,说不定就死在这了。

    当断则断,王朗是懂得取舍,不过,他到底还是低估了眼前两人的可怕。

    一只宽大的手掌突然出现在王朗的眼前,上面的筋骨突兀起来,以一种奇异的旋律抖动。一种如同山岳般深沉的气息勃然爆发,镇压一切。

    窒息,死一般的寂静。

    王朗只觉得大手一出现,周围的空气全部被抽空,天地之间出现一个坚固的牢笼,无论自己如何扑扇翅膀,都没法飞动半步。

    古铜色的手掌,金属一样的光柱,熠熠生辉。在王朗眼中,却是大恐怖。

    如同溺水的人,呼吸已经困难,生命垂危,这个时候,王朗激发了身体中的潜能,乌鸦口张开,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声。

    “呱,”

    王朗脖子足足粗了一拳,就好像鼓气的蛤蟆一样,气流从他尖尖的口中吐出,空气波轰然炸开,震得一男一女双耳如雷鸣。

    乌鸦鬼音,震慑神魂,这是乌鸦群的杀手锏。

    趁着男子失神,王朗振翅就走,转眼之间,已经飞到半空中。

    “可恶的乌鸦,比鬼叫还难听,还想走,给我死吧。”

    高挑女子暴怒,刚刚王朗的大叫吓了她一跳,她抽出三只利箭,搭在弓弦上。

    崩!崩!崩!

    三只利箭成品字形,锁住王朗的飞行轨迹。

    高挑女子是恼羞成怒,自己堂堂部落中第二勇士,居然被一只小小的乌鸦吓地一跳,简直丢死人了。

    含怒出手,不留半点余地,高挑女子韵儿是打定主意,一定把这只讨厌的乌鸦射成靶子。

    “好狠的女人。”

    王朗破口大骂,身后逼人的杀气转瞬就到了跟前,根本不给他躲的时间。

    千钧一发的当口,王朗的身体不可思议般地微微一缩,小了三分。

    缩骨之功,这是王朗每日吸收月之精华淬体后,乌鸦身体产生的变化。

    两只利箭射空,另一只就狠狠设在王朗的背上,鲜血腾地一下冒出来。

    “疼死我了。”

    王朗在半空中一个踉跄,他不敢怠慢,咬着牙,红着眼,翅膀猛拍,一溜烟钻入林中。

    “咦,这只乌鸦倒是皮厚肉坚,我一箭居然没有把它射穿。”

    韵儿收起长弓,美目中闪过一丝疑惑之色。

    身为部落里最有名的神射手,与野兽搏杀,和敌人拼命,韵儿对自己的长箭非常有信心。到现在为止,除了极少数人,几乎没有人能够逃脱她的追魂箭法。

    这一次她大怒出手,用的是平时都少用的三连射,没想到被一只乌鸦躲过了两只,最后一只还没要它的命!

    这不正常,很不正常。

    以她五石强弓的力量,别说是乌鸦,就是一头饿狼,三十步之内,都要洞穿。

    “呵呵,这只小乌鸦额头上一簇火红的羽毛,火焰般燃烧,不同于一眼的乌鸦,可能是它的羽毛特别坚韧吧。好了,韵儿,别管那只乌鸦了,走,我们回部落去。”

    张山一把扛起银色巨狼,上千斤的重量,他压在肩上,轻若无物。

    火焰部落的第一勇士,从小就天赋异禀,力大无穷,九岁的时候就独自杀了一头金钱豹。随着年龄的增大,身子长成,又天天练武,村中十几个棒小伙子都是他的对手,双臂一动,上千斤。

    “好吧,我们回去,嘻嘻,族长那里有酒,我去偷点喝。”

    说到偷酒喝,高挑女子韵儿长长的睫毛眨啊眨的,调皮而又可爱。

    “嘶嘶,可恶的女人,真是狠心啊,疼死我了。”

    王朗坚持飞到乌鸦巢附近的湖泊中,再也忍不住,噗通一声掉在九瓣莲花上。

    一只精铁打造的利剑插在他身上,血堵不住往外冒,钻心的疼痛差点让他晕了过去。

    也就是他神魂强大,心性坚韧,才能够坚持飞到现在安全的地方。换一个没有开灵智的普通乌鸦,光是流血都能够让它们死在半路上。

    “亏得我每日借助白莲吸收的月华之力淬体,再加上日日上好的血食供应,身体不管是皮膜肌肉还是羽毛,都比别的乌鸦强悍的多。不然的话,今天一定得丧命。”

    王朗骂骂咧咧,疼的直抽抽,他强打精神,努力不让自己晕过去。不然的话,光是流血就让自己再也醒不过来了。

    “必须先把利箭拔出来。”

    王朗趴在莲花上,一动不敢动,怕牵扯到自己的伤口。

    拔出身上的箭簇,对于以前他来讲,当然是简单,用手拔出来就行。不过,他现在成了一只乌鸦,除了翅膀就是两个爪子,该如何拔出箭镞呢?

    乌鸦群中别的乌鸦不行,王朗却有办法。

    来到这个世界后,王朗每一分每一秒都没有放松淬炼自己的乌鸦身体。要想淬体,必须先要了解自己的身体,包括皮膜,筋骨,血肉。这些日子以来,淬体已经达到小成,王朗已经可以一定程度上鼓动自己的筋肉。

    王朗的办法很简单,他是准备鼓动自己的筋肉,一点点把插在自己身上的利箭顶出来!

    顶出来,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是需要精准的血肉大筋控制,还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利箭插在肉里,每动一下都疼的要死。

    现在不仅要动,而且还需要动一百下,一千下,或者是一万下,直到能够把箭镞顶出来。其中的疼痛,简直可以媲美古人的刮骨疗伤了。

    一下又一下,痛彻心扉。

    王朗一声不吭,鼓动筋肉,一点点把箭镞往外顶。

    用血肉对抗冰冷锐利的箭头,那种痛苦,那种折磨,疼到骨髓深处。

    从早上日出东方,到中午大日横空,再到傍晚晚霞满天,直到夜幕降临,玉兔东升,就听噗地一声,箭头跳了出来。

    “终于结束了。”

    王朗大口喘着粗气,他整个身子好像从冷水中拎出来一样,湿淋淋的,都是疼的汗啊。

    一动也不想动,躺在九瓣莲花上,望向天空。

    今天是十五,满月,月华之力最为充沛精纯的日子。九瓣白莲花舒展身子,大口大口地吸收月华之力。

    王朗躺在白莲花上,月华之力从他身下涌入,冰凉凉温润的能量一丝丝抚平他的伤口,就如同泡在温泉一样舒服。

    伤口愈合,身体的力量重新回来。

    王朗抓紧时间鼓动体内的月华之力,让这些精纯的力量淬炼每一块肌肉,每一块骨头,每一条大筋。比起血食中含有的力量的暴躁汹涌,经过九瓣莲花传来的月华之力无疑是温润平和,算得上最佳的淬体方式。

    第四章 火焰部落

    一夜很快过去,日出东方,金光万道。

    王朗扑腾扑腾翅膀,沐浴在阳光中,他头顶上的火红羽毛根根竖起,很是显眼。

    月华之力果然是神奇,一夜的吐纳,他身上恐怖的箭伤已经看不出半点的痕迹,新生的皮肉一如既往的坚韧有力。

    “嘿,没想到,顶出箭镞来,我的神魂倒是凝练不少。”

    王朗惊讶一声,他脑海中的神魂是一只迷你版的黑色乌鸦,不停闪动翅膀。比起以往,乌鸦神魂变得凝实起来。

    一整天的时间,用筋肉和锐利的箭头对抗,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中挣扎,这种磨砺,神魂不进步才怪。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古人的话,确实很有道理。当然了,王朗对于这种磨砺进步是敬谢不敏的,太痛苦了,比一刀杀了他还难受!

    “昨天碰到的那对男女真是强大,那一只手,那一把弓,都不是我能够抗衡的。人,怎么会强大到这样的地步?”

    愣了会神,王朗想到昨日那对部落的男女,心中就是一寒。

    部落之间的战斗,他也观察过几次。确实,生活在深山中的人彪悍凶猛,敢于虎狼赤手相搏,称得上强悍。但据王朗的判断,他们的强大没有超出自己的认识,顶多跟新世纪的特种兵身手差不多。

    可昨天动手的两人,那速度,那力量,那技巧,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范畴,王朗都怀疑,两人是披着人皮的金刚!

    “两人气息悠长,举止沉稳如山,动若霹雳闪电,静若处子。难道,他们修炼了某种功法,从而拥有这样超出常人想象的力量和技巧?”

    王朗闭目沉思,回想起两人的一举一动,仔细推敲。

    外面的世界王朗不清楚,只是几个部落的情况,王朗发现,他们的生产水平处在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过渡时候,工具和技术都显得粗糙。回想这样的社会,王朗不由得想起另一个时空中记载和传说。

    强大的个人武力,横扫天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群雄璀璨,力量压倒一切,万古称雄!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武功,功法,甚至神通。”

    王朗只觉得热血涌上心头,他心底一个声音大喊大叫,催促自己前进。

    “部落,去,还是不去?”

    王朗压下心底的热血,冷静地思考。

    生命只有一次,尤其是他这种幸运获得重生机会的人,更是明白生命的可贵和短暂。

    山里的部落对他这样的乌鸦来说,几乎不下于龙潭虎|岤,一个不慎留在那里,连小命都得搭上,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可是不去的话,心里又不甘心。

    见识过那种强悍后,那种心灵的震撼,到现在依然历历在目,不能够忘怀。

    舍不得,真的舍不得啊。

    “去,小心一点,我就不信自己这么倒霉,非得让他们发现。”

    思索良久,王朗打算去一趟。

    神秘强大的力量,对于他有一种超乎想象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王朗知道自己现在是一只乌鸦。如果平平静静,说不定十几年就老死了,化为一抔黄土。

    如果真是乌鸦的话,死就死,可是王朗不是真正的乌鸦,他追求更多,野心更大,他想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时不待我,该拼就得拼!

    下了决心,王朗就开始为行动准备,他可不是热血青年,头脑一发热,就直直冲过去。去是要去,但准备一定要充足。

    该决断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但行动必须要重视细节,不能够在小处出错。

    时间定在夜晚,这是必须的,乌鸦黑乎乎的样子就是最佳的伪装。唯一为难的是王朗头顶上火焰般的羽毛,在黑夜里,简直是活靶子。想了想,王朗就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弄得脏兮兮的,这样以来,问题就解决了。

    夜晚来临,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实在是一个行动的好天气。

    火焰部落是山中的中等部落,两千多户人家,比不上几万户的黑熊部落,天狼部落,但比起几百人的小部落就强太多了。

    整个部落盘踞在一处肥沃的盆地中,三面都是笔直陡峭的山峰,猿猴都无法攀登,是天然的屏障。只有东面的山谷峡口通向外面,紧急的时候派人堵住路,就是十倍几十倍的人都无法打破。

    谷口处,一人多高的火把熊熊燃烧,照的四周通明。不知道火把上涂得何种动物的油脂,火焰跳动,一种刺鼻的腥味。

    四个精壮的汉子,手里握着刀叉,走来走去,来回巡逻。他们目光如鹰隼,仔细小心地观察,不放过任何的可疑之处。

    族长三番五次跟他们讲,山里从来都不太平,野兽,部落,到处都是敌人。你们是部落的第一道屏障,也是最重要的屏障,部落里二千多户人家的安危都在你们手上,一点的疏忽都可能让部落灭亡。所以,你们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半点问题都不能出。

    四人眼睛都瞪得铜铃大小,浑身上下用不尽的力气。

    “嘿嘿,月黑风高,有翅膀就是好。”

    王朗滑翔飞行,潜入火焰部落。

    火焰部落以火为图腾,举目四望,一座座火焰般的山石大殿依据地形建造,粗矿,大气,气势磅礴。

    部落的正中央是一个宽阔亮堂的广场,一只只火把点燃,亮如白昼。

    身材惹火,穿着性格的部落少女载歌载舞,柔软勾魂歌声,捏一把,都能够感到那股甜味。

    一名名部落勇士赤裸上身,他们手拿刀枪,和少女唱和,威武雄壮,美酒飘香。

    这就是部落中有名的篝火晚会,少男少女欢聚一堂,大胆表露心中火辣的爱。

    深山部落中的少女少男们可没有外面世界同龄人的含蓄,他们敢爱敢恨,以最大的勇气追寻心中的挚爱。

    篝火,勇士,美酒,少女,热烈而又不造作的爱情。

    火焰?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