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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夕阳红第10部分阅读

朵蓝色的小花放进一个精致的、雕刻着小天使的木匣子里。在那木匣中,有他逐日收集的一些东西:一条缎带,一朵枯萎的菊花,半枝折断的杨柳,一条白底子碎花的麻纱小手帕,还有一张纸,上面是一阕涂得乱七八糟的词,他还记得梦竹靠在杨柳上,拿着铅笔,涂涂抹抹的写这阕词的神情。词的题目是“杨花”,内容隐约可辨,大致是:“春漠漠,香云吹断红文幕,红文幕,一帘残梦,任他飘泊!轻狂不奈东风恶,蜂黄蝶粉同零落,同零落,满池萍水,夕阳楼阁!”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写完了,却不要了,随手那么一扔,让它被风卷去。他锁好了匣子,和衣躺在床上,却看到枕头边放着一封信,一看信封寄自昆明,和那熟悉的笔迹,他就没有心情拆阅了。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脑子里是成千成万张相同的脸,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和那两条摆动的发辫。

    “我是怎么回事?”他自问,摔摔头。“近来,我是真的疯了!”

    瞪视着桌上的桐油灯,他一动也不动的躺着,接着,就猛的坐起来,拆开了那封信,下决心似的抽出信笺,看了下去,信写得十分简单:“慕天:暑假一别,将近三个月了,你总共写了一封信,该信连标点在内,是二十七个字。想必你忙于作诗填词了,是不是?'家'是你厌倦的,我知道。'我'也是你厌倦的,我也知道。未来的那条小生命,大概也是你厌倦的。如今,家只是你的经济供应站,是吗?不过,记住,我是你家三媒六聘娶过去的,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我总之是你的妻子,别以为你在重庆的所行所为我看不见,我想你了解我的个性的,你还是安份一点好。另汇上本月份你所需之款项。即祝健康蕴文”看完了信,一种强烈的愤恨和反感抓住了他,还是那种口吻!还是那副态度!他眼前立即浮起蕴文那向上挑起的浓眉,和圆睁着的大眼睛:“我要这样,就是这样!”

    “去你的吧!”他把信撕碎了,往字纸篓里扔去。蕴文,婚前的她又是副什么样子?专横、跋扈、而美丽。大眼睛一瞪,浓眉一掀,别有种巾帼英雄的味儿。可是,自己为什么从来无法“爱”上她?大家说她是美人,追求她的人那么多,可是自己就无法“爱”上她!两家联婚之议一起,他还记得在她家客厅里,她大胆而专制的逼视着他,强逼他回答她的问题:“你爱不爱我?你说!马上说!”

    “不知道!”他平心回答。

    “什么叫不知道?”她的大眼睛圆睁睁的盯着他,有股恶狠狠的味道,乌黑而卷曲的睫毛翘得像两排黑色的羽毛扇。虽凶狠,却美丽,美得使人迷惑。她的身子倚着他,脸贴近他,火剪烫过的头发拂着他的下颚,那股脂粉的香味冲进他的鼻子,使他不止迷惑,而且晕眩。“你说!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他固执的说,但她的野性和美丽确实使他感到刺激和心动。

    “还不知道?”她挑起眉毛凝视他,然后瞇起眼睛,点点头说:“我会让你知道!”

    她会让他“知道”?没有,她没有让他“知道”,她只让他“迷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缠住他,不给他喘息的时间,也不给他思索的时间。她的浓眉大眼整日整夜浮在他面前,她执拗而带着命令的声调每分每秒响在他的耳边,她的大裙子,她的艳丽和服装,她惯用的香水气味,她喜欢跳的舞曲,她的这个,她的那个,把他层层包裹,紧紧卷住。她是世家之女,他是世家之子,她的姐夫是他的好友,一切顺理成章,他们在昆明结了婚,那是民国卅一年的春天。他永不能忘记婚礼上她那对盛满了胜利之色的眼睛,和洞房中她的“迫供”:“你现在知道了吗?”

    “知道什么?”他装傻。

    “你爱不爱我?”

    “不爱你怎么会娶你?”

    “那么,你说你爱我,你说你生命里只会有我一个,你说你将终身臣服于我,不再对任何别的女人看一眼。”

    “何必要说?我已经娶了你,你当然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

    “不行!你一定要说!我要亲耳听你说!”

    “何必呢?这没有意义。”

    “谁说没有意义?”她的大眼睛逼视着他,充满了固执和坚定:“你要说!你一定要说!我非听你说不可!”

    “没道理的事!”他皱起眉头。

    “没道理的事吗?”她的头俯近了他,美丽的脸庞贴在他的眼前,那对大而黑的眸子直射入他的眼底:“你不说吗?你不肯说吗?你不爱我吗?”

    “好的,我爱。”他屈服了。

    “你生命里只有我一个?”

    “我生命里只有你一个。”

    “你永不爱别人?”

    “当然。”

    “你将为我做一切的事?”

    “一切?”他问。

    “嗯,一切。”

    “别傻了!”他抱起她,拋在床上。

    “不,你要说!”她固执的。

    “说什么?”

    “你将为我做一切的事!”

    他望着她,她躺在床上,瞪着大眼睛,任性,坚决,而美丽。像一只漂亮的、带着几分原始的野性的雌豹!那脸庞上有着热情的火焰,周身都放着青春的热力,是一团燃烧着的火,那眼睛里也有着火,可以烧熔一切的东西。

    他再度屈服了。

    “我将为你做一切的事!”他闷闷的说。

    她一下子卷到他面前,拥住了他,她的胳膊缠着他的脖子,她的嘴唇堵住了他的,那火似的身子紧贴着他,她的长睫毛抬了起来,他望着她,看到的是一个征服者的眼睛,里面盛着的不是属于女性的柔情,而是属于胜利的骄傲。

    这就是他的妻子,一个征服者!在她面前,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丈夫,他必须习惯于她的命令语气,她的骄傲神态,和她那带着点虐待性的感情。一次,她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梳子不小心落到地下,她从镜子里望着他,静静的用她那习惯性的命令态度说:“慕天!给我捡起来!”

    他一愣,他不喜欢她脸上的那份傲慢,和眼睛里那近乎揶揄的神情。摇了摇头,他说:“你只要弯弯腰就捡起来了!”

    “我不!我要你拿!”

    “为什么?”

    “你说过你将为我做一切事情!”

    “这是不合理的,我是你的丈夫,不是听差的!”

    “如果你爱我,你就给我捡起来!”

    “我不捡!”他干脆的说,望着镜子里面她那张已经浮起愠怒之色的脸:“这与感情无关,而是自尊心的问题,你为什么希望你的丈夫没有丝毫丈夫气概?”

    “什么叫丈夫气概?”她反问:“一个好丈夫会为他的妻子做一切的事!”

    “这并不必须由我来做,在你,也只是一举手之劳!”

    “我不!我就是要你做!”

    “我也不!我没道理要像个奴才般由你吩咐!”

    “如果你爱我,你就可以没有自尊!”她叫。

    “我不能没有自尊!”他也叫。

    他们两人在镜子中对视,然后,她一下子车转身来,面对着他,眼睛里冒着火,眉毛竖着,像只被激怒的野兽,对他狠狠的嚷:“那么,你是骗我了,那么,你根本就不爱我!”

    “这与爱情无关……”

    “有关!”她大叫。

    “随你怎么讲,你不能希望我做你的奴才!你根本不正常,你变态!”何慕天也叫着。

    她咬住嘴唇,瞪视着他,好半天,两人就僵持的站在那儿,彼此都虎视眈眈的望着对方。然后,她扬了扬头,瞇了瞇眼睛,黑眼珠从两排羽扇状的睫毛下注视他,从齿缝中逼出一句:“你到底捡不捡?”

    “不捡!”

    “捡不捡?”

    “不捡!”

    “捡不捡?”

    “不捡!”

    她抬起睫毛,望着他,突然的笑了。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微笑的眼睛生动而温柔的盯着他。她摇摇头,一声叹息,轻轻的说:“为什么你这么强?慕天?你知道我多爱你?爱你这份硬脾气,爱你这份男儿气概!”她吻他,丰满而潮湿的嘴唇充满了诱惑。长睫毛下藏着那朦胧的黑眸子,美得像雾,热得像火。“我爱你,慕天,我渴望你爱我!全心全意的渴望!”

    他不由自主的反应她的热情,她的美使他迷惑。

    “我爱你,”他喃喃的说,回吻着她。“我真爱你。”

    “那么,又何在乎捡一捡梳子?如果一个小举动能表现你的爱情的话,你又为什么要吝啬弯一弯腰而宁可让我难过?”

    她轻声的问,嘴唇擦过他的面颊,在他的耳际蠕动。

    “假若你一定要我做,”他弯腰拾起梳子:“这又算什么?如果你一定认为这样才能表现爱情。”他把梳子递给她:“喏,给你!”

    她伸手接梳子,但是,一瞬间,他在她扬起的睫毛下看到了她那胜利和狡黠的眼光,她的嘴边挂上了笑,征服者的笑。仿佛在嘲讽的说:“怎么样?你还是捡了!”他怔住,心中突然涌上一阵被欺骗和捉弄的感觉,与这感觉同时而来的,是强烈的愤怒和受侮的情绪。他浑身的肌肉都僵硬了,怒气使他四肢发冷。夺过那把梳子,他用力的从敞开的窗口扔了出去。然后,他推开她,摔摔袖子,带着满腔发泄不尽的怨气,冲出家门,在附近的小吃馆中,喝得酩酊大醉。

    “梳子事件”只是一个开始,从此天下永不太平,类似梳子的事件一天要发生许许多多次。“妻子”,这就是“妻子”吗?

    一个专横的暴君也不过如此……

    “我要这样,就是这样!”

    他用手抹抹脸,桐油灯的火焰在颤动,宿舍里,好些同学在喧哗的谈话,但他什么都没有听到。“我想你了解我的个性,你还是安份一点好!”怎样的口气!怎样的“家书”?特宝一天到晚摇头晃脑念:“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如果都是这样的“家书”,恐怕还是少收到一点好!

    “喂,慕天!”有人喊。

    他没有听到,仍然陷在自己的思潮中。

    “喂喂,你怎么?老僧入定吗?”一只手压在他的肩膀上,他惊醒了,是胖子吴。

    “干什么?”他无精打采的问。

    “募捐。”胖子吴嘻笑着伸开了手掌:“南北社的聚会,明天轮到我做东了,小罗他们选择了艺专附近的黄桷树茶馆。怎样?有吗?”

    他掏空了自己的口袋。

    “拿去吧,我家里又寄钱来了。”

    “好,我总共欠你多少了?”胖子吴问:“有朝一日,我胖子吴有了钱,连利息还你。”

    何慕天笑笑,没说话。胖子吴收了钱,愉快的向门口走去,走了一半,又折回来说:“喂,听说小粉蝶儿已经订过婚了,是重庆一个很有钱的人家,不知道姓什么的。你看,咱们特宝追了半天,不是白追了吗?人家是蝴蝶,有翅膀的,哪儿那么容易就追得上呢?还是我聪明,认定了小飞燕,追到底!”说着,他挥挥手,自顾自的走了,当然,他忘记了飞燕的翅膀比蝴蝶更大。

    这儿,何慕天愣住了,呆呆的望着灯火,他茫然的陷入沉思之中,小粉蝶儿?订过婚了?那沉静的眼睛,温柔的微笑,发辫、草帽、蓝色的花……他咬紧嘴唇,牙齿陷进肉里,痛楚使他一震,摔摔头,他昏乱的自问:“我是怎么回事?”

    接着,他又凄苦的笑了,用手枕着头,往床上一倒,闭上眼睛,喃喃的说:“好了,你有你的她,她有她的他,认命吧!”

    翻了一个身,他把脸埋进枕头里,咬着牙,无声的念:“人生自是有情痴,此事不关风与月!”

    黄桷树茶馆在艺专附近,是学生们课余聚集之所。在艺专旁边,专做学生生意的茶馆共有三个,一个被称为校门口茶馆,位于艺专大门之外。一个在男生宿舍旁边,称为邱胡子茶馆。顾名思义,这茶馆老板一定是个大胡子,但是,却并非如此,那老板一点胡子也没有,为什么竟被喊作邱胡子茶馆,其来源已不可考。再一个,就是位于黄桷树的黄桷树茶馆了。当时,泡茶馆成为一种风气,学生们一下了课,无论黄昏、晚上、中午、早晨,都往茶馆中跑,二三知己一聚,泡杯茶,来一盘花生米什么的,海阔天空的聊聊,成了一大享受。茶馆中都不止卖茶,还兼卖酒,小菜,和小吃,所以,假若有时间,很可以从早在茶馆中待到晚。而茶馆老板,也很能和学生们结交,赊账是习以为常的。尽管身上没钱,也可以在茶馆中一待数小时。因而,茶馆与学生几乎是不可分的。

    南北社成立了将近三个月了,每星期一次的聚集使大家都混熟了。沙坪坝两岸的茶馆,更是个个吃过,老板们一看见他们进门,都会眉开眼笑,因为:第一、他们可以吃空一座城,毫不保留。第二、他们都付现款,概不赊欠。第三、他们的笑闹高歌可以使满座注目而弄得整个茶馆里都喜气洋溢。

    这天的黄桷树茶馆又成了嘉宾云集之处,南北社的社员们大吃大喝,闹得天翻地覆。四宝之一的大宝表演了一慕用鼻尖顶筷子,他把一支筷子顶在鼻子上,又把一个茶碗盖放在筷子的顶端,颤巍巍的在满室行走,看得人人心惊胆战,为他捏一把冷汗。但他却满不在乎,一面走还一面做怪样,走着走着,他从眼角看到那个茶馆的小伙计也张大了嘴望着他,他停下来说:“小伙计,别愁,茶碗盖打碎了赔你一个!”

    话还没说完,那筷子一歪,茶杯盖滴溜溜的落了下来。正好特宝坐在椅子上,仰着脸望着那茶碗盖,这盖子不偏不倚,就正正的落在特宝的脸上。特宝“啊”了一声,伸手去接,没接住,然后是东西落在地下打碎的声音。小伙计翻翻白眼,摊了摊手,说:“好了,赔一个吧,还是打碎了。”

    “唔,”特宝呻吟了一声,捧上了一个茶碗盖,哭丧着脸说:“盖子没碎,碎掉的是我的眼镜!”

    大家都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特宝拾起了眼镜,看看只碎掉了一片,就依然戴到脸上去。大宝还想继续顶筷子,特宝两手一推,嚷着说:“罢了,罢了,留一个眼睛给我吧!”

    大家又笑了。

    何慕天一声不响的已经喝了差不多一壶酒,从酒杯的边缘望过去,他看到梦竹带着个若有所思的微笑,似关心又似不关心的望着那笑闹的一群。杨明远在和小罗谈论中国人的陋习,只听到小罗大笑着,用他特有的大嗓门说:“……中国人的习惯,请客嘛,请十个客人可以发二十张帖子,预计有十个人不到﹔八点钟吃饭嘛,帖子上印个六点正,等客人到达差不多,大概总是八点……”

    “假若请一桌客人,发了二十张帖子,预计八点吃饭,而六点,客人全来了,怎么办?”许鹤龄推推眼镜片问。

    “那么,一句话,”王孝城说:“出洋相!”

    何慕天酒酣耳热,听他们谈得热络,突然兴致大发。他用筷子敲敲酒壶,嚷着说:“念一首诗给你们听听!”于是,他敲着酒壶,挑起眉毛朗声的念:“华堂今日盛宴开,不料群公个个来!”

    这两句一念出,大家就都笑开了。何慕天板着脸不笑,从容不迫的念着下面的:“上菜碗从头上落,提壶酒向耳边筛!”

    一幅拥挤不堪的图画已勾出来了,大家更笑不可抑。何慕天的眼睛对全座转了转,仍然庄重而严肃的坐着,用筷子指了指外号叫“矮鬼”的一个矮同学,和胖子吴,说:“可怜矮子无长箸,最恨肥人占半台!”

    全桌哄堂大笑,笑得桌子都颤动了,大宝抬着矮鬼的背,边笑边说:“可怜可怜,应该特制一副长筷子,以后参加宴会就带在身边,免得碰到这种客人到齐的'意外'局面,而挤得够不着夹菜!”胖子吴更被小罗等推得团团转,小罗喘着气嚷:“以后请客决不请你,免得占去半个台子!”胖子吴端着茶杯,哭笑不得。萧燕的一口茶,全喷了出来,一部份呛进了喉咙里,大咳不止。何慕天等他们笑得差不?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