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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马幼常第6部分阅读


    “嗯?”剩下的几个士兵似乎发现了奇怪,朝着兵头方向走了过来。看着长官靠在路人的身上,几个士兵都想看个究竟。

    “噗。”杀了兵头的人将匕首拔开,先前没有流出的血液,到现在喷涌而出,全都溅在几人的脸上。几人看到兵头被杀,第一反应就是拿枪去刺。但无奈兵头的血液溅的很远,几人的眼睛全都被溅到了。等擦完眼睛后,只听见一声声惨叫,几人全都倒地不起,背上还有着一处处刀伤,仅剩下的一人被卫仲扣住了喉咙。他惊恐的看着四周,不知到什么时候来一堆人。看着自己的几人全都被割喉而死,恐惧瞬间涌上。但由于喉咙被控制住,根本不能求饶。

    “带我们去太守府。”卫仲的脸上也喷洒到了鲜血,在仅存一人眼中,犹如恶魔一般。看见卫仲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立即点头答应。

    原来,四周的人全都是之前就已经进入绵竹的破敌营。卫仲听从马谡的嘱咐,早就前几日分几波,总共一百多人进入绵竹,就在门口士兵全被卫仲两人吸引住的时候,其他人早就迅速的夺下了城门。

    远方灰尘伴着步伐声越来越近,原来是大部队来了。有着大部队做后盾,卫仲身先士卒,率着一百多兵朝着直接朝着绵竹关内进去。关内似乎没有发觉到发生了什么。看着一百多人气势汹汹的朝太守府走去,胆小的让开路,好事者便跟着其后。

    城门跟太守府只有一点点的路,根本没有走多少路,便到了一处大的府宅。

    “站住!闲杂人等不得入内。”虽然说的人一副怒相,但看见一百多人围在门前,不由得心虚起来。

    卫仲冷笑了一下,看了守在门口的两人。根本没有放在眼里,直接朝着府内走去。黑压压的一片,沉重的压抑感。门口的两人完全被吓住了,丢下手里的长枪,朝着府内狂奔而去。

    “干什么啊!成何体统!”府内,正在批阅的守将看着手下没大没小的跑进来,立即骂道。

    “大,大,大人不好了,暴民冲进来了!”士兵似乎以为是暴民,跟这守将说道。

    “什么!”绵竹关的守家很震惊,自己明明对百姓还算可以,也不压榨,也不仗势欺人。怎么会有暴乱呢?估计做梦也想不到是敌军的来袭。

    很快的走过了院落,卫仲等百余人来到了守将的面前。守将府只有简简单单的五十多人,面对卫仲一百多如狼似虎的人根本不够看的。

    “尔等刁民为何前来。”绵竹关的守将问到,可以想象的道。守将的智商只有以为是发生动乱了,根本不能想到是奇袭。

    “我等乃刘皇叔手下,尔等速速投降!”卫仲厉声大喝,把守将一方吓了一跳。

    “什么,刘备攻破剑阁了!。”“剑阁破了?”“刘备打进城里了?”许多人开始害怕起来,在他们心里,犹如牢不可破的剑阁居然被攻破了,没有什么比这更震撼的事了。看着一百多精兵,再听到外面混乱的声音。守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投降!没错,现在他以为张任被打败,剑阁被攻破。自己除了投降,还能干什么呢?

    啪嗒一声,守将丢掉了手里的佩剑。表示着投降,围在旁边的士兵见主将见投降了,基本上没多大战意,便跟着他们的老大投降了。看到兵不血刃的攻下绵竹,卫仲心里一阵狂喜。而马谡在卫仲的心里更上了一个层次,甚至比刘备还高。

    “子仲,速速快取雏城!”忽然有一声喊道,卫仲回头一看正是孟达。

    第二十七章 黎明之后

    原来孟达见卫仲兵不血刃的夺下了绵竹关,料到夺蜀后他俩定是第一功臣。日后在军中也同为袍泽,现在就亲切的称呼卫仲的表字。卫仲见孟达与先前的态度大不一样,除了有点受宠若惊。其他都没什么。

    “来人,把他们压入牢房。”卫仲只应和了一声,把守将一行人全都关押在牢房里。不是不信任,在这个关键眼上掉了链子,不仅自己战败身亡,而且连主公的大业都完成不了。那些人只能到攻下成都后控制。

    “孟将军。”卫仲把人指挥好后,才来到了孟达的面前。

    “子仲之计,真是厉害啊。”孟达开始称赞起卫仲来,以孟达的眼光来看。眼前这个年纪轻轻,只有二十多岁的人能够担负夺蜀的大任,日后定会一飞冲天。现在就交好的话,日后定有个照应。

    “此计不是我出的,是我家将军出的。”卫仲笑了笑,说出了出此计的人。

    “哦,你家将军是哪位?”孟达对于刘备的手下还是略知一二的,比如关羽,张飞。但关羽跟张飞是想不出来这种计谋的,那会是谁呢。

    “马谡。”卫仲回答到。“马谡?”孟达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没听过,废话!现在的马谡只有二十多岁,根本没有立过功,知道才怪呢。但至此马谡的名字却留在了孟达心里。

    “孟将军,这是我家将军留给你的信。”原来马谡写了三封信,一封交于卫仲,一封准备交于孟达,最后一封交于法正。

    接过卫仲递来的信便打开看到,信上的内容是教孟达跟卫仲分两路,一路趁机前进夺下雏城,另一路去剑阁背后。孟达便是去剑阁的部队,信中令孟达装作是绵竹的败兵,往剑阁方向逃。而卫仲则也是装作绵竹的败兵,往雏城的方向逃。

    如果到了剑阁,便在晚上举火行事。马谡预算了一下时间,挑了一个时间段。五月初到五月半,这个时间应该正好。

    看完信后,孟达便把信放进了胸口。对着卫仲抱了抱拳。“我速速前往剑阁,子仲你就去夺雏城吧。”

    卫仲点了点头,两人都知道现在时间是最重要的,要在张任还来不及调回之时,就把剑阁夺下。这样刘备的大军长驱直入,而卫仲则兵临成都,无论是战略上还是士气上,荆州军都处于优势。

    两人又诉说了一会,便速速离去了。卫仲把伍长以上大概百余人全都关进了牢房,再派了自己人进去当长官,因为卫仲听了马谡给的建议,如有降兵,便去其长官,在打乱后重新编制。夺下绵竹后,孟达率领着自己的军队火速向剑阁方向前去。而卫仲则在城里让士兵轮番休息,到了黄昏。一支百余骑的部队从绵竹关中走出,这是卫仲搜出了百余匹马,仅仅能够让卫仲跟亲信士兵百名乘坐。

    绵竹关的三千人分散在孟达的军队里一千人,卫仲的破敌营分一个千人。而剩下的一千人则继续镇守绵竹。卫仲留下了一千兵荆州军陪同,既是监视,又是帮助。

    卫仲等一行人先换好蜀军的服装,然后在脸上涂上点羊血,猪血之类的。装作绵竹败兵前往雏城。而剩下的四千兵力则紧随卫仲等一百骑在后面。雏城在绵竹以西三百里左右,是一座坚城。历史上,凤雏就死在其外面几十里外的落凤坡。

    一路上,卫仲等人快马加鞭。加上卫仲等人脸上全都是血之类的。劳作完回家的百姓看见之后,全都闪的远远的。因为卫仲等人出发时已近黄昏,而大部队行军也更加隐蔽,更加不容易被发现。面对着这么一支在黑夜中疾行的军队,普通的百姓是根本不会过多询问的。因为谁敢管这么一支军队,除非不想活了。

    到了夜晚,天气开始好起来。温度没有那么高,丝毫没有夏夜的样子。一阵阵马蹄声充斥在通往雏城的道路,紧随其后的便是大队的步兵。蜀中自古道路艰险,但经过马谡的训练,走上山路倒也异常的快。而卫仲等更是骑着马速度不用说。

    三百里地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后世等于一百五十公里地。卫仲等当夜疾行了两百里后,在一处林子外休息。为了不引人注意,连饭吃的都是干粮。众人吃过饭后,便早早的睡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明天还有一场硬仗。卫仲遥望着漆黑的西面,从小在荆州之地生长的卫仲。根本不识蜀中道路,要不是军中有蜀人,攻破绵竹都是个问题。看着疲劳的军队,卫仲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感觉,算了,等攻下成都让大家好好休息吧。

    多日的奔袭,大家早已劳累不堪。虽然众人经过马谡的训练,但人不是钢铁之躯。总会有精疲力尽之时。众人靠着对建功立业的信念,跟马谡建立起来的信念。信念也是一种军粮。精神的可是比肉体上的还强,昔日楚霸王可是背水一战打败了数倍之敌,可见精神军粮有多强。黄巾军有时,信念爆发起来亦是无比的强大。哪怕被围多日,水米未进。对着大贤良师的信念,曾经打败装备比自己强多的官兵。

    卫仲想到了马谡的话,要让士兵们有信心,还有希望。如果一个人没有希望,那么还能成什么事呢?卫仲在马谡身边半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然而然的学到了不少道理。“将军我们一定会成功的!”卫仲给自己打下气,随后劳累地他也睡了。

    孟达也是这样,虽然比卫仲早出发半天。但绵竹据剑阁有四五百里地左右,就算连夜行军也要一天一夜。

    而在广汉,马谡多日看着各地的战报,自然也是很累。做为穿越人士,根本没有多少会的军务,如果不是兄长马良在旁边帮忙的话,马谡已经疯了。但马谡想了一下卫仲,“他小子应该到了绵竹了吧。”历史上邓艾奇袭绵竹用了两月左右。马谡算了一下,从葭萌关开始算的话,应该到了。现在的就是注意孟达这支假装的败兵,应该是时候配合他们。

    “来人,替我送信给主公。”马谡越来越有一军之主的风范,可以说是当初在荆州那边练成的。马谡要刘备速度回来,而把军营等留下来,迷惑住张任。

    “诺!”士兵拿完信后,迅速的退了下去。而马谡觉得眼睛酸,草草的看了会书便上床睡了。

    黎明总是会来临的,不管黑夜有多漫长。地平线升起的阳光照射到卫仲,众人便醒了,但所有人的心绪都在前方的城池,卫仲看着休息好的士兵,下令前进。

    第二十八章 下雏城

    一百里地对于已经休息好,养足精神的破敌营来说就是热身而已。马谡在荆州时,经常从江陵跑到公安,再从公安跑回江陵,成为一道当地有名的风景线,没有一个人不知道的。

    “全军速度。”卫仲带领着百骑遥遥的领先着步兵,因为他们要先入雏城才能确保可以里应外合夺下雏城。雏城是一座小城,但它坐落在通往蜀川成都的路上,只要是从益州南面而来,无一不要通过雏城。其战略位置重要无比,但城小易守难攻,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历史上,与卧龙齐名的凤雏便是殒落在此。与历史上一样,有一条大路跟一条小路通往雏城,但小路不经常有人走,但如果设伏,肯定非常隐蔽。而卫仲走的便是大路,因为卫仲等人全都换成刘璋的军队衣服,装做败兵,故而走此大路。

    短短百里路对于骑兵来说犹如白驹过隙,卫仲等一行人出现在了雏城守兵的面前。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就在门口处,卫仲带头装作慌忙的样子。由于脸上还留有涂上的血迹,一副败军之象,让人看了就唏嘘无比。

    “什么事!”雏城城门口,守门的士兵似乎比绵竹那边敬业点,走到了卫仲的面前问道。

    “刘备攻破剑阁,夺下绵竹了!现在率大军正朝着这边赶来!”卫仲歇斯底里的喊着,一副怕死的样子。

    “什么!剑阁居然破了!”在场每个听到消息的人都一副惶恐的表情,毕竟剑阁在蜀人心中成为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关隘,但现在这关隘被破怎能不吃惊。

    “怎么回事,你慢慢道来。”城门的兵长似乎有点才能,让卫仲慢慢说。

    “昨日,我在城门口巡逻,突然一支部队打着大大的刘旗过来,我等以为是主公的部队。谁知那部队到城门后,就马上冲进城里,我等大势已去,只能逃往这里。”卫仲说话时,眼神沮丧,大口的喘着气。

    “那敌军几日来到?”兵长惶恐的问道。

    “我们逃出时,未见军队出发。估计一天后应到来。”卫仲向着兵头说道。此言一出旁边的士兵就开始窃窃私语起来,许多人都觉得刘备能突破剑阁关,打下自己这小小的雏城也不是多大的事。要么无多少斗志,要么怕的要死。

    “住嘴,我去禀报给大人。你们随我进城。”兵头指示了自己的手下,关上了城门。再去别处派兵调过来,自己则带着卫仲去见守将。

    雏城真的很小,要不然也不成为蜀中险峻。相当于五六个村庄加起来那么大,守将办公的府邸由于在门口近处。所以卫仲等百余人走了不到百步就到了。

    “你随我进去。”兵头指了指卫仲,卫仲便让众人在外面。自己跟随着兵头进去了,守将办公的地方很小,短短几步便到了朝堂上。

    “何人,何事?”朝堂上的守将看到了来人,便放下了笔询问道。卫仲看着太守,身材中等。双臂隆起的肌肉即使被衣服挡住但还能见到样子。看来这个守将是个猛将,卫仲心里想到。

    “大人,他是绵竹关的守兵,现在绵竹关被刘备攻破了!”兵头替卫仲回答道。

    “什么?!”守将惊呼出来,对于略懂兵法的人来说,深知绵竹跟剑阁都是易守难攻之地。尤其是剑阁,还有张任的十万大军,就算再不济。守关还是行的。

    随后,卫仲就把跟兵头说的一切再跟守将说了一遍。守将读过兵书,带过部队。根本不是某些草包能比的,不然也不会镇守这么重要的关隘。

    “刘备能突破剑阁,奇袭绵竹,必然有内应啊!”守将感叹道。

    “速速书信一封与主公,就说刘备快要杀到成都了。”守将火速的对着手下下命令。守将很有眼光,知道先禀报主公。但卫仲不会让消息传上去的。

    “将军,敌军估计已经快到了,我们还是做好防御吧!”卫仲劝到。

    “嗯!有道理,但军队大多数派往剑阁了。如今只有一千多兵力镇守雏城。卫仲心里窃喜,因为一千人的部队连破敌营的四分之一都没有。这还要归功于刘璋,刘璋下令抽调士兵往张任军中配发,不然张任怎能有十万大军呢。而现在除了各个关隘,四川的治所成都有仅有的一万兵,除了这几个。其他几个郡县根本没有多少兵,如果把靠近的几个县的兵全调来,恐怕雏城已经易主了。守将非常苦恼,现在唯一能动的兵力是刘璋手上的一万兵,但一来一回没个二十天是不可能的,等兵到了,自己估计已经壮烈了吧。他不知道,张任的军队其实还好好的,只是消息不灵通。只知道剑阁被破,张任不知去向。由于卫仲跟孟达夺下了绵竹,江油两地。蜀中的通信更加不畅。

    “报!敌军来袭!”门外传令兵打断了守将的思考,守将也不去想烦恼的事了。随着部将来到了城墙上,不得不说。虽是小城,但城墙亦有五六米左右。只是宽度有点窄,不能让多人守卫。

    “我等乃刘皇叔手下,尔等速速献城!定能相安无事!”领头的正是卫仲的副将,他正在带领着士兵向关上喊去。破敌营刚刚休息好,精神饱满,且多日来大胜一场。声音自然是洪亮,而雏城人少,蜀人又没有见过多少仗势。一看见这种情况,胆小的直接发抖,胆子大的也无丝毫战意。

    “卑鄙小人,夺我益州大好河山!”守将见士气一面倒,想以一己之力拉回来。但岂是这么容易拉回来的。要是拉士气这么容易,那古今那么多名将都白活了。

    “刘备那个军队真是多啊,我在关上的时候就看见黑压压的一片呀。朝着我们攻来,打完一个还有一个,怎么也打不完。”“没错,尤其是听说只要投降就不杀,不投降,就把你五马分尸。我就是投降之后逃出来的,有个硬骨头,死也不投降,结果被人一刀一刀剁啊!我一辈子忘不了啊!”外面的破敌营正在喊着,里面的也没闲着。众人受了卫仲的意思,一进去就说刘备的军队多么多么可怕,只要投降后,就没什么事。

    没得说,许多士兵一见外面的破敌营。刀枪光亮,旗帜鲜明。每个人凶神恶煞的,心里早有不敌之意。废话,你想想一支部队,没有前路,现在援军还没有到,剩下的出路只剩两条。一条是光荣战死,另一条是投降。大多数人便会选第二条。

    “兄弟们,开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