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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少主第13部分阅读

    些等着眼睛作着发财梦的家伙,恨不得几个山头里有多少老鼠洞都摸得清清楚楚……

    想发财想疯了吧?

    刘磊索性把这件事情扔在脑后,不扔也不行了,因为就要开学了,刘磊即将开始小学生涯。

    对于刘磊这种奇怪的决定,郭倩倩和无痕都十分奇怪。虽然刘磊平常并没有多谈他的事情,但二女知道得很清楚,刘磊的只是肯定不止小学,现在去上小学,不是太浪费了吗?

    凭他的能力,在小学能学到什么?

    刘磊对两女的疑问非常理解,这也几乎是所有了解刘磊的人的疑问。刘磊上学确实学不到什么,他前世文理双学士,虽然不算高,但也绝对不算低。更何况,他阅读的大量书籍、学习的知识根本就不能用文凭来衡量。就算他的专科、本科,也都是自学的。

    为什么不往后学?很简单,没意思。有很多老师的素质其实很低,知识面也很狭窄,却还一副很牛气的样子,刘磊看了就烦。再说,考一百分就说明他吃透了书本里的知识?不及格就说明没有吃透?书里面还有很多都是胡说八道呢!

    那他为什么要上学?两个原因,第一,他想重新感受前世上学的滋味。那种童真、单纯的感觉,是无论如何无法在感受到的;第二,他想再和熟悉的同学们生活、学习在一起,看着他们嬉笑打闹的样子,再想想二十年后他们的样子,刘磊又不禁感慨万千。

    还有一点,他要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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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上学(上)

    第一次上学,刘磊仿佛又回到了自己前世小的时候,看着熟悉又带着陌生的校园、房屋、从尘封的记忆中跳出来的活灵活现的同学,激动又带着点恐惧的心情,站在学校门口,有些发愣。

    刘磊在郭倩倩的带领下,开进学校,郭倩倩现在的身份是刘磊的小姨,也是他的监护人。走在校园中,很多学生老师,都向刘磊投来惊异的目光,不过不是因为刘磊,而是因为刘磊身后的郭倩倩。美女嘛,谁不喜欢多看两眼。

    至于一系列的手续,小孟通过黑暗公会都已经办妥了,和老师认识一下就可以了。不过老师似乎对郭倩倩过于热情了些,还偷偷表示请郭倩倩吃饭的意思。

    不知深浅的家伙,如果不是刘磊拦得快,恐怕郭倩倩已经一拳上去,把这个不开眼的老师打个满脸花,那时候刘磊也别想再上学了。

    和郭倩倩开玩笑,可是很危险的事情。

    在郭倩倩耳边好说歹说,刘磊总算把郭倩倩劝走了,末了还被老师大意凛然地教育了一番,身份为新时代的小学生,应该努力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不要眷恋家里的大人。

    不会是嫉妒吧?

    不知道是不是好运,还是特意的安排,他这个年级一共三个班,刘磊仍然被分到了二班,他前世所在的班级,就连班主任也没有换。接着班主任给同学们介绍他的时候,刘磊大概看了一下全班的同学。巧了,居然和前世一个人都不差。

    恍惚中,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那个懦弱、胆小、孤僻的时候。时空在瞬间似乎错乱了。

    书包是新买的,里面的课本、练习本、各种文具都是崭新的。刘磊拿在手中莫名其妙地一阵激动,而郭倩倩则笑得前仰后合,似乎刘磊的样子很古怪。刘磊鄙夷地瞪了郭倩倩,推门出去上学了。无痕在后面急忙跟出来,嘱咐刘磊路上注意安全。

    明明学校距离住的地方不到两百米的距离,还用注意安全吗?看起来还真像大人嘱咐小孩子。

    此时的书包还没有达到初三时候恐怖的二十多斤的份量,只有四本教科书,加上几个课本,背在身后跟没有一样。另外就是写大字用的毛笔和方便墨。

    所谓的方便墨就是一个盒里放着墨块,旁边带着沾笔尖的水槽。呵呵,自己可以清楚地记得,即使二十年之后,这块墨仍然在自己书桌里静静地待着,只是十几年不用了。

    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重新恢复了小学状态的刘磊已经完全适应了这种生活,看着儿时熟悉的景物感慨万千。熟悉的街道、树木、商场、副食店、电影院、小卖部、邮局报刊亭……甚至熟悉的凉风爽爽,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几乎让刘磊落下泪来。

    “故地重游”的感觉真的不错,在十年之后这里拆迁的时候,刘磊还曾经到这里转了三天,拍下很多图片。他是个很怀旧的人,记得当初自己十四岁的时候就跑到小学怀旧来着。

    ——貌似太早了点。

    一路上刘磊的情绪都不错,可到了学校,开始上学之后,他开始郁闷了。开始的时候,他还觉得重新上小学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发现,自己似乎高估了自己的耐心,跟这么一群小孩子一起听这么幼稚的课程,实在是一种煎熬。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这种情况还要持续十年。

    有没有办法解决?当然有。以刘磊现在的实力随时可以翘课,本来小孟、郭倩倩他们就都不同意刘磊的做法。但那意味着刘磊要提前进入社会,接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面对各种各种的面具、骗局、阴谋,这可这不是他想要的。和这些麻烦比起来,看似幼稚的课程似乎又不算什么。他想过的是平淡而充实的生活。

    其实刘磊完全是一种鸵鸟心态,难道他躲在小学校里,就能将自己原本的身份忘记吗?

    刘磊也有自己的办法,上课的时候写写自己以前看过的小说,自娱自乐,或者走神、睡觉,总之跟上课没关系。好在老师都是很看重成绩的,而且通过上面的关系也打了招呼,只要刘磊的成绩不差,老师也睁一眼闭一眼。

    从某方面说,刘磊是真的隐士。名扬天下、香车美女、前呼后拥、甚至扭转乾坤、只手遮天这种壮举都不是他所想的。一杯清茶、一本闲书,再加上一抹惬意的阳光,这才是他想要的。

    “无聊就无聊吧。”刘磊心想,“反正出名更无聊,自己可不是猴子,让人围观或者拿去研究。”

    ——其实他还不清楚,自己已经够有名的了!

    抱着这种想法,刘磊开始了他的二年级之旅。说起当年二年级让他记忆犹新的事情,第一是背九九乘法口诀,第二是写大字。

    对矩阵、微积分都滚瓜烂熟的刘磊来说,区区乘法口诀根本不用背,简直融化在血液中了。但写大字对于刘磊来说就非常具有挑战性。即使二十年之后,他仍然没有一手拿得出的字来。也许练字是刘磊现在唯一值得认真的东西。

    看着曾经无比熟悉的同学,想想十五年后聚会时的样子,其中一位女同学都有孩子了。哦,够快的!再看看老师,小时候几乎是恐怖的存在也褪去了神圣的光环,呈现出另一种色彩。

    “刘磊,走哇!”一只小手捅捅刘磊的腋下,企图搔痒自己。刘磊回头一看,是自己小学时候的朋友,不过因为这家伙过于自私自利,市井心态太过严重,所以到了初中之后就基本没什么来往了。

    不知道是不是宿命,开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家伙和刘磊又成了好朋友,但和前世不同的是,以前那家伙总是很牛气,偶尔还欺负刘磊,而现在,刘磊身上的气质、性格都不同了,学习成绩也不错,加上总是胡侃一些历史故事、传奇经典,让这家伙佩服得很。

    不仅是他,刘磊擅长讲故事的事情,几乎整个年级都有所耳闻。别看年纪小,八卦精神照样不少。

    “哪儿去?”

    “走,丢沙包去。昨天我妈新给我缝了一个沙包。”小伙伴一脸的兴奋。晕,这种小孩子的游戏,想当年自己都不喜欢玩,更别说现在了。

    “不去,我还百~万\小!说呢。”

    “看什么书?你一天到晚百~万\小!说。走吧,走吧。”小伙伴拉着刘磊死活出去玩,结果还没走到门口,上课铃就响了起来,刘磊不由得一脸轻松。终于不用玩这么幼稚的游戏了!

    从小自己就好静不好动,明天上学带本课外书就好多了,省得过于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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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上学(下)

    小学的作息时间比中学宽松很多,虽然双休日95年才实施,而且还有一段大小礼拜,不过下午只有两节课,三点十分就下课了,周四和周六都是半天,对于几乎没有任何学习负担的刘磊来说就是天堂。

    作业?开玩笑,几乎上学课间的时候就做完了。想当年别说小学,连初中的时候都是如此,学习对他来说不是困难的事情,只是态度问题。别的不说,初中的时候他学习成绩一直在班里前五,年纪前二十,这还是他极度抵触英语的情况下。

    每天下午三点到家长下班的五点,换作重生之前,他会回家写作业,或者找同学玩,但现在他作业早就写完了,又不想和那些小孩子玩家家酒,索性一个人跑去书店百~万\小!说,不过那时候书店的格局大都是书架在柜台后面,读者无法自己拿着看,刘磊又不好意思看起来没完,去了两次只好作罢。

    记得四年级的时候,自己开始有了零用钱,一月十元。实在算不上多,但也不错了,虽然无法像某些有钱的同学那样买全套的机器猫、圣斗士和七龙珠,但零星买几本还是可以的,剩下的都变成了话梅和锅巴,那是他的辣文吃。

    这家伙嘴馋得很!

    再来一次的刘磊当然不会弱智到买自己早看过无数遍的漫画,只是很多时候把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用在小朋友面前显摆,让小朋友们很崇拜这个能够提前看到后面内容的高人。

    今世的刘磊更喜欢买一些古籍、名著。虽然现在他也算有钱了,但还不至于敞开的花。再说,在众多书籍中寻找自己喜爱的书才是让他高兴的,如果真的把整个儿书店搬回家去,也就没意思了。

    到了夜里,他几乎没有睡眠,完全被修炼代替,一坐就是一夜,八个小时。现在是积攒力量的时候,麻烦随时可能发生,他要未雨绸缪。

    整天无所事事的刘磊并不是完全轻松,相反,多了不少烦恼。其一就是没有了电脑,了解世界的情况似乎窄了不少,再有就是从熟练的打字便回全部手写,很不适应。

    这一天,刘磊照常背着书包上学,却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占据了他的心头,让他心神不宁,但又不很强烈。他灵敏的感觉不会错,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郭倩倩?无痕?不可能,最近一段时间两女整天腻在一起,似乎商量着要摆摊算卦,不管结果如何,总不可能有危险的。

    会是什么事情?

    课间休息,刘磊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呆呆看着同学出来进去,带着弹簧的门被不断地开关,每次被打开之后都弹回门框,发出哐哐的声音。远处依稀传来同学不断打闹嬉戏的声音。

    门……嬉戏……

    不对!

    刘磊忽然想起一件很严重的事情,门外两个人影闪动,转眼进门,刘磊猛地从座位上跳起来,扑了出去……

    要说刘磊感觉自己前世最亏欠,最对不起的人,除了父母之外,就是三位同学,小学,初中,中专各有一位,而且还都是女同学。

    父母的恩情他是无法报答了,只能在心中默默祈祷、祝福。而后面两位也暂且不提,只说小学的这一位。那是在四年级的时候,学校组织春游。以往都是租几辆公共汽车,然后一起去动物园、植物园、天坛北海之类的,但那一次别出心裁,组织全年级同学去天安门广场看升旗。

    要说对外地人,或者外国人来说,看天门广场升旗时间很稀奇的事情,但对北京人来说,那根本不算什么。什么东西出来进去总能看到也就不新鲜了。再加上刘磊当时不知在干些什么,居然就把老师说的集合时间听错了。明明是凌晨五点半在学校门口集合,他愣听成了四点半。

    于是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哦,是凌晨,父亲带着刘磊到了学校门口。当然,那里一人都没有。正莫名其妙的时候,又有一个家长带着孩子到了,还真有和刘磊一样听错了的,实在太巧了!

    此时雨越下越大,两位家长就把刘磊和另一个女孩放在了校门口避雨(外人是不让进的,学校当然也有值班看门的),自己回去拿雨具,顺便等待。

    大约十多分钟,父亲才回来。这十多分钟,是刘磊平生头一次和一个女孩独处,(值班的早回去睡觉了,大门紧闭)外面大雨倾盆,廊下只有一个泛黄的灯泡,气氛显得很尴尬。

    此时刚刚三月,大雨的凌晨还是非常冷的,刘磊看到女同学冻得全身发抖,虽然有心把自己衣服脱下来给对方披上,可……这是不是太暧昧了?总之,在犹豫之下,刘磊还是假装没看见,背对女孩看完外面的雨景。

    鸟!看毛雨景啊!其实是紧张得不知说什么。

    要说她爸爸也够松心的,居然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给她的同学和同学的父亲,居然还去买烟,半天没回来。做父亲做到这份上还真失败!他就不怕别人把他女儿拐跑了?

    在刘磊离开的时候,仍不时回头去看那个昏黄的灯影下,在凄雨寒风中颤抖得娇小的身影。这幅画面,永远印在了刘磊的脑海中,一生无法忘记。

    后来,第二天天光大亮之后,刘磊去找同学打探情况,正好碰上已经回来的同学,得知那个女孩居然就在那样的环境中足足等了一个小时。

    那一刻,刘磊心中充满了愧疚,以至于接连几天干什么都无精打采,而且走路都躲着那个女孩儿。有几次,刘磊几乎想去向那个女孩儿说对不起,可懦弱的性格让他实在说不出口,只好把歉意藏在心里。

    岁月流逝,十五年之后,再次和早已工作的女孩儿相遇,她已经是精明强干的女白领了,那个无助的身影再也不见了。其实即使在小学和初中,女孩儿的表现也一贯落落大方、爽朗坚强。软弱无助的表现仅仅出现过那一次。

    人家可能根本没放在心上,只有刘磊还记得。

    不,好像还有一次,可刘磊当时没有赶上。就是在二年级的时候,这个女孩曾经被弹簧强力拉回的门夹断了小指。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变成了残疾,据说哭了一个星期。可按时间来看,女孩儿被夹断手指的时间还没有到,怎么会……

    难道是蝴蝶效应?

    两个同学一边打闹一边跑来,头前的同学将门开到最大,然后躲在旁边,而后面那个同学正追过来,就是那个女孩儿。

    前面那个同学坏笑着把手松开,门呼扇地弹了回去。他只是想吓唬对方一下,并没有想会发生什么后果。

    千钧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想会发生什么事情,女孩的手掌已经摸上了门框,纤细的小指在阳光晶莹剔透。

    刘磊连考虑都不考虑,身子猛然扑了出去。这也就是刘磊在重生后身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否则很可能赶不上。拦住门是来不及了,刘磊扑到门前的时候,呼啸而来的大门离门框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再想拉住门开来不及了,刘磊急中生智,一咬牙把自己的手伸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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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最尴尬的事(上)

    没有想象中的响声,而是发出咯的一声。幸亏刘磊伸进去的是整个手腕,如果是手掌或手指,肯定会折!就算这样,刘磊也受伤不轻。

    “唉呦!”刘磊不是什么血性汉子,马上就疼得叫了出来。况且,就算不疼也要叫出声来,要不然自己这一下挨得太冤了!

    这下不要紧,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包括实施暗算的那位同学和被暗算的女孩儿,他们想不到一个开玩笑的事情居然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毕竟年纪太小,几乎所有人都傻了。幸亏有机灵的同学飞报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