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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缝间的幸福第3部分阅读

经匆忙挂掉电话。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吃饱喝足,桌上还摆有一大盘洗好、削好的莲雾,甜甜的甘草粉解除了嘴里的油腻,两人窝在沙发里,存艾一面玩着他的手指头、一面说:“哥,你把房子装潢得好漂亮,可是你一个人住,会不会好无聊?”

    父母亲搬出去了,大哥二哥在更早之前,为了工作没住在家里,以前一楼是客厅餐厅,二三四五楼,一层楼一个大房间,三个兄弟各有自己的天地。

    现在只剩下他独居,他把四五楼规划成客房,加装了电梯,让父母兄长回来时暂住,二楼是他的房问,三楼他弄了一个公主房,粉红的色调,若不是设计师太厉害,很容易变得俗丽不堪,幸好他在设计上砸下大钱。

    公主房是专门为存艾留的,因为她喜欢粉红色。

    偶尔她在这里混太晚,懒得回家,就留下来过夜,房间衣柜里有两排上衣裤子裙子外套和洋装,全是她的size,就连贴身的内衣内裤卫生棉,他都替她准备了。

    “一个人回到家,的确无聊。”他接话。

    “要不要叫吕爸爸、吕妈妈回来住?”那么大的房子,哥一个人住好可怜哦。

    “到乡下养老是爸妈的愿望,他们为我们兄弟忙了一辈子,有权利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和哥哥们都支持父母亲。

    “他们还好吗?”

    “很好,新建的花圃已经完工,种下玫瑰花,听说今年就会有收成。”

    当花农是爸妈的梦想,年轻时为孩子留在都市里闯荡,年纪大了,落叶归根的念头日盛,直到这两年才确定成行。

    “下次我们去找他们。”

    “好,他们很喜欢你,叫我常常带你去。”

    “没问题。”

    话题断掉了,她的脚很没家教地跨在桌面上,身子歪在他胸口,玩够了他的手指头,躺下来,由下往上看,玩他刚冒出来的黑色髭须,刺刺痒痒的,她的手指从东玩到西、再从西玩回东边。

    他抓住她的手,提议。

    “不然,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住?”

    “搬过来?你要包养我吗?”她笑得满脸甜。

    他横她一眼。“我以为我早就包养你了。”

    “说得也是,要是没有哥,我怎么办才好!”她鼓起腮帮子说。

    “没有什么怎么办,你永远都有我。”

    手臂一使力,他把她抱起,她永远不必考虑怎么办,因为他在,他会替她排除所有疑难。

    “哈。”她笑两下,说:“就是这样坏掉的啦,我什么事都靠你,脑袋变得越来越笨。你不在我身边,我连思考都有困难,难怪组长骂我猪的时候,我气到脑袋冒火,就是找不到话反驳。”

    “还生气吗?我去替你恐吓她。”反正这种事,他又不是第一次做。

    存艾嘻嘻哈哈笑着,腰一挺,勾住他的脖子用力给他亲下去。

    “哥,我爱你。”

    “我知道。”他点头,对这点,他和她有着同样的自信。

    “没有七年之痒的那种爱情。”她是现代人,但她的爱情很传统,爱上就是一生一世的事情,没有一年两年、五年八年就会断续的问题。

    “我知道。”

    她在他心底有几分重,他就在她心底有几分,而他,再也离不开这个女孩,她是他最值得的等待。

    “永远不会变心的那种爱。”她强调又强调。

    “我知道。”

    天长地久对他们而言不是承诺,而是自然形成,仿佛盘古开天辟地那天起,他们的爱情就存在,就不会散。

    “哥,我很爱当你的寄生虫。”

    “我知道。”他更热爱被她寄生。

    “你知道寄生虫的命运吗?”

    “什么命运?”

    “宿主活着的时候,寄生虫才能在你的身体里面活着、繁衍下一代,如果宿主死了,寄生虫连一秒钟都不能多活。”

    “知道了,我会让自己活得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知道就好,那……”她眼神一飘,笑得很暖味。

    “那怎样?”他有了些许防备。

    “寄生虫饿了。”

    “你不是才刚吃饱?”

    “喂,你不知道吗?寄生虫是永远都吃不饱的。”

    她抓起他的手背咬一口,轻轻的小小的一口,不痛、有点痒,然后再咬一口,他由着她去玩,她翻过身,越咬越过份,从他的手腕、手臂、手肘一路向上,当她小小的啃咬停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兴起一阵悸动。

    她的嘴停在他耳边,小小的啃咬引得他心痒难耐,她的嘴滑过他耳际、来到他唇边,他控制不住了,压住她的后脑勺,把她压向自己。

    热烈的吻、辗转来回的吻,他们的唇齿交缠,他们的身心相合。他拥着她、她抱住他,他们成了彼此的浮木,没有誓言,他们已经决定了共生死。

    他们吻得失控,她小小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面,抚摸他精壮的上半身。

    猛地,理智跳出来,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推开。再一点点,他就沉沦了。

    她喘气、回看他,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喊暂停。

    “哥……我要。”

    “不行,我们还没结婚。”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签过定约,婚前绝对不要性行为。

    “谁说一定要结婚才可以炒饭?这是几十年前的老观念了。”

    “我的爱情很传统。”所以,他这种人有资格要求天长地久。

    “哦哦……”她欲求不满。“反正我都会嫁给你的啊。”

    “那就等你嫁给我再说。”

    “噢。”存艾跳下沙发,像热锅上的蚂蚁般,裸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她就很想咩!下一秒,她拉起他的手说:“不然,我们现在就去结婚。”她的脑袋被费洛蒙控制了。

    “你还小。”

    “我二十五岁、不小了。”她哀叫。

    “先想清楚,你能自由只有这几年了,结婚后你就得收拾梦想,为丈夫、为孩子牺牲了。”他不认为她成熟到足以应付一个家庭。

    “真的不行吗?偶尔越线,没有人会说话的啦。”厚厚厚,哪有男人这么纯洁的啦,女人都主动送上门了,还不试着啃一啃。

    默恩不语,皱着眉头。

    其实,他心情一样起伏不定,他的冲动不会比她的更好摆平,但他珍视她,她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宝贝,他会给她最好、最难忘的一夜,他们的第一次,绝对是深谋远虑,而非一时g情。

    “哥,真的非要结婚才能做哦。”

    他慎重点头。

    “你完蛋了,我决定了!我决定搬进来,我每天晚上都要诱惑你,直到你失身为止。”她下战书似地对他说,忿忿转身,气鼓鼓地走到大门边。

    他失笑。“你要去哪里?”

    “我要回去整理行李,你最好赶快去买镇定剂,否则,今天晚上你就好看了。”

    他看着她怒气冲冲的背影,忍不住大笑。傻瓜,他是因为爱她啊,他啊,对她还可以有怎么样的宠法?

    第4章(1)

    存艾从来就不是有计划、规律的女生,但在写信这点上,倒是充份表现了她的规律性,不管他写几封信给她,不管他是不是给了她代笔的电脑,她就是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里,才给他回信。

    人懒,懒到这么有规律,他是不是该对她拍拍手、鼓励鼓励了。

    打开信箱,这是默恩今天第三次开信箱,可她的信还没到。

    烦!

    “吕律师,何董事长打电话来。”金秘书打内线进他的办公室。

    “知道了。”他按下键接电话。“何董事长你好。”

    “吕律师,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很好,多谢何董事长关心。”他拿起一份诉讼案,细看里面的内文。

    “是这样的,上回我们一起吃饭时,碰到的那位刘董事长,你还记不记得?”对方小心翼翼的试探。

    “是,有印象。”

    “他想聘你当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你觉得怎样?”

    默恩皱眉。他擅长的是离婚官司,也被称为离婚界的杀手,怎么会有人想聘他当公司法律顾问?

    “是可以,不过我们事务所里有位周玛葳律师,她对商业法更有研究,刘董事长要不要考虑……”

    “不考虑,刘董事长只想聘吕律师。”

    何董事长斩钉截铁的口气,引起他的怀疑。他和刘董并不相熟,为什么对方这么坚持聘用他?“为什么呢?”

    “那是因为刘董事长……”

    你有新信。

    当电脑出现新视窗,他高兴极了,立刻打开。是他的存艾妹妹!哈,这懒丫头未免规律得太过份。

    哥,你快乐吗?我很快乐。

    这趟,我去了意大利,意大利是个吃“祖公产”的国家,靠着祖宗留下来的建筑文化,每年的观光收益,养活了政府和百姓。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佛罗伦斯,那里的街头艺人有的打扮成雕像、有的把自己并成古代战士,唯妙唯肖,观光客只要花一块钱欧元就可以和他们拍照。

    我特别钟爱市政府广场上的雕像,每个雕像都见证了千百年历史。他们俯瞰芸芸众生,任岁月时光在它们身上滑过,认真想想,其实,一百年、五百年,不也只是弹指间的事情,对不对?

    人类应该放下执念,哥,你也是。

    行程中还有威尼斯,我在鸽子广场上花了好几块欧元买饲料喂鸽子,那里的鸽子不怕人,会飞过来抢我手上的食物,这让我联想到柴山的猴子,动物和人一样,都是宠不得的,(这句话,哥要牢记,不要宠坏存艾,她是软土深掘、得一寸进一丈的坏家伙)越宠,越是过份。

    对了,哥,你有没有看过《罗马假期》?那是一部比我们年纪都老的电影,在一处喷泉时,导游告诉我们,《罗马假期》就是在这里拍摄的,电影里的女主角吃的冰淇淋就是在这里买的。

    导游一讲,大家都争先恐后跑去买冰淇淋,哇塞,一球冰淇淋要八块钱欧元耶,厚,又不是吃黄金!我犹豫好久,才勉强掏钱出来,可能是因为实在太热又太渴了,竟然觉得味道真棒,可是八块钱,呜……我的心在滴血。

    还有那个庞贝城,公元七九年,维苏威火山爆发,城里的百姓来不及逃跑,转眼问,整座城被火山所毁,导游指着一个已经变成化石的人像说,真可惜,他们的生命在措手不及问失去,火山爆发,中断了他们的历史。

    他们的生命是失去,还是在那刻间成了永恒?他们的历史是被火山无情中断,抑或他们的死亡让后人见证了历史。

    哥,有个荒谬念头在我脑袋里面浮现,如果我们也在那场火山爆发中变成化石,我们相拥着、走入死亡的画面,就可以被定名为“永恒的爱情”,棒不棒?

    哥,好羡慕你去吃牛肉面,读着你的信,我仿佛也闻到了牛肉香,在这里有许多中国餐馆,但太油太腻、我不爱,可老外爱死了,尤其是我那个没血缘关系的哥哥,他的名字是唐既理,他告诉我,妈妈是先收服他的胃才收服他的心,让他愿意死心塌地喊我妈一声阿姨,现在想想,我这辈子最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好手艺,不能收服哥的胃。

    认真想想,好奇怪哦,哥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不聪明、不能干、不温柔、不娴淑,不会煮饭、不会打扫家里,女人该有的特点我通通没有,我没收服哥的镯,却先一步收服你的心。(有没有察觉我的口气很骄傲)

    哥,你要不要去配一副深度近视眼镜?

    偷偷告诉你一件事,我又作了春梦,而且不只作一次,我梦见你在我身上,上上下下起伏地挺身,梦见你的汗水滴在我颊边,梦见我们嘿咻嘿咻,炒饭炒得好热烈,骑马式、回纹针式,每一种姿势都是最先进、最有高难度的奥运金牌式。

    害我隔天醒来的时候,热血,双颊红通通,妈发现、问我:“你是不是感冒发烧了?”害我把棉被蒙到脸上,很丢脸地说:“我已经死了,有事找我请烧三炷香。”

    怎么会这样?我想了老半天,终于想出原由。

    都是哥的错啦,那个时候要是丢开道德束缚,我们一天玩个几次,每天玩、每天玩,玩到腻了,我哪会作春梦?如果我一不小心死掉,被法医验出我还是c女,我一定会丢脸到再死一次给法医看,二十八岁的c女,我可以登上金氏世界纪录、可以被收藏在珍奇博物馆里、可以在网路上爆红,成为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说来说去,都是哥的错,你要赔我。

    东说西说的,竟忘记告诉你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叫《最后的铜锣声》?

    故事里说,忧忧与欢欢是一对好兄弟,他们离开家乡到外地赚钱,很多年后,他们将做生意的钱分了、衣锦还乡,但在返乡的船上却遇见死神,死神告诉他们,三天以后,他会找上门来,当忧忧、欢欢听见他敲响手中的铜锣声时,他们就会死去。

    两人回到家乡后,忧忧紧张得不得了,他很忧郁、很伤心,觉得辛苦了一辈子却什么福都没享受到,就要死去。就这样他哀伤了三天,第三天清晨,死神的铜锣声敲响,忧忧被发现死在他自己赚来的钱堆上。

    欢欢也很忧伤,但他想,反正自己就快死了,于是把累积了一辈子的银子拿出来,送给村里的穷人,穷人们对欢欢心生感激,就集合大家到欢欢家里,舞龙、舞狮、放鞭炮,震天价响的鞭炮声掩盖了死神的铜锣声。

    死神敲了一次一次又一次,铜锣声始终传不到欢欢的耳朵里面,最后他放弃、离开,而第四天清晨,欢欢发现自己竞然活了下来。

    哥,这个故事有没有教导了你什么?

    那就是,别一心一意累积金钱,要懂得停下脚步,好好欣赏身边的美丽风景才是。哥,我花不了那么多钱,你别急着累积财富,给自己留一点空间时间,到处走走,好不?

    唉……我真的真的真的好想念,不只想念那家牛肉面店,不只想念我们逛过几百次的东区街头,不只想念让人惊艳的101大楼,不只想念后院的果树,我最最想念的是……哥。

    哥,你真的快乐吗?是不是我真的快乐,你就会真的快乐?如果是的话,我会为了你,一直快乐下去。

    妹 存艾

    “谢谢何董事长的抬爱,谢谢你。”默恩挂掉电话。

    再读两次,他把存艾信里字字句句存在脑海里,莞尔,他弯腰、把抽屉里的相簿找出来,翻到最后面,那里有他们在101拍的照片。

    照片里,她窝在他胸口,咯咯笑不停,真好,他的存艾永远这么开心。

    那天的事,他记得很清楚,清楚到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再次打开抽屉,他拿出存艾折的小星星,她说,每个星星可以许一个愿望,只要够虔诚,愿望就会实现。

    星星有两瓶,两瓶都是的汽水瓶,红色的是许愿前、绿色的是许愿后。

    默恩从许愿前的瓶子里倒出一颗星星,合掌,将它摆在自己的掌心里,开始许愿,“希望存艾快点回到我身边。”

    分开掌心,他在星星上头亲吻,然后放进许愿后的绿色瓶子。

    快回来吧,他的小存艾,他已经有点失去耐性。

    昨天工作得太晚,他答应假日要和存艾一起出去走走,但是他实在累翻了,转个身,虽然看见墙上的时钟已经走到九点,还是爬不起来。

    把棉被拉到头上,阻挡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他还要睡。

    门被打开,存艾直接冲到床边、拉下他的棉被,鼓着腮帮子望住他。

    “存艾……你乖,我很累,再给我睡两个小时,下午,我一定陪你出去玩。”

    她才不要乖咧,乖宝宝都要不到糖,她瞪他,瞪得眼睛快要脱窗。

    “存艾……”默恩无奈叹气。

    她咬牙切齿,老半天才说话,“都是你害的,你要赔我。”

    他用手挡在额头上问:“我害你什么了?”

    “你害我作春梦,害我整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好。”她对他指控。

    什么?他害她……这、这是从何说起?苦笑三秒。

    存艾怒气冲冲爬到他床上,横腿一跨,跨坐到他腰上。

    该死,她不知道男人早上起床都会搭帐篷的吗?痛、痛、痛……这一坐,要是弄断了帐篷架子,她得作一辈子春梦了。

    倒拙气,他板起脸孔、命令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