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眷恋多少年 > 眷恋多少年第1部分阅读

眷恋多少年第1部分阅读

对她,对那些为他芳心暗属的女孩子。

    总之,只有像现在一个人时,她才能真正放松下来,这几天的生活秩序平白无故被搞乱,她的心难得一现的毫无压力紧绷。

    “耶!小美女耶!大家快来看啊!”

    正当她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旁边不知何时出现数名高中生打扮的不良少年,围着她打转。

    他们不怀好意的盯着她上下打量,还一边走一边发出嗤嗤的笑声,让人很不舒服。

    席舒嫚机警的抱起书包护在胸前,眼神机伶的先打量了一下周边的环境,这条小径的尽头是一些商家,若她能跑到那儿求救,应该就能脱险了。

    但是这些不良少年离她太近,有一个甚至只要伸长手就能欺到她胸前,她从小到大被保护得好好的,根本没遇过这样的情况,一时也慌了手脚,冷汗渐渐延颈项滑下。

    “你们是要钱吗?我这边有,我可以给你们……”她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因为紧张而不慎将钱包掉落地上,她连忙蹲下要捡起。

    这一蹲,反而让耳下短短的发顺势向两边分开,露出精致白皙的颈子,与这乡下地方格格不入的优雅气质,让那群不良少年更起了不好的色心。

    为首的不良少年朝伙伴使了一下眼色,更加大胆的往席舒嫚靠近,他邪笑的拉住她的手,而她则慌得将书包钱包衣服掉落一地。

    “救命啊!你们想干什么?”席舒嫚的牙齿不听使唤的打颤,使劲的想抽回被人捏住的手腕,无奈她的力气太小,不但没将手抽回来,还累得自己喘吁吁,直到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什么叫做绝望。

    就在这紧急的当下,她忽然听到翟浚谦的声音──

    “警察先生,快!快!就在那儿!”

    接下来则夹杂着大人模糊不清的低沉声音及哨子刺耳的哔哔响声。

    杂沓的声音由远而近,虽没看见人,但感觉是一群人朝这边奔来,不良少年脸色一僵。

    “糟了,是条子!”

    “快跑!”

    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不良少年没命似的一哄而散。危机突然解除的席舒嫚双腿一软,整个人跪坐地上,怯怯的朝着声音的来处巴望着。

    不一会儿,转角墙边果然出现翟浚谦的身影,他快步的跑来,迅捷的替她捡起散落一地的东西。

    “走!快走!”他用力的拉起她往反方向跑。

    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事的席舒嫚只能任由他拉着跑,逆着阳光,她看见他泛着金光的发色耀眼,就算看不见他的脸,她仍能想像他此刻紧抿的唇和坚毅的神情,虽然他身高矮她半个头,但现在的他,身影却好像放大了好几倍,彷佛能包容她的天与地一样。

    一颗心忽然被扯得好紧,眼底有种薄酸的滋味,是他救了她呵!

    她的心中满满感谢,还有更多新生的情感,一种她所陌生的、说也说不上来的感情在发酵着。

    这一刻她忽然想相信,他是真心在呵护着她,不只是老师的托付,他对她,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点特别?

    不知跑了多久,直到两个人背倚着学校的围墙大口喘息时,这才发现,原来他们跑回学校。

    直到顺了气,翟浚谦弯着腰侧着身子,放掉紧握住她手腕的手,劈头就骂:“你是白痴啊?遇到坏人不会大声求救吗?要不是我担心你,又还好我够聪明,装成带了警察来吓走坏人,否则你就死定了。”

    手上还抱着席舒嫚的东西,让他看起来有点狼狈,口里仍是不住的骂:“笨死了笨死了,难道你妈妈没给你生脑子吗?下次你再这样我就不管你了。”

    席舒嫚就这样愣愣的任由他骂,不回嘴也不生气,因为她看见他剧烈奔跑而汗湿的额头,眼神里的担忧还来不及藏住,甚至方才他抓住她的手掌心也因紧张而湿热不已……

    要不是我担心你──

    他是担心她,所以她心甘情愿听由他教训。

    古朴的校园围墙外,就看到一个矮了女孩子半颗头的男生,叨叨絮絮的念着……

    女孩自始至终都挂着浅浅的、几乎察觉不到的笑意。

    微风吹拂过,翻起她百褶裙的裙摆。

    下一秒,男孩的脸,红了──

    第2章(1)

    经过昨日的“历劫归来”后,席舒嫚如往常般一早踏进教室,就看见翟浚谦坐在桌上,脚跷得高高的,身旁还围着他的一群死党。

    今天一早他骑着新买来的捷安特越野车出现在校园时,便引起一阵马蚤动。

    在这纯朴的小镇上,翻过来找也只有那么一间脚踏车行,而翟浚谦骑的,正是店内架在橱窗上最新型且昂贵的那台。

    “你什么时候买这台越野车的啊?”张正传一脸羡慕的问。

    “昨天才买的。”

    “昨天才买的?你平常不是都给你爸接送上下学,干嘛还买越野车?”他一脸不解的问。

    “我已经国二了,想要有自己的空间,每天都让我爸载回家,那多没意思啊!”翟浚谦一副小大人口吻。

    “也是啦!不过你爸对你有够好,刚我看到你那台越野车实在是有够炫,应该不少钱厚?”

    “还好啦!”翟浚谦抓抓头,咧了口白牙微笑,“要就要买最好的啊,不是最好的,买它干嘛?”言谈举止中,掩不住自小环境优渥的轻扬自得。

    “那是你们有钱人家的小孩才会这样享受,像我只要有车骑,就谢天谢地了。”同学中有人发声说。

    “不过你的车那么炫,干嘛在后头加装那个丑不拉叽的铁架,真的很破坏美感。”另一个死党何凯钧在羡慕之余,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对对,我阿公的脚踏车才装那种耸毙了的铁架,更蠢的是我阿公还在上头绑一个藤椅载我姐的小孩耶,哈哈哈!”张正传捧着肚子大笑,犹继续说:“都什么年代了,还装这种载人铁架,真是笑死人了!”

    在他的笑声中,翟浚谦的脸色渐渐冻结起来。

    装这种载人铁架,真是笑死人了——

    “浚谦,你还没说你装这铁架是要干嘛?”何凯钧追问。

    “就……就我爸说装了可以夹住书包啊,这样会比较安全。”翟浚谦回答得很心虚。

    “比较安全?”众人皆睁大眼。

    这是什么理由?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因为父亲说这种再无聊不过的理由,就在他的越野车上装了个格格不入的铁架。

    “嗯啊。”翟浚谦索性再加油添醋一番,“这台越野车可是我跟我爸约定再三才得到的礼物,首先,就是安全的调题,不能让他们操心,所以我只好加装那个铁架。”

    “是喔?原来还有这个条件喔!果然老师的孩子就是规矩多,连买台越野车也这么多规矩要遵守。”

    翟浚谦的父亲是学校的国文老师,由于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父亲的势力范围内,众人自然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当当当当!早自习的钟声响起,众人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翟浚谦转过头,飞快的对身后的席舒嫚说:“今天放学的时候,你等我!”抛下这句话后,他便转回身去。

    对于他的要求,席舒嫚似乎没有拒绝的余地,从认识他以来一直都是这样子。

    但这一次似乎有那么一点不同,她发现,他刚跟她讲话的时候耳根都红了。

    为什么呢?

    随着放学路队离开校园,席舒嫚远远就发现在约定好的地方,翟浚谦牵着他崭新的越野车等在那儿。

    一看到她,他便迫不及待的牵着车子迎向她。“怎么这么慢?你是乌龟喔?”

    席舒嫚浅浅的笑着,对他直白的话语早就不以为忤。“刚刚训导主任对步行回家的路队多叮咛了几句。”

    昨天发生的事情,很快的便透过翟浚谦的父亲,传达让训导主任知道,学生上下学安全事关重大,当然要好好耳提面命一番,自然就耽误了放学的时间。

    “喔,我今天是跟脚踏车队一起从后门出来,在这里等很久了,算了。”

    “你找我有事吗?”席舒嫚发现从身边走过去的学生,皆忍不住回头频频张望,想是翟浚谦的高知名度,让他们俩成为众人目光焦点所在,她觉得有些别扭,想知道他找她是为了什么事情,一方面,她也想赶紧跟上放学回家的人潮,避免一人落单的情况再度发生。

    “没事不能找你吗?”翟浚谦说,“你很奇怪耶,这么孤僻,都转学过来这么久了,还没看见你跟其它同学热络一点。喏,书包给我。”

    席舒嫚被他教训得有点突然,心中产生点小小的抗议。

    是谁害她没朋友的啊?

    她下课时间几乎都被他限定要去球场看球晒太阳,偏偏这样的举动,一让她没时间跟其它同学交流情感外,二让所有心系翟浚谦的女同学压根就不想跟她做朋友。

    这个误会可大了,偏生这个罪魁祸首却毫无所觉,竟然还在这指责她为何不和同学往来。

    这感觉就像晋惠帝问“人民何不食肉糜”的感觉是一样的啊!

    但想归想,她还是乖乖将书包递给他,看见他细心的将两人的书包固定在越野车后座的铁架上头。

    “以后放学我就在这等着,你跟着路队出来找我,我送你回家。”翟浚谦交代她,一边牵起越野车往前走。

    过了一会儿,他见她没有跟上来才疑惑的向后看,开口问:“走啊!还不跟上来。”

    “喔。”席舒嫚这才如大梦初醒,连忙跟上去。她低声说:“你不用送我,我自己可以回家。”

    他对她太好了,难不成他昨天才买越野车,也是因为她?

    她不敢往下想,只怕受了他这么多好意,她会变成跟其它女孩子一样,把心交出去,拿回来时,还会是完整的吗?

    “不行,我爸说,男孩子天生就是要保护女孩子。”翟浚谦正色道。

    昨天她发生的事让他吓死了,从那时,他就下定决心要保护她,所以他一回到家便缠着父亲要买越野脚踏车,唯有如此才可以换得他自行上下学的自由,也唯有如此,他才能护送她一起回家。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在意她,年轻懵懂的心只能告诉自己,因为她是老师托付给他照顾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他对自己最高的道德要求,所以,他只算是尽了责,别无其它用意。

    他可是对自己这样的解释相当的满意。

    “可是——”

    席舒嫚才要说话就被翟浚谦打断。“别可是了,我爸说女孩子都很啰唆,反正,你以后记得每天跟我一起回家。”

    “可是你每天放学不是都要跟同学打球?”她好担心的问。

    不会到时连男同学都会视她如仇人吧?因为她抢走他们的好朋友。

    “没问题,我以前是因为要等我爸下班一起回家,现在不用了,所以可以不打,反正我平常下课时候的运动量也够了。”翟浚谦无所谓的耸耸肩,“走吧,还是……”他忽尔贼兮兮的笑,拍了拍椅垫,“你想要我载你?”

    他的笑,反而加速她的脸儿翻红潮。“不……不用,我们走吧。”

    既然他都这样说,她也不好推辞了。不过当他说要载她时,她的心却真真实实险漏跳一拍。

    席舒嫚瞄了后座的铁架一眼,此刻他和她的书包正紧密的躺在一起,他和她并着肩走着,甜甜的感情都被催化而发酵,感觉就要一发不可收拾,她必须时刻小心把持着,才不至于丢失了自己的心。

    漫步在傍晚的和风中,那感觉是舒坦而静谧的。

    云淡风轻,并行着的一高一矮身影,虽是截然不同的两颗心,绕着转着,却是同样的一份心情。

    一起放学回家已经好些天了,这天,翟浚谦仍旧和往常一样,护送席舒嫚回家。

    一路上,健谈的他都会与她天南地北的聊,所以她知道了许多他的事,包括他从小在耳濡目染下,最喜欢阅读的种种书籍。

    “除了《水浒传》、《七侠五义》、《三国演义》这些书籍外,我还看过《红楼梦》。”

    “《红楼梦》你也看过?”席舒嫚从小因为身体不好不能出门,她父母亲买了好多书让她阅读,所以她年纪虽轻,看过的书却已远远超过同样年纪的孩子。

    但大刺刺如翟浚谦,虽说他的博览已叫她吃惊,没想到他竟连《红楼梦》这样一把辛酸泪、字字看来皆血的深愁,都有涉猎。

    “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你,对你的印象就是贾宝玉初见林黛玉时的那阕: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

    “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席舒嫚接续着翟浚谦的话,字字句句吟哦而出。

    翟浚谦吃惊,睁大眼看着眼前白透干净的她,几乎要误以为,这样娉婷而灵秀的女孩,当真是从红楼中走出来的女子。

    被他这样深深的瞅视着,席舒嫚红着脸解释:“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林黛玉是这部血泪之作的精魂,早熟易感如她,对于林黛玉孱弱的病体竟承载了人间所有情愁的重量,她一己的悲剧成为了人间永恒的憾恨,生命何轻之有?又何重之有?

    “但你可千万别像她。”翟浚谦很是认真的看着她说,“她太悲伤了,难怪会早死。”他不会风花雪月,所以,他看到的是更实际面的部分。

    席舒嫚失笑。

    她从没想过自己像林黛玉,更没想过要像她,只是不舍这样情瘁尽心力,泪尽夭亡止,为情生为情死的美丽生命而已。

    但他口中的关心却真实得教她为之动容。

    “你要健康一些,像薛宝钗,她也不错,至少是个健康宝宝。”翟浚谦又开始没个正经,“不过我可不喜欢贾宝玉那家伙,他太娘娘腔了,是男人啊,就该像赵子龙——”

    “赵云——”

    两人异口同声念出同一个英雄来。

    “你——”

    “你——”

    太过的巧合让两人相视而笑。

    席舒嫚以为,唯有像赵云这样一身是胆、忠直敢谏的人物,才是男人应有的表率,所有三国人物里,最教她折服的就是他。

    “赵子龙一生历经七十余战皆未败过,机警勇猛,常胜将军之名他当之无愧,当真是个人物啊!”从翟浚谦的声音里,不难听出他对这位历史人物的钦崇和敬仰。

    “没错。”

    原来两人在看法上竟然不谋而合,翟浚谦眼中闪着异常耀眼的光彩。世人都道知音难寻,但,他现在却不这样认为了。

    “你看很多书喔!”他的口气尽是赞赏。

    “对我来说这没什么,”席舒嫚口气微沉,缓缓的,她对他打开了话匣子。

    “我从小身体就不好,爸妈为了避免我感染病毒或细菌,所以除了上学以外的时间,几乎都让我留在家里头。”

    “是喔,这样你不会觉得很枯燥乏味吗?”他这才恍然大悟。

    “还好,也许是基于补偿心态,所以我从小要什么,爸妈都会尽量满足我。”她眼睛一闪一闪,早就习惯了。

    “但是你失去的更多啊!”他不以为然。

    “是吗?我倒不这么认为。”她喜欢百~万\小!说,所以她家的藏书多到媲美小型图书馆。

    “所以你身体才会愈来愈差啊。”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尽可能不让别人为我操心。”因为自己的身体,所以她被迫学会早熟,体贴的心也从那时开始养起。

    “没有晒太阳,没有运动,没有接触大自然,这样身体怎会好得起来?”从小在埔里长大的翟浚谦,对于她这样的生活很不以为然。

    “对了,我外婆家有一大片甘蔗园,埔里的红甘蔗最有名了。”他看了看表,“趁现在时间还早我带你去参观。”

    第2章(2)

    “红甘蔗?”席舒嫚不知道原来甘蔗还是埔里的特产。

    “嗯,诗人余光中有一首诗叫‘埔里甘蔗’,我上次看见,还把它背了起来,你听:‘无论是倒啖或者顺吃,每一口都是口福……尝到那样的甜头,几乎舍不得吐掉渣子,直到咽最后的一口,还舔着黏黏的手指头,像刚断奶的孩子。’怎样,描写得很生动吧?”

    他边念边学娃娃舔指头的动作,这样唱做俱佳,才是真正的生动啊!席舒嫚在心里想。

    “我外婆烤的甘蔗很好吃喔!听外婆说还兼具养生功效,像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