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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第990部分阅读

    “……”

    第九章亚尔丁城

    太阳悬挂在仰角八十度的地方,全力散发着他的热力。

    一片无云的蓝天,正好让他的努力得以完全不浪费。

    离开了“迷途之森”后,(我用飞行魔法带着红飞出来的。补充一点,由于师傅在建造隐处时用了很大的心力,所以单单只从空中是看不到的。)在气温高达34度下,走了约两公里的路后(?为什么要用走的,而不用飞的呢?虽然用飞的是比较轻松没错,但我怎么可以让我的实力完全展现在别人的眼前呢!我一定要像某某布袋戏的主角一样,非到最后关头,绝不让自己的实力展现出来,就像——“啊……怒火烧尽九重天!”——不知道我在写什么的人就不要理这一段话就好了。),我们终于来到“亚尔丁城”。

    “亚尔丁城”是“马尔卡法大陆”东部的大国“卡里斯”内仅次于首都“卡莱因”与第一大港“斯特丹”之外的第三大城。

    它是一个半径四十公里呈现梯形的一座城市,总人口数约有三十万人。

    与王都“卡莱因”和第一大港“斯特丹”相比,它既不像前者位于陆运的要冲且是政治的中心,也不像后者一样是海运的转运点。但它偏偏就是“卡里斯国”内的第三大城,即使是在整个“马尔卡法大陆”内,它至少都是一座可排进前十名之内的国际大城市。

    在十几年前,“亚尔丁城”只不过是一座小小的城市,总人口数绝对不会超过一万人。

    然而,它为何可在短短的十年间成为一座总人口数达到三十万人的国际都市呢?

    并不是它的附近发现了什么新的金矿、银矿之类的。也不是修建了什么新的驰道而让它成为了重要的运转点。相反的,“卡里斯国”还因为“亚尔丁城”的大规模成长,不得不替它修建了数条联外的大道。

    一来到“亚尔丁城”,我就被那高高的城墙与人来人往的热闹模样给吓到了。

    在我的印象中,它虽然算是一座大城。(十六岁时曾来过一次,详情请见:第五回、人生目标的思考)但它好象没有现在这么大啊!

    不解的我只好对走在我身旁的红询问啰!

    只见红用涂着红色蔻丹的丰唇,缓缓的解说着。

    大意如下:

    它之所以能够迅速成长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关系。一个令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邪皇”,也就是我的师傅。

    “亚尔丁城”是师傅隐居所在“迷途之森”方圆百里内最近的一座城镇(大约两公里)。为了采买日常生活所需的东西,师傅常常来此购物(红当然不知道师傅是来采卖日常所需的用品,只知道他常来这里买东西!怎么买呢?详情请见:第五回、人生目标的思考)

    由于,师傅固定在每个月的十五日来此一次,因此,每个月的十五号就成为“亚尔丁城”的固定休息日。在这一天,任何机关一律休息,不用工作。而这个习惯最后成为了“亚尔丁城”的一种习俗。即使是百年后,仍旧一直流传下去。让人只要一提到“亚尔丁城”,就会联想到这个着名的习俗。不过这是以后的事,我们在此就不谈论了。

    也就是说“亚尔丁城”之所以能够在在短短的十年间成为一座总人口数达到百万人的国际都市,都是拜我师傅经长光顾的原因。

    任何人一定都会觉的奇怪,一个大魔头时常光临的地方,照理来说应该会引起恐慌才对,且造成居民大量迁移才对啊!(连我都是这么想的)

    “为什么它会因为“邪皇”的经常光顾而快速成长呢?”

    听完了上述的解说后,我再次不解的向婀娜多姿地走在我身旁的红问道。

    “你不知道吗?”

    “嗯……”

    对一名十年来都窝在“迷途之森”的人来说。唯一的一次外出,就是十六岁那一次跟师傅出门购买所需的日常用品,也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后来师傅就不带我去了,大概是怕我又买了人家的闺女吧!(详情请见第五回)我怎么有可能会知道呢!

    “你也知道的,“邪皇”本来就是一个杀人无数的大魔头,他每到一地,总是会将该地方变成一个尸徊遍野、血流成河的人间炼狱。可是……不知怎么的,自从十二年前他第一次在这个地方出现后,迄今,他从未在此杀过一个人……因此,大家便认为这里可能是他的故乡(事实上并不是),或者是这里有着什么让他怀念的人、事、物,让他不忍心破坏这个地方且绝对不允许有人破坏这个地方。所以在不知不觉间,人们便开使向这里聚集了过来,也让“亚尔丁城”在短短的十多年间就成长为了一座巨大的城市了。”

    这……这个误会也太大了吧!

    师傅之所以没有在这里开动杀戒,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没有人胆向他出手罢了!(如果有不是因为这样,这个城可能老早就不见了。)再加上这里离“迷途之森”最近的关系,所以他才会每月来一次。(懒得走太远的路,到别的城去买东西。)

    而他们居然可以想出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真是令我不得不感慨人类果然是一种自以为事的生物啊!居然会茫目的去相信一个不能相信的理由。就像某些受过教育的人,明明自己可以思考,但却从没想过事情的后果,只会跟着一群政客的口号走,而落于贫狭的意识形态中,成为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忘了何者才是有利的,应当做的。

    等等……这么说来,我不就可以利用这个人类的“优点”,来成为一个受人景仰,但实施上却是一个做尽坏事的人吗!而从政好象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啰!

    这个主意虽然不错,但经过我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放弃这个诱人的目标。

    有三点因素促使我放弃这个突如其来的发现。

    第一点、做官虽然风光,但身处在最污秽的地方也就算了,每天还得担心被别人给斗了垮或者被别人给陷害而失去到手的权力、财富等。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万一要是连命都给丢了,那可划不来了。

    第二点、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要是那天一个不小心,触摸到皇帝的背(逆鳞)。小心落个满门抄斩啊!

    第三点、也是决定性的一点。那就是凭我现在的实力,跺跺脚都会让整个“马尔卡法大陆”为之一震了,我干麻还要去看人家的脸色呢!

    综合了以上三点,我决定放弃这个目标。

    更何况,比起思考这种无趣的问题,我的注意力早就被大道两旁那打伴的花枝招展、穿着暴露的美丽少女给吸引走了。

    打从踏入城门起,每当我走个一百公尺左右,就会看到一位约莫只十年华的美丽少女,穿上布料少的可怜的衣服,翘起修长的只腿,坐在一把高脚椅上,专心的剖开一粒粒绿白相间的小果实,然后塞入一个小小的红色东西。

    虽然我是有看到她们的这个动作,不过我才懒得仔细去看她们手里拿的是些什么。因为我的视线早已被由呈ㄇ字型的桌子底下,那一只只美丽修长的腿给吸引走了。

    “喂……口水快滴下来了,赶快擦一擦吧!”

    面对红的揶揄,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是她们自己要穿成这个样子让人家看的,所以我干嘛得为这件事情感到有什么。

    说是这么说啦!不过我还是收回了目光,擦拭掉嘴角的口水。

    “那是什么啊?”

    对于我的询问,红先是一幅“什么啊”的表情看了我一眼。当他看到我满脸诚恳的神色,发觉到我是真的不知到后,讶异的问道:“你不知道吗?”

    “嗯……”我点点头。

    “真不知道你是从那里来的!不但不知道“亚尔丁城”发达的原因(全“马尔卡法大陆”的人大概都知道吧!),居然连现在最流行的“槟榔西施”你也不知道!”

    ““ㄅㄧㄣ、ㄌㄤˊ西施”!那是什么?”

    “你看……”

    红举起手,指着前方约五公尺处,一名仅穿着着黑色薄纱的妙龄女郎。

    “看到了吗。”

    “嗯……看到了!她的||乳|头虽然有点黑,但还算是粉红色的。而且她好象没有穿内裤的样子!”

    听到我详细的解说,红没好气的看了我一眼。

    “谁叫你看那里的!我要你看的是她旁边的那块板子……”

    我顺着她的目光往旁边看去,果然看到一块及人高的大木板。

    “槟榔!”

    斗大的红色两字马上印入我的眼中。

    “难道……她们打伴成这个样子,就只是在卖槟榔!”

    “嗯……”

    天啊!一个个穿着曝露,打伴的跟妓院里的娼女没两样的妙龄女郎,竟然……只是为了卖槟榔!

    “你说的是那个绿白相间,小小颗的,中间还包围着一小块红红的东西(我不知道那个叫什么,所以只好如此称呼它),嚼个几下,就会吐出红色的口水,吃多了会得口腔癌然后没命的那个东西!”

    不敢置信的我,再一次向红确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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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场小语:

    巫添粮:“喂……老大啊!”

    忘了时:“有什么事吗?添粮!”

    巫添粮:“我说老大啊!你不觉的写的太夸张了吗!居然连“槟榔西施”与“口腔癌”都给它写出来了。”

    忘了时:“不会啊!”

    巫添粮:“可是……这样写不就违反故事设定了吗!”

    忘了时:“故事设定?那是啥?”

    巫添粮:“不会吧!你连“故事设定”是什么都不知道,那那……你竟然还敢写小说!”

    忘了时:“嘻嘻……开玩笑的!我怎么有可能不知道“故事设定”是什么呢!”

    巫添粮:“呼……既然如此,那你怎么可以写这种东东呢!这样不就违反了故事设定嘛!”

    忘了时:“谁说有违反故事设定的!”

    巫添粮:“可是……“槟榔西施”与“口腔癌”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嘛!怎么可以出现在里面呢!”

    忘了时:“谁跟你说“槟榔西施”与“口腔癌”只有现代才能存在的!我问你,“槟榔西施”是不是一种社会现象!”

    巫添粮:“这……应该是啦!”

    忘了时:“既然是社会现象,那为什么它不可以发生在里面的世界。更何况,所谓的社会现象只是人类价值观的一种反映。虽说人类的价值观会因为时间而改变。但这并不是说只有在现在这个未来的世界才有可能会这样,而以前的世界就不可能出现,所以写“槟榔西施”并不会违反故事的设定啊。”

    巫添粮:“可是……这……那“口腔癌”怎么说呢?”

    忘了时:“这更简单了!所谓的“口腔癌”只是一种病,既然槟榔都出现了,那表示会有人吃槟榔啰!既然有人吃槟榔,那就会有“口腔癌”的出现啦!更何况!这本小说是我写的,也就代表我是神,只要我高兴,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哈哈哈……”

    巫添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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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还会有什么!”

    简单的一句话,说明了事实就是如此。

    记得小时后,(还没拜师前)那时后卖槟榔的好象都是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女姓,即使年轻点,至少也都是三字开头的说。而且她们的穿着都嘛是非常的给它普通的。

    没想到才几年没有出门,(十六岁那年,虽然有跟师傅出门,但你们也知道的,从头到尾,我只见过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有这么大的转变了。竟然会有这种令人感到……兴奋的事发生!

    我当然是不会给她客气,用力的给她看下去啦!

    就在我全神惯注的给她看下去时,不知不觉间十分钟过去了。此时红再次开口了。

    “到了!”

    一抬头,斗大的“全通钱庄”四个大字马上映入我的眼中。

    “这里不是钱庄吗!你为什么带我来这个地方呢?”

    “你忘了吗!”

    “忘了!忘记什么了!”

    “来这里的路上你不是说带你到最大的钱庄,你就会拿钱给我吗!”

    “……”

    这时,我才想起刚才在路上时,曾经对她说过“我会到钱庄拿钱给你的!”这句话。至于我为什么要给她钱,请看前面的内容。

    我当然也想过,把她的记忆像师母、师妹般的给封闭起来!那我为什么我不这么做呢?

    一方面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一个人能被封印的记忆是有限度的。封印越多次,被封印记忆的人就会忘的越多。要是那天,她被我封印到连感情都没有了,像零一样,那我玩起来还会有趣吗!更何况要是连呼吸都忘了的话,那我连玩都没得玩了。

    另一方面则是,如果我老是用这一套,那不就像八点档的乡土剧般,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人家还会想看下去吗!

    更何况,对我来说,那点钱根本不算什么。我只要拿出师傅脸皮所做的面具一戴,往里一站,才不相信他们不给我钱呢!

    “我要先声明噢!我最讨厌人家说谎了。如果你刚才说的话都是骗我的,那我会让你好看的噢!就算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一样!”

    看我一直没有回答,她美丽的眼睛睁的大大的,盯着我猛瞧。

    “放心好了,那么一点钱我才不会看在眼里呢!”

    “真的吗?”

    “真的……真的……”

    “好吧!那我们就进去吧!”

    她给了我一个迷死人不尝命的笑脸后,整个人便依偎在我的身上,拉着我便往钱庄走去。

    这女人也太利害了吧!变脸的速度根翻书一样的快,更利害的是那充满弹性的36f的ru房,让我差点连早先拟订好的计划都给忘了。

    我利用仅存的一点理性,将手抽离了她的身体,并且拉住了她。

    “怎么了!”

    大概是不相信有人可以脱离她的必杀绝招吧!只见她满脸诧异的看着我。

    “没什么啦!只是希望你先到前面的“来来客栈”(我唯一知道的地方)去等我,等我领出钱后,我会拿到那里给你的!”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呢?我跟你一起进去不就好了。”

    她疑惑的看着我。

    “这个嘛……”

    就在我还在想要用什么借口来让她到“来来客栈”去,好让我可以进行我的大计时,她反倒先开口了:“不想说也没关系,我们就先到“来来客栈”等你!”

    “我们?”

    就在我还在思考她所谓的“我们”是指什么时,她已经拉着紫三人往前走了。并且回过头来给了我一个充满深意的笑容。

    我一看就知道她是想将紫她们当做人质,等我拿钱去赎回她们。

    理所当然的,紫她们当然对我露出了询问的眼光,请示是否该跟去。

    一看到我点点头表示没关系后,她们就跟着红走了。

    好不容易将红打发到“来来客栈”去后,我稍微整理了凌乱的衣服,拍掉了上面的尘土(刚刚打野炮时沾上的),就举步往钱庄走去了。

    没想到就在我进入钱庄的同时,一台黑色的马车随后来到,并且停在了钱庄的门口。

    同时从马车里走下了三名全身被黑色给包裹的只剩一只眼睛的人,也跟着我的脚步走进了钱庄。

    第十章抢钱庄

    “全通钱庄”是“马尔卡法大陆”上最大的钱庄,其规模之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除各分行遍布全大陆之外,还发行了一种名之为“飞钱”的东西。

    所谓的“飞钱”并不是指在钱币(包括金币、银币等等)上施上魔法,好让它可以飞来飞去的,所以叫它“飞钱”。

    虽然说,只要你的魔力够强,还是可这样做的啦!但是我可以跟你挂保证,如果你真的这么做的话,那么你将会发现你的身旁总是有很多人拿着网子跟着你走。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拿网子跟着你走呢?我想我也不用多说了……

    真正的“飞钱”指的是一张盖有“全通钱庄”庄印的小纸张。一张长二十公分,宽十五公分的小纸张。

    只要你在“全通钱庄”的各分行,将钱汇入后,钱庄便会给你一张盖有“全通钱庄”庄印的小纸张,也就是“飞钱”。你可以拿着这张“飞钱”到它的各分行去兑换你所存入的钱